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2篇)

2022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2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小學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簡訊、不良圖片、照片或影片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透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形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簡訊、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階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定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資訊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絡學生,可以透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資訊;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定的專用電話聯絡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行動通訊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行動式無線娛樂裝置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廣泛徵求了各方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遊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集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透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6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行為,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或因手機衍生其它問題,特訂定本制度。

  一、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一經發現由任課老師收繳到班主任處,保到學期結束,違紀學生填寫違紀記錄一份。

  二、學生考試期間,禁帶手機,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學生將被取消考試成績,並受到“警告”處分。

  三、嚴禁學生在學校教室、宿舍和教師辦公室充電。

  四、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時段定為下午5:10—6:10,晚自習結束到熄燈前。

  五、使用手機指:打電話、接聽電話、聽音樂、上網、聊天、玩遊戲、充電、下載圖片、讀網路小說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任何老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六、嚴禁在休息時段使用手機,違規在宿舍使用,手機由生活老師上交學生處保管,並填寫違紀記錄。多次違規而不服從管理取消住宿資格。

  七、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應妥善保管。如出現手機丟失和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後果,由手機使用者負全部責任。

  八、學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考試除外),可以向老師提出申請,經老師許可後才可以使用。學生不當使用手機,都會被記錄在電子檔案中,該記錄會影響學生的評價、評優、表彰等。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又不聽勸阻的,報學生處訓誡,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該制度解釋許可權歸學生處。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8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幫助聯絡,學生需要聯絡家長的可透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絡。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後,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後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絡的仍然透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並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並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0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並經政教處稽核備案後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後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於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二、學生手機校園內統一保管制度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透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佈學校辦公電話xxx和本人手機號碼xxx,方便家長聯絡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資訊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學生校內使用手機制度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絡。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四、手機檢查制度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定期開展學生手機管理教育引導工作

  1、加強教育引導。透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並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透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路。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佈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的規定,規範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佈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1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課堂高效有序進行,同時給學生建立一個安全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具體如下。

  1、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手機入校園申請表》,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本班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學生離校時再次填寫領回時間及完成備註資訊。

  3、上交手機由班主任負責分管。採取信封收納,抽屜上鎖儲存的辦法進行。

  4、上交手機老師無權檢視學生資訊,儘量關機儲存。

  5、班主任應滿足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溝通的需要,為學生和家長提供適當的聯絡途徑,滿足便捷通話的需求。

  6、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7、透過各班要開展各種活動對學生進行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自我管理能力,培養自律自控品質。每學期開學第一週要集中開展手機使用、管理專題教育,形成合理使用手機的輿論氛圍。

  8、班主任應透過各種途徑向家長宣講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加強手機管理的必要性和具體措施。家長應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言傳身教,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全國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2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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