寢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寢室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床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寢室是學生休息的重要場所,創造安全、清潔、衛生、文明的寢室環境,既有利於陶冶學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反映學生的集體主義觀點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層次,為促進人人參予,人人明確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必須自己管理好,多餘的零用錢必須存入銀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掛在視窗附近。

  2、寢室無人時必須加鎖,晚上就寢後必須閂好門睡覺。

  3、不得在寢室內用電、用火取暖或燒飯等,無電時若點蠟燭照明或點蚊香時必須遠離易燃品。(熄燈時間後不準點蠟燭)

  4、發現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二、衛生制度:

  1、每個寢室必須建立堅持每天輪流的值日製度。

  2、每個同學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倒汙水,值日時不亂倒垃圾等。

  3、勤搞個人衛生,勤換髒衣服,睡前勤洗腳,利用晴天勤曬棉被。

  4、勤監督,幫助習慣不好的同學共同搞好寢室衛生。

  三、紀律管理制度:

  1、按時就寢、起床,就寢時做到靜、齊、快。

  2、不得就寢後再起床看小說、打撲克或其他違紀活動。

  3、不得在寢室內抽菸、喝酒,利用撲克進行賭博活動,不看淫穢書刊。

  4、不得偷盜他人物品。

  5、不得隨意進入他人寢室玩耍,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寢室玩耍,女生不要進入男生寢室玩耍(包括週末在內)。

  6、不得把非本寢室人員和校外人員帶入寢室內玩耍或留宿。

  7、上課和早晚自修時間不得單獨一人回到寢室。

  8、必須服從管理員或值周教師的監督指導,必須配合值日學生的檢查。

  9、寢室長全面領導、指導寢室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或及時報告給班主任、學校行政機構。

  四、其它:

  1、人人必須愛護電燈、電話、水龍頭、門、床等公用設施。

  2、人人必須做到節約用水,隨手關閉水龍頭。

  3、遇特殊事件,如發現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竊,有人故意破壞公物或製造不安全因素等應迅速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核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腳踏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臺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為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寢室紀律

  1、在寢室高聲喧譁、追逐打鬧、故意敲門每項每人次扣1分。

  2、向宿舍外倒水(扔雜物)每人次扣3分。

  3、不按時就寢、提前起床每項每人次扣1分。

  4、就寢時不能保持寢室安靜每人次扣1分。

  5、在洗漱間玩水每人次扣1分。

  6、在過道倒水每人次扣2分。

  7、在寢室點蠟燭每人次扣5分。

  8、衣冠不整、衣不上扣、帽子歪戴每項每人次扣1分。

  9、化妝、染指甲、穿高跟鞋每項每人次扣2分。

  10、佩戴首飾、傳呼機、手機每項每人次扣1分。

  11、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2、說髒話、罵人每人次扣1分。

  13、隨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

  14、閱讀不健康書籍每人次扣3分。

  15、其它違紀情況酌情扣分。

  二、寢室內務

  1、被子摺疊、床單整理、枕頭擺放、蚊帳懸掛不統一、整齊,每床每項扣1分。

  2、臉盆、洗漱用品、學習用品等擺放不統一、整齊,每項扣1分。

  3、鞋子擺放不整齊扣1分

  4、毛巾掛放不整齊扣1分。

  5、亂掛衣物扣1分。

  6、地面不乾淨(有塵土、泥水、汙跡、痰跡等)扣1分。

  7、玻璃、窗臺不乾淨扣1分

  8、椅(凳)子擺放不符合要求,每把扣1分。

  9、樓層公共衛生(走道、浴室、衛生間、陽臺等)差,每間寢室扣1分。

  三、其它

  1、寢室內做到語言、行為文明,同學之間友好互助,對人有禮貌,加2分。

  2、寢室成員能聽從老師和室長的安排,自覺遵守宿舍管理有關規定,加2分。

  3、寢室文化建設文明、高雅、有朝氣、有特色,加1分。

  4、文明寢室評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實行“一票否決”:

  A、損壞室內公物;

  B、出現偷盜現象;

  C、出現打架、鬥毆現象;

  D、出現酗酒、吸菸現象;

  E、私接電源,造成火災等其它重大事故。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服從管理

  1、室長負責維護寢室秩序,安排衛生值日,睡前準確無誤地向生活輔老師報告就寢人數。室員必須服從室長管理,支援室長工作,做文明室員,創文明寢室。

  2、尊敬師長,接受教育,服從管理,不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外宿必須向班主任或生活老師請假。

  3、自尊、自重、自愛,言行文雅,不吸菸、不酗酒、不賭博,不行兇,不打架鬥毆,不盜竊。

  二、按時作息

  1、下晚自習後迅速洗漱,作好睡前的充分準備。

  2、熄燈鈴響後馬上安靜,不得講話,不吃東西,不做其他事情。

  3、起床鈴響,不睡懶覺,迅速起床、洗漱後上操。

  三、講究衛生

  1、勤洗衣被,早起疊被,整理床單和內務,做到物放有序。

  2、值日生必須認真打掃室內和環境衛生,特別注意床下和角落,保持門窗潔淨,清掃的垃圾按在定時間及時處理。

  3、講究公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走路要輕,晾衣服要用盆桶接水。

  4、嚴禁提水進入寢室,在室內洗漱,嚴禁在室內吃飯、吃零食等。

  5、上課期間,無特殊事情不準進入寢室。

  四、注意安全

  1、防盜:大量現金及貴重財物交班主任保管,不留宿他人,不隨便進入其他寢室。

  2、防火:嚴禁吸菸,室內禁止生火,不準點蠟燭。

  3、防事故:禁止爬越寢室的鐵門欄杆

  五、愛護公物

  1、禁止用腳踢門,進出輕關門。

  2、未睡人的床位,不得亂砸亂折鋪板。

  3、不得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亂貼。

  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5、大小球類一律不準帶入寢室。

  六、堅持考核

  生活老師早、晚對各寢室檢查考核一次,記分每天公佈,每週累計、排名。考核記分按紀律和衛生兩方面進行,依下條款實行扣分。每月政教處將按得分多少評出文明寢室。

  (一)寢室紀律:(月總分:10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1、每間寢室應如實填寫寢室人員名單、床鋪號碼、住宿學生姓名以及衛生值日表,缺一項扣1分。

  2、不能隨意調動床位,違者扣1分。

  3、隨意帶外來人員入寢室扣1分。

  4、未經批准留宿外來人員一人次扣2分。

  5、按時就寢,熄燈後在外逗留,走動一人次扣0。5分。講話、吵鬧者一人次扣1分。

  6、夜不歸宿(缺寢),一人次扣5分。

  7、在寢室隨地大小便,發現一人次扣3分。

  8、就寢之後,如有學生透過其它手段出寢室者發現一人次扣5分。處罰40元維護費。

  9、隨意進入他人寢室的,一人次扣1分。

  10、初三加班回寢室的學生進入寢室應輕手輕腳,不能影響他人休息,違者一人次扣1分。

  11、不能在寢室內吃飯、吃零食、洗腳、洗臉、洗衣,發現一人次扣1分。嚴禁任何人提水進寢室,(搞衛生的除外)發現一人次扣1分。

  12、嚴禁在寢室亂扔垃圾,發現一人次扣1分。

  13、嚴禁學生在室內吵架、打架。(按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扣分)

  14、嚴禁在室內生火,抽菸、賭博(按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扣分),如發生火災等重大事故扣10分。

  15、週五放學後,沒有關好門窗的扣1分。

  (二)室內衛生及內務(權重分100分)

  衛生

  1、牆面(10分)

  ①無汙損,無蜘蛛網、無灰塵、無腳印計10分

  ②如有不符,酌情扣分。

  2、地面(20分)

  ①地面乾淨計20分。

  ②有垃圾堆放,沒有及時處理,扣3分。

  ③沒有打掃不計該項分。

  ④打掃不乾淨的扣1—4分。

  3、走廊(10分)

  ①沒有打掃的不計該項分。

  ②打掃不乾淨的扣1—2分

  4、門窗(10分)

  ①乾淨,無灰塵,無破損的計10分。

  ②不乾淨或出現破損的扣2分。

  5、玻璃(5分)

  ①玻璃明亮,無灰塵、無蜘蛛網、無破損的計5分。

  ②玻璃破一塊扣1分。

  6、物品存放臺(5分)

  乾淨無灰塵計5分。

  內務

  1、被蓋、床單(15分)

  ①床單牽得平整,被子按要求摺疊成四方塊,整體成線計15分。

  ②床單未牽或被子未摺疊,每床扣1分。

  ③被子摺疊後,整體擺放不成線扣1分。

  2、巾(5分)

  ①毛巾按要求全部涼在室內的鐵絲上,看上去整齊成線計5分。

  ②毛巾未展開或不晾在規定的地方,每條扣1分。

  3、桶(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放好(放在物品存放臺的第一層)

  ②沒有按指定的地方放好的,發現一個扣1分。

  4、杯(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臺的第二層)

  ②洗漱工具在杯內要擺放整齊。

  5、衣(5分)

  ①衣各必須摺疊整齊,不得亂扔亂放。

  ②摺疊好的衣務必須整齊的放在床上或自已的包內。

  6、包(5分)

  ①按規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臺的第三層)

  ②整齊、規範。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生處批准同意後予以調整;

  2、不準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學生宿舍內務,由學生自己整理,學生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學校將定期檢查,檢查內務不合格的將在定期內改正。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準在樓道、室內大聲喧譁,更不準在宿舍區打架鬥毆等;

  5、住宿學生應遵守公寓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對公寓管理人員無禮謾罵,甚至傷害,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住宿學生如對公寓管理人員有意見可向學校反映。

  6、住宿學生必須自覺維護宿舍樓水、電、床、桌、門、窗、疏散標誌等公用設施和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若發現有故障,應及時到值班室報修。不得人為拆卸、損壞公用設施、裝置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若是惡意破壞,則進行加倍賠償;

  7、不準在牆壁、門窗、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圖畫;

  8、每個宿舍選宿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

  9、宿舍每天應按時清掃,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準堆放在樓道內。不準從窗戶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丟紙屑、潑汙水,不準在樓道內停放腳踏車,燃燒廢紙。

  10、物品整齊擺放,以整齊、整潔、乾淨為標準。

  11、男生宿舍廁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房間鑰匙輕易不要交給他人、不得放在門框上;

  13、住宿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

  14、按時作息,住宿學生應在熄燈前回到宿舍內。影響他人休息不聽勸阻者,可以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堅持不改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15、各學區夜間值班人員準時到位;有事自行調換,不得脫崗。

  在學生宿舍樓內和室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為:

  (1、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

  (2、經商活動及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行為;

  (3、未經同意動用他人物品或偷盜行為;

  (4、未經學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為;

  (5、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傳播、觀看淫穢書刊或音像等行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的行為;

  (7、利用各種爐具、加熱器做飯、燒水等行為;

  (8、私自移動、拆卸電源線、插座、電燈等行為;

  (9、大音量開放音響裝置、大聲唱歌、大聲喧譁、跳舞、喝酒抽酒、打架、鬥毆等行為;

  (10、各種原因造成跑水、影響自己及別人;造成廁所賭塞。

  (11、影響室內衛生和文明宿舍建設,違反校規校紀的其它行為。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員工寢室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規定。

  1、公司為員工提供住宿場所,寢室房間及物品由綜合部統一分配和管理,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管理和調配。

  2、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公司以外人員或親友。

  3、每宿舍應由住宿人員輪流進行衛生值日,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應做到:地面整潔,無汙物,無汙漬,室內無異味,桌面、電器表面無灰塵。

  4、應愛護公司配發住宿設施、物品。應做到:設施、物品、電器責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5、個人物品、被褥碼放整齊,床鋪上下整齊無雜物,用具保持清潔衛生,衣物洗滌後按指定位置晾曬,牆壁或櫥櫃上避免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保持牆壁的清潔整齊。

  6、宿舍區內禁止飼養動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

  7、養成文明、良好的衛生習慣,將垃圾集中傾倒於指定地點,不得從樓上或在寢室區域拋棄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和倒水。

  8、不得隨地吐痰,公共區域、樓道內衣著整齊文明。

  9、愛護綠植和宿舍內外一切公共設施。

  10、住宿人員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環境安靜,中午(11:30——13:30)、晚間22:00後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晚間返回宿舍不得晚於22:00。

  11、注意防盜,出入應隨手關門,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注意關閉門窗及電源,夜間注意關閉門窗,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住宿。

  12、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3、為預防火災,宿舍區內禁止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爐具、電褥子,禁止超負荷用電,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菸灰、菸蒂不得隨意丟棄,嚴禁在宿舍區儲存和燃放煙花鞭炮。

  14、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不得於寢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或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15、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16、員工離職即終止宿舍使用權,應於離職之日起三日內,遷離寢室,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屜、更衣櫃等進行清理,及時完整交齊桌、櫃鑰匙,由綜合部進行驗收。

  17、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18、公司領導及宿舍主管部門須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19、本規定自xx年十一月十日起開始執行。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寢室衛生工作管理,確保寢室衛生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細則:

  1、每天三餐後由各班寢室長負責安排人員打掃,飯後衛生監督員負責檢查

  2、寢室物品擺放要求整齊統一,整潔

  3、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清潔

  4、不亂丟垃圾,果殼,亂倒剩菜剩飯,汙水等

  三、評分標準:

  1、一天三次不打掃的,每次扣0.5分,不乾淨的扣0.5分,情況嚴重的扣1-3分,很乾淨的加0.5分

  2、寢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墊、鞋、毛巾等擺放不整齊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齊統一美觀獲得好評的加0.5分

  3、值日生亂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4、亂丟果殼、剩菜飯等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5、衛生間衛生亂、髒、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況,酢情加減分

  四、附則:

  1、本寢室人員未掃的而其他班級學生幫助打掃的加1——2分

  2、不滿監督員監督無故頂撞扣分行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員所在的班級及個人衛生分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佈

  5、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並擁有解釋權

  6、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床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衛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床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學生宿舍紀律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後,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裡大聲喧譁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四、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並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五、學生宿舍衛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衛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衛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牆上蹬腳印,不準在傢俱上塗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和隨意亂丟菸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衛生要自覺清掃。髒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裡,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衛生責任區要實行包乾負責。

  5、自覺接受衛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六、學生宿舍物資裝置管理

  1、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準將寢室內的傢俱與裝置搬動、調換或拆作它用。

  2、愛護公物。發現門鎖失靈、水管破裂、水籠頭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新生入住學生宿舍使用傢俱及房間設施時,需與學院後勤簽訂住宿協議,按照清單接收本室的財產數量和質量(新或舊)。以後學生對傢俱及房間設施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有關維修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丟失傢俱裝置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七、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用電實行“限額管理、超用收費”制度以及用水原則,具體標準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個宿舍每月18度電的限額指標分配到各宿舍。超過部分,按供電部門制訂的標準收費。所有學生宿舍每年按10個月(即2、8月除外,下同)計算指標。

  (2)所有公寓的學生使用自來水實行按時按點供應原則。公用水房嚴禁長流水,做到隨手關水,學生洗衣服不得同時開啟多個水龍頭,一經發現,對其批評教育,如勸告無效將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2、逾期不繳納電費的宿舍,宿舍將自動停電,直至該宿舍履行交費手續為止。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源、電源及任意拆卸、調換和破壞水電設施者,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額免費使用的權利,實行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並報學院予以處理。

  3、嚴禁在宿舍裡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毯、等電器,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違者,除沒收電器、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外,並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為節約用電,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在室內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等電器裝置上拴掛物品,嚴禁擅自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並要做到人離電源關,包括關掉燈、收音機、充電器、復讀機、電腦等學習必用電器的電源。

  5、由於夏季天氣較熱,學生公寓將給予24小時供電,學生公寓實行自覺關燈制度,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報系、院處理。

  6、宿舍內飲用桶裝水,其費用由入住人員共同負擔。

  八、學生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1、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學生人手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屜鑰匙全部由住宿學生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進校登記註冊後領取鑰匙,學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冊交還全部鑰匙。

  3、學生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後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2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有效證件登記,然後再經證明人(輔導員或班主任)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九、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放假時間前一週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學原則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親屬開具證明。

  3、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作息時間裡,憑學生證出入宿舍。

  4、從安全出發,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在一棟宿舍樓住宿的原則。其餘宿舍樓由宿管部門採取封樓的辦法進行管理,封樓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需本人書面申請,經樓棟管理員核實簽字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5、學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住宿學生離校管理

  1、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管部門,宿管部門做出驗收傢俱的時間安排,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2、畢業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後的三天時間裡辦理完離校手續。

  3、畢業生個人使用的宿舍傢俱裝置,待有關人員按清單檢查驗收完好無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有丟失損壞,按採購價格酌情予以賠償。

  4、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裡即視作違規住宿,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先離校學生交還的傢俱裝置,經查驗後由後走的室友負責保管。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菸。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十一、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2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後方可進入。

  十二、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住宿生入住前應簽定《住宿承諾書》,做到講禮貌、講禮貌,爭創優秀宿舍,爭當先進個人,自覺服從生活指導教師和宿舍自管會的管理,不得影響學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學生進校後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到統一劃分的樓層房號住宿。未經生活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房間。如遇宿舍調整,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按時間調房或搬遷。

  三、學生必須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高聲播放音響裝置等。晚上無特殊原因不得晚歸。夜間晚歸的學生,應持身份證或學生證在宿舍值班室登記,經生活指導教師批准後,方可進入宿舍。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嚴禁住宿生夜不歸宿。

  四、學生必須遵守公共道德,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私自拆裝宿舍各種設施裝置,凡是人為損壞公用設施者,必須照價賠償,視情節輕重給予1—2倍罰款。學生要愛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消防設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損壞消防設施者學院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職責。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區域吸菸、酗酒、賭博、鬥毆、吸毒等。在學生宿舍區域,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動,在宿舍使用體育器械嚴重影響他人休息者,將對該體育器械予以沒收。學生不得在宿舍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嚴禁觀看、傳播觀看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

  六、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進入宿舍。

  七、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內禁止私拉電線或私自使用電熱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凡因學生不遵守相關用制度引起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由職責人承擔所有職責並負責賠償學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損失。

  八、學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大筆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鑰匙,不得借與他人,一旦丟失應立即向宿舍長或生活指導教師報告。

  九、市內學生週末原則上不得在學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學生必須準時離校。特殊原因節假日確需留校住宿者,應向系部領導提出申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才能留宿,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十、學生宿舍不準留宿客人,更不準留宿異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須報請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未經許可,任何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確有必要到異性宿舍會客者,必須徵得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同意併到值班室登記。

  十一、物業管理公司相關人員進入宿舍進行維修、衛生等工作,應經宿舍生活指導教師允許,並做好進舍離舍的時間、事項等相關登記,不得做一切有損學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販進入學生宿舍,如有發現應立即向學生宿舍值班室舉報。走讀生原則上不能進入學生宿舍。

  十三、學生必須愛護環境衛生,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嚴禁在牆壁上亂貼、亂寫、亂畫;嚴禁向走廊、窗外潑水、丟雜物;垃圾和廢物實行袋裝化處理後倒到指定的地點;禁止攜帶一次性飯盒進入宿舍樓及在宿舍內用餐。

  十四、講究個人和公共衛生,按要求做好宿舍衛生和內務整理,每一天輪流打掃宿舍,個人用品應放置整齊,隨時堅持宿舍的整潔與美觀。

  十五、堅持宿舍用水衛生,按要求節儉使用純淨水,不得用純淨水洗各種杯具,時刻堅持飲水機及其周邊環境乾淨無汙染。

  十六、學生休學、退學、畢業時,應在接到離校通知後二日以內內辦理退宿手續,將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則不予簽發學生離校清單。

  十七、以上制度適用於全體住宿學生,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者,根據我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辦法》以及相關學生管理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職責。

  十八、本規定自X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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