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1
為配合學校整改工作的強力推進,規範水電管理,杜絕水電浪費,節約資金,加快學校發展。結合學校發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職工用水用電
1、校內所有水電設施(含水錶、電錶、管線等)均為學校公有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所有水電使用者均有保護學校水電設施的義務,做到“不亂接、不亂拆、不亂裝”,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2、在校內居住的所有使用者(含單人宿舍),一律實行“兩表”制,統一安裝水電和電錶。電錶額定電流不得大於10-40a,水錶根據實際情況裝配,所有使用者使用的水錶、電錶、均需經過其主管部門技校驗後方可安裝。
3、校內使用者水電錶讀數由校水電管理組一月一查抄,張榜公佈,計費均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執行的水電價格計收。凡校內在編職工水電費交由會計室在其月工資中扣回,住在校內非本校人員應分攤水損、電損,其當月發生的水電費按市場價格開據收取,計費後,由會計室通知其前來繳費。拒繳、拖欠水電費者,校水電管理組送達欠費告知書後,立即對其停止供水、供電。
4、學校對各使用者水電錶等相關設施一次性安裝到位,以後各使用者室內線路、水電錶損壞更換學校不再裝配。各使用者對自己宿舍的水電線路、設施負有管理責任。如使用者房屋裝修(維修)。超負荷使用電器或其它使用不當行為,造成線路或裝置損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除責任自己承擔外,還要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校內各使用者水電錶管權屬學校。
(1)學校水電管理組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使用者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如發現弄虛作假、偷水偷電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損失評估,然後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由其造成2-5倍罰款。屢教不改者,斷其水電供給,送交學校處理。
(2)校內所有使用者不得私自開啟水電錶箱和撕毀水電錶封印,違者,罰款50-100元,並由其承擔重新更換水電錶的費用,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3)禁止使用者個人在水電錶外亂接電線,私接水管,違者罰款200元,並作書面檢查,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6、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使用者用水用電安全。校內使用者因個人私裝、亂拆線路造成不良後果者,責任自負。各使用者如發現水管、用電線路有故障,應及時告知校水電管理小組,以便及時安排水電維修。
二、辦公及公共場地用水用電
1、學校各處室、教師辦公室、機房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情況下要切斷電源。
2、公共場地指道路(燈)、樓道、走廊、衛生間、餐廳、會議室等區域,對其安裝的供水、照明、電器裝置等,各部門負責人要明確專人管理,節水節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三、學生用水用電
1、學生用水用電本著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寢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按時開關,專人負責。
3、教室、寢室照明燈管(泡),額定功率不得大於40w,違者嚴懲,禁止室內亂接電線、私自使用電器,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水池、衛生間用水,實行樓層管理員監管,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5各水電配置均有標識,請廣大師生遵照水電安全知識認真執行。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2
學校的一切公共財物,每位師生都有責任愛護。對所有損壞公物的行為必須加以制止,有關當事人必須負責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還要給予校紀處分。
一、公物維護要求:
1、保護學校的建築設施,教育教學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花草樹木,牆壁以及生活用品。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政教處。
2、教室的牆壁、門窗、課桌、椅凳、日光燈、開關、清掃用具、電腦投影儀等,要責任到人。
3、學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設施由分管部門和年級組負責管理。
二、損壞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
3、故意損壞被學校發現後能主動認錯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免予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由班級負責賠償。
6、賠償錢款的數額,應按市場價格或按總務部門購買此件公物時的價格計算。
三、班級獎懲條例
總務處對公物管理情況予量化評估,具體細則:
1、不慎損壞,但能主動承認者,照價賠的,班級不扣分;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等外,班級扣除1分;
3、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2分;
4、故意損壞,被學校查獲者,事後態度惡劣,除按原價賠償外,另承擔手工費、手續費等,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外,班級扣除5分。
5、因班級不負責而造成的`公物損失(公物損失找不出破壞者的都屬於此項),由班級負責賠償外,按損失的大小,班級分別扣除1分(50以內)、2分(100以內)、5分(100以上)。
6、期末總務處予以統計,各段各評選出一個公物管理優勝班級予以表彰獎勵。
7、以上條例從20xx年3月開始執行。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提高師生衛生健康知識,養成良好的講衛生、愛清潔的生活習慣和遵守公共衛生,保護環境的道德風尚,現制定九華初中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如下:
一、要樹立“新學校、新環保、新生活”的新風尚,師生員工要愛清潔、講衛生,自覺搞好衛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掃,一週一大掃,始終保持室內室外、包乾區乾淨整潔,無亂堆亂放,無陰溝積水,無汙泥惡臭。
三、人人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意亂堆、亂倒垃圾,亂潑髒水,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做到淨化、美化。垃圾、廢物須袋裝入垃圾箱,集中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內垃圾定期清運。
四、愛護校內一切公共設施,講文明、懂禮貌,講公德,樹新風。愛護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養路護路,不堵塞交通。
五、愛護環境不在牆上亂貼、亂刻、亂寫、亂畫,做到清潔衛生,整潔優美,創文明新風。
六、設立衛生包乾區,包乾到班(人),要定期打掃,保持整潔。
七、積極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動中,並常年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八、衛生領導組、政教處、學生會、總務處每月組織評比,設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對錶現優秀的班級及個人予以表彰。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4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校區主任、副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校區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前臺承擔責任;因校區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5
一、教師課前檢查機房,乾淨再上課。雨具、儀器、飲料、飲用水、零食等不得帶入機房。
二、禁止在機房吃食物,不可亂扔果皮、紙屑等。避免弄髒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保持機房無塵潔淨環境。
三、所有垃圾學生要自行帶走,關閉電腦、電燈、空調,由教師檢查後才能離開。
四、上機時要求帶上書本,保持機房安靜,不準隨意走動,嚴格對號入座。
五、上機前應先檢查自己所用電腦的各種裝置是否齊全,若有缺失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六、嚴禁給電腦加密!
七、嚴禁隨意安裝、刪除、解除安裝電腦內已經安裝的各種軟體。
八、嚴禁上機時打遊戲、上網聊天、瀏覽有不健康內容的網站。禁止下載可執行檔案或資料夾,必須確認是否有病毒,如安全軟體禁止開啟最好不要開啟以免電腦中毒。
九、凡因操作不當或故意違規操作造成硬體損壞,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核收維修費用並給予相應處分。
十、違犯上述規定且不聽教育勸導者,取消上機資格,並按校規處理。
學校管理規章制度6
1、學習並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並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採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衛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並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大掃除,確保每天整潔、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