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1

  隨著國內經濟建設的發展,施工中機械裝置效能的優劣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工程進度以及施工安全等。投標競爭看裝置,施工靠裝置,機械裝置既是硬體又是軟體,從而成為企業競爭實力和企業形象所在。

  機械裝置使用的前提和基礎是裝置日常的維護和保養。裝置在長期的,不同環境(包括惡劣環境)中的使用過程中,機械的部件磨損,間隙增大,配合改變,直接影響到裝置原有的平衡。裝置的穩定性,可靠性,使用效益均會相當程度的降低,甚至會導致機械裝置喪失其固有的基本效能,無法正常執行。如此,裝置就要進行大修或更換新裝置,這樣無疑增加了企業成本,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裝置管理機制,加大裝置日常管理的力度,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科學合理地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計劃。專人負責和落實各項制度、規定、計劃,做好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定期對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測,並認真做好機械的執行、保養記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裝置效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裝置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行動式計算機、行動硬碟、u盤、手機等。

  第二章辦公裝置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裝置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再購買,所購辦公裝置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配備人員見附表1)

  第四條新購辦公裝置採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後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見附表1)

  第五條原購辦公裝置由所在單位登記後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複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後,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裝置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裝置採取“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辦公裝置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餘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裝置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裝置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乾使用,據實列銷(見附表2)

  第九條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採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公司部門負責人、專案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辦公裝置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2

  (1)業務室負責人為機房內儀器裝置的負責人,對儀器裝置的安全使用負有領導責任。

  (2)每臺儀器須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制定嚴格的“裝置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新購置的儀器,須經嚴格驗收,由業務室負責人統一簽收。

  (3)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所用裝置的技術規程及注意事項,凡屬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4)裝置管理人員應認真填寫《裝置使用記錄》,若發生重大故障或損失,及時報告裝置負責人,寫明事故報告,由業務室負責人組織調查,並做出處理。

  (5)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精心維護儀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換。

  (6)移動式、搬移式監測裝置應定期開機檢查,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裝置效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裝置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行動式計算機、行動硬碟、u盤、手機等。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裝置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再購買,所購辦公裝置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新購辦公裝置採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後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

  第五條、原購辦公裝置由所在單位登記後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複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後,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裝置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裝置採取“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辦公裝置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餘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裝置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裝置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乾使用,據實報銷。

  第九條、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採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1、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2、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3、公司部門負責人、專案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4、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十條、辦公裝置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賬戶,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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