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客運站日常管理制度範本

汽車客運站日常管理制度範本

  如何擬定汽車客運站日常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汽車客運站日常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汽車客運站日常管理制度範本

  人事管理

  (一) 人員聘用管理

  1、聘用申請流程

  1.1各部門需聘用人員時須提出申請,列明條件、擬任職務(或擬上崗位)、

  擬定報酬等專案,呈總經理授權的主管領導批准。聘用副站長及(含)以上的高階管理人員的審批程式將由總公司另行規定。

  1.2由辦公室公開進行招聘並協同用人部門根據報名情況擇優面試。

  2、聘用人員入職程式

  2.1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報到時攜帶下列證件:

  (一) 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寫員工登記表;

  (二) 身份證影印件;

  (三) 一寸相片3張(彩色);

  (四) 體檢表;

  (五) 學歷證件及影印件,職能證件及影印件。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

  2.2新進人員按順序逐項辦理下例手續:

  (一)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證;

  (二)領取考勤卡並熟悉其使用規定

  (三)領取工作服(視工作需要);

  (四)領取物櫃鑰匙,或辦公桌鑰匙、文具等(視工作需要);

  (五)視情況引導參觀各部門及安排職前訓練。

  2.3 辦公室依據報到程式單隨後應辦理以下事項:

  (一)填“人員覆歷登記表”,

  (二)登記辦公室管理用的“人員狀況表”

  (三)如是管理人員,即釋出“任職(任命)通報”;

  (四)填制“薪資通知單”送財務部門辦理核、發工薪;

  (五)收齊新員工應繳資料, 建立個人檔案

  3、聘用人員試用期管理

  3.1原則上管理人員、職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僱傭;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試用時間

  3.2使用人員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以及由其他嚴重違反

  車站制度得行為,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不滿一個月者,工資視為培訓費用不予發放。

  4、工種

  按工作性質可分為臨時工、合同。

  5、解聘

  員工在工作時間違反車站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上不能勝任,部門主管應報車站站長批准後予以解聘

  (一)員工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A下列情況未經請假批准者予規定: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

  早退: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未經請假不上班者。

  B. 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C. 常白班員工每天刷卡四次,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D 因工作需要,所有員工的上班時間均提前10分鐘。

  E.員工要按時上下班,無故不得遲到、早退。

  F.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月首次遲到罰款10元,早退罰款50元;當月重犯按倍數遞增處罰,全年每累計6次計曠工一天。

  G.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至30分鐘以內,每月首次到罰款20元,早退罰款100元:當月重犯按倍數遞增處罰,全年每累計3次計曠工一天。

  H. 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記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處300元罰款,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兩天每天罰款500元。連續曠工超過三天作開除處理(公司不予結算所有工資、獎金)。

  1.因非本人主觀原因致使遲到者,經部門管理人員或辦公室主任查明可准予補辦請假,但需經站長批准。

  2. 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免打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車站站長

  3.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應親自在規定時間、制定地點刷卡。委託他人代打卡者,相關雙方各罰款300元,重犯者開除。公司對檢舉揭發此類違紀行為的員工獎勵100元,同時為舉報者保密。

  4.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在30分鐘以上。

  5.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2、請假規定

  所有請假必須由員工本人申請(寫請假條),交由部門主管辦理審批手續。

  一、事假

  1、員工申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14天,每 天扣100元。

  2. 事假2天(含2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籤批;2天以上的,須報車站站長審批;5天以上的須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婚假

  本規定婚假享有者為員工本人。員工須在車站服務滿一年後方可享受,須達國家規定的法定年齡,婚假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車站站長審批後放可用假

  1、 員工婚假為3天,超出按事假處理。

  2、 員工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往返路費不予報銷。

  三、喪假

  1.. 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員工直系親屬為:祖/外父母、員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員工其他其他親屬喪亡請假按事假論。

  2. 喪假為3天,由車站站長審批,超出喪假天數按事假論。

  3. 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四、產假

  1. 員工產假須備案。

  2. 女職工生育前後給產假共計30天(包括工休、節假日),生育上班後兩個月內每天給予一小時的哺乳時間。

  3.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五、工傷假工資

  1. 員工工作時發生的工傷,經部門主管稽核,。工傷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2.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

  所有員工請假,應將批准的假條送車站辦公室,辦公室根據員工請、銷假時間核銷考勤記錄

  一、請假

  1、 法定假期

  2、全年共計10天,分別為元旦1天、“五一”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

  3、法定假期,各部門根據本部工作情況按排調休、輪休、並設定值班人員。

  4、各部門分別於法定期間休假前、後兩天內,將本部門休假安排報車站辦公室備案。

  二休假

  1. 公司安排員工每月四天的休假。

  2. 各部門編制的休假,排班表必須使用統一的格式,於每月28日將下月休假,排班表一併交至車站辦公室。

  3. 員工本人當月放棄休假,既不再安排休假,也不補發工資。

  4. 新員工入職,當月享受2天的休假待遇。

  5.員工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論。

  6.員工凡有加班均按下列規定發給加班費工資。

  7.平時加班給以基本工資的150%加班費。

  8.公休加班給以基本工資的200%加班費。

  9.國家規定節假日內,因情形特殊而加班而無法補休的,給以基本工資的300%加班費。

  行政管理

  (一)、宿舍管理

  一、住宿條例

  1. 非本單位員工,不準在宿舍留舍留住。

  2. 屬本單位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住

  (一)患有傳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有粗暴行為者

  3. 員工住宿、退宿必須辦理相關手續,未經同意擅自住宿者罰款30元。

  二.住宿人員管理條例

  1.服從站辦室管理,不得擅自換床位及內部裝置,或佔用他人物品。

  2.愛護宿舍公物,損壞公物應照價賠償,賠償費酌情由薪資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3.室內嚴禁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電器(如電熨斗、電爐等),扣除。如有特殊情況可向單位提出申請。

  4.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害違禁物品。

  5.使用音響裝置不要太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6.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傳播色情資訊。

  7.住宿人員要節約用水,用畢應立即將龍頭關閉。

  8.員工於上班時間嚴禁私訪,特殊情況需部門同意方可,但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9.來訪人員在宿舍內注意交談,切勿影響他人休息。

  10.貴重物品自行保管,自行負責:不得在牆壁上剪貼字畫及亂訂衣架等。

  11.住宿人應注意禮貌相待,和睦相處。

  12.住宿人員不得到異性宿舍走訪,逗留。違者罰款10元。嚴禁員工及非住宿人員在異性宿舍住宿,一經查出,相關人員處以300元/罰款,並通報批評。

  13.宿舍內衛生有住宿人員輪流值班,清理整理。

  14.個人物品須於起床疊放整齊,不得隨意放置;。洗曬衣物須按指定位置晾曬。

  15.汙穢,廢物等垃圾,須集中於指定所傾倒,嚴禁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違反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16.住宿人員不得在床上抽菸,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在地上。

  一、退宿條例

  住宿員工如由下例行為之一者,取消住宿資格:

  (一)不服從管理者。

  (二)在宿舍賭博、毆鬥及酗酒屢教不該者。

  (三)蓄意損壞公用設施或公物者。

  (四)未經允許可擅自按裝電燈及插頭或其他電器者。

  (五)散佈謠言,集會結社,妨害治安者。

  (六)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七)有偷取行為者。

  凡辭職,辭退或勒令退宿的人員,須於接通知之日起二十四小時之內欠遷出宿舍,所有攜帶之物品應經保安檢查後,方可搬出。

  (二)、就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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