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精選8篇)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檔案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檔案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儲存影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檔案、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稅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儲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儲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儲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影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儲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儲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儲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影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儲存檔案數量,設定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詢。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儲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儲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 檔案借閱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閱。

  2、借閱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單位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借閱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影印、不得拆封、損汙檔案,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閱,必須借閱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儘量留影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儲存。

  第七條 本制度從20xx年x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加強本公司檔案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公司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從事經營、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公司檔案分為受控檔案和非受控檔案。

  3、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後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二、檔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材料的管理。

  2、檔案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總經理審閱後歸檔。

  3、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檔案由行政部收集。

  三、歸檔範圍

  1、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型發言、會議記錄等。

  2、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4、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5、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檔案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四、歸檔要求

  1、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2、歸檔的檔案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3、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歸檔。

  4、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

  5、檔案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絡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6、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

  2、按照歸檔範圍、要求,將檔案材料按時歸檔。

  3、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努力維護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檔案的利用

  1、公司檔案只有公司內部人員可以借閱,借閱者都要填寫《借閱單》,報主管人員批准後,方可借閱,其中非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2、檔案借閱的最長期限為兩週;對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催還,發現損壞、丟失或逾期未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處理。

  3、必須嚴格保密,不準洩露檔案材料內容,如發現遺失必須及時彙報,追求責任。

  4、不準拆卷及任意抽、換卷內檔案或剪貼塗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複製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領導批准才能摘抄或複製。

  5、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不準在檔案材料中寫字、劃線或作記號等。

  6、不準轉借,必須專人專用。

  7、用畢按時歸還,如需延長借閱時間,必須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另行辦理續借手續。

  七、本制度即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資訊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訊的作用,有效儲存和應用檔案資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資訊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資料、影片、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資訊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排程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執行管理部門是檔案資訊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製、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稽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各種檔案資訊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儲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執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製改造後的圖紙並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排程地理資訊系統資料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資訊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儲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儲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影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加強檔案管理,規範公司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執行的證據。

  二、適用範圍

  1、公司內部經營形成的各種資料。

  2、外部政府機關、行業部門形成的與公司經營或行業有關的公文、通知、批覆等資料。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碟片、聲像、膠捲、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並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燬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燬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指導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5)提高檔案資訊的利用效率,促進資訊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並及時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檔案資料原件或影印件;

  3)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或合同影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管理部負責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1)負責部門檔案的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

  1)批准對自己部門資料或合同影印件的處置;

  2)負責對本部門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

  5、各公司總監/副總

  1)負責對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批。

  五、工作程式

  1、檔案資料的收集

  1)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檔案資料進行收集,並編制部門《檔案(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2)各部門檔案、合同等資料原件需要儲存的,各部門分別進行整理,並編制《移交目錄》,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歸檔範圍及移交時間:每季度結束後次月10日前。

  b)檔案資料的標識行政部及各部門對各自保管的檔案資料編號,編號規則見《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c)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⑴電子類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電子檔案,應當及時存放於檔案室指定電腦硬碟內或製作專門光碟進行編號儲存;

  ⑵檔案、合同資料要登記詳細資訊,並編制《檔案(合同)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⑶檔案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於檔案盒內,並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檔案/檔案櫃中。

  d)檔案借閱

  ⑴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填寫《借閱審批單》。借閱檔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內,不能帶出;確因工作需要將檔案帶出公司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和行政部批准,且只帶影印機,不帶原件;

  ⑵檔案外借一般只借影印件,需借原件者須經總經理批准,借閱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⑶借閱檔案用完後,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⑷借檔人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擅自塗改、汙損、勾畫、剪裁、抽取、拆卸、調換、摘抄、翻印、影印、攝影,不得轉借或損壞行為,如發現一次罰款200-2000不等的罰款元。情節嚴重者,按《檔案法》和《保密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⑸非本公司職工或單位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身份證影印件,經本公司高管領導批准後,方能在閱覽室閱覽,不可將檔案帶出檔案室。

  e)檔案銷燬

  ⑴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銷燬時,必須寫申請銷燬報告,編制銷燬目錄,報部門經理和部門分管副總鑑定,最後報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銷燬。

  ⑵執行銷燬任務時,必須由行政部人員監銷,監銷人不得少於二人,並在銷燬目錄上簽字。最後,把銷燬目錄和部門經理、部門分管和總經理的批准手續檔案,一併存檔永久儲存。

  2、檔案管理細則

  1)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

  ⑴公司對外發出的公文,如給政府的請示報告類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職能部門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條例、規定、命令、決定、決議、指示、計劃、核准檔案、證書等檔案;

  ⑶本公司與其他單位來往的文書及權益文書等;

  ⑷公司領導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工作日記、工作備忘等;

  ⑺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計劃考核/總結、報告、統計報表及簡報;

  ⑻本公司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正本及過程材料;

  ⑼本公司幹部任免的檔案材料、員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檔案材料、本公司員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檔案材料等人事檔案資料;

  ⑽本公司釋出的各類廣告、宣傳材料;

  ⑾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⑿外出公務活動(如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會議等)所獲得或形成的檔案資料;

  ⒀財務檔案資料;

  ⒁各種實物檔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

  3、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

  ⑴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如請示和批覆、影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須齊全。

  ⑵一般資料按一份原件歸檔,重要檔案和高使用率檔案可以根據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檔。經辦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留存影印件或影印本。如因業務處理需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應經總經理批准後妥善儲存,行政部以影印本歸檔。

  ⑶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況下可歸檔複製件。

  ⑷電子檔案應有相應的紙質檔案、資料一併歸檔儲存,並做好電子檔案儲存裝置資訊的備份工作。

  ⑸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必須原件歸檔,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4、檔案資料的歸檔時間

  ⑴即時歸檔下列檔案(含電子、聲像資料等)應在傳閱、辦理結束或取得後即時歸檔:

  a)公司規定的密級檔案;

  b)重要檔案,如政府批文、核准檔案、證照等;

  c)合同、協議書等正本及過程資料;

  d)公司幹部任免的檔案材料以及關於職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檔案材料;

  e)其他認為需要即時歸檔的資料。

  ⑵定期歸檔

  a)部門應在每月底前整理歸檔當月檔案,編制檔案清單交行政部;

  b)部門每年3月底前歸檔上年度檔案與資料,並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

  a)重要電子聲像檔案應實時進行、隨辦隨歸。

  b)一般電子聲像檔案歸檔應定期完成,一般每三個月一次製成光碟離線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須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歸檔電子檔案資料集,行政部核實後刻錄成光碟等載體離線保管。

  5、檔案交接

  ⑴部門內檔案交接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兼)工作變動或離職的,要填寫《檔案移交清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實無誤後簽字,行政部見證。

  6、檔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應對破損、字跡擴散或紙張太小的檔案進行修裱、複製或加邊,對大小不一、長短不齊的檔案摺疊理齊。

  b)採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準確。

  c)結合文書材料的形成時間、彼此聯絡進行排列。批覆在前,請示在後;

  正件在前,附件在後;

  正本在前,定稿在後;

  結論在前,依據在後。

  d)經辦部門檢查檔案或檔案,編制移交清單;

  e)行政部根據移交清單,查收案卷與檔案,並與部門每月提交的檔案清單核對;

  f)檔案完整、齊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紙質移交清單及電子檔移交清單,確認無疑後雙方在移交清單上(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儲存一份;

  7、檔案保管

  ⑴檔案編號

  a)檔案按類別應賦予統一名稱,其名稱應簡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檔案內容性質為原則,並且要有一定範疇,不能籠統含糊。

  b)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後,應參照《檔案分類編號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閱。

  c)檔案分類編號內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組織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d)檔案分類及編號的增補、修訂等由行政部結合工作和部門要求,組織實施修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e)建立《檔案目錄》存於案卷盒內,便於查閱。

  8、附則:本辦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後及時交專(兼)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第三條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兩份列印的正件與附件、批覆請示、轉發檔案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歸檔範圍:

  1、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覆以及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第六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借閱檔案要認真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薄》。

  2、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3、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檢查,如發現遺失、汙損、或隨意塗改情況的,要追究借閱者責任,並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第七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必須編制《檔案銷燬清冊》,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核對清楚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建立有效的檔案管理制度,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規化、科學化,使檔案管理更有效的為公司管理工作服務,促進公司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並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總則

  (一)公司檔案是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是完整地、系統地反映公司各項經營活動的真實記錄,是考察和研究公司歷史及現狀的重要依據。

  (二)檔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是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檔案管理工作堅持集中統一的原則,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總監統一負責,統一管理。

  (三)公司檔案具體工作由檔案部進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門在工作和業務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裝飾工程、基建、科研、文書、音像、人事、會計、實物等檔案均須由公司檔案部管理,各部門不得分散儲存。

  二、檔案部門設定及其職責

  (一)公司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保管。基本職責為:

  1、制訂本公司檔案工作的規定、管理辦法和工作計劃等。

  2、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根據本專業的管理要求對檔案材料的積累、收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3、負責對本公司形成的各門類檔案實行綜合管理,積極提供利用。

  4、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二)各部門設立兼職檔案員,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執行本公司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主動向總經理辦公室反映檔案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其開展工作並接受總經理辦公室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2、根據本公司各部門歸檔圍負責做好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並在規定期限向檔案部移交,確保本公司檔案的完整、真實和安全。

  三、檔案接收與整理

  (一)公司編制檔案材料的歸檔圍,根據各部門的職責不同,主要有以下幾個面: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檔案管理工作,夯實檔案工作基礎,切實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現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本辦法適用於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實行單位一把手負責制,選配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的專門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人事幹部)負責本單位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並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檔案工作應遵循五大原則,即黨管幹部、黨管人才,依規依法、全面從嚴,分級負責、集中管理,真實準確、完整規範,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單位人事幹部主要負責本單位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負責本單位檔案的查(借)閱等檔案利用工作,負責接交的檔案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堅決杜絕非專職人員辦理檔案相關事宜。

  一、檔案內容

  檔案材料主要涉及幹部職工工作及學習過程中形成的供組織考察的各類資料,包括十大類:一是履歷類材料,二是自傳和思想類材料,三是考核鑑定,四是學歷學位、職稱、論文、培訓,五是政審、審計類,六是黨、團材料,七是表彰獎勵材料,八是處分材料,九是工資、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職級並行、(境)審批,十是報到(派譴)證、計生材料。

  二、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包括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和接交。

  收集檔案材料時應確保收集材料屬歸檔範圍,確保收集材料填寫規範、真實完整。具體要求:①檔案材料應當為原件;②檔案材料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公文用紙,用黑色的中性筆填寫(或列印);③屬成套材料的,必須頭尾完整。

  經鑑別,符合歸檔範圍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續送交檔案室。自檔案下發之日起,未及時移交的檔案材料,檔案室不再接收。

  三、檔案利用

  檔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閱、複製和摘錄等。嚴禁拍攝影印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取證的,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影印。

  查(借)閱檔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產黨員按程式申請,

  由檔案室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麼材料。嚴禁個人查(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檔案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閱單位履行審批手續,限期歸還,不得轉借。

  查檔(含複製、摘錄)程式:查閱單位填寫《查閱檔案審批表》,經單位和主管單位負責人同意後,報檔案室分管領導審批,人事幹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審批後的《查閱檔案審批表》到檔案室辦理。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查檔。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8

  為明確管理責任,規範管理行為,確保各類檔案資料及時歸檔、完整儲存並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原則

  公司檔案實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與部分專用性檔案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

  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專門的檔案室並配備專人管理檔案,各部門明確由專人兼管檔案工作。

  三、檔案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管檔案、建設檔案管理系統。

  (二)財務部自行做好日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綜合管理部給予配合。

  (三)其他部門由部門檔案專人對檔案進行收集、整理,並交至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分類、鑑定、保管各類檔案,做到收集齊全、整理科學、鑑定正確和保證質量,並按時接收和移交檔案;

  (二)凡本公司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與附件、批覆請示、轉發檔案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制度辦事。

  五、歸檔公司檔案室資料

  (一)上級機關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檔案材料;

  (二)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覆;

  (三)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

  (五)本公司制訂的計劃、方案、統計、財務、工作總結;

  (六)綜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種證照及所獲各種榮譽、獎勵資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檔案材料;

  (十)具有儲存價值的電子文字、圖片、音像、影像資料;

  (十一)會計憑證,會計活動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六、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承辦部門或主辦人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檔案材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管理員歸卷。

  (二)凡是直接記述和反映公司、部門活動的,具有現實的和長遠查考價值的檔案材料(文字、電子檔案、圖樣、照片、實物等),均須歸檔儲存。

  (三)管理性檔案在分類立卷時應做到:分年度、分類別、分級別。黨政檔案要分別組卷,密級檔案要單獨立卷。組卷時按內部特徵為主的六個特徵進行組卷,儘量把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保管期限檔案材料分開組卷。

  (四)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絡,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五)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檢查。

  (六)各部門在次年三月向檔案部門移交管理性檔案,需付卷內目錄,移交目錄一式二份,交接雙方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

  七、檔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門)管理的檔案應有專櫃儲存,確保完好不丟失。

  (二)做好電子檔案、底片、錄音錄影帶等特殊載體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檔案工作人員應確保檔案的質量,對破損和變質檔案,及時採取措施,進行修補和複製。

  (四)公司綜合管理部不定期檢查各檔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儲存的材料以及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複製。

  八、檔案的借閱

  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填寫查借閱檔案登記表,如期歸還,歸還時驗收登出。凡利用者都應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查閱機密以上級檔案,需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准,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應當天歸還。

  (一)檔案借閱限一週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延期的,須辦理續借手續;

  (二)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三)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洩密,須立即追究當事者責任;

  (四)調走、辭退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檔案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原則上不對外借閱檔案,外單位需查閱檔案資料者,須經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借閱。

  (六)歸還檔案時應保證檔案材料的清潔、完整、安全,不得丟失、隨意摺疊、拆散、剪裁或擅自銷燬,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塗寫。

  (七)傳真件需存檔時,應將影印件連同原件一起存檔,以防原件字跡消失。

  (八)未經公司董事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公開檔案。

  九、檔案室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凡使用保密檔案資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三)凡借閱“絕密”“機密”級檔案資料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出。

  (四)外單位查閱、借閱密級檔案,須經綜合管理部主管領導審批,報分管領導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檔案不得私自存放,贈送並轉借他人,個人外出攜帶機密級以上檔案應妥善保管,若洩密要追究洩密者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開場所談論保密檔案內容,不得將保密檔案帶出室外和借給他人。

  十、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鑑定檔案儲存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及銷燬檔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公司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原則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職能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永久儲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經營活動,具有較長時間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長期儲存,其期限為16―50年;

  (三)對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短期儲存,其期限為15年以內。

  (四)檔案的鑑定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門指定檔案管理人員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合作完成,並採取對每份檔案直接鑑定的辦法。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修改、補充。

  (五)經過一定時間後確無儲存價值的檔案,或者原有情況已發生完全改變,其檔案失去儲存意義的,經檔案人員或原經辦人員提出,本公司綜合管理部和部門審查同意,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銷燬。

  (六)經批准銷燬的檔案,檔案人員必須列出清單,銷燬檔案的批准人、監銷人都要在銷燬檔案清冊上簽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