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1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於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型別、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詢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裝置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裝置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裝置,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裝置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效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裝置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效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2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3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4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5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裝置,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裝置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裝置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登出。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儘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並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裝置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儲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10、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後,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裝置數量與完好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裝置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登出手續,並註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裝置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6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塗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塗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雙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並不得汙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後,剩餘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儲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餘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櫃)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採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定明顯標誌,裝置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8

  1.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宣告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誌、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塗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9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腳踏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10

  1、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2、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3、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5、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路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6、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建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7、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8、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定明顯標誌,裝置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學校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順利地做好化學實驗,保證實驗成功,保護實驗儀器裝置,維護每個師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實驗事故,特制訂本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實驗室內嚴禁煙火,也不能在實驗室內點火取暖,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並妥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三、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籤,註明名稱、溶液濃度。

  四、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櫃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效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並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六、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藥品的性質。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範。

  七、實驗開始前,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妥。

  實驗進行時,應該經常注意儀器有無漏氣、碎裂,反應進行是否正常等情況。

  八、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燈快燒盡、燈火還沒熄滅時,千萬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燈熄滅時,要用燈帽來罩,不要用口來吹,防止發生意外;不要用一個酒精燈來點燃,以免酒精溢位,引起燃燒。點燃的火柴用完後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九、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使用易燃、易爆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十、要注意安全用電,不要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實驗結束後應及時切斷電源。

  十一、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傷害。給試管加熱時,切勿將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藥品噴出傷人。

  十二、嗅聞氣體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慢慢地用手把揮發出來的氣體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十三、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十四、取用藥品要選用藥匙等專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五、未經許可,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六、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裝置。

  十七、濃酸、濃鹼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皮膚上。廢酸應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裡傾倒鹼液,以免酸鹼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十八、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並不斷攪拌。

  十九、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二十、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膠塞、膠管等材料時,要謹慎操作,以防割傷。

  二十一、實驗中所用藥品不得隨意散失、遺棄,對反應中產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按規定處理,以免汙染環境,影響健康。實驗剩餘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內。

  二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更不能把實驗器皿當作餐具。

  二十三、實驗結束,應整理好桌面,把手洗淨再離開實驗室。

  二十四、實驗完畢後,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