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現場規章制度範本

工地現場規章制度範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地現場規章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地現場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專案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裝置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准佔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准的開工專案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徵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案經理,並分別將總代表人和專案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專案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並根據工程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係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汙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佈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範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准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准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徵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佔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由於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檔案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管理制度《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設定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裝置,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變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定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專案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定,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定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誌。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定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定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定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進,應當透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執行。

  第四章環境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採取下列防止環境汙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於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汙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工地現場規章制度2

  一、 實行倉儲式保管制度。

  1、材料進庫及驗收管理

  ①除磚、沙石、石灰、大批鋼材等只能入場不能入庫的材料外,其餘材料均應分類進入倉庫。重要材料要進入重點倉庫,鋼筋構件、器械或成品材料亦要入庫。

  ②進倉庫及入場的材料均要求合理分類,有編碼地整理,堆放整齊,杜絕垃圾場堆放現象。

  ③重要材料及容易被竊,容易流失的材料,所存放倉庫均應密封。

  ④鋼材:凡進場鋼材均應有二人以上參與過地磅,磅後入庫進場應分類分批進行,清點條數,線材不能與條材混裝,應分開裝車,過磅進庫,以上材料進庫均應有施工員到場驗收及做好各批材料抽驗工作,嚴防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鋼材進庫時,一定要分批分類堆放,同時做好各項防護工作。

  ⑤水泥:凡進場水泥均應據施工現場所用數量品種,分期分批進場入庫。包裝水泥一定點數入庫;散裝水泥要過磅抽驗;同時應有施工員到場驗收,確定水泥品種、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同時做好防潮、防雨工作。

  ⑥砂、石、石灰要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要求進行分類分批進場,每車每次進場一定要驗尺量方,要有施工員、材料員到場,按實際到場方量進行收貨,同時要安排好堆放場點。

  ⑦磚也要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質量要求進貨,磚到現場後要 求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之後點數驗收,驗收後用石灰水做好驗收標識,同時要施工員現場驗收,如有不合格堅決不能驗收。

  2、水電材料進庫驗收:

  ①給排水材料:凡有排水材料進場入庫,均應有水電班長及施工 員、材料員到場參加,對排水材料進行質量、數量嚴格監控。同時按材料規格分類入庫並堆放好,根據材料效能做好各種材料防護工作。

  ②電器材料:凡進場入庫的電器材料,均應有水電班長及施工員、材料員到場參加,對電器材料進行質量、數量嚴格監控,同時按材料規格分類入庫並堆放好,根據材料效能做好種材料防護工作。

  3、其它材料、油漆、防水材料進場入庫驗收:

  ①磁片類:凡磁片、地板磚、紙皮磚,其它磁類材料進庫進場,均應有施工員、材料員、採購員到場參加,對所進場材料品種、質量、規格、數量進行嚴格監控驗收,同時按材料規格分類入庫堆放好,並根據材料效能做好各種材料防護工作。

  ②油漆、防水材料:凡油漆、防水材料進場入庫,均應有施工員、材料員、採購員參加,對上述材料進行貨板對比及質量、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後,按材料規格、品種入庫堆放好,並做好標識及防護工作。

  4、模板、枋材、裝修用夾板、線條及排架用材,項架材料:

  ①模板、枋材、裝修用夾板、枋條、線條等材料進場入庫,均應有各項施工員參加,對其材料進行質量、數量嚴格監控驗收。

  驗收合格後,按材料規格品種分類入庫,並根據材料效能做好各類材料的防護工作。

  ②排架、頂架、管材、竹等材料進場入庫均應有施工員參加,對所進材料進行質量、數量嚴格監控驗收,驗收合格後按材料規格、品種分類入庫,並據材料效能做好材料防護工作。

  5、機電裝置、五金工具:

  機電裝置、五金工具入庫,均應採購員參加清點入庫,同時應由施工員及機電班組長進行現場檢驗質量及機械效能是否達到使用要求方能分類入庫要擺放整齊,並做好各項防護工作。

  6、材料出庫管理:

  ①鋼材、水泥、砂、石、磚、石灰材料:材料員、施工員及其它管理人員,應根據施工現場、設計施工圖及規範要求,做好材料預算使用方案,對各施工班組實行定量定批的出庫使用,對當班使用剩餘材料,應回收入庫,否則作浪費材料處理;對於各類鋼筋,施工班組製作好後,應當天進行入庫,到使用時再進行出庫發放,扎完鋼筋後所餘下箍筋也應當天分類入庫。否則作浪費材料處理。

  ②水電材料出庫均應由水電施工員進行材料使用申請審批,由施工員、施工班組長簽名後,按當天或分部單位用量發放出庫,如有損壞或修理需要更換的,一律以舊換新,否則倉管一律不予材料發放。

  ③模板、鋼材、鐵釘、鐵線、扎線:模板出庫均應由施工員根據施工現場材料預算及實際用量材料報寫申請表,由施工員、班

  組長簽名,按材料申請發放出庫;鐵釘、鐵線、扎線根據施工現場實際使用,每天分兩次發放出庫;出庫時過磅登記,當天沒有使用的上述材料應回收入庫,否則一律按浪費材料處理。

  ④機電裝置、五金工具出庫,由水電施工班組長,填寫使用申請表,施工員簽名後才能出庫,做到定人定機管理,專人保管維修。用完後按時入庫。所有電工人員使用小型工具一律記錄到工作卡上,方便定時檢查,如漏失一律自行負責,損壞以舊換新。(注:電線、電纜出庫時量好數量,用完後按出庫量入庫,否則一切由當事人負責。)

  ⑤頂架、管架、連線銷、扣件、拉桿出庫,由施工員填寫好登記,使用完後應及時入庫,如有損壞應以舊換新,漏失者一律由使用的施工班組負責。

  二、實行材料出入倉庫、場審批制度。

  1、凡施工現場所需材料,均應由現場施工員開列材料申報表,由公司老總審批後,方能進行採購進料,未經審批一律無效。

  2、凡入庫、場的材料均應有公司領導及施工員材料經辦員(屬水電材料的要有水電班長)簽名的審批表作為入場庫的登記依據。保管員及施工員要嚴格檢驗其入庫、場材料的質量及其數量,實行原材料入場庫的驗收手續,凡是不合格的材料均不能入庫或必須作出相應的處理措施。凡是入場庫的原材料,必須要進行計量驗收,驗收人員必須具有保管員、施工員和材料採購員三方簽名才能生效,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並填寫好籤證單(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公司各一份。

  3、凡是出庫出場的材料,均應憑出庫審批表規定的程式要求進行出庫出場。保管員嚴格把好材料出庫出場關。審批表由領取材料的班組長填寫並簽名,經施工員嚴格審批,保管員簽證認可(重要材料要公司領導審批)才能出庫出場。出庫的材料,一定要實行計量手續,否則以作弊行為論處。施工員及保管員要做好跟蹤服務。凡未經審批手續而私自出庫的材料均屬違紀行為,按偷竊論處,必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例行出入庫登記制度。

  1、凡出入倉庫的原材料(或出入場的材料)均應按照公司出入庫登記表進行登記,登記程式按要求分行分類如實登記。杜絕舞弊現象,否則一經發現嚴重處罰。

  2、出入庫登記表是每月盤點的主要依據,一定要嚴格按照要求填寫,字型要清晰,並要嚴格保管,不能遺失。

  四、 例行每層盤點、每月盤點及工地完工總結制度。

  1、每層主體完工後,施工員、保管員要原材料使用情況進行本層的盤點,並要做好報表上報公司。

  2、每月月底30日至下月2日為每月盤點日,並於5日前做出盤點結果報表送公司領導審批。

  3、盤點人員:公司財務、採購員、施工員、保管員共同對各類材料如實地進行盤點,並按要求填寫好盤點統計表,參與盤點人員均要簽證負責。

  4、工地完工後,以上人員均要參加工地的工料總結並報公司領導及公司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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