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規章制度

機械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械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裝置執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執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菸,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裝置,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援。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機械規章制度2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裝置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裝置,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複核:

  1、《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稽核同意的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的拆、裝方案;

  3、裝置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1份;

  4、產品製造許可證影印件(加蓋製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裝置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後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影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裝置,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複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並在《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證》和《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採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於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彙總表》報送三明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機械規章制度3

  安全技術檔案

  起重機械使用企業要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起重機械檔案包括:

  (1)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易損零件圖、電氣原理、電器元件佈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監督檢驗證明檔案等有關資料。

  (2)安裝過程中需要的技術資料,安裝位置,啟用時間。

  (3)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或定期《檢驗報告書》。

  (4)日常保養、維護、大修、改造、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

  (5)裝置事故、人身事故記錄。

  (6)上級主管部門的裝置安全評價。

  (7)特種裝置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維保及檢測記錄。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證起重機械安全執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使作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與落實特種裝置組織管理機構,配置強有力的專業管理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以適應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職能管理部門與司機的崗位責任制。

  (3)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4)維保大修、改造、報廢制度。

  (5)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6)管理、操作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7)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

  (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援救預案

  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第31條規定,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設立以單位領導牽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為主,相關部門配合的緊急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根據本單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判斷可能出現的故障、引發的險情、意外事故的發生,制定出適合本單位起重機械特點的應對措施。該措施應包括對起重機械出現事故後的處理原則,緊急情況下所採取的程式、方法、步驟及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協作等,並定期組織現場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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