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學校公章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公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章的使用許可權和範圍,嚴格事務審批程式,規範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公章管理與使用工作,規範遵守本規定。各部門公章監管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章包括校級公章、法人章和部門公章。校級公章、法人章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公章由歸屬部門保管。

  第二章 公章刻制

  第四條 各部門刻制公章,必須先持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向校辦公室提出刻章申請,經校領導批准後,報公安部門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私自刻制部門公章。

  第五條 各部門公章正式啟用時,必須先到校辦公室留存印籤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條 公章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校級公章、法人章由院辦公室專人掌管;部門公章由各部門專人掌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交給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嚴格交接手續。

  第七條 校級公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校辦公室,部門公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部門辦公室內,公章未經存放部門負責人批准,均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應經存放部門負責人同意,派遣專人攜帶前往。

  第八條 掌管公章的人員要自覺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素質,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以印謀私,損害學校利益。

  第九條 不得偽造、變造、盜用、故意毀壞公章,違反者學校將視其情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因機構名稱變更啟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應將原印章繳回校辦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銷燬。啟用印章或停用印章應由校辦公室發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時,必須鎖於保險櫃內。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條 公章的使用要嚴格控制範圍、規格。嚴禁濫用公章發文、發函、出具憑證。

  第十二條 以學校名義發出各種公文、公函、重要申請必須填寫《發文稿紙》,各類證明材料則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並經各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方可加蓋公章。加蓋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備案,須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中明示並註明備案科室。

  第十三條 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有關合同、協議書等,必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批准,方可蓋章。各部門的一般性合同,須經各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蓋章。

  第十四條 對內、對外發放的各種證件、證明需加蓋學校公章時,須由頒發證件、證明的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蓋章。

  第十五條 屬常規性工作,成批辦理的證書、證件等,需蓋學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門確定1人負責辦理。每次蓋章須憑列有需辦證人員名單、編號和部門負責人簽名的同意函,到校長辦公室登記並蓋章。

  第十六條 學生如需學校出具在讀證明、學歷證明、畢業證明等有關證明時,應經主管部門稽核並出具相關證明後,方可蓋章。教師需學校出具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明時,應經人事處等相關部門稽核並出具證明後,方可蓋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證明、申請等均由各部門出具證明並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

  第十七條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辦公室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第十八條 使用公章,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部門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各部門業務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註冊專用章等,其管理辦法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

  “南寧市第十九中學”公章是代表學校的正式署名,是我校法定名稱的體現,是學校職權的.一種憑證和標記,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任何檔案和材料,只要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就要對檔案和材料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為了確保學校公章使用的嚴肅性,特作如下用印規定:

  (一)管理規定

  1、學校公章由校辦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均要透過管理人員;

  2、公章必須置於保險櫃或牢固的櫃、抽屜之內並加鎖,以保證公章的絕對安全;

  3、公章不得委託他人代取代用,更不能借用;

  4、公章必須存放在辦公室,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由管理人員帶章到現場監印;

  5、不得在空白函箋或空白表格上蓋公章。

  (二)使用規定和範圍

  使用公章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根據管理許可權由學校領導、各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到公章管理人員處用印。公章使用必須要登記。需領導稽核的材料有:

  1、以學校名義上報、傳送的檔案、材料、各種報表、各種評審材料等;

  2、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委託書等;

  3、由政教處、教務處、人事部門管理的各種證件的發放,如學生證、畢業證等證件;

  4、以學校名義頒發的獎狀、外送的請柬等;

  5、科研專案、成果申請書等;

  6、因公事需要開具介紹信的;

  7、因個人私事需要學校出具證明的;

  8、其他重要的證明或材料。

  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

  一、總 則

  1、為加強和規範學院印章的管理,維護印章的嚴肅性,確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學院印章包括學院黨委印章、行政印章、學院鋼印、院領導公務私章等。

  3、學院印章統一由組織人事部根據國家規定製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

  二、印章的管理

  1、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印章的管理使用,院長辦公室負責學院行政印章和院領導公務私章的管理使用,組織人事部負責學院鋼印的管理使用。

  2、使用各類印章都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登記的專案包括:用印日期、用印事項、印數、用印部門、批准人、經辦人。監印人員在用印時要審閱、瞭解用印內容,核實、清點用印數量。監印人員蓋章時要規範,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印章不能歪斜或顛倒。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騎年壓月”。

  3、所有使用學院印章的公文、公函、協議書、合同書以及各種報表、申報材料等,用印單位或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統一編號,分類登記,並存入學院檔案。

  4、監印人員一定要堅持原則,對不符合規定的用印,監印人有權拒絕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彙報。監印人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後果自負。

  5、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時,用印部門須出具申請報告,由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方可借出,並派人監印。

  三、印章的使用

  (一) 印章的使用範圍

  1、學院印章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內對外代表學院的法定名稱,體現學院的權力、憑信和職責,由上級主管部門正式批准刻制的公章。學院印章主要用於學院公文公函、各級各類學生畢業肄業證件、學院行為合同或協議、專案申報書(表)、成果申報或鑑定書(表)、專利申請書、海關或校辦企業免稅申請、控購物質審批表、師生員工因公因私出國稽核件、獎勵證書、各兄弟院校往來賀電、唁電、教職工工作證及學生證等用印。

  2、使用帶存根的學院介紹信,應在兩處壓印,一處在連線線上,一處在落款處。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

  3、學院鋼印限於各類證書原件照片、影印件稽核用印,不能作為檔案、介紹信及其它憑證的有效標誌,不能獨立使用。

  4、院領導公務私章、簽字章屬於學院的公務章,代表學院領導人的身份,是行使職務的標誌。

  (二) 印章的使用程式

  1、以學院名義發出的公文、公函,要有職能部門負責人簽名,由主管或分管院領導簽發的擬文稿,方能使用校印。

  2、凡學院頒發的各種證書、證件(畢業證、肄業證、學歷學位證明書、新生錄取通知書、工作證、學生證等)用印,經承辦單位造冊、編號,單位負責人稽核,印章管理部門審閱,可以用印。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明及肄業證明書的用印必須由教務處人員辦理。補辦各類證件,須持相關單位證明,並註明編號,經院長辦公室審查,方可使用校印。

  3、以學院名義對外簽訂協議、合同用印時,須經分管院領導或院長審閱簽字,方可使用。

  4、學院統計報表、工資報表、財務報表、出國申報表等用印,須相關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名,經主管院領導審閱簽字,院長辦公室稽核後,方可用印。

  5、公用機動車輛登記表、稽核表、駕駛員登記表、稽核表,須相關部門稽核簽字,並經院長辦公室審閱後,可用印。

  6、學院印章一般不對個人使用。教職工和學生個人需用學院印章時,必須由用印單位委派專人,報分管院領導批准,或由院長辦公室主任在院領導授權範圍內審批,方能使用學院印章。

  7、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4

  一、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辦法管理好學校的`票據。

  二、學校所用的發票必須是由稅務所購買的《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和《上海市財政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據》,不得以其它收據代替。

  三、發票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發票連號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銷燬。各類收據收費許可證(副本)統一到普陀區學校會計結算服務中心購買。

  四、開發票應按規定,整本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印章齊全,必須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複開具發票,如對方遺失發票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註明開票日期,發票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發票編號。

  六、發票存根聯要保持完整,發現填寫錯誤的,必須終新填開,並在錯誤的收據上加蓋作廢戳記,全份儲存,不得私自銷燬。

  七、發票不得轉讓、轉借等,不得折本使用發票,兩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收費範圍,增加收費專案。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5

  家長是學校管理的重要資源,家長參與學校管理一般分為家委會參與及全體家長參與,學校為了實施民主管理,全員管理,健全與完善管理制度,讓家長參政、議政,參與學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長這部分資源,為學校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參與學校規劃制定

  家委會參與學校規劃制定工作,為配合規劃制定做一些調查,為學校未來發展出謀劃策,並且做好宣傳工作。

  2、參與學校重大活動

  家委會參與學校重大活動的策劃,開展及評價,為重大活動提供必要支援。學校在活動前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之家長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以及時間、場地等事項。活動後家委會成員參與學校對活動的評價反饋,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家委會成員每學年到校聽課一至二次,配合學校進行教學流程管理,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參與學校專案管理

  參與學校家長、社群、安全等專案管理工作,配合學校構建完善的管理系統。

  5、參與班級管理

  家長參與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開展好班級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定期與班主任交換意見。

  6、建立校外輔導員隊伍

  根據家長的能力與特長,擔任學校的校外輔導員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全面培養學生。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6

  一、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最高行政會議,主要任務是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行政工作計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的重大問題。

  二、會議由校長主持,黨總支書(副書記)和全體副校長參加。必要時,總支委員到席參加。

  三、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舉行1—2次,要明確時間,列入校長工作日程表。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

  四、校長在會前要提出會議的主要議題,與會人員要做好出席會議的準備工作,要嚴肅認真參加討論。

  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講究效率,一般情況下,由校長最後作出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六、校長因病因事暫時離校時,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辦公會議,在此期間作出的有關決定,在校長在職後應予報告。

  七、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建檔備查。

  八、與會者必須服從並執行決定,不同的意見可以保留,不得洩漏討論情況與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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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為了加強票據(含非稅收入專用收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往來結算收據、門面租賃發票等)管理,規範票據的領用、繳、銷制度,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嚴格遵守執行。

  2、對票據的使用,設立票證兼管員,由單位會計擔任,負責各類票證的領入、領用、回收、上繳、保管等工作,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3、票據領用、繳銷票據時,應點清票據數量(本數、份數),辦理xx領用、繳銷手續,明確責任。票據員應按規定設定票據登記帳薄,規範登帳,妥善保管票據領用、繳銷憑證,年終裝訂歸檔。按季盤點庫存票據,保證帳、票相符。

  4、核銷已使用的票據時,票據員在稽核每本票據收費金額、確認款項已解繳及按規定使用票據後給予繳銷,在繳銷票據時發現問題,票據員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5、使用票據收費必須兩人以上,一人開票,一人收款,票證按順序號填寫,各聯一次複寫,字跡清楚,大小金額不得塗改。其它內容塗改必須加蓋收費人私章並僅限修改一次。收費票據必須蓋單位公章和開票人簽章,填寫收費專案名稱並詳細註明結算方式,票據已填寫撕出需作廢的,收費兩人必須同時簽名並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經審批後方可作廢。收入彙總繳款書由開票人填寫,收款人複核,分管領導審查無誤後解繳,若出現票據金額與繳款書不符的,同樣追究複核人責任。

  6、加強票據管理。發生票據遺失或被盜等,當事人必須將遺失、被盜票據的名稱、編號及數量等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寫出書面檢查,經單位認真審查核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核銷,遺失、被盜核銷的票據應予登記存檔以備查對。人為原因造成票據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7、單位不得使用自行印製或自購收費收據,一切收費均用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規票據。

  學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8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正常化。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後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物件:

  班主任、下班教師。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

  五、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餘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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