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裡面,從而規範、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請假可出校門。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填好來客登記表,並實行領入制。

  2、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室。

  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使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及教師出入

  1、學生在校期間外出,須出具班主任批准的請假條,經確認後方可離校,請假條必須由門衛妥善保管。

  2、教師出門須持出門條,若有急需出門無假條的,門衛須登記清楚出門和返校時間,所有出門的教師,須做好出入登記(《教職工出門記錄》)。

  二、外來人員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謝絕家長來訪(若班主任電請家長來校時,家長應事先聯絡被訪物件,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單位來訪人員經辦公室同意後,由保安引入辦公室。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必須如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

  三、車輛出入

  本單位車輛在放學時段不得與學生搶出,需在放學15分鐘後出行;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領導批准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給學校送貨、服務的車輛,由學校門衛進行檢查允許後方可出入。所有車輛拉出的物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門,並隨時做好記錄。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3

  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 “出入證”是學生進出校門的憑證,無證不能進出校門。各班級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出入證”上的所有資訊(雙面),並張貼個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學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證”,如有遺失,必須到政教處予以補辦。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進出:

  (1)所有學生在正常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學時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請假,得到班主任簽字同意,憑請假條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外出,並在規定時間內返校。走讀生在放學時可出門,有特殊情況同上處理。

  (2)進出校門時須主動向門衛出示出入證。

  3、學生騎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所有車輛一律懸掛學校下發車牌,無牌不能進出校門,不得停放在教師車庫(一經發現給予扣車處理)。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來校,若不聽勸告,給予扣車處理。

  4、學生上學遲到,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5、嚴禁學生攜帶煙、酒、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校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6、學生出入校門需在門衛值班室開放的時間段進行,在學校規定校門關閉的時段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許進出校門。

  7、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4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絡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提高管理品味,落實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有關要求,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1、所有學生不得衣衫不整、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等進出校門。學生持證進出需服從門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將對其加強教育。

  2、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校學習,來校時不得在校外逗留、玩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進校,應向班主任請假,到校時在門衛室亮證登記後方可入校。

  3、放假時間,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徑直回家,不得在校內停留。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在門衛室登記。

  4、上課期間或放學後,學生因事因病要求出校的,必須由班主任籤假條,學生持假條和校園卡交門衛人員驗證後方可出校, 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其進出校門。回校時在門衛室銷假。

  5、各班對住校生、通校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定,住校生不得辦理出入證,住校生進出需持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門衛室將對其情況進行認真核實。

  6、通校生必須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通校卡,沒有特殊情況,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排隊亮卡、刷卡。

  7、出校門時,有腳踏車的同學必須排在隊伍後面,讓其他同學先走。 校門外通道不準騎腳踏車。

  8、通校卡上不得亂塗亂畫,更不能貼上明星相片;所有通校卡只准本人使用,一律不準外借。發現上面的情況,通校卡一律沒收。

  9、學生不得持假證進出,發現此類情況政教處、保衛科將嚴肅處理。

  10、學生將通校卡忘記在家裡,家距學校較遠者需班主任開具證明才得進出。

  11、通校生每天早中晚放學20分鐘後不允許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需持班主任的證明方可出校。

  12、午睡期間,通校生在家睡覺,只能提前5分鐘進校門,在門衛放行之前,不能在校門外打鬧、擁擠。

  13、嚴禁所有學生從校外攜帶熟食進校,以防食物中毒。

  14、凡學生卡遺失、損壞的,都必須及時辦理補卡換卡手續。學生寫申請到班主任處簽字,政教處同意,最後把證明、相片交門衛室辦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6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進出校門行為,保證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健康的成長,根據市教育局20xx年11月6日關於加強民辦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題會議和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校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並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准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准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衛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衛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二、走讀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

  3、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係部給予處理。

  三、“校牌”或“出入證”都由學生處統一製作。

  以上規定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對於違反本規定一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二次的給予警告,三次及以上和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按校紀給予嚴重警告、直至責令退學的紀律處分;對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動手毆打工作人員的,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加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8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後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並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後,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後,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 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註: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並督促家長共同遵守。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9

  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

  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

  2、週五8:40—11:40,21:00以後。

  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後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於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後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後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於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1

  1、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門崗包括學校正門、校園通往教師公寓的側門、幼兒園大門等三個門崗。

  2、學生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持《接送證》,從學校正門出入學校看望學生,禁止從校園通往教師公寓的側門入校。非探望時間家長不得入校。具體探視時間為:

  幼兒園、小學:星期五:16:00-20:00;

  星期六:8:00-12:00、14:30-20:00;

  星期日:8:00-19:00

  初中、高中:星期日:11:40-19:00

  3、探望時間內未帶《接送證》的家長憑身份證方能出入學校。

  4、家長入校探望時可帶教學教輔書籍和適量牛奶、水果等營養品,但不得帶零食、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入學校。

  5、非探望時間確有特殊原因(如學生生病)的家長,學生處負責把關,由招生辦接待室核實開放行條方能進入學校。

  6、學生外出,必須有監護人或者老師帶領,且中學生必須有班主任簽字同意放行的《出入證》,小學生、幼兒園學生必須有《接送證》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放行的《放行條》。

  7、學生外出時,各部德育辦須有專人在校大門口協助保安把好出入關,驗證《出入證》、《接送證》《放行條》等,確認有監護人或教師的帶領後,方可放行。

  8、學生集體外出,要有專人組織負責,由帶隊老師提出書面申請,列出外出學生名單,班主任簽字、學部德育辦簽字、部主任簽字,方可放行。

  9、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在週一~週六8:00~11:30、 14:30~17:30時間內,教職工須憑由部門主任簽署的通行條和工牌出校門。其餘時間教職工憑工牌出入。通行條經過門崗時交保安。

  10、所有師生員工出入門崗均須積極配合保安的工作。對不遵守制度、無理取鬧的人員,由保安人員詳細記錄,學校將嚴肅查處。

  11、其他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必須與相關部門聯絡證實後才可放行。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檢查、登記其有效證件。

  12、車輛一般不允許進入校園。

  13、本校校車執行公務可以進入校園,為食堂、倉庫等後勤部門運送物資的車輛經批准可以進入校園,其他特殊情況一律要經過校長辦公室批准方可進入校園。

  14、對執行制度不嚴格的部門、個人,學校將按照有關的考核條例予以處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2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 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 騎腳踏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腳踏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腳踏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 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後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 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 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 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籤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 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 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 放學後,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彙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採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4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絡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5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6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絡或電話聯絡,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7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傳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視窗。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8

  我校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絡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訊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 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 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檢視值班記錄。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19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前後大門實行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身著制服,莊嚴整潔,掛牌上崗,文明值勤。

  二、大門早上六點啟開,晚上十一點關閉。住校園內的教職員工憑證件(身份卡、臨時出入證)出入;來校講課的教師、公務接洽和走親訪友人員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上課時間不得會見學生。

  三、校外人員攜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出示《物資出門證》並接受查驗;校內教職工攜帶大宗物品外出的,亦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並登記。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20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計程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六、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保衛處,同時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有事提前請假,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學校師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篇20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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