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1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物件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絡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2

  1、嚴格出入制度,杜絕閒雜人員出入校園。學生出入校園嚴格按照“個人請假——班主任核准——門衛登記”的流程辦事,來客、家長來訪實行登記制度,上課期間採用封閉管理,校外人員不得進入校園,謹防閒雜人員干擾學校教學秩序。

  2、任何校外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領導批准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紀錄車輛牌照、車型、顏色和出入校時間。

  3、任何校外人員來訪,需認真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必須寫清來訪人身份、來訪物件、來訪事由等。

  4、給學校服務的車輛,由學校領導批准及門衛處放行,方可進入。

  5、所有非本單位車輛拉出的物品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入內。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3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進出校門行為,保證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健康的成長,根據市教育局20xx年11月6日關於加強民辦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題會議和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校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並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准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准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衛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衛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二、走讀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

  3、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係部給予處理。

  三、“校牌”或“出入證”都由學生處統一製作。

  以上規定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對於違反本規定一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二次的給予警告,三次及以上和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按校紀給予嚴重警告、直至責令退學的紀律處分;對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動手毆打工作人員的,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加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5

  1、學生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後方可放行。下班後和節假日禁止攜帶公物出校。

  5、禁止外單位車輛和計程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並接受門衛檢查。

  6、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並接受門衛的檢查。

  7、校大門在晚22:00時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進行教育並處理。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6

  我校為了積極建立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從12月份開始,對學校校門保衛實行“保安制”。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保安用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絡,經同意後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

  3、當家長離開學校時,應及時將簽有被訪者姓名的回執聯交於保安。

  4、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等物件,可寫紙條交給保安代送。

  5、學校因停車場地小,家長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校門。

  6、家長若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准,經核實後才能出校門。

  二、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原則上,學生在學習日(星期一——星期五)期間,進校後不能隨意進出學校。

  2、雙休日,學生無特殊原因,不能來學校。

  3、非放學期間,學生出校大門必須有班主任批條。沒有批條的,一律不準外出。

  4、去校外跑步或集體活動時,必須有老師領隊,排隊出校門。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7

  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 “出入證”是學生進出校門的憑證,無證不能進出校門。各班級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出入證”上的所有資訊(雙面),並張貼個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學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證”,如有遺失,必須到政教處予以補辦。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進出:

  (1)所有學生在正常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學時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請假,得到班主任簽字同意,憑請假條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外出,並在規定時間內返校。走讀生在放學時可出門,有特殊情況同上處理。

  (2)進出校門時須主動向門衛出示出入證。

  3、學生騎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所有車輛一律懸掛學校下發車牌,無牌不能進出校門,不得停放在教師車庫(一經發現給予扣車處理)。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來校,若不聽勸告,給予扣車處理。

  4、學生上學遲到,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5、嚴禁學生攜帶煙、酒、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校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6、學生出入校門需在門衛值班室開放的時間段進行,在學校規定校門關閉的時段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許進出校門。

  7、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8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絡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提高管理品味,落實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有關要求,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1、所有學生不得衣衫不整、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等進出校門。學生持證進出需服從門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將對其加強教育。

  2、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校學習,來校時不得在校外逗留、玩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進校,應向班主任請假,到校時在門衛室亮證登記後方可入校。

  3、放假時間,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徑直回家,不得在校內停留。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在門衛室登記。

  4、上課期間或放學後,學生因事因病要求出校的`,必須由班主任籤假條,學生持假條和校園卡交門衛人員驗證後方可出校, 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其進出校門。回校時在門衛室銷假。

  5、各班對住校生、通校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定,住校生不得辦理出入證,住校生進出需持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門衛室將對其情況進行認真核實。

  6、通校生必須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通校卡,沒有特殊情況,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排隊亮卡、刷卡。

  7、出校門時,有腳踏車的同學必須排在隊伍後面,讓其他同學先走。 校門外通道不準騎腳踏車。

  8、通校卡上不得亂塗亂畫,更不能貼上明星相片;所有通校卡只准本人使用,一律不準外借。發現上面的情況,通校卡一律沒收。

  9、學生不得持假證進出,發現此類情況政教處、保衛科將嚴肅處理。

  10、學生將通校卡忘記在家裡,家距學校較遠者需班主任開具證明才得進出。

  11、通校生每天早中晚放學20分鐘後不允許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需持班主任的證明方可出校。

  12、午睡期間,通校生在家睡覺,只能提前5分鐘進校門,在門衛放行之前,不能在校門外打鬧、擁擠。

  13、嚴禁所有學生從校外攜帶熟食進校,以防食物中毒。

  14、凡學生卡遺失、損壞的,都必須及時辦理補卡換卡手續。學生寫申請到班主任處簽字,政教處同意,最後把證明、相片交門衛室辦理。

  學校進出門管理制度10

  為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辦理走讀證的資格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範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二、請假手續辦理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週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週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並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後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三、學生出入證管理。

  1、學生不能在出入證上亂塗亂畫、不貼本人相片或貼其他東西,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並扣班級管理分0.5分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並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l分,並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並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四、學生進出學校管理。

  1、學生進出學校,必須主動出示請假條或出入證(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學生,學生一定要家長不能開車進校內接送,只能停在校門口等,學生車輛必須停放在學生專用停車棚)。有長期出入證的學生必須掛在胸前,隨時主動按受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的檢查,如學生不按規定執行,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有權拒絕其進出學校。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透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牆、走圍牆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3、不服從保衛人員和行政值日領導管理的,強行離校無理取鬧,將報政教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報校長會討論開除。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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