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製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後,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並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後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癒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週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週以上由校長批准。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准。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並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彙總、公佈、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週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並於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後才進課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每班應設立名冊。每節課(含自習課)均應由任課老師(或班幹部)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登記表每天由班幹部送德育處統計、每月由學校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對全勤學生髮給全勤榮譽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3、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假條,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准。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兩天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德育主任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4、無故曠課的學生,經多次教育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記過處分。高中單科修習的學時依新課改要求處理,即學時與學分掛鉤,學時不夠的將不認定學分。

  5、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值日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級長,並調查瞭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的立即報告德育處。

  6、每班應選定最負責的班幹部負責本班考勤工作,特別加強自習課和晚自修課(兩節)的考勤,如發現學生無故缺席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和班主任,並想辦法迅速通知家長,摸清情況。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範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並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准假後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後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儲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儲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並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並保證不再違反,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並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說明: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4

  1、學生上課、自習、考試和參加學校規定的集會、兩操、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活動等,都嚴格實行考勤制度,要求學生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缺席;寒、暑假不允許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

  2、學生的考勤每天按七課時計算,即上午四課時、下午三課時(包括課外活動)。

  3、因故不能按時到達或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前履行請假手續,事後辦理銷假手續。請假分為:公假、病假、事假(一般不批准事假)。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病歷、經家長簽字的假條,病情較嚴重者請假時需經學校醫務室核實;請事假必須有經家長簽字的事由說明報告。

  4、辦理請假手續的程式:由學生本人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填好《請假申請表》,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絡,確認事實確鑿,簽字同意後,交年級組長審查,最後經教育處審批蓋章後,方能生效。走讀生和寄宿生設有專用請假條,學生辦完請假手續後,將請假條左聯存教育處,走讀生將右聯直接交門衛,寄宿生將右聯到生活指導老師處登記簽字後,門衛方予以放行。

  5、批准學生病、事假許可權:

  (1)請假二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報經教育處批准;

  (2)請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年級組寫出報告、經教育處審查後報主管校長批准。

  (3)凡請假一週以上由校長審批。

  6、請假期間回校,必須向審批老師或部門銷假。請假未被批准或超過被批准時限又未被允許續假者,其缺席時間一律按曠課論處。由於情況特殊,事發突然,必須有教育處口頭審批才能生效,事後必補書面請假條,否則以曠課論處。

  7、對學生的考勤,在教育處領導下,由班主任負責,任課教師、班級學生幹部協助完成(即對遲到、早退、缺席者應及時登記並通知班主任)。各班每週一應將上週考勤情況書面報告教育處;班主任每月應將考勤情況在班級公佈,每半學期要將學生出勤情況通知學生家長;班主任每學期末應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籍檔案和學生手冊。

  8、學生無故缺席時,班主任應及時與其家長聯絡,掌握情況,學生曠課一天以上時,班主任必須及時報告教育處,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

  9、學生違反本制度規定而遲到、早退、缺席,應受到及時的批評教育,直至按學籍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分。考勤人員若違反紀律、失職,教育處將追究責任、直至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後果者將給予相應處分。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後,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裡。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範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紮好。

  三、值日下課後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乾淨,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裡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並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後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6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為保證師生安全,結合我校值日評估細則和學生獎懲條例,特制訂如下考勤規定。

  (一)學生出勤評估

  1.早自習,下午上課,晚自習學生遲到扣0.5分/人次,缺席扣1分/人次。

  2.學生遲到由校行政值日在校門口檢查統計,學生缺席由年級值日(含領導和教師值日)不定時檢查統計。

  3.凡因病,因事不能上學者,應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論;在上課後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論;在下課前擅自離開教室者作早退論 。

  (二)學生出勤違紀懲處

  累計曠課7節以內或連續曠課半天,遲到、早退5次以內者。批評教育、書面檢討

  學期累計曠課8-14節或連續曠課1天,遲到、早退6-10次者。警告處分

  遲到早退累計11-20次,曠課累計15-21節或連續曠課3天以內者。嚴重警告處分

  每學期曠課累計21-30節或連續曠課4天以內者;遲到、早退累計21-30次者。記過處分

  每學期曠課累計31-40節或連續曠課達一週者;遲到、早退累計31-40次者。記大過處分

  累計曠課41-60節;遲到、早退累計41-50次者。留校察看處分

  連續曠課二週以內或學期累計曠課61節以上;遲到、早退51次以上者。自動退學、勸其退學、勒令退學處分

  (三)教師監管職責

  1.每班設立點名冊,並將家長聯絡方式公示在本班教室內,把學生的出勤情況資料放至班長處(含學生請假情況、不上自習名單、學生學體育、藝術等特殊原因請假時間段等,初三學生如不上自習必須由學生寫好申請,班主任與家長本人聯絡確認並家長簽字後方可),以備任課老師監管所用。(班主任職責)

  2.各班實行點名制,每節課(自習)前由任課老師進行點名登記,如有學生無故缺席則應立即聯絡家長,並做好情況登記。(任課老師職責)

  3.各年段落實好年級值日點名和晨檢制度,及時反饋學生出勤情況。 (年級職責)

  4.學生應規範填寫請假條並應由家長確認(簽字老師把關),由相關教師簽字後有效,門衛應憑請假條才準學生離校,並保留請假條。學生因急事或因病來不及請假者,應由家長電話請示班主任同意,在回校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 因學體育、藝術等特殊原因須長期請假者,由個人寫出請假申請,經輔導老師、班主任和年級組稽核再交由政教處批准備案。

  5.班主任掌握本班學生出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考勤情況填入成績報告冊,向家長彙報;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特此規定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7

  根據《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和本校學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學生必須按時到校,自修(早晚),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準時參加學校各種集會(晨會、開學結業典禮、成人宣誓儀式等)和各類會議(中考、會考動員、住校生例會、座談會等),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條 學生考勤由值周教師負責,考勤班長執行,考勤班長有權利和義務對班級同學的考勤情況進行登記和統計,並做好請假單存檔,按時向政教處彙報考勤情況。

  第三條 學生請假,一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經班主任同意後,並報政教處批准存檔;一個月以上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四條 學生因病、因事不能來校上課或參加活動(課間操等)的,須持醫生證明(因病)或家長的報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處補辦請假手續。

  第五條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上課的,可由本人或家長提出報告,出具有關證明,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否則不予以復學。

  第六條 上課或晚自修期間因急事因病需要請假外出的,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或坐班教師籤批,並向傳達室出示出入證,出入證由門衛收取後,方可出校。

  第七條 學生請假須持有“泰順八中學生請假單”,請假單從考勤班長處領處。無重要或特殊情況的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手續不全者,以曠課論處。

  第八條 學生上學(上下午、早晚自修)遲到或外出一律在傳達室登記。遲到或早退3次者,作曠課一節論處;一個月內曠課4節者,給予公開點名批評;一個月內曠課8節者,給予警告處分;一學期累計缺課五分之一,或累計曠課一週者,給予記過處分;一學期累計缺課三分之一,或累計曠課達兩週者,作自動退學論處。

  第九條 未經批准請假的,一律作曠課處理。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條例相牴觸的,均以本條例為準。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為了保證培訓班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強學員的紀律管理,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學院及本班實際情況,特制定庫爾勒市赴河北培訓班考勤管理制度,並結合培訓班制定的班級及學員評分標準執行。

  第一條考勤的有關規定

  1、學員必須按規定自開學第一天起實行考勤。

  2、學員考勤範圍包括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教學、崗位見習、外出考察、勞動、就寢以及學院、培訓班帶隊領導統一組織的一切集體活動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範圍的一切行為。

  3、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輔導員指定紀律委員記錄,結合帶隊領導檢查和培訓班委員檢查,定期彙總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學員綜合素質測評及評優評先的依據。

  4、學員考勤作為培訓結束時評定優秀學員的依據。

  第二條處理辦法

  學生曠課、曠寢處理依據《河北培訓班學員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1、無故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計三次通報批評並按曠課一次處理;

  2、無故曠課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通報批評並扣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3、無假外出者,被發現第一次作檢討並扣考評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訓資格;

  4、未按時歸隊或歸隊未銷假者,第一次批評教育並扣考評分5分,第二次作檢討並扣考評分50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5、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培訓班評分標準。

  考評辦法

  一、綜合考評組成員

  組長:帶隊領導

  副組長:輔導員

  下設考評小組成員:團支部幹事,各班委

  二、考評辦法

  1、培訓班每月分別進行一次班級和個人的考核;

  2、班級考核由值班輔導員根據各班每日情況進行考評;個人考核由各班級根據學員具體表現進行考評;

  3、總考評分90分以上者,由帶隊領導和輔導員綜合考慮,可優先參與評定優秀學員;

  4、結業前的總考評分,課堂教學佔20%,日常管理佔35%,外出考察佔15%,實踐鍛鍊佔30%。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一、適用範圍

  本考勤管理辦法適用於所有學生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學生開學註冊、上課、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鍛鍊,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透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後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准。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3、三日以上,一週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學生處分管處長批准。

  4、一週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學生處分管處長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

  5、如有特殊情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須按照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按以上辦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絡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須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後,及時按照審批程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係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學生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週考勤情況統計彙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後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情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採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教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學生到課率。學生處將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彙總後,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學生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及時提醒學生引起注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考勤範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後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並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後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並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週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准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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