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1篇)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
一、危害性
1、中學生正處在生長髮育期,很多身體機能還不健全,手機輻射危害學生髮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學生利用手機撒謊欺騙老師和家長,有的學生還以簡訊的方式捉弄老師和同學,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3、手機上網、QQ聊天、網路遊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簡訊,手機的黃、賭、毒,毒害青少年。
4、學生晚上躲在被窩裡使用手機收發簡訊,看小說,玩遊戲,深夜不睡,干擾他人休息,降低學習效率。
5、課堂上手機鈴響,課上聽音樂,收發簡訊,擾亂了教學秩序,影響了聽課效率,蔑視老師勞動。
6、學生防範意識差,社會閒散人員覬覦學生手機,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機聯絡外來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出現安全隱患。
7、在考試時,學生利用手機作弊,嚴重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應有的考試評價。
8、手機消費,增加父母經濟負擔,學生之間課餘時間比手機好壞,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出現享樂思想,自然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心態。
9、手機的使用加速中學生社會化,手機成為中學生男女生交往過密的幫兇,嚴重影響學業,不利於中學生成長。
二、管理規定
針對以上攜帶手機對學生的危害,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凡實驗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2、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公寓輔導員,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學校統一封存,中考結束後統一歸還。
3、攜帶手機的學生,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學校管教的,責令家長到校配合學校進行教育,並和學校簽訂相關協議。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班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學校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保衛科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保衛科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透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5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幫助聯絡,學生需要聯絡家長的可透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絡。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後,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後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絡的'仍然透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並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並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6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7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徵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並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後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並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並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0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最新中學生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膝上型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