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10篇)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髮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裝置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於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菸,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乾淨,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採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範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後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鬥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鬥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乾淨,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裝置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乾淨;
(10)電氣裝置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裝置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菸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餘料堆放到安全地點,並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為了更好的規範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並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彙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二、安全生產製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派專人監護。
6、特種裝置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或工具,未經批准,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裝置、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裝置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溼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裝置、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訊號、標誌、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裝置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12、裝置執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1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1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裝置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後報告。
1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16、裝置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裝置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1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並經常檢查、維護。
1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准後方可施工。
19、腳踏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誌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裝置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築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易燃、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鹼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鹼和使用酸鹼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鹼。
1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准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菸。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修。
3、帶壓裝置不修。
4、帶電裝置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裝置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裝置結構和效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執行的裝置不修。
10、空中懸掛裝置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裝置、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並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並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菸。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裝置、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
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後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裝置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後,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後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1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16、無故損壞車間裝置、附件者按原值賠償。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裝置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裝置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裝置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裝置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裝置;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膠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裝置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開啟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裝置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裝置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裝置、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開啟;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除錯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除錯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裝置及裝置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執行該裝置。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執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線。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裡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裝置。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裝置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裝置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線。
5、凡用於連線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線,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控。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控。
8、不要用溼手觸控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梁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梁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梁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樑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梁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梁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一、車間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人員(含外來客戶、求職者)進入生產車間、倉庫區域,嚴禁吸菸,違者予100-200元處罰(除特定吸菸地點外)。
2、生產車間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3、生產車間消防箱(栓)滅火機前方,嚴禁堆放物料阻礙消防器材的緊急使用。
4、任何人員/生產員工嚴禁折.擅自隨意試用或移動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員禁止攜帶孩童進入生產車間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鬧.追逐。
6、公司行政部對車間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須進行日巡月檢,保障安全。
7、車間主任/工序負責人為本車間或工序下班關電.關窗.關門.關水的笫一責任人,為安全事故責任的追溯物件。
8、車間主任/工序負責人發現本車間或工序電氣故障.線路露等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通知電工維修。
二、車間機臺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非專業人員不準隨意開啟機臺或電器接線盒、動力櫃、配電櫃和控制櫃,需要時,請電工進行操作。
2、保持機器周圍的工作區域和機身乾淨整潔。油脂、機油、粘膠及其他粘滑物、危險品更應及時清除,防止人員滑倒。
3、嚴禁在機器操作面、機殼表面或其他平臺處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謹防進入機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時不準帶與生產無關的人員進入車間,及時勸阻其他無關人員進入車間。
5、如有事故發生,應立即向上級如實彙報請示並保護好現場,冷靜對待,理性處理。
6、工作場地應保持整潔暢通,地面.工作臺、機器周圍無雜物,維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規定位置。
7、所有裝置須隨時保持良好狀態,所有防護設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齊全,潤滑到位,隨時可以投入生產。
三、車間機臺的使用安全管理:
1、經崗前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人員方可上機操作。在崗培訓和實習人員須在領機指導下操作。非機臺定崗定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機器。
2、機器執行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機器裝置導致無人操作。
3、機臺在正常執行時,禁止將手、腳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伸進機器內部或靠近執行的機器部件。禁止隔著機器傳遞工具。
4、機器如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檢修,待檢查正常、修理完好後方可重新開機。
5、工裝口袋嚴禁留放工具、硬幣、手機、鋼筆、打火機等隨身物品,謹防掉入機器造成事故。
6、未經批准,非本機組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操作機器,助手和學徒應在領機的指導下工作。
7、機臺在檢修前後開機時,須彼此呼應,確保機器內沒有人員在內,沒有人接觸機器。
四、車間機臺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
1、裝置上的任意安全裝置,不得閒置,不得妨礙任一安全裝置的正常使用。
2、進入機器內部進行操作前,必須鎖死急停按鈕,如無用電需求,需關閉電源。
3、任何生產用途的工業溶(助)劑,使用完畢後要立即將剩餘放到指定的溶劑存放點,不得在機器的發熱部位或接近電器元件。
4、規範遵守裝置維護保養制度,及時完成裝置日保養、周保養所要求的專案,務必細緻到位,不應付差事。
5、機器啟動前,應檢查機身各部位是否有雜物,必須先給訊號(按安全鈴),前後呼應,確定機器周圍安全方可開機。
6、上版、換橡皮、做衛生等須用手接觸機器內部時,必須鎖車。
7、上紙人員起吊前要仔細檢查氣漲軸是否已與軸頭脫開;鏈條有無鬆動、脫落跡象;吊鉤是否已鉤穩氣漲軸。做到先檢查,後起吊。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電能表生產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車間成員均須遵守廠紀廠規。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班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掛好上崗證,不允許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進出生產車間必須立即隨手關門。工作服不得穿出車間,違者罰款10元。
2.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3、各級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因事短時間離崗時必須經上級批准並安排熟悉本崗位的人員接替並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違者每次罰款20元。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車間管理人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5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0元。
8.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0元。
9.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0.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1.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班組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組長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10元。
12.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節約水、電、汽。下班或交班前,應檢查確認本人的'工作及其環境已作妥善處理;必須檢查確認需要關閉的水、電、汽已關好,門窗已關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後方可離開。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3.不按正確之操作規程、操作裝置而導致裝置損壞,依損壞程度責任輕重處罰,酌情處以警告到過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致裝置損毀無法使用或修復者,處以200元之罰款,並開除處理。
14.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班組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直接責任人罰款50元,組長負連帶責任罰款20元。
15.車間各班組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但如人手不足可經車間主任協調從其他班組臨時調配;調配人員必須服從該班組長的安排調遣,日常生產任務以外的工作,也須服從車間主任和組長的安排調遣,安排調遣須調配得當,不宜造成工作量懸殊。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16.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生產計劃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由車間班組負責。
17.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標準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班組長並作好記錄,生產組長統計資料不清,造成額超量生產或欠單生產者,責任人處以20元罰款。如有不合格產品進入下個班組按情節每件計20-50元罰款,班組長負連帶責任,造成較經濟損失、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18.不按正確之操作規程、操作裝置而導致裝置損壞,依損壞程度責任輕重處罰,酌情處以警告到過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致裝置損毀無法使用或修復者,處以200元之罰款,並開除處理。
19.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光潔。保證車間無塵化。操作人員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二、不定期的考核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考核方式:操作、筆試、口試。
考核的目的: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以上各項規定,本公司生產、管理人員均應以生產局為重,嚴格遵守。如有違、造成事故或重隱患,均視為失職,有關責任人將受批評並視情節、後果嚴重程度進行處罰;對於模範遵守制度、消除隱患、對穩定(改進)生產和管理有突出貢獻者將予以獎勵。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裝置並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適當地配合,以便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並達到降低成本,互惠雙贏的目的,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工作積極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情緒,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於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洩露機密者給予開除並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並認真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並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認真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處理。認真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汙染物,如有要及時清理完畢後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認真檢查生產裝置(如:印刷機、網板等)並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如因不檢修或人為原因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須提前除錯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於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後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現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認真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式,如發現異常立即停下並檢查原因,不能擴大損失,對於印壞的玻璃及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承擔原料費用。
八、衝網時必須沖刷乾淨,由組長負責並記錄,如因網不淨造成損失者由衝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後如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現衛生髒、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菸,對辱罵他人、打架、鬥毆者一律給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知識學習,增強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後會議。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職工人身安全,促進車間生產經營的有序發展,結合本車間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職工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必須時刻謹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嚴格執行殘疾職工的安全監護工作,對殘疾職工要組織職工結對子,每一名殘疾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組的其他職工或領導指定人員負責監護,確保殘疾職工的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3、職工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並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確保安全有效,應定期檢驗,放置位置應明顯,周圍無阻礙物堆放,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4、職工在車間內應走安全通道,透過料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因違規操作造成裝置事故並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給予一定處罰。
6、職工在操作裝置時應精力集中,不得說笑閒談或在疲倦狀態下繼續工作。
7、各班組職工應定期對組內裝置進行保養維護,減少事故隱患,發現裝置異常應立即上報維護。
8、保養維修裝置時,必須在明顯處掛出警示牌,維修需動用電源時,嚴禁其他組員觸動裝置開關。
9、職工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熟悉裝置的效能特點,未經允許非本崗位職工嚴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裝置,確保安全生產。
10、職工應熟悉車間總電源位置,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機停電,妥善處理並及時上報。
11、車間工作現場地面應時刻保持清潔,成品、備件、原料、廢料等堆放應按照規定放置。
12、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車間批准,由裝置維修人員負責,用後及時拆除。
13、下班前,班組長應負責關閉裝置及照明電源,關閉門窗。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檔案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執行。
7、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裝置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裝置檢修期間附:裝置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裝置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裝置檢修”標誌牌,示明裝置處在檢修狀態,裝置檢修完畢,需要送電除錯前,必須認真巡視裝置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裝置除錯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裝置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上有保證。裝置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裝置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裝置,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裝置。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生產紀律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範。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型號規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生產部各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控制目標,車間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管理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檢查和考核制度,杜絕“三違”行為,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利益。貫徹執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和增強各負其責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工資分配掛鉤,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車間安全管理總則
1、安全是保證車間正常生產的重要一個組成部分。
2、安全是車間發展與保障家庭和諧的一個必要條件,每位職工都必須對此條件負責。
3、要求每位職工對其自身的安全負責,同時也必須對其他職工的安全負責。
4、每位職工應對傷害與事故的責任負責,也應對工傷的後果負責。
5、每位職工都必須參與公司、車間、班組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都有責任對其所在作業區域、操作過程的安全負責。
6、車間不能容忍和放縱任何偏離安全制度和規範的行為,對不遵守安全責任制度有關“三違”行為,車間必須嚴格制止,並對其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第2章獎勵與處罰
第一條安全管理是維護職工利益的具體體現,安全獎勵和工資掛鉤,對於能夠自覺遵守以下條款的個人,有車間給予獎勵。
1、認真遵守公司和車間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能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2、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能積極在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和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車間給予特殊獎勵。
3、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在安全生產中無任何違紀現象。車間給予獎勵。
4、開展號班前、班中、班後作業區域的安全檢查,營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確保安全生產。車間給予獎勵。
第2條對於下列行為的個人,由車間及與經濟處罰,造成重大
事故或損失的上報公司處理。
1、由於違章造成企業和車間遭受損失的。
2、私自操作裝置,幹不具備開工票和沒有接到車間指令的工作以及造xx全事故的。
3、對車間安全設施人為損壞者。
4、發現事故隱患經通知後不及時解決和不進行整改的。
發生事故後,有意破壞現場,弄虛作假,推卸責任或謊報事故情況和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