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8篇)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8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最佳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開學初,高春芝校長在開學式上向全校師生髮出“遠離手機汙染,迴歸陽光校園”的倡議,並且透過班會課,面向學生徵集符合我學部實際的手機管理規定建議,經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協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 堅決禁止學生在校期間攜帶和使用手機(包含老人機)、平板、MP3、MP4等電子產品。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相互監督。如發現違紀情況及時報告政教處。一經證實扣除班級相應分數,取消該學生本年度的評優資格,記錄違紀檔案。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2、學校將不定期開展檢查,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紀律處分,記錄違紀檔案。通知家長到校填寫手機扣留單,並保留手機至學期末,再由家長領回。
3、教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政教處,按照第1條規定對學生進行處分,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4、住校班學生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入校園,需提前與班主任及夜班老師報備,到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老師處保管,回家時再領取。
5、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與家長進行溝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電話,不得以此理由私帶手機。
6、教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記錄在學生檔案中,態度惡劣的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學生回家要藉助手機網路進行學習,需向家長說明情況,在家長監督下嚴格控制使用時間,禁止瀏覽與學習無關的資訊。
8、每位學生要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和休息活動安排,嚴格按照計劃表執行,遠離手機及網路誘惑,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全校師生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也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學生自我約束能力,減少“手機依賴症”,讓學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門,走出虛擬世界,更多的親近自然,充盈內心世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貫徹教育部辦公廳和市區教委關於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淨化學生成長環境,保護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學習氛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永樂店中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一、有限帶入校園。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准後進行備案,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嚴禁將手機帶入課堂。校園內未經允許嚴禁使用手機。走讀生每天離校時可取走手機,住宿生每週離校時可取走手機。
二、對於暫時儲存的手機,由年級、班級安排保管。需儲存一週以上的手機,由年級協調房間和儲存櫃集中儲存。年級領導或年級組長負責監管年級手機存放情況。若學校組織外出活動確需學生帶手機的,則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內歸還,統一管理。
三、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私自攜帶手機入校或在校期間使用手機,均視為違紀。此項納入學生個人評優評先和班級量化管理。第一次發現,告知家長,家長在一週內取走手機,並與學校簽訂承諾書。第二次發現,告知家長,學校(或年級或班級)代為儲存,原則上學期末由家長親自取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若再發現,處分升級。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凡是被收繳的資料線、充電器、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領走,在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學校為學生、家長相互溝通提供便利條件。各年級組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機電話可供學生與家長日常溝通使用。每棟教學樓附近設定一部公用電話供學生與家長溝通使用。緊急情況下,學校全體教職工均可為學生提供電話使用。
五、若家長找學生,在不緊急的情況下,可給班主任發微信或簡訊留言。若特別著急的,可直接給班主任或年級領導打電話溝通。若學生在校有情況,班主任會第一時間與學生家長聯絡,不聯絡可視為平安,也請家長安心。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4
學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學習,有序生活,心要靜,神要定。中學生屬於未成年人,判斷力、抗誘惑能力較差,攜帶、使用手機給學生帶來諸多消極影響,沉迷於網路和遊戲,消耗時間、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視力下降等等。學校堅持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的基本態度,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範學生的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赤峰紅旗中學堅決禁止學生把手機帶進校園,手機校園內清零,沒有彈性。(如果允許個別,就會有若干個別,給管理帶來極大不便,結果還是控制不住);
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管理,主動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定,不給學生購買、攜帶手機;學校與家長和學生共同簽訂學生不攜帶手機入校園的協議書留檔備案;
三、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之間的聯絡,學校開放辦公室固定電話免費使用.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可到相應的宿舍樓值班辦公室接打電話,在教學樓期間可以到本班級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辦公室接打電話,校園的南門衛、西門衛電話開放免費使用;
四、歡迎全體學生監督此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學校實行舉報制度。舉報電話:孫老師:xxxxxxxxxx,徐老師:xxxxxx,王老師:xxxxxxx.
五、違規攜帶使用手機處理辦法:
1:凡帶手機進入校園的,一經發現,沒收封存直至本學期末由本人簽字領回,同時約談家長說明情況,對違規學生進行警示教育,提出警告;
2:對所有違規帶手機的同學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進、獲得獎學金的資格,相應的處分記入個人檔案;
3: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力檢查、發現、沒收違規攜帶手機,政教處、安監辦負責主要責任,具體責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師、年級部管理人員、門衛、校內保安、宿舍管理人員、體育教師等;手機一經發現,交給年級部政教主任做好記錄、封存,同時通知班主任並約談家長,政教處做相應的處分,做好過程性材料留檔。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5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山頭中心學校初中部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級部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第四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手機入校園申請表》,學校同意後才能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班主任對學生批評教育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級部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通報處分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期,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級部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七條,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裝置)。
第八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家長將該生帶回家教育,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
第九條,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後,方可到級部領取手機。
第十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6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裝置)。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後,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係,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7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後由交年級保管。
最新初中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202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抓好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實落細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並最佳化學生手機管理,探索科學有效的手機管理方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現制定校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一、增強手機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科技進步、社會發展致使中小學生越來越普遍使用手機進行資訊查閱、資料查詢、人際交往和自我表達,手機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學生與教師、家長和社會的溝通聯絡。但由於手機的娛樂功能和交際功能越來越豐富,以及中學生心智還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較弱的學生過度使用手機,沉迷於網路遊戲和交友聊天,導致學習不專心、視力下降以及親子關係緊張,嚴重影響正常的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如何在中小學教育中更好地使用手機,已成為學校和家長必須面對的議題。2021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是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要求學校將學生手機的使用納入日常管理。
二、過度使用手機對中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危害
1.危害學生邏輯思維能力。在降低自身知識度的同時,心理及思維能力受到極大限制。
2.危害學生身心健康。長時間使用手機可能影響學生的視神經及記憶力。手機記憶體在不良資訊,對心智不夠成熟的中學生帶來嚴重的身心危害。中學生心理抵禦能力不強,容易出現早戀、孤僻、免疫功能失調、睡眠降低等身心問題。
3.危害中學生日常學習。現階段的中學生對手機具有極大的依賴性,遇到不懂的問題就想透過手機查答案,使得學生懶得思考,漸漸不會思考。
三、手機管理方案
(一)五個明確
1.明確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以與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聯絡,學生可透過電子班牌與家長聯絡。
2.明確教師不得透過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3.明確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有監督管理的職責。學生離校後需上網查閱學習資料,經家長同意後才可使用。
4.明確學生確有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手機帶入校園後,必須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5.明確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二)教育引導
1.學校利用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形式組織專題輔導,讓學生敞開心扉談手機、擦亮眼睛看手機,進而達到科學合理用手機的目的。重點是從心理層面對學生進行疏導,引導學生擺脫對手機的依賴,進而專注於學業。
2.家長職責。家庭是學生髮育、成長、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長應當言傳身教,注重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拓展社會資源,全面發展素質教育,讓學生的學習生活變得豐富多姿,為學生遠離手機創造更有利的環境。為了孩子們的未來,引導和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手機使用觀,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校園裡倡導禁止使用手機,共創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在生活中理智、正確、合理地使用手機!
四、措施方法
1.學校安裝了家校聯絡電話(電話號碼:xxxxxxxx)並將此號碼告知全體師生及家長,解決了學生上學後有事不方便聯絡家長的困難
2.學校每班安裝電子班牌,此班牌具有通話功能,班主任、學生、家長可以透過班牌相互聯絡,解決了學生上學後有事不方便聯絡家長的困難。
3.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