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衛生整潔,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範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並妥善儲存二年。
7、食品採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牆離地。
8、規範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範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並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新增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櫃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使用,並進行公示。
10、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影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影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汙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專案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裝置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裝置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釋出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裝置和條件,遠離汙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新增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新增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十、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裝置、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裝置、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汙染。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為防止人為透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汙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路,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衛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彙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食品安全查驗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食品安全庫房規章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後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範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資訊記錄歸檔,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裝置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出去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影印件。
第三條、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本公司應在食品包裝上註明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公司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食品等產品安全管理,規範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管理,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加強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所謂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並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燬,並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產品;
(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或依法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質日期的產品;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等違法產品;
(五)與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
(六)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
(七)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應當召回的產品。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業通知的.,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式。
產品召回程式包括下列步驟:
(一)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
(二)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資訊公佈應能夠覆蓋銷售範圍;
(五)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規定銷燬或無害化處理。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應商和銷售商協商,原則上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誌,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後,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並整改。
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七、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據食品保質期的不同,參考行業慣例,界定食品臨近保質期為: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又紅又專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燬等工作,並負責培訓員工有關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知識。
3、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每天定時、定人的日常檢查制度。
4、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專區存放,或統一貼上“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籤。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及時銷燬,禁止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商,並建立銷燬記錄臺賬。銷燬記錄臺賬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銷燬超過保持期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併銷燬。銷燬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燬時間或地點、銷燬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
6、制訂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規則。食品經營者如與供貨商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約定,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八、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2、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
3、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並註明處理方式
4、負責人負責對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並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並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並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儘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後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200克,在冷藏條件下儲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後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對於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並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儘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櫃)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燬可疑食品、原料;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後,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十、食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收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瞭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並儘量留下賓客的聯絡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並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瞭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瞭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緻,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辦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儘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後,耐心轉告投訴人,徵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後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屬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做出承諾。 5、如屬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並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許可權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許可權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儘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採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並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作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瞭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並作追蹤檢查。並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證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單位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
四、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五、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六、食品操作人員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八、製作冷盤應達到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盤專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飲具,並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
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或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認真學習並落實《食品安全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瞭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標準和各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
四、採購人員應認真把好質量關,把好原料索證關,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庫房內應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按時清掃消毒,保持庫房乾燥,發現過期和黴爛變質等食品應及時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後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臺清潔衛生。
七、粗加工應將所有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腐爛變質,未經檢疫食品不得進入加工間,按照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指證。
十、食品新增劑必須使用國家批准的品種和在允許範圍內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新增劑。
十一、廢棄油脂專人管理統一收集,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十二、嚴禁向學生銷售酒類商品。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