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規章制度(精選5篇)

酒店的規章制度(精選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的規章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的規章制度1

  第一條:酒吧所有的員工都必須要遵守這一規章制度章程

  第二條:酒吧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嚴厲極致任何部門或者個人做出有損害我們酒吧形象聲譽等事情

  第三條:透過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以及創造性提高員工的從業能力,讓員工更好的為客人們服務

  第四條:酒吧將要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

  第五條:酒吧每一位成員時刻都要全心為酒吧場所利益著想,時刻記得厲行節約,反對任何人鋪張浪費

  第六條:倡導員工互相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的精神

  第七條:酒吧管理人員也應當努力去為員工的團結貢獻一份力量,做好員工管理工作

  第八條:所有員工必須要維護酒吧紀律,對任何人只要違反酒吧規章制度的要求都將予以追究。

  酒店的規章制度2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豔抹,長髮要盤起,短髮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髮不準染色,不準梳過於誇張的髮型。

  三、男服務員:頭髮不準染髮,不留鬍鬚,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鍊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髮,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髮、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後要洗淨、擦乾。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作臺要乾淨、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乾淨、無汙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牆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乾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週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起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並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檯或上一級領導保管,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絡,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並後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後,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並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不得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後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並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後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知識,瞭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選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十八、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裝置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後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櫃、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裝置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裝置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裝置、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傢俬及酒店各種裝置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傳菜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按規定著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如因此對在開餐過程中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責任人承擔,並罰款5—20元。

  三、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堅決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迎賓員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化淡妝。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微笑,使用禮貌用語,並行鞠躬禮。

  三、主動熱情為進出的每一位賓客、路人拉門。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10元。

  四、及時參加班前會及平時的業務培訓,服從領導指揮。

  五、瞭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況,並作記錄,熟各包廂、臺號、位置,熱情正確的引導客人就位。如有發生帶客帶錯包廂或態度問題被客人投訴,每次罰款5—20元,兩次加倍。

  六、熟記常客姓名及單位,要熱情、準確的稱呼客人,違者罰款20元/次

  酒店的規章制度3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酒店的規章制度4

  賓館衛生制度

  一、賓館要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二、必須設有消毒間或消毒設施,並要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

  四、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五、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並貼上已消毒封籤。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六、賓館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七、賓館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八、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燬。

  九、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週一至週五早八點)、(前臺每週一和週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週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後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週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准。事後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客房部儀容儀表規定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潔、挺直、按規定扣好上衣釦、褲釦。

  3、工作服上衣兜、褲兜內禁止裝雜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工作服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4、服務員上班時一律穿著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乾淨。穿著襪子,要求男深女淺,襪子要完好無破損,不準赤腳穿鞋。

  5、服務員上崗期間不準佩帶各種飾物,如項鍊、手鍊、耳環、戒指等。

  6、工作期間應按規定將工號牌佩帶在左胸位置。

  7、服務員著裝後,應自我檢查,並接受領班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酒店的規章制度5

  (一)住宿登記管理制度

  1、前廳部的總檯接待問詢員負責接待客人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實行登記,登記率達到100%。

  3、零散客人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核對”。

  三核對: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登記的年齡與證件的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跡清、登記專案清、證件查驗清。

  4、VIP客人可先引領進房、在房間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接待部門代為填寫。

  5、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

  6、客人在進行住宿登記時,接待員有責任提醒客人,酒店設有貴重物品保險箱、如有貴重財產可代為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務員同時也是保衛員,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務保障安全。

  2、客房內必須標有安全疏散指示圖,在擺放的酒店《服務指南》宣傳冊中,必須有公安部門頒佈的《賓館、飯店旅客須知》。

  3、客房的管理人員、服務員都應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並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安全通道嚴禁堆放工作車輛或雜物)。發現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具和配備的滅火器材有故障時,及時報告保衛部。

  4、嚴格執行客房清潔流程。清潔房內衛生時將門敞開,嚴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潔離房時,要鎖好房間,並在客房清潔報表的打掃欄目內註明進房和離房的具體時間。

  5、嚴格執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離店時,及時進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處理流程的規定處理。發現其他問題和異常情況迅速報告。

  6、及時掌握客情。發現掛有“請勿打擾”牌的客房按照對這類客房處理流程的規定妥善處理;發現客人住宿不登記或登記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發現客房樓層有異味、異聲時要查明情況,並向保衛部報告。

  7、喜慶日子要執行公安消防部門關於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樓層及房間內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8、發生火警,保持鎮靜,迅速報告。講明火災地點和燃燒物品,以及火勢情況和本人的`姓名、工號,並沉著撲救,先救人,再滅火。如是因電具引起的,要關閉電源,用放置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9、注意發現房間未熄滅的菸頭或其他火種,不能將未熄的火種丟進垃圾井內,避免引起火災。

  (三)長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長包房的租賃由酒店銷售部負責。

  2、銷售部在與租賃人簽訂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人的有效證件,並影印留存備查。

  3、為了保障長住客戶人身和財產安全,在簽定租房合同時,必須按照我國政府公佈的治安、消防條例和法令的規定,簽訂《治安防火責任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在登記住宿和辦公的人員變更時,應及時向酒店申報變更人員的姓名和有關情況,以便酒店配合,及時按照公安部門的規定做好變更登記。

  (2)長包房的鑰匙應妥善保管。遺失或需要增配時,應及時報告和提出申請,由酒店按客房鑰匙管理規定給予辦理,以確保安全。

  (3)長包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如需安裝其它電器裝置時應向酒店提出申請,其容量必須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門規定的範圍之內,經酒店稽核同意後協助辦理,確保安全。

  (4)長包房內的辦公人員在全部離房前,必須對房內的裝置和財物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或切斷所有的電器裝置的電源,收藏好重要的檔案資料和貴重的財物,檢查菸缸和廢紙桶內有無尚未熄滅的煙火,以確保安全。

  (5)節假日期間,除租賃方負責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員以外,為保證安全,酒店的服務人員有權查問和阻止其他人員進入房內。

  (6)上級主管部門和酒店開展的安全檢查活動,租賃方應予以支援和配合。

  4、長包房租賃合同簽訂以後,在入住以前,必須嚴格執行繳付定金制度。前廳人員應根據銷售部發送的訂房委託書和財務部收到客戶定金後加蓋信用章的租賃合同影印件辦理入住手續。

  5、長包房的房卡應有明顯的標誌,並嚴格控制發放,用作辦公室的長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為簽約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辦公的長包房,按登記住宿的人髮卡。

  6、客房服務員要熟悉本樓層長包房住客的情況,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長包房的管理工作,銷售部應在每月月初將當月的酒店長包房情況編制《長包房一覽表》分送餐飲、客房、保衛、工程等各有關部門。

  (四)酒店鑰匙安全管理制度

  1、保衛部負責酒店除客用鑰匙以外的全部鑰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的門、廳、室、工作間、倉庫等門窗鑰匙一律交保衛部管理存檔。

  2、保衛部將所有鑰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由專人管理,未經批准,無特殊情況,禁止動用。

  3、各部門若使用備用鑰匙,需經保衛部經理批准後,由該部經理簽字後領取,並負責管理,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4、各辦公室、工作間、倉庫、餐飲等使用鑰匙按店內統一規定配發。

  5、需要配製鑰匙到保衛部填寫《配製鑰匙申請表》,經有關領導簽字後,由保衛部負責配製。填寫《鑰匙發放表》後簽字領取。

  6、康樂、客房、餐飲等營業部位,各工作間的鑰匙安排專人管理。不準帶出店外,或交無關人員代存,下班後交專人(或指定部位)管理,並當麵點清,作好交接記錄。

  7、各辦公室持鑰匙人因工作調動,應立即交回保衛部,不能按時交回者按鎖價值的兩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導致發生的一切事故由該人負責。

  8、財務部所屬各收銀臺、抽屜、櫃使用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衛部負責檢查指導,各部門要及時與保衛部溝通。

  9、各要害部門鑰匙,配電室、空調機房、鍋爐房、消防治安監控中心,總機房、水泵房、音控室、電梯室等鑰匙,各部門要嚴格管理,鑰匙實行交接班制度。倉庫、檔案室等部位鑰匙由專人負責,不準請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種門、窗鑰匙必須嚴格管理,不準丟失、損壞。如丟失鑰匙,禁止私自撬開,應由所在部位負責人在場,保衛部人員監督,工程部維修人員處理,並對責任人按鎖的原價處以2-5倍罰款。如鑰匙損壞無法使用時,應立即報告保衛部核實,並將損壞不能使用的鑰匙交回保衛部,經保衛部批准後再重新配製,費用自理。如有鎖和鑰匙的質量問題,由工程部、保衛部鑑定確認後,由工程部安排維修更換。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領取和請他人代領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遺失時領取行李,必須嚴格執行行李寄存及領取程式。

  2、行李房內嚴禁吸菸、不準存放員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在為客人辦理寄存行李時,要問詢客人行李包(箱)內是否有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和違禁物品。如有應該不予辦理行李寄存,視情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

  4、在行李房內工作時行李房門要敞開,在工作人員離開時將門鎖上。

  5、行李房門鑰匙由行李領班負責掌管,不能隨意亂放和帶出酒店,交班時必須做好交接記錄。如有鑰匙丟失,立即向領導彙報並寫出書面報告。

  (六)貴重物品保險箱安全管理制度

  1、貴重物品保險箱由財務部確定專人負責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險箱時,首先應核對證實是住客以後,方可請客人辦理使用手續,填寫保險箱記錄卡,並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後將保險箱的鑰匙交給客人,由客人親自將需要保管的貴重財物放入箱內並上鎖以後,代為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險箱期間,每次開箱前,應先請客人在保險箱記錄卡的背頁領取記錄欄內填寫領取日期和時間,並請客人簽名,經核對無誤以後,方可讓客人開箱。非本人前來開箱應婉言拒辦。

  4、如在辦理使用手續時,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客人同時在保險箱記錄卡上簽名,並說明需要領取時在卡上簽名的客人必須同時在場方可開箱,應嚴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辦理開箱手續,並認真核對簽名,嚴防工作失誤。

  5、客人丟失了保險箱的鑰匙,應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按照保險箱鑰匙遺失處理流程,請客人填寫財物部專為此印刷的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並當著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衛人員在場的情況下,請工程部派人員撬開,請客人取回箱內財物;由於客人自己的疏忽,導致保險箱撬開損壞,應按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中的規定,請客人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

  6、保險箱的外鑰匙嚴禁帶出店外和私自配製。空關的保險箱鑰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險箱內。要妥善保管保險箱的外鑰匙,交接班時要連同空關的保險箱鑰匙一起做好交接班工作,點清數字。

  (七)餐廳治安管理制度

  1、餐廳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廳管理人員負責。

  2、如有重要宴請或大型活動,由公關部及時通知保衛部,由保衛部指派適當的保衛人員協助維持治安秩序。

  3、餐廳的桌位應保持適當的間距,對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務員要照看好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並及時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丟失。

  4、餐廳客滿時,餐廳領檯員應請客人去餐廳外等候,不要讓客人自己進入餐廳找位。

  5、餐廳內如發生影響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保衛部處理。

  6、客人用餐完畢,服務員應及時檢查用餐現場,發現客人有遺留的物品,應立即送還給客人或上交餐飲部,由餐飲部按客人遺失物品處理流程處理。

  7、餐廳營業後,在做好結束工作的同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防止火災事故,確保安全。

  (八)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制度(夜總會、酒吧、桑拿浴、康樂)

  1、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負責。

  2、各娛樂場所場地裝修或改建施工前,圖紙需送文化、公安部門核准後施工。

  3、各娛樂場所建築必須堅固安全、消防裝置齊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擺放,要有二個以上的安全通道,裝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並配備相應的治安管理人員。

  4、各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活動人員的數量。如發生醉酒鬧事,毆打等影響治安秩序的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離;發現有可疑人和事應嚴密監視和控制,並迅速向保衛部(公安部門、110)報告。

  5、營業結束時,做好全方面的檢查、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及時上繳。按照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式辦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九)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內配備與規模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置,從業人員要掌握使用方法和防火知識。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內禁止吸菸,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氣爐和酒精爐備用的小氣瓶和固體酒精,由管事部專人保管,指定地點存放,隨用隨領。

  3、煤氣灶點火時,要火等氣,不使用時,關緊氣閥,定期檢測,熄滅火種。

  4、使用油製作食品時,油不能超過規定數量,控制好油溫,廚師不能離開正在使用的油鍋、保證安全。

  5、發現事故苗頭或有異常情況時,必須關掉正在使用的灶具,查明原因後方可使用,防患於未然。

  6、對灶具進行衛生清潔時,嚴禁將水、酒到在電源插座、配電盒處,防止電線短路。排油煙道定期請專業人員進行清理。

  7、下班前,指定人員對廚房內所有水、電氣、燃油閥門進行檢測,關閉開關,鎖好門窗。

  (十)商場治安管理制度

  1、商場的治安管理有商場承租負責人負責,各商品櫃檯內的物品有營業員負責。酒店與商場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保衛部保衛員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商場內,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到報警資訊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查處。

  3、經營金銀首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櫃、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入保險箱內。

  4、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於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進行偷、扒竊,如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保衛部。

  5、銷售商品後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清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幣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進行購商品的人員不要進行零整幣兌換,防止詐騙情況發生。

  (十一)財務部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辦公室的門窗應裝置報警器,受理收付款處應設櫃臺。

  2、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並專人專管。

  3、保險箱的鑰匙、密碼應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專管人員工作調動或調離,密碼應重新調整。現金存放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

  4、解款、提款必須二人以上,並使用防劫報警箱或報警包,數額大的要派專車接送,保衛部應派保安人員護送。

  5、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複核制度,支票和印章應存放在保險箱和保險櫃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物料倉庫應有牢固的房頂、牆壁和地面,門窗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

  2、倉庫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套管。嚴禁使用熒光燈照明,一般物料倉庫用白熾燈加防護罩,菸酒倉庫使用防爆燈,並將電源開關安裝在庫外。倉庫的工作人員出庫時應關閉或切斷電源。

  3、倉庫內嚴禁吸菸,並應設定適量的滅火器材。存放的物品應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燈距不少於0.5米,頂距、牆距不少於0.3米,柱距、垛距不少於0.1米)。

  4、存放貴重物品的倉庫,要安裝防盜報警器,並配置防撬鎖。

  5、物料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帳冊,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短缺立即上報。

  6、倉庫安全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有專人保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得在倉庫中會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響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鍋爐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配電房、電話總機房、保安監控室、電腦房和危險品倉庫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所屬的部門經理同意不得入內,經准許進入的人員應進行登記,並註明進出原因、時間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要忠於職守,熟悉和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和作業規程,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對安全承擔責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準亂拉電線。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吸菸。不得在其周圍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油庫加油時,油車必須停車熄火。

  5、要害部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嚴加管理,保證完好,嚴禁移作它用,工作人員熟知安全消防知識。

  6、各種機械裝置、儀表儀器、線路管道和閥門開關要定期進行保養,班前班後檢查,保證安全和正常運作。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並有記錄。

  8、保衛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督導整改。

  (十四)規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過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衛、工程和施工等部門按職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1、施工專案防火設計的稽核

  (1)施工專案防火設計必須委託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

  (2)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營業性的公共場所,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內部會場、娛樂場所和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要場所的內部裝修必須履行防火稽核報批手續。

  (3)報批的程式為:酒店先將填妥的建築設計防火稽核送審表,連同有關的圖紙、資料送酒店保衛部辦公室,經酒店保衛部經理初審合格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再報消防監督部門稽核,經核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核准。

  (4)工程竣工後,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和酒店保衛部經理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隊伍的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工程部應會同保衛部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安全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嚴格按協議執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人口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本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本人身份證,酒店工程和保衛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要登記造冊,對他們上述有效政件影印配備。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4)電工、焊工及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酒店人力資源部應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如有兩個以上專案的施工,對同時在酒店內施工的人員,可按胸卡顏色的不同加以區分,便於管理。

  (6)外來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無關的區域內亂竄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經酒店領導批准的以外,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7)禁止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為生活場所用電、火爐燒水、煮飯。

  (8)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場地的管理

  (1)建立禁菸區域。施工現場有火災危險的部位須有醒目的禁菸、火標誌。在安全處設固定吸菸點並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確保菸頭、菸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3)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工程部門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裝置必須完好,嚴禁帶“病”使用。

  (4)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5)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嚴禁用焚燒的方法處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築裝修材料應有嚴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價值較高的物品,需有專人管理,領用手續清楚。

  (7)施工隊伍必須有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勸阻並糾正違章現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十五)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1)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衛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

  (2)保衛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的必須按規定申報核准。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時間繼續動火作業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2、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中發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後方可撤離。

  4、保衛部在動火作業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十六)酒店員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的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手冊》中規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員的勸導和指正。

  2、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保安人員不予放行。

  3、員工的腳踏車、助動車和摩托車應停放在酒店規定的場所,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衛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為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為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並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式”交給大堂副理處理。

  6、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速向保衛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衛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衛部領導的指揮調遣,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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