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1

  一、門窗:

  做到窗明几淨,門面整潔,開關門窗用力輕緩,沒有用腳踢門的行為,放學後關好門窗,冬季防光,限用白紙將底層玻璃貼封。

  二、課桌:

  課桌擺放整齊、有序,桌面、凳面上沒有鈍器、彩筆或其他物品刻畫的痕跡,保持桌椅凳面整潔,搬運桌椅要輕拿輕放。

  三、衛生櫥、書櫥、講臺:

  衛生櫥、書櫥、講臺擺放位置固定,簿本、粉筆等物品堆放有序,衛生櫥頂上放置1--2個無礙學習環境的裝飾品,值日生每日將其打掃乾淨。

  四、黑板:

  不可用粉筆以外的物品塗畫,槽內無積灰、粉筆頭,各項記錄統一記在黑板右下角,放學後擦淨黑板。

  五、燈、電扇、開關:

  定期打掃衛生,電燈、電扇確保無積灰,節約用電,教室無人時,電燈、電扇應關掉,啟動開關動作輕緩。

  六、衛生用品:

  簸箕、掃帚等衛生用品在固定位置擺放有序,不可用掃帚等作玩具玩耍,打掃衛生注意正確使用衛生用具。

  七、電教裝置:

  投影儀、電視機、電扇等裝置,有專人負責管理,開或關要嚴格按照操作順序進行。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2

  一、 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校長室研究決定。

  二、 教學儀器、裝置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三、 貴重儀器、裝置及器材原則上不出借。

  四、 批准借用的教學儀器、裝置及器材,必須辦理借用手續,填寫借用單,並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要注意愛護,精心保管。

  五、 校內其他部門借用物品,須經本學科負責人批准。

  六、 校外其他單位借用物品,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

  七、 出借教學儀器、裝置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八、 歸還儀器、裝置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九、 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3

  1、班級要利用晨會或者其它時間對學生進行愛護集體財務的思想教育,使學生形成良好的習慣和品質。

  2、班主任對班級現有的物品要嚴加管理。學校為每生配備一套升降桌椅,各班級要嚴加管理和保護。有以下損壞的現象要進行賠償,如:桌面一次性塗抹罰款50元,勾劃及將零件人為造成丟失罰款80元,私自調動桌椅高度一次性罰款80元,(如果真正需要調動高度時要經過總務處同意方可),人為造成桌椅嚴重損壞不能再次使用現象等一次性罰款400元。如果有桌椅損壞查不清原因現象,由班級自行負責,學校將不再給補配桌椅。

  3、對教室門和玻璃要精心管理。有故意造成門板、玻璃損壞及震壞現象由班級自行解決。

  4、班級內的引水裝置要保持衛生和完好。學生在校期間隨意浪費飲用水,發現每生每次罰款5元。若丟失或損壞,每個桶賠償50元,引水裝置如果出現問題要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絡。

  5、對其它裝置等物品,各班級要管理好,壞了及時修,不要讓學生亂扔,更不要讓學生拿著工具打鬧;對班級所管的物品要嚴格看管。學生不許亂動,如有損壞物品,由班級查清原因自行解決,並上報總務處,如班主任不及時處理,後果自負。

  以上各項制度納入班主任考核。xx學校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4

  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發放、使用過程中不發生意外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學校危險物品的配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在實際教學中確需該類物品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派專門的教師外出購買。

  3.危險物品的採購、存放、保管由學校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師負責,該教師要嚴格保管、經常檢查、檢測、嚴格領取、使用、銷燬登記制度。

  4.負責對危險物品管理的`教師要作到防火、防盜、防曬、防光。

  5.學生使用危險藥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動聽指揮。

  6.若因有關人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發生的後果將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學校重要物品管理制度5

  1、辦公室在採購物品後必須如實登記臺賬,並妥善保管,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遺失、損壞、消耗,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領用物品必須在辦公室進行登記,註明領用物品名稱、數量,領用時間、事由,經領人簽字,歸還時間等。物品一經領用至歸還前,領用人負有保管責任,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遺失、損壞、消耗,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易耗物品的使用應本著節省、節約的原則,避免浪費;對耐用性物品的使用應本著愛惜、維護的原則,避免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毀,並在使用完畢後及時歸還;對因使用、操作不當造成公共財物不應有的浪費、損毀,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故意浪費、損毀公共財物者,將嚴肅查處。

  4、各辦公室桌、椅、櫥、櫃、電扇等辦公用品及裝置須進行標號登記,由使用人員各自負責保管,對臨時到會議室、食堂搬用桌、椅,使用完畢須及時放回原處,辦公室負責對公共桌椅等用品及裝置器材的監管維護。對相關責任人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物品遺失、損壞、損毀,參照第2、3條處理。

  5、嚴禁將公共物品領作私用,一旦發現將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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