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住宿管理制度範本
關於學校住宿管理制度範本
在當下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學校住宿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1
1、住宿生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愛護集體榮譽,努力建立文明宿舍。
2、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須有病假條,有事須有請假條,必經有關部門批准。
3、上課期間,住宿生不得擅自進入宿舍,沒有經老師的同意簽字,住宿生不得走出校門半步。違反須罰款2-5元。
4、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準時起床。熄燈後不允許說話、嬉笑、打鬧,嚴禁擅自離開宿舍或外出,違反者嚴肅教育,屢教不改者嚴厲處罰或取消住宿資格。
5、嚴禁打架、罵人、吸菸、醺酒,每發現一次罰款5-10元或請家長。禁止亂竄宿舍,發現一次罰款5元,不允許調換床位,發現一次罰款2元。同學之間要搞好團結,有矛盾找教師及時處理。
6、搞好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大小便。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宿舍和清潔區做到無雜物、無痰跡、無灰塵。被子疊放整齊,物品和衛生工具擺放合理有序,千萬不要在牆上亂寫亂畫。宿舍做到窗明乾淨,空氣新鮮。
7、加強安全意識,不得攀高上樓頂,不得隨意出觸控電線、開關、燈頭,上下樓梯要走穩,上下床要看準。不得打、逗、鬧,開玩笑有限度。禁止在校內騎腳踏車。違反者嚴厲批評懲罰。
8、注意個人財產的保管,加強防火、防盜意識。每個住宿生的衣服行李都必須主動地由老師寫上代號和姓名,每天都要堅持換洗和認領衣物。學生的零花錢都要交給老師保管,口袋裡不允許超過一元錢,不允許隨便亂用他人的錢財和衣物,更不能有盜竊行為。
9、進餐和打水必須按規矩排隊,不許帶買和插空擁擠。
10、節約用水用電,愛惜糧食。要做到用完水電後及時關掉水龍頭和開關,不許亂到飯菜。違反者罰款1元。
11、愛護公共財物,注意保護好自己使用的床鋪、桌凳。如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和加倍懲罰。
12、自覺遵守紀律,上好每一堂課,養成熱愛學習,積極鍛鍊的好習慣。
13、望全體住宿生自覺遵守以上各項制度,做一個讓家長放心,老師省心的合格的住宿生。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2
一、按時作息,禁止休息時間未經批准外出。
二、起床後,被要摺疊、蚊帳要掛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擺放有條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牆壁要保持清潔,每天要輪值一打掃。不準在牆壁上打釘、刻劃或把牆壁弄髒。
四、不準在宿舍、走廊內直接向樓下倒水及垃圾。嚴禁將瓜皮果殼等容易堵塞排汙管道的物品丟入衛生間。
五、講究公共衛生,不要隨地吐痰和亂丟雜物。
六、室內公物由班責任保管,要愛護公物,損壞或故意破壞者按價或倍價賠償。注意關鎖門窗。崐
七、不準在室內煲食、燒火、私接電源。
八、講文明,不準粗言爛語或講低階趣味的話。
九、不準在樓道、梯道、宿舍內跑動、追逐及嬉鬧。
十、嚴禁攀爬陽臺、欄杆及圍牆、公寓樓前山體陡坡。
十一、服從保衛人員及管理人員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3
1、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公寓相關管理規定,服從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檢查等工作。
2、住宿人員須愛護公寓內公共設施裝置,如有人為因素損壞設施,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3、公寓內的所有設施裝置、管網線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換,如確需維修或更換的請報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將安排專業人員維修。
4、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公寓要關好門窗、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住宿人員要努力營造安全的住宿環境。嚴禁在公寓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劣質電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和明火爐具。
6、嚴禁在公寓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衛生和安全的危險物品。
7、住宿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帶校外人員進入教師公寓,不得將床位轉借或轉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調換房間,不得隨意佔用他人床位。
8、嚴禁在公寓內酗酒滋事、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9、嚴禁在公寓內從事賭博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0、住宿人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寓中心將根據情節進行勸說、教育或通報學院、部門,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11、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後勤保障處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4
第一條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熄燈後保持寢室安靜,以保證睡眠。
第二條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注意維護公寓和寢室環境,保持個人衛生、寢室衛生,公寓內不準懸掛物品,衣櫃上不準擺放雜物,
第三條住宿生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即不在公寓內吃飯、聚會。果皮自覺包起來放在垃圾桶內,每天起床後,把被子疊好,床單鋪平,桌子上做到無雜物。
第四條安靜有序不打擾他人,不亂串房間和樓層,不得在公寓內或樓道喧譁、打逗,特別注意安全。
第五條勤儉樸實,不帶貴重物品,不帶過多現金,不帶違規物品,如電熱產品、易燃物品、麻將牌等。
第六條懂禮謙讓,尊敬輔導員,尊重他人,互幫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處理好寢室同學關係。
第七條提高自理能力和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盜,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條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健體防病。如有身體不適,及時去醫務室就醫或與輔導員聯絡。
第九條住宿期間未經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離校,不許私自外出,不得將外人帶入公寓。
第十條請假外住、週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補課必須找輔導員填寫登記表,登記表須有監護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條住宿生如請假,須經班主任或輔導員同意後,出具假條報輔導員批准,病假須持醫務室假條報輔導員批准。
第十二條遇有學習、生活上的困難、問題,應及時向輔導員反映、交流。
第十三條住宿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德育處將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製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裝置、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傢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傢俱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傢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後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並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裝置和煤爐等生火裝置,熄燈後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腳踏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採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淨。禁止在寢室內抽菸。
9、禁止從視窗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6
為確保全體住宿生擁有一個和諧、安靜的生活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住宿安排由總務處統一分配和管理,在指定的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宿舍或外住,不允許私自配鑰匙、換鎖;特殊情況可依次向班主任、管理員申請調換寢室,待同意後方可調換,否則不允許調換;
2、愛護公共設施,不破壞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不用腳踢門,亂敲門,不在牆上床上亂塗亂貼亂敲釘子。損壞公物應主動彙報並按規定賠償;
3、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後不準講話、喧譁、打手電筒看書、洗漱、竄寢室、敲牆、打電話等其他影響他人就寢的活動;
4、嚴禁在寢室內打球、吸菸、玩火、喝酒、下棋、打撲克、賭博、起鬨鬧事、打架、看迷信黃色淫穢內容的書刊等;不聽、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說低階下流的話;
5、嚴禁在寢室內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如:熱得快、電茶壺、電夾板、電吹風、電熱水袋),不在寢室內私拉電線、私接插座,一經發現,給予沒收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處分;
6、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不將手機、MP3、電子詞典等貴重物品帶入寢室。離開寢室及晚間就寢要關好門窗。不隨意放置鑰匙,鑰匙遺失及時向管理員申請換鎖;
7、不帶走讀生及其他人員進入寢室,更不得私自留宿他人,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8、用餐注意衛生,不得亂倒剩飯菜;
9、建立寢室衛生值日製度,堅持每日打掃衛生。不隨地大小便,不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亂倒垃圾,不往水池、便池扔廢物,打掃寢室衛生時不用水直接沖洗地面;
10、公寓實行男女生分寓管理,不允許男女生互串宿舍,有事由管理人員代為通知;
11、上課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進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正規批條,並按要求在管理員處做好相關登記;
12、住宿生平日裡不得擅自外出住宿或回家住宿,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將資訊傳達給管理員;週末留宿需按要求進行登記,不得利用週末空擋到校外通宵活動或不歸家;
以上制度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公開檢查、停止住宿一週以上、直至紀律處分。
上述12條以100分計入班級考核,其中1、6、8、10項每項5分,其餘各項每項10分。期末評比,記入班主任考核。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況,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辦學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學生宿舍管理
第一條 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 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 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 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 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 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譁,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 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製度。
第十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 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彙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室內,走廊裡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稽核後方可帶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菸、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盜制度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櫃子(箱子)裡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後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餘的鑰匙。
4、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於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8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9
根據校管理規定,我校學生宿舍實行規範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1、未經登記批准擅自住校,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處罰。
2、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並在10分鐘內各自整理內務,預備鈴前必須離開寢室,不得藉故賴床不起,如患病需持醫院或我校校醫證明,經值班人員准許,方可留室。按時就寢,熄燈後嚴禁講話,保持室內安靜,熄燈後一小時內不得流動,出公寓。
3、住校生要嚴格按規定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床位和寢室,不得私自挪動床位,不得擅自調換門鎖,更不得藉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向值班人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室,凡未經允許私自在外過夜,立即通報家長並給以處理。
4、建立寢室值日製度,室長全面負責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輪流值日製度,值日生安排,職責張貼在門後。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室內洗衣服、洗頭,就寢時室長一定要檢查本室同學到位情況,凡晚回或未歸同學應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值日生實行一日三掃制,分別在早操,午自習前,晚自習前打掃衛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內務整潔,不得將飯菜帶入公寓內,不得在公寓內外張貼,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床上墊褥展平,被毯摺疊成方,枕頭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側房間被毯一律放在南頭,凡北側房間被毯一律放在北頭,床上其餘衣物一律放在被子裡側,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臉盆內,統一放置在一層床鋪下方,檢查發現內務雜亂,勒令整頓,經教育不改者給以處理。
6、保持公寓內外整潔,不得張貼,塗抹,不得將雜物從窗戶仍出。
7、住校生嚴禁將非住校人員帶入寢室,嚴禁擅留他(她)人住宿,違者處罰後取消住校資格。家長來校看望必須經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不得擅自進入寢室,除管理人員外,女性不得擅自進入男生寢室,男性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寢室,確保同學們的住校安全。
8、嚴禁私自接電和改換照明,嚴禁使用汽油爐、酒精爐、電爐等燃具,嚴禁將非生活、學習用品帶入寢室。違者根據情節給予處罰。嚴禁熄燈後點蠟燭,凡發現點蠟燭者,給予嚴重處罰。同室知情不報者給予相應處罰。
9、愛護宿舍公共設施,宿舍內外財物本舍承包,個人無意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處罰,否則本舍集體賠償,愛護他(她)人錢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丟失。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則被視為偷盜行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寢室安靜,關閉門窗輕拉慢放,按時午休、晚休,按時熄燈,不得吵鬧喧譁影響他人休息,不準在室內使用各類音響,不準看低階趣味的刊物。嚴禁抽菸、喝酒、玩牌等有礙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嚴肅處理。
11、住校生必須嚴格自覺遵守住校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杜絕違規行為,住校生管理與班級管理掛勾,公寓管理人員每天早讀,午自習,晚自習,晚睡檢查各宿舍做好記錄,處理,政治處對各公寓加強檢查,各年級對公寓做好檢查,並記錄,處理,為共同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而盡心盡責。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10
1、建立學生宿舍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性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牆,裝有報警電話。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及時處理有關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宿舍,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閒雜人員帶入宿舍,學生宿舍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並登記;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衛部門批准。
6、學生宿舍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蝕等危險物品。
學校住宿管理制度11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住宿管理,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的安全穩定,強化因特殊情況經學校審批允許外住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廳〔20xx〕4號)精神及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學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學生在學院統一安排的學生集體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為。
第二條我校學生實行集中學習與管理,所有在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條有下列特殊情況者可以申請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對宿舍其他成員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且同時能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證明,可申請外住,並辦理退宿。
2、因特殊情況由家長在校內雅寶賓館陪讀,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3、畢業班學生由於實習等原因,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學一年級學生除符合上述第1條申請條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則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條符合外住條件的學生按下列程式辦理手續:
學生本人持書面申請、家長簽署的書面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系領取《南廣學院學生外住申請表》填寫,經所在系稽核,簽署意見後報學務部審批,獲得批准後,學生及家長到學務部簽署“外住協議書”符合退宿條件的學生到公寓管理中心辦理退宿後,到財務處辦理退住宿費手續。
第五條辦理外住手續及走讀期間相關管理規定:
1、學生申請外住手續只在每學年的第一學期的第一個月內集中辦理,無特殊情況,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需重新提出申請。
2、學生申請外住的事由必須實事求是,符合申請條件第三條規定的,如發現學生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為,將取消該生外住資格。必須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對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歸宿給予紀律處分。
3、學生在走讀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正常上課學習作息制度,按學校、系、班要求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4、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必須與家長共同到場和學校簽定外住協議,走讀期間學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5、學生走讀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校內外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或有違反大學生行為規範的活動,如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學生在走讀期間,輔導員、班主任要與學生及家長經常保持聯絡,掌握學生走讀期間學習、生活、行為規範等方面情況。
7、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期間如個人表現已不符合申請走讀條件的,將取消該生走讀資格。
8、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有效期期滿後,學生所在系要對走讀學生綜合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如符合條件,可以批准繼續申請;如不符合條件,必須將相關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取消該生外住走讀資格。
9、因特殊情況在學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其所交住宿費學校不予退還。
第六條各系要嚴格學生住宿管理,堅決杜絕學生不辦理任何手續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為。
第七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由學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