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安全歸口管理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執行國家、省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工作的規定;
(三)研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發展規劃、消防宣傳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學校貫徹消防法規,整改火災隱患,總結、推廣消防工作先進經驗;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並負責各類會議籌備、檔案起草等服務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學校應當採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瞭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設定消防安全課程,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認知特點,每學期開展不少於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並將消防安全常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教師的在職培訓內容;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小學、初中每學年佈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普通高中、中等學校及高等學校把學生參與消防安全活動納入校外社會實踐、志願活動考核體系;
(三)營造消防安全氛圍,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網路、報刊、電子顯示屏、板報等宣傳載體,常態性播發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每月更新不少於1次,並在校內各醒目位置設定疏散逃生標誌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舉辦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活動契機,集中開展消防知識競賽、消防趣味運動會、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及應急照明裝置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及檔案、圖書、實驗器材、精密儀器等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院(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文物古建築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並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檢視執行記錄並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衛生、有效。
(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違規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對安全出口上鎖;
(二)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嚴禁遮擋、覆蓋或關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三)應確保滅火器定點擺放,不得隨意挪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兩次進行普查換藥,並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四)應嚴格按照規劃佈局設定、遷移消防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埋壓、圈佔、挪用、損毀、移動、拆除消防栓或塗抹、貼上、遮擋消防標識;
(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並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並落實整改經費;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學校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等自身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要對電器、燃氣裝置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電器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確保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進行測試;
(三)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確需進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要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八)校園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師生、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園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存放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校可根據辦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並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及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開展演練,並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九)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佈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裝置,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 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 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 消防裝置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 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 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定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 樓層內設定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 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 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 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誌,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 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 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 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 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菸頭、點蠟燭等。
(6) 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 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 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9、 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訊號後,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絡,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並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1、 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並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2、 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覆後方可施工。
13、 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准,否則不得施工。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三: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列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裝置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裡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開啟1~2次。
7、圖書、列印室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裡,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 從制度上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全集團、學校各單位有機結合形成連動、互動,發揮主管部門的主導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 從思想上重視,要充分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災的危險性、後果的嚴重性。積極參加集團和中學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活動,使廣大員工都能夠全面掌握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三、 從行為上進行規範從嚴要求認真執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食堂負責人消防責任
⑴、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⑵、根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⑷、開展本部門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職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災處置方法。
⑸、定期組織開展滅火預案的演習,一旦發生火災,應根據學校滅火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師生,確保安全。
2、 後廚工作人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應急事故處理方法。
⑵、熬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⑶、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⑷、後廚工作人員應定期清洗煙道、抽油煙機,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油過多引起火災。
⑸、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安裝,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
⑹、息業前要認真檢查廚房間內設施,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⑺、廚房內禁止吸菸。
3、 物資倉庫保管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起火災。
⑵、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牆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並報告。
⑶、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和使用電器裝置。
⑷、庫內嚴禁閒人入內,嚴禁吸菸和焚燒可燃物品。
⑸、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福建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保衛處統一佈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處。
三、校保衛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並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內室外消火栓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