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制度(通用23篇)

學校門衛制度(通用23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門衛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門衛制度 篇1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xxxx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絡,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絡,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絡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制度 篇2

  1、門衛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於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後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說明表並進行交接後方可執行,門衛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衛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准,填寫出門條報門衛處,門衛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門衛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後,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准,並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後報門衛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衛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後,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幹必須到門衛室進行登記,腳踏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並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緻,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衛室的清潔衛生,保持門衛室的規範;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長時間閒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衛室喧譁、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衛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門衛制度 篇3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校門衛制度 篇4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前後大門實行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身著制服,莊嚴整潔,掛牌上崗,文明值勤。

  二、大門早上六點啟開,晚上十一點關閉。住校園內的`教職員工憑證件(身份卡、臨時出入證)出入;來校講課的教師、公務接洽和走親訪友人員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上課時間不得會見學生。

  三、校外人員攜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出示《物資出門證》並接受查驗;校內教職工攜帶大宗物品外出的,亦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並登記。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20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計程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六、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保衛處,同時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有事提前請假,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 篇5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制度 篇6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衛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衛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衛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門衛制度 篇7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職責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本事,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校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物件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教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絡,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學校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絡,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學校門衛制度 篇8

  為嚴格門衛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門衛值班規定

  1、實行24小時門衛值班制度,每天班。早至晚上,晚上至早上。

  2、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夜間值班要定時巡邏。

  3、負責門衛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4、門衛人員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生出入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外出。

  2、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必須持班主任、政教處批條,經家長簽字登記後方可允許離校。

  3、學生出校、離校必須佩戴校徽。

  4、雙休日學生一律不準進校。

  三、學生家長進校規定

  1、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時間為週三、週六上午下課後至靜校前,其它時間無特殊情況嚴禁學生家長進校。

  2、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確需進校的,門衛先提前聯絡相關人員,經登記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園。

  3、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四、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絡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

  2、外來人員來訪先填寫來客登記單,出門時繳驗被訪人簽名的登記單。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3、來訪人要求會見校領導的,需與校領導聯絡,經同意後,方可登記進入。

  4、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學校門衛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委《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大門正常開放時間:

  1、早自修開始前30分鐘----早自修開始後10分鐘。

  2、上午第四節上課後30分鐘----第四節下課後20分鐘。

  3、下午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第一節上課後10分鐘。

  4、下午第三節上課後30分鐘----第四節下課後20分鐘。

  5、晚自修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第一節上課後10分鐘。

  6、晚自修第二節下課後----第三節上課後10分鐘。

  7、晚自修第三節下課後----第三節下課後20分鐘。

  二、凡從校門出入的人員及車輛須主動出示證件、自覺接受門衛執勤人員的檢查、指導、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入。

  三、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不得在學校主幹道及兩側擺攤設點,阻礙校門及學校通道。

  四、學校財產出校門必須經過認真盤問,並作詳細登記。校外物品非經同意不得暫時寄放校內。

  五、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須經門衛同意,並按交通標誌行駛,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腳踏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進入校門,並服從傳達室工作人員管理,有序停放,所有停放車輛必須加鎖。停車房開放時間同學校大門正常開放時間。

  六、校門實行定時開關制,早自修前半小時開門,晚自修後半小時關門,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學校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絡,任何人不得干擾門衛工作。

  七、門衛執勤人員必須著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門前實行"三包"。

  八、凡我校師生員工(含職工子女、家屬、臨時工)進出校門應佩帶校徽或主動出示工作證、學生證、出入證;來校聯絡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登記後方可入內,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得會客。

  九、節假日及休息日關閉大門。

  十、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其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學校門衛制度 篇10

  一、學生獎勵方案

  1、每週行為規範優勝班級評比加1—3分

  2、作為班級之星、校園之星評比的一個專案

  3、每學期末評比“校園安全小衛士”,發給獎狀,並記入檔案

  4、在各級各類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過“校園安全小衛士”的同學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

  (一)班主任獎勵方案

  1、作為學年末班主任考評的一個專案,加分的具體分值視班內學生舉報的次數與價值決定。

  2、在優秀班集體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校園安全小衛士”同學人次多的班級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

  2、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精神鼓勵。

  3、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4、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能在第一時間妥善解決或消除安全隱患的,在年終考核中加1—5分,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5、同一內容如有多人舉報的,則獎勵第一舉報人。

  說明:已列入學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舉報專案,不再予以獎勵。

  學校門衛制度 篇11

  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學校門衛制度 篇12

  1.門衛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為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計程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衛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學校門衛制度 篇13

  一、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二、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學校,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嚴守會客制度,防止壞人混入校內,制止閒雜人員和非在校小孩人員進入校區喧鬧。

  三、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學校,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四、如有家校結合的家長進入學校,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五、上課後關掉大門,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須有班主任或相關科室的放行條登記後方可放行;教職工或家屬攜帶重大物品出校,須經學校門衛過目後放行。

  六、上、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進、出學校,關注校門情形,防控傷害事件發生。

  七、放學後,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八、做好教師車輛的停放指揮工作。

  學校門衛制度 篇14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傳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視窗。

  學校門衛制度 篇15

  學校安保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和財產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以理服人。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加強校內巡視,特別是夜間巡邏,要注意各類門窗、電器、水電開關的關閉。

  3、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環境整潔

  1、學校安保人員要自覺維護學校門崗環境,積極做好包乾區域的環境衛生。

  2、學校門衛值班室要做到閒人莫入,窗明几淨,無煙蒂雜物,無危險電器。要堅持天天打掃衛生,保持大門口外和校園通道環境的“潔、靜、美”。

  五、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學校門衛制度 篇16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學校門衛制度 篇17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學校門衛制度 篇18

  1、門衛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檢視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菸、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制度 篇19

  一、保衛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衣著整潔,講究儀表,按時到崗,不準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嚴禁在值班室、大門口等公共場所講粗話、吸菸。

  二、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探望學生,與家長相處要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彰顯東外保衛人員的風采。

  三、要熟悉學校內各部門的位置,夜間值班要認真巡邏並做好記錄,尤其是對重要部門要做好夜查工作。

  四、確保大門內外的衛生,規範大門外的車輛停放,保證學校大門的暢通,提醒引導接送學生的車輛、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停在校外指定區域,不得進入學校。

  五、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要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手續方可出入。

  六、嚴格執行來訪人員預約、登記制度。

  七、維護學校內秩序,清理學校閒雜人員,制止破壞公物等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發生,處理問題要做到有理有節。發現學校財物被盜要及時保護現場,發現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鬧事要及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並及時上報。認真觀看監控裝置畫面,發現疑點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八、對於運輸物資的車輛進出學校要嚴格盤查,並有相關部門的批條方可放行。

  九、值班人員要按時開啟學校有關的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

  學校門衛制度 篇20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腳踏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絡。

  五、執勤人員必須著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絡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學校門衛制度 篇21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按時交接,做好校門的安全保衛及門前三包工作。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絡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做好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門衛。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四、腳踏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腳踏車、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需要入內,必須經門衛同意且限速慢行。

  五、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尤其是住讀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教學時間內,學生外出沒有履門衛手續,造成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門衛責任。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八、學生頻繁出入的時間段,門衛室人員不得呆在室內,應密切關注校門及周邊的情況,及時處理與彙報。

  九、在工作時間段缺崗,罰款按每次30元執行,如因門衛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門衛人員相應的責任。

  十、一般情況下,晚上10:00關校門。

  學校門衛制度 篇22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制度 篇23

  1、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查驗學生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後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和教導處領導簽字的請假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衛室登記後,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並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衛說明情況,登記後或經門衛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絡核准後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衛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核實其身份的,門衛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閒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物件,經查實徵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後,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閒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衛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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