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規章制度

經營管理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營管理規章制度1

  1、在經營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經營部的結算工作,綜合協調各種關係,保證混凝土公司整體結算率和結算完好率。

  2、隨時瞭解和掌握在施工程和完工工程的結算進度,及時辦理結算手續。

  3、及時瞭解混凝土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情況,重點理解合同中與混凝土結算相關的條款,按合同簽訂的時間順序登記《合同結算臺帳》,記錄與合同相關的重要資訊。

  4、當發現在施工過程中有與合同約定不相符的情況時,要及時和工地溝通,並告知和督促業務員及時簽訂合同補充協議。

  5、負責對所有預算人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並對預算員和業務員在工程結算中的工作進行分工和協調。

  6、負責協助預算員、業務員解決結算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負責組織與施工單位洽談最終結算事宜。

  7、負責對所有圖紙結算工程的結算程序和結算資料進行監控、稽核和把關。

  8、負責所有圖紙結算工程的結算考核,並且對每個業務員全年的結算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9、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管理水平,保證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三個體系在本部門順利執行。

  10、配合公司經營部清欠工作,負責清欠所需原始資料的稽核收集。

  11、積極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經營管理規章制度2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蒐集國內外相關行業政策,積極市場調研,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組織制定營銷戰略規劃,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決策。

  3、制定公司年度銷售目標,並組織編制年、季、月度銷售計劃,總體部署並監督銷售計劃的執行,適時合理地簽訂供貨合同,確保銷售計劃的順利完成。

  4、採取靈活的經營策略,及時完成回收款任務,加速公司資金週轉,保證混凝土公司的良性執行。

  5、從全域性的高度最佳化混凝土公司的業務資源,積極調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間的生產任務,充分發揮各分公司的資源優勢,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6、建立並完善所屬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抓好業務人員的考核、考評與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組織召開公司的經營分析會議,編制各種經營統計報表,準確提供有關銷售收入、費用控制、結算、回款、盈虧等反映公司經營現狀的資訊,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資訊支援。

  8、建立系統、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管理體系,認真聽取客戶的反饋意見,及時積極主動地給予解決,樹立精品意識和優秀服務品牌意識。

  9、加強對業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升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打造一支品德好、業務精、效率高的營銷隊伍,不斷提高公司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

  10、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積極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經營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業務計劃管理,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範圍

  業務計劃包括各業務部門的業務計劃和各管理部門的管理計劃、人力資源計劃、財務計劃、投資計劃和融資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各項業務計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

  第二章年度經營計劃的編制

  (1)每年年底,根據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本年度經營計劃的實施情況和預期目標,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經營目標。

  (2)擬定年度經營目標並傳達給各部門徵求意見,彙總各部門意見。

  (3)彙總各部門意見,編制年度經營計劃草案,提交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

  (4)根據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的意見修改年度經營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年度經營計劃資訊

  企業年度經營目標預計分階段實現;為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制定各業務部門的經營計劃指標;準備規範(包括表格型別、準備描述要求)和準備進度要求。

  七、在特殊情況下,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可每年調整一次,調整計劃須經總經理辦公室批准。

  第三章年度經營計劃的分解

  第八條每年年底,投資開發部組織各部門滾動編制、逐步細化分解整體業務計劃,形成各部門季度、月度分解計劃。

  第九條:年度經營計劃按季、月進行分解

  將年度業務計劃分解為季度和月度業務計劃。

  (1)負責整體規劃的分解,全面協調平衡各部門的規劃。

  (2)各部門負責具體計劃的分解、實施和修改。

  第十條各部門負責按月分解季度業務計劃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將分解到部門的季度業務計劃分解為月度工作計劃。

  第十一條稽核批准企業年度經營計劃的分解結果

  總經理辦公室將討論和審查每個季度和每個部門的分解計劃

  部門月度工作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業務計劃的分配

  (1)每年年底前,由總經理辦公室會議向各部門下達年度經營計劃。

  (2)每季度初,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批准,由投資發展部釋出下一季度的經營計劃和各部門的工作計劃。

  (3)每月初,經總經理批准,投資開發部下達下一個月的經營計劃和各部門的工作計劃。

  第十三條業務計劃的實施

  根據本部門的業務計劃和工作計劃,各部門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整體上,確保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的整體業務目標和業務計劃的實現。

  第十四條業務計劃的調整

  (1)如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年度經營計劃的,投資開發部必須提出理由說明,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批准後方可執行。

  (2)由於客觀因素的影響,確實需要調整季度經營計劃的,必須由主管相關部門的副總裁申請說明原因,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3)由於客觀因素的影響,需要調整月度經營計劃時,相關部門經理必須申請解釋原因,經副總經理和主管確認後方可執行。

  經營管理規章制度4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採用掃描、拍照、資料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直接供

  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次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資訊。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絡電話等資訊。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汙染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資訊,以備查驗,賬目儲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汙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汙染。

  2、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汙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 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汙染。

  6、 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 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資訊,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 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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