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醫院安全管理原則是:安全管理要和優質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實行內緊外鬆的管理原則。
一、醫院安全管理檢查內容:
1、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2、接待會客登記等各項手續是否健全並按要求辦理。
3、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後是否關窗鎖門。
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有無漏洞。
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有無漏洞。
7、各種電器裝置、消防器材、設施、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8、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無火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個部門值班情況,有無脫崗現象。
11、各部領導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認真整改。
二、安全檢查制度實施辦法
1、各部門、各崗位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每天要結合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區域進行檢查巡視,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和報告。
2、每月由行政部組織專門人員,對醫院各部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行政部對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要予以支援和合作。醫院安全保衛負責人每日詳細填寫《安全工作檢查日記》。
4、重要節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動時,由醫院行政部組織全面檢查。
5、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關來醫院進行安全檢查時,各部門要予以協作。
6、每次安全檢查情況,行政部要認真記錄登記,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經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7、各部門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認真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行政部,同時必須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三、醫院鑰匙管理規定
1、醫院所有鑰匙統一由行政部辦理登記配給並辦理更換手續;
2、醫院任何場所之鑰匙(財務室及金倉庫除外),行政部留存一套備用。
3、行政部建立鑰匙發放登記檔案,將鑰匙發出、更換日期、使用地點、數量、領取者姓名、所屬部門及領取原因等分項進行登記,並由登記人、領取人同時簽字。
4、凡屬行政部配發的鑰匙,如已磨損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須報廢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出具證明,並將鑰匙一起報行政部登出。
四、醫院消防管理規定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 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 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 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裝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 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 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裝置、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裝置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 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裝置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五、醫療安全管理規定
1、應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來院顧客做好手術或治療前診斷,對各類手術或治療手段的禁忌症要科學識別,禁止違規。
2、對顧客的術前檢查或化驗要嚴謹規範,及時提供準確、完整的檢驗報告,嚴防漏查、誤查事故的發生。
3、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認真做好"三查七對",隨時檢查醫療設施裝置的完好性、無菌性和藥品、試劑等管理的規範性,認真做好各種治療記錄。
4、醫生按規範要求認真填寫病歷、書寫醫囑,準確交待相關注意事項,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留守值班等工作,謹防差錯事故發生。
5、護理治療人員嚴格遵照醫囑進行治療,患者有特殊要求時,須及時請教經治醫生,不能擅作主張。
6、認真做好顧客術前術後的照像及手術(治療)協議等客戶資料、收集與整理工作,確保客戶資料齊全。
7、男醫生需在隱蔽區域為女患者做身體檢查時,必須要在一名女護士在場時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嚴重違規,記過一次。
8、醫生不得私自給患者實施手術同意書約定範圍之外的其它手術,否則視為嚴重違規,記過一次,若發生醫療糾紛或事故,由責任人負擔相應的經濟、行政甚至法律責任。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醫院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安全聯絡員,監督和檢查醫院安全工作事關全院各項工作,人人有責。醫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醫療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員必須提高必須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2、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籠頭是否擰緊,電源是否切斷。
3、加強對醫院各種設施的管理,防止出現損壞現象。 加強醫院內的治安工作,為了能給病人提供比較好的環境。
醫療安全: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認真學習《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認真履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五項義務。
2、嚴格遵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規定的。醫療事故預防與處置的各項規定,嚴格做到本章所規定的一個必須,一個嚴禁和二十三個應當履行的職責。
3、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專職人員,要在分管院長領導下,在醫務科的指導下,認真履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4、加強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強化醫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特別強調要履行以下職責:
(1)門(急)診工作堅持首診、首問負責制;任何醫務人員不得在院內拒絕對患者的急救處置;
(2)臨床科室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及時、準確無誤地處理各項醫囑,嚴格遵守《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醫院搶救裝置完好率100%,搶救藥品齊全,不斷加強醫務人員的急救技術培訓;
(4)一、二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5)各科室對就診、會診、檢查、治療的病人,要按輕重緩急區別對待,不得推諉病人而延誤救治;
(6)施行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輸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須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履行告知義務;並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第十條規定取得當事人簽字同意;
(7)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醫務人員不得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嚴格防止任何人搶奪或盜竊病歷資料;
(8)藥劑人員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處方管理制度,檢驗、放射、功能檢查等科室都要嚴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標準地做好工作;
(9)加強進修、實習醫生及試用期醫務人員的管理。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1、醫院由院長分工負責領導門診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多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領導。各科(特別是內、外、婦、中醫等科)應確定一位主治醫師或具有多年臨床經驗的醫師協助科主任領導本科的門診工作。
2、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的記載病歷。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3、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範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4、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引導。發熱、腹瀉病人到發熱門診就診,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5、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解答患者的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合理的安排病員就診。
6、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護士長每天安排考勤,記錄下當天遲到、早退的人員。
7、員工必須按各科室排班表上班。調整班次必須經科主任、護士長的同意。
8、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某種原因暫時離開自己的工作區域要請示科主任或護士長,不能出現空崗現象。
8、員工在崗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並嚴格遵守科室操作規定。
9、各科室主任、負責人、護士長應及時對員工的違紀行為予以批准和教育。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保持立、坐、行的端莊大方姿態,不能面對病人有挖鼻、摳耳、梳理頭髮等不雅之舉。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保安人員每天上班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準時到崗到位,工作時必須著警服並保持警容嚴整。
2、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及時交待清楚處理或待處理的事情。
3、上班時不準遲到,不準串崗,不準聊天,不準抽菸,不準睡覺,不準看書看報。
4、及時接聽好報警電話,對報警求助的必須及時趕赴現場,認真調查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科領導彙報。
5、服從分配,有事調休或調班一定要報請同意。
6、要注意個人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特別是辦公室衛生,要始終保持清潔整齊。
7、同志之間要團結友愛,相互尊重,不做不利於工作、團結的事,不講不利於工作、團結的話,大家團結一致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規範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提高保安人員的素質,建立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素質過硬、保障有力的保安隊伍,切實維護醫院工作人員和就診患者人員的生命安全、維護醫院財產和裝置的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樹立華豐醫院醫療文明視窗的良好形象,構建和諧醫院,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鄰水華豐醫院保安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在醫院的領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執行,嚴格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醫院內部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請示、報告,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開展安全保衛基礎工作建設;
第四條制定和組織落實醫院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防範措施和預案,做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第五條開展防火災、防盜竊、防搶劫、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失洩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六條加強內部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發生在醫院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為作鬥爭,維護醫院安全穩定;
第七條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向公安機關報告醫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採取預防和化解措施;
第八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輕微違法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調解醫院內部治安糾紛,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協助處理醫患矛盾,確保我院人員、財產安全;
第九條負責醫院內部、周邊場所、各類庫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及時化解內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隱患,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條根據需要,檢查進入醫院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第十一條在醫院範圍內組織進行治安防範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第十二條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執勤時,按規定著統一服裝、佩戴胸卡。
2、保安人員須按規定著裝,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著保安服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涼鞋或赤足。
第十四條舉止和儀容規定
1、保安人員執勤時應做到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範、舉止文明;著裝外出工作,執勤和出入公共場所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不準搭肩、挽臂、邊走邊吸菸、吃東西、嬉笑打鬧,嚴禁上班期間飲酒。
2、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和剃光頭,不得染髮;不準留大鬃角和長鬍須。
3、保安人員上班前要進行儀容儀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得到糾正。
4、對進入院內或車位的車輛或外出車輛,在保安隊員3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並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駛過時,敬禮。
第十五條語言和禮節規定
1、保安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與來訪人員交談時應態度和藹、語氣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務熱情、主動、親切。
2、在工作中使用語言要簡潔準確、文明規範、接觸群眾時,說話要和氣,使用“你好、請、您、對不起、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嚴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語言;做到文明執勤、文明用語。
3、執勤遇見領導要主動問侯。
第十六條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內應保持整潔、美觀、統一。
2、嚴禁在值班室內喧譁、打鬧、從事賭博(禁止任何人在外參與賭博活動)、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為。
3、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注意防盜。
4、注意防火,不得在值班室內使用大功率的家電,不得私拉電線。
第十七條崗位紀律規定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許可權。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糾紛問題)。
2、不準刁難來訪人員,晚間值班期間及時給就診患者指引,並通知相應科室醫護人員。
3、不準脫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接班須提前十分到崗,做好交接記錄。
4、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保密制度。
5、要愛護公物。
6、晚間按時巡視各科室,發現閒雜人等要清退,發現水電浪費現象要及時處理,颳風下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關閉各樓層門窗,發現院基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通知相關科和上級主管領導及院總值班。
7、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不準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
第十八條建立應急人員的通訊錄,定時進行消防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以提高保安人員在各類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保安人員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1、紀律性差、責任心不強,不遵守醫院關於保安人員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時屢次違反醫院相關規定製度的,且拒不改正者;
2、院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糾紛或打架不及時處理;當班不維護醫院秩序,致使醫療工作受到干擾;員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發生意外事故,坐視不理;遇突發性事件、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和報告,推卸責任;當班翫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發生安全事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財物,侵佔公私利益者;當班喝酒或酒後失態,造成不良影響者。
3、本人因身體、家庭原因或不適應該項工作等原因需要請辭者。第十九條保安人員違反保密條例,洩露醫院機密的;以及做出損害醫院利益行為的,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除進行相應賠償外,直接予以解聘。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患者身體健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安全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醫院每月要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針對性的對科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對職工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院內外職工,患者出現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饒河縣衛生局及相關部門;患者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職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負責醫院安全保衛的值班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職工的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崗思想,提高業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患者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呵斥和變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將精神病患者趕出醫院或病房。
6、外單位或部門手術或者會診需請我單位人員的,未經饒河縣衛生局批准、院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離院參加。
7、醫院要教育職工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時到院、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醫院要定期對病房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饒河縣衛生局。
9、醫院要經常檢查院內圍牆、廁所、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戶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職工和患者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醫院組織集體活動,要將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式,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安全工作總則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彙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痺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路,努力建立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洩漏或爆炸、鬥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範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範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1、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2、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3、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4、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執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5、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醫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加強院長負責的分級安全責任制。
(一)院長要全面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副院長為安全保衛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分管醫療、醫技、門診工作的業務副院長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各科、室、班組的主任、護士長、班組長為所屬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安全保衛科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保衛工作。各崗位、各工種,如:司爐工、電工、裝置維修工、木工等對所在崗位工作的安全保衛負責。
(二)各級領導都要切實履行擔負的安全保衛職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各自的領導議事日程,與醫療業務管理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使安全保衛落實到實處,做到任務明確,盡職盡責,層層有人抓。
(三)院辦公室應在年初將本院安全保衛負責名單呈報上級備案。
第二條健全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
(一)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行政副院長任主任,保衛科長、後勤科長,委員成員為:醫務科長、後勤科長、基建辦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科全權負責。
(二)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學習貫徹宣傳上級勞動安全和社會治安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制度並實施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定期進行全院安全大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領導義務消防隊工作,總結評比,獎懲兌現,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
(三)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分工:主任負責全部安全保衛領導工作;醫務科主任負責醫療安全保衛工作;預防保健科長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安全工作;後勤科長、裝置給點組長、基建辦公室主任負責消防安全工作;保衛科長負責全院治安保衛工作,並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根據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條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素質,增設適當的消防器材。
(一)醫院義務消防隊,從各大科室抽調部分人組成義務消防隊(院部1人,保衛科1人,後勤3人,門診部2人,內科2人,外科2人,婦產科2人,檢驗科2人,放射科1人,手術室2人)。副院長任組長,後勤科長、保衛科長任副組長,委託縣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訓,每個隊員都要增強防火觀念,必須做到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二)對重要防火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科進行統計申報,經院領導稽核同意後購買。
(三)義務消防隊要同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配合作好預防工作,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醫院重點消防部位有:中西藥房、住院部、手術室、放射科、檢驗科、供應室、後勤庫房、洗漿房、電工房、鍋爐房、廚房、木工房、放療室、計算機中心。
(四)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崗位責任制,消防規章制度要上牆,熟記制度內容,嚴格執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實消防裝置。
第四條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一)推行二級安全檢查制度。各科室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每月及重大節日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重點內容:
1、檢查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質儲存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情況。
2、建築結構,平面佈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
4、各種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完好備用。
6、領導同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況。
(三)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級逐件上報到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逐件查核登記,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凡是難於整改的重大問題,呈報院辦研究解決。
第五條加強職工安全知識的普及,重點工種的訓練。
(一)新調入院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二)實習進修人員來院時,由醫務科負責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三)全院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使全體職工一般能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六條建立防火檔案。
院保衛科有健全的防火檔案,內容完整,字跡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第七條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
(一)全院職工必須對本單位安全負責,盡到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責任。具體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實到人頭。
(二)每個崗位職工都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責任,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處處有人管。
第八條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目標管理的內容,年終檢查考核評比。
(二)獎懲兌現,對於在安全保衛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於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災的,根據情節酌情給予行政的,經濟的以至法律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