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9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9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2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3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視窗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稽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專案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開啟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5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6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7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8
一、本廠員工應遵守本廠一切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各車間主管的指揮和監督,對安排的職務和工種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
二、員工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誠實、謙潔,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以爭取工廠榮譽。
三、員工均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於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15分鐘或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的員工為曠工論處,同時提前3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行為,遲到、早退罰款15元,曠工者不發當天工資及津貼,如有員工代打卡行為,每次罰款50元,另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均可以酌情處理。
四、員工未經安排學習不得開動生產裝置,儀器,各車間主管需嚴格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車間主管應做好帶頭作用,做好自身職務,領導好所屬員工,培養良好的工作情緒,同心協力把本廠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車間主管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對所屬員工按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不得知情不報,蓄意隱瞞,一經發現,嚴重處理。
七、員工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所罰的罰款撥入員工福利金,對工廠有貢獻者或提供違反本廠規章制度情報者予以嘉獎,對提供情報者保密。(以上金額為人民幣)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9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