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採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採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二、如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
學校應當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根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並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獲得相關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的配合和協助,形成合力,及時消除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校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方面,學校可以積極主動採取如下措施,取得有關部門和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援:
(1)聯絡公安、建設和交通等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定規範的交通警示標誌,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定交通訊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2)聯絡建設、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校舍、圍牆、擋土牆、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杆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對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與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公共安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隱患。
(3)聯絡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4)聯絡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學校周邊治安情況複雜的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聯絡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遊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製售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6)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資源和技術力量,為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務。
(7)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絡,積極爭取他們的支援和配合,共同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長帶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儲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4、宿舍裡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六)學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範圍:
1、各類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鋼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鉛筆刀、模擬刀、尖頭剪刀、各類尖銳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鋼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不帶、不玩各類刀具,正確引導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實刀具管理的責任制,經常排查,對發現持有、攜帶違法管制刀具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學生在教室未經允許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學生不得攜帶任何刀具進宿舍,生活老師應經常提醒和排查。學生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嚴禁攜帶各類被管理刀具,一經發現,立即收繳。
4、各班對美工刀進行集中收集,貼上學生的班級和姓名,統一交相關美術老師管理。
5、對學生已經帶到學校的玩具刀統一由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假時交其家長或責令帶回。
三、處理辦法
以上管理條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術老師認真執行,學校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規,將與相關責任人的級部考核掛鉤,並取消當年的一切評優。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專案,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於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誌,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菸、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菸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菸。
七、來校建築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菸,製作木製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週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並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並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裝置,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採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不允許攀爬學校圍牆和建築物;
二、不去危險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陰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學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戀;
三、要注意用電安全,學校規定禁止在課室和宿舍內私自使用任何電器,包括熱得快、各種充電器、充電電筒等,禁止帶電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電線,私自更改電路;
四、在課室和宿舍不允許進行體育活動,如打籃球、踢足球等,在課室內禁止追逐打鬧,不要趴在課室的窗邊和走廊的護欄上;
五、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分流規定上下樓,不要擁擠和跑動,要講究秩序,不要因為去飯堂吃飯干時間就你推我擠,造 成踩踏危險;
六、禁止高空向下擲物,各種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學們要團結友愛,產生小矛盾要積極找班主任解決,禁止採用武力解決同學們之間的矛盾,如果有同學們打架學校將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帶打火機進入學校的任何場所;
九、無人在課室或宿舍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不允許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十、不要騎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欄杆
十一、後門市場比較亂,有搶劫和打架的事件發生,所以同學們不要去後門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後門,要報告班主任處理,嚴禁進入後門的酒吧、網咖、溜冰場等場所。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職責範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員工,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工作制度、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建立平安校園。
二、全校師生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學校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 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衛生習慣教育和紀律教育,使他們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校園安定。
四、切實加強住校生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校生守則》、《寢室管理規定》、《衛生保健制度》、《安全保衛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生活指導教師要具體、全面負責住校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寢室,具體指導,耐心教育,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意識,併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學生宿舍,以防事故發生。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確保食堂、餐廳、供水處等生活場所的飲水、飲食的衛生安全。飲食安全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獎罰分明。總務處、醫務室對食堂、餐廳、小超市、供水處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衛生管理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務室工作制度》執行。校醫務室按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體驗,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教育。不得以預防和健康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級按計劃確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政教處核實報校領導審批後方可。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生外出活動。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校。
八、學校校舍維護及公共設施的維修與管理由總務處負責實施,要求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9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時時有人管,確保實現校園天天平安的目標。
一、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每學期初由校長分別與科室負責人、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崗位責任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一)校長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
2、將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
3、完善本單位各項安全工作制度,並負責落實。
4、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保障配備足夠的安全保衛人員。
6、支援保障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7、組織制定並執行安全應急預案,發生事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求援工作,降低損失。
8、每年期至少召開一次全校安全會議,聽取主管安全領導、班主任的彙報,對不安全情況進行分析,採取必要措施,防範於未然。
(二)辦公室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部署,檢查和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2、擬定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學校的安全應急預案,協助學保科組織應急演練。
4、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確定安全重點部位、重點崗位。
5、利用多種途徑、採取多種形式向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
6、負責對崗位安全員的管理和培訓,使他們掌握基本安全知識,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各種安全設施、器材的使用。
(三)學保科安全職責
1、負責按規定配備、安裝和維護各種安全設施和器材。
2、進行安全檢查、巡查,排查、發現、整改安全隱患。
3、督促各科室落實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負責對門衛的管理、培訓,負責校園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等安全的具體工作。
5、責加強食堂衛生安全管理。
6、如平時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要及時瞭解情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導,避免矛盾進一步惡化。
7、負責校園內治安秩序的維護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教務科人員安全職責
1、在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傳達上級安全工作的檔案,研究本科室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方法和隱患整改意見。
3、經常檢查各自崗位的安全工作,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意見。
4、組織學生集會或外出組織學生集體活動,要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5、在學生上下樓梯比較集中的課間操和晚自習放學時,應合理安排學生的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安排教師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一定是學生力所能及的清掃校園、搬動物品的勞動,不應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火等有危險性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商業性的活動。
7、對學生進行實驗室安全防護,用水用電、防火、防盜、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每年組織一到兩次緊急疏散演練。
(五)班主任安全職責
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據學校、學保科的安排和要求,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讓學生了解學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使學生掌握一定自救、自護技能,提高意識。重大節日前和放假前對學生安全提出明確的要求。
3、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4、年級班主任要經常對教室的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抓緊時間解決。
5、如遇突發事件如晚間停電、失火、地震等,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年級、班級及時觀察險情,並組織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應急預案,進行有序的疏散。
6、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原因。並及時向教務科彙報,說明情況。
7、班主任對家長或監護人告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不宜在學校學習的學生,應當建議學生休學,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8、一旦發現學生受到傷害或者患有嚴重疾病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採取措施,積極予以救護,並通知學校教務科和家長,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六)圖書室管理員安全職責
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把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樹立國家財產重於一切的思想,保證圖書館不發生事故。具體職責如下:
1、認真落實學校對圖書室的各項安全規定的要求,時刻注意防火、防盜,圖書室內嚴禁吸菸;
2、經常自查圖書室所轄各部位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消除;
3、如遇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負責疏散學生,自己能科理的及時科理,不能科理及時向上級報告;
(七)體育教師安全職責
1、時常檢查器材室、訓練室等門窗及場地、體育器材的安全隱患(如單槓、雙槓、籃球架、排球架、足球門、乒乓球檯等),及時維護場地器材,排除安全隱患。每學年的開始和中期全面檢查、維護一次。
2、每個學年的開始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態,做到心中有數,安排好不能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的學生。在進行正常教學時,根據教學內容,做好保護與幫助,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馬上送到衛生院或醫院進行急救,並及時通知學校有關
3、及時傳達、落實學校有關科室關於安全工作的有關通知、要求。
4、學校應按照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並根據教學要求採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八)實訓教師安全職責
1、負責實驗室、實訓車間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使每個人都有安全意識。
2、有培訓組內人員安全知識的職責,如:滅火器、沙箱等消防設施的使用等。
3、隨時查詢和排除實驗室的安全隱患,如不能排除應及時上報。
4、若遇到上實驗課時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有及時疏散學生的責任,防止疏散過程中再出現意外情況。
5、學生上實訓課時,有教育學生進行安全操作的責任、是學生掌握如何處理突發情況:如割傷、觸電、化學灼傷、燙傷等。
6、對化學危險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監管的責任。
7、教育學生下課前前關好門窗、停水、斷電。
(八)食堂承包人安全職責
1食堂承包人要按照各級部門要求,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管理水平。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
2、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留樣等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3、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毒、防蠅、防鼠等必要裝置。
4、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體檢,取得衛生防疫部門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九)門衛值班教師安全職責
學校門口是學校的視窗,人流量大,進出校門的人員複雜,為了保證校園的安全,值班教師要做到以下幾點:
1、切實履行門衛安全職責,要認真檢查來客所帶的`各種物品,防止各種安全隱患帶入學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在對外來車輛、客人要嚴格控制,做到來客登記或打電話聯絡,對校門口出現的隱患,應當及時向領導彙報,如遇不法分子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團結配合工作,對來客要禮貌,不講粗話、髒話,熱情服務。
2、在不斷提高自身學習工作技巧的同時,要經常參加門衛人員的培訓和學習,以提高門衛工作的效率和素質。
3、對我們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視,提高防範意識,安全用電、安全使用裝置,防止發生人員傷亡。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更好的完成本職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氣候、地理、社會等不同環境及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班會、校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評估科室、班級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對在“維護校園穩定、創平安校園”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科室、班級和師生要予以表彰鼓勵;對在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並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四、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隱患報告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主管單位及轄區派出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月報告制度。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報告。
五、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要在學期初和學期中,對校舍、教學器材等教學設施、裝置進行綜合性的定期檢查;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檢查時要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及時整改。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後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後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學校後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執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裝置,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維修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維修人員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後勤人員禁止入內。
八、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築物(如教學樓、辦公樓、科技樓、田徑場、學生食堂、學生,教師宿舍等);構築物。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安全管理員、維修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並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專案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主管校長,再報成都市教育局,同時採取保護措施。
4、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範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牆。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築物中的幕牆、網架、辦公樓的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託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杆、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學校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專案。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黃金橋中學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並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後,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裝置,認真執行裝置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裝置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裝置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裝置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採取相應的檢修措施,並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裝置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裝置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裝置執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並明確檢修保養的專案、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並根據裝置的停運時間採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裝置執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六、學校設施、裝置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並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後果自負。裝置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