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2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最佳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稽核、監控研發、測試的資料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件管理。
(8)負責實驗專案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租借應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該儀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裝置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並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裝置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裝置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執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裝置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裝置,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裝置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裝置,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稽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儲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汙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裝置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溫(20~25℃)、恆溼(相對溼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溼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並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裝置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執行中的儀器裝置,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裝置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溼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裝置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裝置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裝置使用完畢後,將儀器裝置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後,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並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範培訓並透過考核後,方可獲准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裝置。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並保持裝置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裝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裝置儀器的預設引數。裝置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裝置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後方可帶出,並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於冰箱內的培養液要註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汙染。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櫃存放,櫃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並加雙鎖保
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
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
,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
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
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後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
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2、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3、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4、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5、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6、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7、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定警示標誌,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8、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並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裝置,且相關儀器裝置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範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託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裝置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範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澱後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週期對儀器裝置進行計量檢定,確保資料準確,儀器裝置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並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誌,填好儀器裝置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儲存,建立各種細緻完備的臺帳,便於使用檢視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資料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資料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後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試驗室管理制度
1、試驗室是進行試驗檢測分析、儲存試驗儀器用具和出具試驗資料的重要場所。應保持嚴肅安靜,非本試驗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試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按指定位置安放試驗器具。
3、正確使用儀器,經常維護,不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4、對所委託試驗專案要填寫委託單,並按委託內容填寫派工單交相關組室進行試驗檢測。
5、為保證試驗結論準確,資料真實。試驗人員必須排除各種干撓,做到實事求是。
6、試驗原始記錄應做到詳細、整潔,並用鋼筆填寫及簽名。
7、試驗檢測報告須經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有效。
8、試驗委託單、派工單、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一併歸檔儲存。
9、儀器與裝置應明確責任人,注意維護保養。
10、為滿足使用者的要求,既有明確分工,同時又相互配合,使其準確及時。
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1.檢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透過本公司考核持證上崗。
2.工作時應不少於2人(持證上崗),整個過程應獨立完成。
3.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各檢驗專案的國家標準和本公司制定的儀器操作規程和檢驗實施細則進行,做好完整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4.檢測室內的裝置、安全、衛生等應由檢測室內部專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檢測室。
6.當儀器裝置處於工作狀態時,檢驗人員不得離開,檢驗人員離開檢測室時,照明電及門窗等要關好。
7.在檢測室內不得做與檢驗工作無關的事。
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1.購置儀器裝置,均由檢測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技術負責人申核,報經理批准,由供應部統一辦理。
2.對新購置的儀器裝置,由裝置管理員驗收,安裝、除錯、檢驗合格後,建立裝置檔案、裝置檢定週期表。
3.儀器裝置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盒。檢驗裝置檢定完畢後,裝置管理員應進行裝置編號,並根據不同的檢定情況,加貼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制訂的(綠、黃、紅)三色標誌,分別表示儀器裝置檢定結果為合格、準用、停用三種狀態。任何人不得塗改和撕毀有效標誌。
4.主要儀器裝置須建立裝置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儀器裝置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並存檔。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配件完整、齊全。檢驗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儀器。經常保持儀器裝置整潔、安全,用後加罩,以防灰塵。
樣品收發管理制度
1.取樣人員將樣品交收樣員,由收樣員驗收樣品。樣品的標籤上,委託編號是否與樣品流轉單一致。
2.收樣員對樣品進行登記,填寫檢驗單,並與樣品一併交給檢測室主管,做好樣品收發登記臺帳。
3.任何人不得將樣品移作它用,檢驗完畢後,妥善處理。
4.樣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齊、有序,各種樣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丟失或損壞樣品,均按檢驗事故處理。
人員培訓制度
1.凡從事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2.學習專業學習:在自學的基礎上,檢測室組織集體學習和討論,或請專家講座。學習內容主要是專業基礎理論、國家檢驗規範、標準、檢定、除錯、測試及檢驗經驗交流等,包括新技術、新方法。非專業學習:學習內容主要是,計量法、標準化法、法定計量單位、數值修約、術語、電腦知識等。由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會同檢測室負責人制定學習的計劃,報經理批准,然後按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外出培訓:根據需要在年末填寫次年培訓的申請,業務室主管編制計劃,報經理批准。
3.從事檢驗的人員透過專業培訓或自學互助,經公司考核小組考核,取得上崗證後方能從事檢驗工作。
4.凡從事檢驗的人員,必須透過公司組織的技術考核。其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操作技能、檢驗知識、誤差理論、本公司制定的《質量手冊》內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檢測室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人員學習有關的安全方面的檔案、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
3.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並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
5.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乾燥、通風、明顯和便於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檢測室的鑰匙應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7.經常保持檢測室環境整潔,裝置器材擺放整齊;
8.未經檢測室主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儀器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犯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並按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9.下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清理檢測室用品和場地。遇較長節假日應做好檢測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裝置的鏽蝕和黴變。
10.對違犯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標樣室管理制度
1、本室溫度為20±2℃,相對溼度95%以上,並由專人負責檢查每日的溫度、溼度,每日記錄兩次,保證室內符合規定的溫度和溼度。控制儀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溫、溼度控制裝置或改變已有的設定。
2、試件擺放在支架上有規律,試件間距至少保持10~20㎜,試件表面保持潮溼,並不得被水直接衝淋。
3、每個試件都必須標有樣品編號標籤。取樣前必須認真核對編號,避免出錯。
4、如發現溫、溼度出現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並上報負責人,並作好記錄。
5、實驗人員在本室的停留時間不宜過長,特別是與外界溫差較大時,易引起人體不適(尤其夏季)。
6、謝絕無關人員進入本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是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理論聯絡實際的極好課堂,必須認真按有關管理制度行事。
1、每學期末,實驗員應根據學校下達的學期教學,科研任務的要求,對實驗室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安排,編制好工作程序表。
2、凡計劃內的實驗、科研專案,實驗員應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質量。凡計劃外的實驗、科研專案,須徵得實驗員同意後,才可進行實驗。
3、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需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有校方人員陪同,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做實驗,需經教務科批准,到財務科支付實驗費用後,實驗員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納校外人員進實驗室做實驗。
4、學生進實驗室做實驗,必須聽從實驗員的統一安排,保持室內安靜,不準追逐吵鬧,不準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紙屑,不準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及其他器材。在有淨化要求的實驗室做實驗,進室前,應換穿工作服、工作鞋等,離開實驗室不做實驗時,應將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處,任何人不得穿離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必須嚴格按《實驗指導書》所寫的實驗步驟進行,不準隨意更改。實驗儀器和裝置要通電、開機,必須經實驗指導老師或實驗員檢查同意後再進行。
6、實驗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或事故,應立即停電、停機、切斷電源和實驗,並報告指導老師或實驗員,等候處理。
7、對不聽從安排,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影響實驗室工作或損壞儀器裝置者,要視其情節輕重,認識錯誤態度,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8、實驗完畢,學生應在實驗員帶領下,對實驗室物品進行整理,小型儀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儀器,裝置要加蓋防塵罩,其餘器材要擺放整齊。
9、實驗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實驗器材管理制度,愛護國家財產,管理好實驗儀器、裝置和實驗室。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任何物資。
10、下班前,實驗員應認真檢查實驗室的門、窗、水、電、是否關好,經確認無誤後,才可離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籤,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藥品。
2、禁止使用實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等當茶具使用。
3、濃酸、燒鹼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切勿濺到皮膚和衣服上,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將熱電爐放入實驗櫃中,以免發生火災。
5、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空試劑瓶要統一處理,不可亂扔,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後開啟,嚴禁用錘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後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布時應墊有棉布,兩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將玻璃導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並不得將出口對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不準吸菸或動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噴燈時,應先將氣孔調小,再點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後應及時熄滅酒精燈。
11、嚴禁用溼手去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凡漏電儀器不要使用,以免觸電。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
13、發生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現場。
14、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5、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