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文(精選20篇)

2022年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文(精選2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2年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

  一、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援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透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群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透過靈活多樣、群眾樂於接受的方式,樹立忠於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檔案。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儲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3

  辦公室是學校的行政辦事機構,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及對外聯絡工作。其職責是:

  1、組織起草學校綜合報告,擬定有關行政管理方面的計劃、規劃、總結、通知等;組織擬定全校性規章制度,釋出有關行政事務的通告。

  2、組織安排學校辦公會議,並做好記錄。

  3、根據審批許可權開具證明信函與介紹信函。

  4、對外聯絡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管理文書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6、各種辦公用品及教學器材的購置與維護,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檢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工作和衛生工作的組織檢查,保證學校的安全與整潔。

  8、完成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4

  一、培訓制度

  1、面向企業職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社會有就業需求的人員開展培訓,培訓物件年齡應在18週歲以上。

  2、培訓實行自願報名的方式,對需要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需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資格稽核。

  3、學員報名需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統一報名。

  4、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對學員登記造冊,並按人社部頒發的培訓計劃與大綱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對培訓成績合格者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6、對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且成績合格者,由人社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7、培訓結束後,對有就業意向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二、培訓班學員管理

  1、學員接到培訓通知後應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應持聽課證參加培訓活動,聽課證不得轉借他人。

  3、培訓以集中授課為主要形式,並對學員進行考勤登記。

  4、培訓期間學員一般不得請假,因學員個人原因耽誤課業者,學校不安排補課。

  5、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7、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准後再提問。

  8、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為和舉動。

  三、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教學的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提前備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注重教學效果。

  4、教師要關心學員的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裝置管理工作。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並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准後,方可請假,事後要補辦手續。

  四、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核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後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絡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註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為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等個人資訊,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為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五、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鑑定結束後,以班為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核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覆;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資訊、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絡方式等。學員成功創業情況: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六、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統一使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發行的培訓教材,企業有特殊要求時,可進行必要補充。

  2、培訓時間:各職業的培訓時間,均不少於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培訓期限。

  3、教學組織:嚴格按教學計劃組織實施,按一體化模式組織教

  學。

  4、考核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核,並將考試考核試卷和學員考試考核成績一併歸檔備查。

  5、技能鑑定:培訓結束後,向相關鑑定機構報送鑑定申請和報名資料,按要求進行技能鑑定。

  七、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學生科、班主任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要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現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每個班級和每個宿舍配備安全員,每天密切留意學校、班級和宿舍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彙報。

  2、加強校舍和學校資產、網路安全管理,總務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按照上級和學校資產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學校資產,責任到人。電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網路進行檢查,尤其注意對電腦病毒和一些不正當網路訪問進行監控,維護學校網路的流暢和潔淨。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校聯同相關部門在門口公路設立警示標誌、減速帶、限速標誌。平時教育學生過馬路走天橋,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學校門衛在高峰時間密切留意校門口狀況,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學校。加強車輛進出校園登記和停放規範的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辦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總務科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學生科和住校老師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要經常性檢查。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總務科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定期對教室、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毒。

  八、裝置管理

  1、充分認識加強職業學校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教學儀器裝置特別是現代化教學裝置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係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裝置、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裝置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教學儀器裝置登記建檔工作。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裝置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裝置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付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3、加強教學儀器裝置的管護。根據教學的需要,科室的教學裝置、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行動式儀器、裝置、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裝置、物品都安全歸位。

  4、加強教學裝置存放地點及環境的安全檢查。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裝置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裝置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

  題引發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裝置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範設施,並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裝置,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

  5、健全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於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裝置、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裝置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儲存。定期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定警示標誌。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路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登出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九、財務制度

  為規範學校的財會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培訓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並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稽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校長批准支付。

  十、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受董事會委託,全面主持並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法規,按職業培訓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鑽研培訓業務,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培訓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創造良好的培訓環境。

  6、根據學校規模,設定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7、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制度,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或使用過程不慎造成人為的損失特制訂學校財產管理制度望師生遵照執行。

  1、購買物品首先必須財產保管員填寫物品申購單,後經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再經校長審批方可購買。

  2、物品採購必須由學校指定的人員辦理採購,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採購。

  3、物品購入之後必須憑有效發票經財產管理員驗收之後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報銷及使用。

  4、學校財產管理員接到物品發票之後即刻登記物品驗收登記簿,並及時進入學校資產帳。

  5、各保管員加強對本專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學校管理員應對各分管人員管理的財產每學期進行檢查,平時經常性的指導。

  6、每學期對班級財產使用管理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評比文明班級,先進班級的依據。

  7、認真作好教工調離本校後對財產進行稽核交接工作。

  8、學校物品出校門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學校財產拿出校門。

  9、借用學校物品必須憑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的借條方能借用,用後必須及時歸還。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10、學校財產如在使用過程中人為造成損壞必須經財產管理員核准,經主管領導審批,由學校報帳員開據發票進行賠償。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6

  為了一個安靜的學習環境,大家才到翰林來;為了改變自己的學習習慣,大家才到安親班裡來;為了能讓自己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來……那麼,既然有著這麼多的共同目標,大家都同在一個教室裡,更應該相互關照,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故制定安親班教室管理規則,希望同學們能自覺遵守:

  1。進出教室必須輕手開,關門。如果故意開,關門發出很大的聲響,影響到其它同學的學習,請站在教室門後寫作業五分鐘,以示警告,如果以後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2。不能在教室裡吃東西,尤其是邊做作業邊吃零食,如果被發現,零食無條件被沒收。如果吃晚飯,一律到休息區就餐,就餐時間不能超過15分鐘。

  3。請自覺的維持教室裡的秩序,保持安靜,如果在問老師問題,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嚴禁大喊大叫,搗亂其他同學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廁所,出教室前要告訴老師,並且進行登記,清楚地註明離開和回來時間,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更好地完成學習任務。

  5。沒有經過老師的同意,不得隨意竄班,在每個教室裡逗留一段時間,浪費了自己寶貴的學習時間,以至於作業不能按時完成。

  6。教室裡出現跟學習無關的東西(如:玩具,毽子,遊戲機,手機等),拿出來後自己玩,借別人玩,被老師發現後,無條件沒收。

  7。自己作業完成後,按照老師的安排自覺複習,如果打攪到其他同學們的學習,罰站五分鐘,,以示警告,如果屢犯,則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7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透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除錯、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除錯費用。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8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與學員共同促進培訓期間正常有序的學習。學員應遵守本中心各種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學校和班級組織的英語活動。

  二。尊師重教,謙虛好問,勤奮學習。

  三。做好每堂課預習工作,上課前仔細檢查是否攜帶所需的學習資料和作業,不帶與學習無關的東西。

  四。學習態度端正,上課仔細聽講,積極參與。同學之間互相幫助、共同提高。不準遲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學,應及時請假。課後認真複習,逐步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五。上課時間不能在課堂隨意走動。不允許用手機和在教室內喝水吃東西。課間休息,嚴禁追逐推搡。

  六。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無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況要離校者,必須用英文向校方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方可離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寫請假條者要補寫請假條,沒辦手續而缺課者做曠課處理,曠課累計兩次者警告一次;曠課累計五次者,做自動退學、棄學處理,學費不退。自由活動時間不允許外出,未經批准擅自外出者,負責自負。

  七。學員必須按時認真完成作業。無正當理由不做作業者,要接受老師批評。屢教不改者,教師有權拒絕為其批改作業。

  八。學員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諒解。學員之間嚴禁出現吵架、鬥毆或其它不友好行為。有惡劣行徑者,開除出校,學費不退。

  九。學員必須愛護公物。損壞校內花草樹木和公共設施者,照價賠償;報紙雜誌閱讀後應放回原處;損壞或遺失公物,照價賠償。惡意破壞者,開除出校,學費不退。

  十。教室內空調由班主任統一開關,彩電和vcd由上課老師負責開關,未經允許,禁止學員開關。節約水電,養成人走燈熄、隨手關水的習慣。

  十一。家長鬚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課應由家長或專人接送,其間安全自己負責。

  2、隨時瞭解孩子的學習情況,督促檢查孩子按時完成作業,並及時將您的意見反饋給本中心,以利於我們更好地教學。

  3、因接送學生的車輛時間比較集中,請家長儘量將車停在外面的專用車位,謝謝理解和合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教學裝置的管理,提高裝置的使用效率,保證教學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儀器裝置和器材,在學校主管部門和分管校長領導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包括:建檔案檔案、軟體、儀器卡片、訂購審批,檢查驗收等工作),並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統一調配。

  第二條儀器分佈管理。除型儀器裝置安放在教學儀器室外,其餘儀器裝置及器材安裝在各實習車間,儀器室和各型儀器裝置由學校指派專人兼管。

  第三條配件管理,各儀器配件均由儀器裝置管理的人員統一管理,並建檔,實行臺帳管理。

  第四條各實習車間均要建立管理臺帳。

  第五條維護使用

  (1)儀器裝置一律面向實習教學,並實行對外開放,實驗教學用儀器裝置,器材均由各實驗室管理人員統一對儀器、器材等編號,學生也對應分組編號(每臺儀器、器材均要落實到每個學生),儀器、器材損壞或丟失按《實習裝置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2)使用時必須經主管儀器、器材的負責人同意,按儀器操作規程使用。各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驗教學使用。

  (3)使用儀器裝置前,儀器負責人必須對學生進行嚴格的操作技術培訓,經考查合格者,發給儀器使用證,取得儀器使用證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儀器裝置。在使用中,如損壞儀器,必須及時上報實習主管人員,並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記錄,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損壞儀器不報者,一經查出,按《實習裝置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加倍處罰。

  (4)全部儀器裝置都要由儀器主管人員負責編寫出操作規程、維修和使用管理制度,並做好儀器裝置使用記錄,儀器資料完整無缺,並作為技術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員要按期完成任務。

  (5)對於從事儀器裝置管理的人員,要互相協作,服從學校統一調動,實習的儀器器材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可由學校臨時調配。

  第六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器材,均要建檔製成軟體管理,要求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七條各實習車間的儀器、器材、管理人員,年終由學校根據對裝置、器材管理好壞,寫出考核意見,存入本人檔案,做為評先表優的重要內容之一。

  3、最新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學生課堂作業既是用來對學生掌握知識、提升能力等情況的資訊饋,也是教師用來自己檢驗課堂教學情況的手段,批改作業時教師能思教和學的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老師們要按照“常規要求”及“細則”來規範自己的批改,教導處也將對教師執行常規的情況認真檢查,特制定作業常規檢查制度如下。

  一、檢查人員

  分管語文、數學、英語、美術的校長、主任、教研組組長、備課組組長。

  二、檢查依據

  依據信州區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美術常規對作業的`要求及《石人鄉小學對各科作業批改要求》

  三、檢查制度

  1.每次作業常規檢查實行查後及時饋、通報、整改、考核這一流程。

  2.學生作業每兩週在備課組互查一次,檢查結果要記錄在教研活動記錄本上。

  3.學校每學期普查2~3次,每次根據實際各有側重。期中、期末兩次要求把抽檢的作業全部交到多媒體待檢。(老師自己交,自己領回,以免丟失)

  4.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分別從各班所有作業中隨機抽查,每種至少5本。檢查後分別填寫檢查表。

  5.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領導及組長,一起彙總情況,共同填寫整改通知(沒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師,視為合格),一式兩份,檢查當天交到教導處蓋章。(負責人:領導及組長)

  6.教導處將整改通知書蓋章後於檢查第二天及時交給分管校長。(負責人:教導處負責常規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長接整改通知書當天及時下發教師本人並督促簽字、整改。(負責人:分管校長)

  8.教師收整改通知5日內整改完畢,由本組組長及組組長負責檢查並簽字,一份交還教導處存檔,一份留給教師本人。(負責人:組組長)

  9.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範的,要每週五跟蹤檢查,直到能符合規範要求為止。(負責人:分管校長、主任及組組長)

  10.對期末試卷或其它統考試卷,統分後試卷要上交教導處,由分管領導從各年級試卷中各抽查一本,以瞭解改卷評分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的,由當事人負全責。

  11.常規檢查實行檢查人負責制,檢查中及檢查後哪個環節出問題,就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拒絕整改的教師,由校會研究作出處分。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0

  一、梭倫

  1、時間:公元前6世紀初;

  2、內容:實行財產等級制度(依據財產多少,劃分四個等級);

  公民會豎家最高權力機關,各等級公民均可參加;

  建立四百人議事會,前三等級可以入選;

  建立陪審法庭,廢除債務奴隸制度;

  3、影響:動搖了舊貴族的特權,保障了公民的民族權利,為雅典奠定基礎;

  二、克里斯蒂尼

  1、時間:公元前6世紀末

  2、內容:劃分十個地區部落,以部落為單位實行;

  設立五百人議事會;

  每一地區部落選一名將,組成十將員會;

  擴公民會的權利;

  3、影響:基本剷除舊貴族的特權,公民參擴,標誌雅典的的建立。

  三、伯利克里時期雅典繁榮的表現

  ①除十將以外,各級官職向所有公民開放

  ②公民會成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每個公民在會上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③陪審法廷是最高

  ④國家為擔任公職和參加活動的公民發放津貼。

  四、雅典對近代西方的影響

  雅典的對近代西方的形式有著重要的影響,比如:

  1、陪審法庭制度;

  2、議會制度,制

  3、公民、平等的意識等等。

  羅馬法

  1.瞭解《十二銅表法》、公民法和萬民法

  2.認識羅馬法的作用

  一、《十二銅表法》

  1、時間:公元前5世紀中期,

  2、背景:習慣法遭到平民的對

  3、意義: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的特權,保護了平民的利益。

  標誌著羅馬成文法的誕生。

  二、公民法與萬民法

  1、公民法:適用範圍主要限於羅馬公民。

  2、萬民法

  (1)背景:羅馬向外擴張;

  公民法無法適應統治的需要,導致矛盾激化。

  (2)範圍:羅馬境內的各族人民。

  三、羅馬法的作用

  1、羅馬法是羅馬統治的有力支柱。為國家權力提供法律依據,穩定社會秩序,保護統治階級的和經濟利益。

  2、羅馬法是歐洲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對近代爬立法與司法有重要影響。

  4、最新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1、基本目標

  深入研究多版本教材,著力解決課改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創新化學教學常規,努力建設優質課堂,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積極研究開發課程資源,促進學生學習方式的變革,構建師生共同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推進教育現代化程序。

  深入研究課標怎樣在化學教學中完整地體現,課標中對知識的規定和對能力的規定之間的聯絡,課標中知識結構怎樣在教學程序中形成網路,等等,都需要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基本流程

  劃分小組及負責章節--集體討論,得出統一觀點--教學中實施,及時饋--總結整理

  3、實施過程

  (1)劃分小組,及負責章節

  根據老師的教學經驗水平,將老師分為幾個小組,每個小組由3-4名老師組成,發揮有經驗老師的帶動作用,小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一段時間之後重新劃分。

  針對化學課本中的某一章節,老師聯絡高考實際,以及考試綱,找出各個版本教材互補的地方,對教材進行有選擇的吸收,運用。

  (2)集體討論,得出統一觀點

  組內集體備課的時候,小組將自己的觀點提出並講解,與組內其餘的老師進行交流,家集體討論之後,達成統一的意見。

  (3)教學中實施,及時饋

  經過家一致的討論,按照結論,指導備課,在教學中觀察學生接收掌握的情況,課後作業做得情況。看學生掌握的是否明白清楚。關注教學質量。

  (4)總結整理

  關注師生互動,突出知識的形成過程,重視教學情境的創設,密切聯絡實際。

  關注學生的進步和發展。教師目中有“人”,教學有物件意識,能因材施教;有“全人”概念,教學旨在努力促進學生科學素養的提高。

  關注教師的問題意識和思品質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持續追問“什麼內容是學生素養形成最基礎的因素”、“什麼樣的教學是最優質的教學”、“同一教學內容的處理在眾多的選擇中是否有最佳路徑”對新課程背景下的地域教學形成基本的準備、實施、評價策略。

  總之,力求高中化學優質教學,要求高中化學教學行為能夠體現正確的學科價值取向和明確的教學目標,力求在教學上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學習品質,促進學生科學素養的發展。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1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

  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

  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學校自願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學校地址:

  第二章辦學機構

  第七條辦學規模:學校佔地面積m2;建築面積m2。

  第八條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物件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組成,其中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全體董事半數透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透過。

  第十四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後可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稽核預算、結算;

  (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分立、合併、終止。

  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檔案;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後決定。但討論以下重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透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稽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託書必須指明授權範圍。

  第二十二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透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並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範圍。

  第四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素質好。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過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資產來源: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

  1、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2、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3、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於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裝置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於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辦學結餘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學校有辦學結餘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辦學結餘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淨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並依法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比例預留髮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後的餘額。

  第三十七條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裝置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方可透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佈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並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第四十一條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處理所有善後事宜後,向審批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後,到登架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三條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學校終止後,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透過。修改後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於30日內報登架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福民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登架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3

  為紮實推進課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小學教學管理制度,規範教學行為,根據《衡陽市課改實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基礎教育課程綱要(試行)》的有關精神,現對我校教學常規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1、確立先進、切實的辦學理念、目標、措施。學校機構健全,人員分工到位,有配套的規章制度。學校嚴格執行教育局的學籍管理規定,規範招生,建立電子學生檔案,不瞞藏學生。嚴禁分快慢班,嚴格控制流生。高揚“德育為先,多育並舉”的旗,嚴格執行課程(教學)計劃,開齊、開足、教好各門課程,不得任意增減課時。學校作息時間規範且執行到位。

  2、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貫徹落實《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德育工作目標明確,組織制度健全,能結合學生的身心特點,正常開展德育活動,定期組織班隊工作經驗的學習和交流,班隊工作措施到位,效果顯著。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努力培養學生健康的積極向上的心理素質發。要充分認識到學科中的思想和道德品質教育,是完成學科知識、智慧教育的內在動力和思想保證,把德育工作全方位、全過程滲透於各科教學之中。要挖掘學校、社會教育資源,從學校、社群資源特點出發,開展富有特色,豐富多彩,為學生愛好的社團活動、興趣小組、社群服務活動和文體活動。

  3、認真學習、把握和運用新課標、新教材,做到以新思想、新理念來統領教學,切實提高新課標、新教材的學習水平、使用水平和研究水平。各校和廣教師,要根據教育局制定的學習要求,配備好學習資料,制定相應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開展校內學習研討活動,在提高習慣於針對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加強教法和學法研究。建立與新綱、新課標相適應的教學方法。課堂教學要改變以教師為中心,以教師講解為主要方式的局面,所有教師都要從研究學生入手,切切實實教法,認認真真指導學法,做到礁學案一體化、教法學法一體化。上課容量要適度,起點要適當,落腳點要準確,指導以電教為主的多種教學形式,切實提高教學目標的達成度。要關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目標”的整合與落實;關注教與學方式的變革,關注多元化評價;關注暫時學習困難的學生學習狀況;關注課程資源的開發;關注資訊科技與學科的整合,積極探索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教學模式和策略,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注重夯實基礎,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促使學生主動學習,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教學熾要堅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引導學生在實踐中自主、探究、合作地學習,使每個學生都得到充分地個性發展。

  4、完善教研組織,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校長及其他管理人員要發揮表率作用,堅持上課,堅持聽課,堅持參與教研活動,瞭解課堂教學現狀,與教師交流、研討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行政聽課要做到有記錄、在評價、有饋。加強集體備課研究,學校教導處必須制定學期教研工作計劃和學科教研課題,並加強對備課組及教師個人教研、教改的課題指導。

  5、學校要定期組織形式多樣的教學研究課、觀摩課、創優課等活動,為教師搭建展示教學風采、交流教學經驗的平臺。每學期每人聽課不少於15節,被聽課不少於1節。要加強聽課後的集體評價分析活動,把每一節被聽的課作為一個教學案例,進行理性的分析。加對教師教學的思的管理力度。要求教師養成思的習慣,做到對自己的教學行為及其結果及時進行自評,寫出自己的教學所感和改進教學的構想和措施,每學期教師至少要撰寫1篇有一定質量的教學思。

  6、教學中要狠抓落實,形成習慣與制度。學校要把教學認真作為學校教學常規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堅決杜絕沒有備課進課堂的現象。作業在做到有發必收、有收必改、有錯必糾、有練必評的前提下,強化精選、精講、精練、精批、精評,提高達成度。

  7、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控制各年級、各學科作業量,任何教師不得佈置量機械性、重複性作業,不得留懲罰性作業。學生課業負擔合理,學生在校活動時間每天不小時,低年級學生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它年級家庭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學校行政要堅持定期檢查作業佈置和批改的情況,做到有記錄、有分析、有評價、有饋,每學期作業檢查不少於4次。對品德與生活、音樂、體育、美術、勞動、資訊等學科要定期對學生進行面試,瞭解教師課堂情況。

  8、嚴格考試製度,嚴格考風考紀,規範考試次數。要把考風考紀建設作為校風建設的核心內容之一,從嚴從實抓好,所有教師都要學習研究課程標準和教學綱,考題與學生實際,提高例題質量。學校考前要抓命題,考中要抓考紀,考後要抓分析。不把考試成績作為評價考題的唯一依據。完善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的評價,促進評價功能、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主體、評價方式、評價過程和評價心理轉變。

  9、學科考核要注重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能力和學習水平的評價。認真使用好各年級《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各學科教師要本著促進學生充分發展的要求,認真寫好教師寄語和班主任評語。

  10、努力建設科學人文環境,擴學生的知識面與資訊量。學校的櫥窗、畫廊、報欄、廣播臺、電視臺以及班級的'黑板報等媒體都要闢出專欄,精心編排,要認真組織學生收聽、收看廣播、電視新聞。加強學校圖書室建設,每學年都要劃出專用資金添置圖書,班班建好圖書角,提高圖書的使用率和週轉率。學校要結合校情,開展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陶冶學生的情操,創設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的良好氛圍和外部環境。

  11、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絡。教師要體諒學生家長的心情,真誠地關心和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家長,虛心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要與學生家長保持經常的密切的聯絡;要定期召開家長會及不同層次的學生會,逐步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立體教育網路。要對生活困難的學生進行扶,為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4

  1.不定期深入班級,透過與學生交談的方式,瞭解教學情況。

  2 .充分利用每次家長會,認真聽取家長對各班級教師任課情況的應,對暴露的問題認真整改。

  3.透過校長信箱實行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學實際情況。

  4.不定期召開家長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5.成立家長學校,定期給家長上課、培訓,與家長溝通訊息,形成學校、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機制。

  6.舉辦家長接待日活動,參與學校的重決策,比如:班級科任教師的調配等。

  7.家長學校的活動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學活動時間,各班家長會的活動需經家長員會的批准。

  8.家長員會由主任、班主任、成員組成。主任由學校的校長、書記擔任,副主任由教學副校長、管理副校長及一名家長擔任。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5

  1.須提前制定好學期課程教學計劃,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按照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

  2.上、下班嚴格執行簽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鐘到崗,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下課時間可以根據課堂情況進行適當調節,但是提前下課不得超過30分鐘。

  3.不得化濃妝,穿拖鞋,不得飲酒,要著裝整潔,精神飽滿,儀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學區域內吸菸,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要保持教學區域環境衛生。

  5.不得擅自曠工或者離崗,因故不能到崗時(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課。請假或調課經過准許後要協助安排課程調動。未經批准或手續不全者擅自離開教學崗位,按曠工處理。

  6.教學和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與校方反映溝通。

  7.不得打罵學生,要文明用語,對待學生要嚴謹認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課堂上吸菸、接聽電話以及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9.課前點名,學生上課遲到達15分鐘,須告知教務聯絡家長,不得隱瞞包庇。

  10.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活動及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教育機構的宣傳講座。

  該制度適用於啟源所有工作人員,最終解釋權歸啟源傳媒培訓學校所有。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6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准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切實承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等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職業學校應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裝置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並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

  實習開始前,職業學校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核標準等;並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瞭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學生佔在崗人數的比例,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於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干預職業學校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計劃,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第十條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一般為6個月。支援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檔案。

  職業學校應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進行監管。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充分運用現代資訊科技,構建實習資訊化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字由當事方各執一份。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資訊;

  (二)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五)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六)實習考核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條未滿18週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週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二)安排未滿16週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六)透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外,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並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二)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第十八條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條實習學生應遵守職業學校的實習要求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及實習協議,愛護實習單位設施裝置,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撰寫實習日誌,並在實習結束時提交實習報告。

  第二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和實習單位相配合,建立學生實習資訊通報制度,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定期檢查並向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透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瞭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鼓勵各地職業學校主管部門建立學生實習綜合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企業、有關社會組織,為學生實習提供資訊服務。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違反本規定中相關條款和違反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可根據情況調整實習安排,並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安排、介紹或者接收未滿16週歲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實習考核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要建立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考核評價制度,學生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職業學校要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準,實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條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並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三十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後,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組織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材料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核結果;(5)實習日誌;(6)實習檢查記錄等;(7)實習總結。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實習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條實習單位應當會同職業學校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並進行考核。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透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五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範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於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於實習責任保險賠付範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職業教育、高中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07〕4號)同時廢止。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於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瞭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瞭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週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製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覆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於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彙報並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絡廣大師生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係,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匯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9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透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除錯、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除錯費用。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20

  一、辦學宗旨、辦學理念、培養目標

  1、辦學宗旨:濟困扶危、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為導向、以愛心促和諧。

  3、培養目標:以培養“技能硬、素質高的現代家政服務人才”為目標。

  二、教師管理

  1、教師要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2、教師要做好學員的上課考勤統計工作;

  3、教師上課要有明確的教學目的,有步驟,有重點;

  4、教學方法要求精講多練,重視案例分析,使學員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師要加強新技術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水平。

  三、學員管理

  1、學員自主就近選擇培訓地點,免費食宿。

  2、學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3、實行獎勵全勤、評選優秀學員的獎懲制度;

  4、學員就業安排根據考核成績“擇優選用”,對於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可免費再學;

  5、學員就業後定期對其進行回訪,幫助學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四、教學管理

  1、嚴格按照國家商務部《家政服務員培訓大綱》組織教學;

  2、實行班主任負責、班委會自治的班級管理制度;

  3、課時安排靈活。結合學員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的情況,靈活確定課時,如有的課程一節課學員可以掌握,則課時為一節;若課堂內容較難,則可安排多個課時;

  4、考試考核。根據培訓規定的考試考核要求,對培訓學員進行基礎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

  5、證書發放。學員基礎理論、技能操作雙合格的,學校頒發《技能等級證書》。

  五、檔案管理

  1、學員檔案:學員考勤記錄、鑑定資料、頒證花名冊等按培訓期次歸檔,建立了學員培訓資訊資料庫;

  2、教師檔案及教案歸檔:學校對教師檔案(含身份證影印件、學歷影印件、職稱影印件)進行備案;對教學計劃、教案、教學總結也定期備案。

  3、所有檔案由校教務處統一保管,未經校領導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佈、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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