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辦法
供應商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了穩定供應商隊伍,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係,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向公司長期供應原輔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務的廠商。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公司採購部或配套部主管供應商,生產製造、財務、研發等部門予以協助。
2.對選定的供應商,公司與之簦訂長期供應合作協議,在該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言互惠條件。
3.公司可對供商評定信用等級,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不合格的解除長期供應合作協議。
5.公司對零部件供應企業可頒發生產配套許可證。
三.供應商的篩選與評級
公司制定如下篩選與評定供應商級別的指標體系。
1.質量水平。包括:(1)物料來件的優良品率;(2)質量保證體系;(3)樣品質量;(4)對質量問題的處理。
2.交貨能力。包括:(1)交貨的及時性;(2)擴大供貨的彈性;(3)樣品的及時性;(4)增、減訂貨貨的批應能力。
3.價格水平。包括:(1)優惠程度;(2)消化漲價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間。
4.技術能力。包括:(1)工藝技術的'先進性;(2)後續研發能力;(3)產品設計能力;(4)技術問題材的反應能力。
5.後援服務。包括:(1)零星訂貨保證;(2)配套售後服務能力。
6.人力資源。包括:(1)經營團隊;(2)員工素質。
7.現有合作狀況。包括:(1)合同履約率;(2)年均供貨額外負擔和所佔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關係。
具體篩選與評級供應商時,應根據形成的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的權重和打分標準。
篩選程式。
1.對每類物料,由採購部經市場調研後,各提出5~10家候選供應商名單;
2.公司成立一個由採購、質管、技術部門組成的供應商評選小組;
3.評選小組初審候選廠家後,由採購部實地調查廠家,雙方協填調查表;
4.經對各候選廠家逐條對照打分,並計算出總分排序後決定取捨。
四.核准為供應商的,始得采購;沒有透過的,請其繼續改進,保留其未來候選資格。
五.每年對供應商予以重新評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從候選隊伍中再行補充合格供應商。
六.公司可結供應商劃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評級過程參照如上篩選供應商辦法。
七.對最高信用的供應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檢、優先支付貸款等優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對重要的供應商可派遣專職駐廠員,或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質量檢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品進行質量檢測或現場檢查。
3.公司減少對個別供應商大戶的過分依賴,分散採購風險。
4.公司制定各採購件的驗收標準、與供應商的驗收交接規程。
5.公司採購、研發、生產、技術部門,可對供應商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但應注意公司產品核心或關鍵技術不擴散、不洩密。
6.公司對重要的、有發展潛力的、符合公司投資方針的供應商,可以投資入股,建立與供應商的產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