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2篇)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進一步規範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排程。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後出車,事後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覆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並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並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並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檔案,認真貫徹落實檔案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並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範措施,並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瞭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週期不大於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排程,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型別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並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後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並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並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閒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閒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髒、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並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並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並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並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准後,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徵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後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後,應檢查車記憶體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並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菸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洩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洩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並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後,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並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並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麼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儘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准後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准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並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熱愛郵政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增強紀律觀念,自覺遵守職工紀律。

  二、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7、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三、過鐵路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透過。

  四、服從局領導分配,聽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後上班扣獎金50元,酒後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間不準有娛樂活動,如發現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裡統一安排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確實需要請假的,無論什麼原因一律按事假處理。並用本人的工資僱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後,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須服從分配。

  5、出車回班後,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不準耽誤下一班工作。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第二條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條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第四條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狀態。

  第五條每週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第六條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10%。

  第七條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XX~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4%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10%處罰。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資訊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菸,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簡訊,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後。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了規範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十一、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帶和,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後,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檔案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於後行李廂內並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並辦理手續後,才能進行大修理。修理完後,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並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範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後,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護規範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平時要注意的保養,經常檢查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進行檢修,確保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後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時,要鎖好鎖。防止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乾淨,打蠟擦亮,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檢視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檢視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並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菸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透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傷害時,如屬公司損害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後開車損壞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儘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後聯絡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於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後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排程,並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餘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併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准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並於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稽核批准後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後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彙報並請求批示。事後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絡。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駕駛員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菸。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服務工作效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局機關專職從事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錄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駕駛員,經局領導同意後,面向社會擇優招錄。新錄用駕駛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較好的,簽定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駕駛員個人、局辦公室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第四條續聘。駕駛員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出勤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工作效能情況)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需重新簽定聘用合同,並履行相關手續,合同期限仍為一年。

  第五條解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駕駛員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1.因車輛報廢、拍賣等原因不再需用駕駛員的;

  2.駕駛員在聘用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駕駛工作;

  3.由於個人責任和原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違反市、局有關工作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

  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應予解聘的。

  第六條工資福利待遇。駕駛員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出車補貼;試用期滿並簽定聘用合同後,根據工齡和技術熟練程度,按企業標準核定工資,並交納養老保險。其他福利待遇與正式職工相同。

  第七條駕駛員應服從局辦公室的統一管理、考核和調配。對不服從管理和調配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違反工作紀律,被通報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條嚴格執行車輛定點、按時停放制度。除局領導接待用車或公務用車等特殊原因,並向局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節假日全天,局屬所有車輛須統一停放入庫。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油耗標準及加油卡定點加油制度。局辦公室將根據不同車況,核定百公里油耗標準,油耗超標部分,一律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市內用車,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內使用現金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駕駛員一律解聘。

  第十條嚴格執行車輛維修制度。修理車輛,必須先提出申請,報經局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及時辦理車輛年檢、保險、養路費等手續。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遲辦相關手續被有關部門罰款或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節假日安排值班的'駕駛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值班地點。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每月遲到、早退、缺崗累計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駕駛員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車輛保養,嚴禁帶故障行車。每年底,辦公室對駕駛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並結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費用)情況評出一名“優秀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罰款的,所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凡因駕駛員原因(如酒後駕車、違規駕車、開英雄車、開情緒車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除要求駕駛員賠償經濟損失外,並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本單位工作人員或借給外單位人員駕駛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所有涉車費用,必須經局辦公室稽核登記,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六條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駕駛人員的考核工作,並於每月底前對駕駛人員當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費用等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於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並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週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後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後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髒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佈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後,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駕駛員出車前、出車後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準帶病車出路,平時要注意保養,保持車況整潔良好。

  2、駕駛員嚴禁酒後駕駛、不準穿拖鞋駕駛、不準疲勞駕駛、不準把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或非指定駕駛員駕駛。

  3、駕駛員要對車輛的整潔負責,該清洗時及時去指定地進行清洗,疏通車、淤泥車等特殊車輛,作業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由於駕駛員的無知,對車輛缺水燒油等人為因素造成車輛部件損壞的,修理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分配,安全、及時地完成出車任務。

  6、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或利用公車謀私利,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費用及責任駕駛員自負。

  7、無故不準遲到早退,必須按時上下班。

  8、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及單位規章制度。

  9、講團結,講正氣,講禮貌,講奉獻,維護單位榮譽。

  10、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減少車輛的費用開支。

  11、駕駛員擅自將車輛的油料私用或倒賣,發現一次即作辭退處理,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12、車輛修理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到非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13、車輛要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點,遇特殊情況時必須向領導報告同意後才能使用。

  14、駕駛員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亂停車等違法行為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5、不準參加地方上的民眾糾紛、尋滋鬧事。

  16、辭職時,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彙報。

  17、注意各種突發事件,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彙報。

  18、其它管理制度,參照《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執行。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期更換機油及易損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建立車輛維修保養的檔案和行車檔案,交車輛管理部門。

  3、負責定時定點洗車,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避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進行檢查處理,並報告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維修申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出車歸來車輛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因駕駛員失職造成車輛被盜、受損視情況承擔70%損失。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駛。

  9、駕駛員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謹慎駕駛。不準危險駕車,違章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或因駕駛失誤造成損傷車輛視情況予以罰款或承擔維修費用的90%。

  10、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

  11、車內嚴禁吸菸,如有客戶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並不得將車內談話外傳。

  13、駕駛員出車必須聽從管理人員排程,做好出車記錄,記錄本每項必須真實填寫,發現一次扣2分,不準私自出車。一旦發現私自用車,除路橋、汽油費由當事人支付外,駕駛員處以50分以下的扣罰。

  14、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時,應隨時在指定地點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部門或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後,應立即到管理部門報到。

  15、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說明原因。

  16、駕駛員全天必須攜帶手機,上班時間手機必須開機。連續30分鐘關機扣1分,連續50分鐘關機,扣罰10分。

  17、駕駛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當事人嚴肅處理,駕駛員予以立即辭退。

  18、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和違章違規的,給予獎勵50分。

  19、車輛管理部門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工資浮動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在月尾或年終給予獎勵,對於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扣分或予以辭退。

  20、駕駛員在接到送貨提貨單時,要與公司倉管部門核實提貨,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貨物因上下貨物損壞、漏提、錯提等有駕駛員負責賠償和承擔損失,每次扣罰不低於10分。

  21、在宣傳時駕駛員必須認真負責,並協助宣傳隊伍和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宣傳任務。

  22、駕駛員必須保障出車安全、車輛安全、車內車外衛生乾淨和停車整齊。每日出車前有運輸部主管考核並做好記錄。發現有違規行為扣2分。

  23、駕駛員有義務參加公司其他型別用人需要,並服從管理。

  24、駕駛員必須每日認真填寫隨車日誌,發現錯填、漏填等,扣1分。

  25、駕駛員辭職必須在確認有無違章和違規等。在未處理清楚前駕駛員不得結算工資,在駕駛員自行承擔費用處理後方可結算工資,對應發工資小於違規違章罰款時,在辭職前必須繳納餘款,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26、駕駛員外出超過3天的,有公司車輛管理人員統一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回車必須驗收,發現有問題需要修理的駕駛員承擔費用10%,剩下90%屬於自然磨損。

  27、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清潔等相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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