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範文(通用11篇)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範文(通用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集團企業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財務預算基本資料

  第三條: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必須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狀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彙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狀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狀況考核等。

  第十條: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職責。

  第十一條: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理解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職責。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務必上報公司總部稽核批准。

  第四章: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職責許可權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用心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職責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構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狀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檔案、期初借款餘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企業財務預算能夠根據不同的預算專案,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機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必須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彙總、平衡後批覆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覆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務必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構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職責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專案管理、數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狀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專案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專案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範圍的專案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企業務必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狀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狀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專案,: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詢原因,: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措施和推薦。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資料: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職責歸屬、改善措施以及構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推薦。

  第二十九條: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狀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帶給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資訊,: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能夠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狀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狀況、客觀因素變化狀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稽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狀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狀況和財務預算審計狀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透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到達:“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第三十五條: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職責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狀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務必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狀況處理;

  (五):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用心性,企業能夠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能夠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狀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構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善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企業能夠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2

  為了強化全校預算管理,有效地發揮校園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校園教學、後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曆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徵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後,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並根據批准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專案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專案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餘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支出專案,都要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覆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預算專案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並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由校園按規定程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3

  為了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演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市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

  1、中小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中小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中小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中小校園應當按照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結合我市實際,20xx年度各中小校園開始試行編制預算,20xx年度起正式編制預算。

  5、中小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6、中小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7、中小校園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本單位教育事業

  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8、中小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專案支出。

  9、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現集團戰略目標,規劃集團資源配置,明確集團經營責任,強化集團業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條實行統一的預算表格和預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預算初稿和定稿須報總公司總經理處審批和備案。

  第四條總部財務部負責預算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各項預算工作。

  第二章年度預算管理

  第五條所有涉及集團經營活動、資金支出的事項均應納入年度預算內容。預算年度自公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條年度預算是集團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的依據,是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條年度預算支出是各預算主體可供開支的最高限額,但不是其實際執行依據。實際執行必須以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作為依據。

  第八條年度預算編制與審批程式:

  1、總部財務部於每年第四季度提議召開年度預算啟動會議,以明確年度預算相關事項。

  2、各預算編制主體應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預算,並提交給相應的稽核環節。

  3、各稽核環節稽核調整各預算,並與預算編制主體溝通、協調。

  4、總部財務部稽核調整所有預算,彙總整理年度預算草案,提交總經辦審批,經總經辦稽核批准後成為集團年度預算案。

  第九條預算準備是指集團在確定年度預算時,為防止由於不確定因素或無法預見因素導致整體業績無法實現,而作的準備專案。如需動用預算準備,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十條如因經營環境發生變化須調整年度預算,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三章月度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月度預算是為確保年度預算的實現,並結合當月實際情況而編制的動態預算。月度預算管理事項由總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確定,目前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如下:

  損益預算、現金流量預算、整車採購預算、配件採購預算、精品採購預算、資本支出預算、廣告市場預算、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採購預算、招聘預算、培訓預算、裝修預算及其他重大事項及特殊事項預算。損益預算、商品採購支出預算和廣告市場預算等屬於常規性預算,由總部財務部設定統一預算格式和內容;特殊事項預算是指重大事項或非常規事項預算,由預算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如裝修、搬遷等。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預算申報時,應對重大事項或特殊事項做出合理解釋說明。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預算應分專案實行明細預算。由於預算資訊提供不全導致預算稽核不能透過,及因此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部門申報→歸控部門稽核→財務稽核→月度預算會議審定→預算審批反饋。

  1、各部門應於20日下班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如果20日為節假日,則部門應於節假日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

  2、歸控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將稽核後預算提交給財務部。

  3、財務稽核應在2個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預算會議應在月底或月初召開,以保證月度預算及時下發並執行。

  5、總部財務部應在預算最終審批後1日內將預算審批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後一稽核環節有權增刪、修改前面環節提交的預算,但應與前一環節先行溝通。如果溝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由後一環節將雙方意見共同提交給下一環節裁決。

  歸控部門由總部財務部指定,通常是對該事項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對該事項提供專業參考意見的部門。各部門應將主管領導稽核後的預算,依據不同申報事項提交給不同的歸控部門稽核。目前歸控部門的設定如下: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裝置、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訓、招聘事項——行政人事部,廣告市場——市場部。

  第十四條各環節的總監或部門經理是該環節的預算責任人。各環節預算必須經預算責任人認可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預算責任人如需授權他人代行其預算責任,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通知總部財務部,但其授權並不能免除預算責任人所應承擔的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預算責任人應指定1人作為本環節的預算管理專員,並報財務部備案。預算管理專員負責本環節日常預算事務,包括預算資料收集、預算時間控制、預算溝通協調、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結果反饋等等。

  第十六條如有特殊情況導致某一環節不能按時提交或稽核預算,必須由該環節預算責任人或其指定的預算管理專員在該環節截止日前向下一環節預算管理專員和財務部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提出申請,並由財務書面確認或郵件確認後,方可延遲。

  如果財務部確認可以延遲,則由財務部重新確認預算流程時間,並通知所有環節預算責任人。通常按原定時間順序後延。

  第十七條各環節應嚴格遵循預算流程時間,按時提交或稽核預算。未經許可而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或稽核,後續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責任人自行承擔。並由該預算責任人承擔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八條各環節在稽核預算時,如果認為前面環節的編制或稽核存在重大失誤,應報總部財務部備案。總部財務部確定後,應追究其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月度預算會議由財務部定期提議召開,通常在每月(財務結帳月)月底或月初,參加人員包括總經辦及總經辦指定其他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包括本月預算審批、上月預算分析、預算違規通報等等。總部財務部應於會議前將會議內容透過郵件或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參會人員,如有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於會議召開前將稽核意見以郵件或書面方式發給總部財務部,由總部財務部提交會議討論。各分公司應參照總部規定,形成月度預算會議制度,由財務部門定期召集分公司負責人和各業務部門經理(主管),一起召開預算稽核會議和預算執行分析會議。

  第四章預算外事項

  第二十條預算外事項指在月度預算時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對於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執行,且時間緊急無法納入下月預算時,可透過預算外申請進行審批。

  第二十一條預算外事項申請流程:參照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的規定。但預算外事項的申請人需自行跟蹤“財務稽核”前各稽核環節,以保證預算能得到及時批准。

  第二十二條預算外事項申請時,除參照月度預算要求應提供詳細說明外,還必須提供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證明,及不能延遲至下月預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類說明,稽核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果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請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各稽核環節在稽核預算外事項過程中,如果認為該事項不屬於預算外事項的審批範疇,有權拒絕受理。

  第二十四條各預算稽核環節須在受理預算外事項一個工作日內將稽核意見答覆預算外事項申請人並提交給下一稽核環節,財務部須在預算外事項最後批准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預算申請人和相關部門。

  第五章預算執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基本原則:先預算,後執行。所有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必須經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預算支出執行控制有兩種方式:分專案控制和總額控制。

  分專案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應按預算明細專案進行控制,且明細專案執行金額必須控制在該專案預算金額以內。分專案控制適用於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預算。

  總額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按預算費用專案進行總額控制,實際執行總額應控制在預算總額以內。總額控制適用於損益預算中不涉及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其他支出專案,如差旅費、招待費等。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在申請執行已獲預算批准的事項時,應明確註明預算批准時間,如××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批覆。

  第二十八條行政部或其他相關部門須與財務部密切配合,對未經預算審批或執行金額超出預算金額的事項,行政部應拒絕採購,財務部應拒絕付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二十九條如屬特別緊急情況無法先進行預算審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權規定的最終審批人郵件同意後先執行,但須在一週內補齊預算審批手續。

  第三十條未預算先執行或緊急情況得到批准執行之日起一週內未補完預算手續的,應作為重大違規事項,由總部財務部追究其預算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六章預算管理責任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預算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管理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而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預算日常管理責任和預算執行控制責任。

  第三十二條預算日常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過程中未按本制度執行而產生的所有責任,包括:

  1、預算時間方面的責任:未按時編制或稽核預算;

  2、預算內容方面的責任: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稽核預算;

  3、預算流程方面的責任:未經預算審批而先行執行。

  第三十三條預算執行控制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未完成預算指標,或未按審批後預算執行控制而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總部財務部應視情節輕重對預算責任人進行不同處罰,經月度預算會議通過後生效。預算處罰包括:

  1、違規函告:指財務部對情節較輕的預算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出具的書面函告。函告事項包括:未按時編制或稽核預算;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稽核預算;其他事項。同一責任人在年度內受到三次函告則應進行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針對情節較重、或導致公司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預算違規行為進行的經濟處罰。經濟處罰按所涉及事項金額的1%—100%範圍內進行扣款處罰,如果不涉及金額的,則按次處以500—1000元的扣款處罰。經濟處罰事項包括:未預算先支出、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稽核預算且造成公司損失、超預算開支、其他造成公司損失的事項。

  3、其他處罰:對於情節特別嚴重、不適用於違規函告或經濟處罰的預算違規行為,應進行其他更嚴厲的行政處罰,如降薪、降職、免職等行政處罰,其他處罰可與經濟處罰一併進行。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企業預算管理體制,強化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執行,促進我企業的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預算的收支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模式

  第三條公司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標,編制本公司年度預算,定期向集團公司彙報預算執行情況,接受集團公司考評。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根據所管轄的業務,結合預算專案制定本部門、本專案預算,對預算執行進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三章組織與職能

  第五條公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在公司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人員構成表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的預算管理政策、制度與方案;

  (二)擬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標及計劃;

  (三)組織編制本公司的全面預算;

  (四)稽核本公司全面預算調整方案並上報;

  (五)監督與分析本公司預算的執行情況;

  (六)評價與考核本公司預算的完成情況。

  第四章預算編審程式

  第六條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預算委員會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制定下一年度的總體工作目標,擬定經營管理總目標,確定並下達預算目標及編制方案。

  第七條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組織編制本部門、本專案部下年度預算。

  第八條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向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上報本公司預算,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稽核後,提交集團公司。

  企業預算管理編審流程圖

  第五章預算的編制方法

  第九條收入預算編制。

  (一)主營業務收入。比如物業管理費、增值服務收入等。

  (二)其他業務收入。和物業本身管理內容相關性不是很大也給專案帶來收益的服務,如房租等。

  第十條支出預算編制

  (一)行政費用。如辦公用品、快遞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關的費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員工薪資以外,還需要去考慮公司因為給員工購買保險所支出的費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對講機、手電筒,保潔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關耗材和操作裝置費用。

  (四)裝置維護及年檢的費用。設施裝置的.維護以及特殊場地及特殊裝置的年檢費用,比如電梯、消防設施裝置、機械車位等。

  (五)外包費用。保潔和安全管理的整塊業務外包或者綠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運等等。

  (六)保險的費用。主要是公眾責任險和僱主責任險。

  (七)稅費。主要包括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實際運作過程中有殘疾人僱傭的,殘保金也是實際發生的費用,也應該列入預算成本。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及收支預算實施各項經濟業務和管理活動。

  第十二條公司須設定相關賬簿,準確、及時反映預算執行情況並進行控制。

  第十三條公司財務部隨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過程監控,對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質詢,並將質詢結果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

  第七章預算分析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應召開會議,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解決。

  第十五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將本公司預算執行情況與分析說明(包括改進措施),每月由財務部向公司預算委員會主要領導進行彙報。

  第十六條公司預算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會,評審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遇有特殊情況預算委員會成員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八章預算調整

  第十七條公司半年終了時,可在年度盈虧預算指標額度內對各項收支預算進行調整,並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八條如經營管理條件發生重大變動需調整年度盈虧預算指標,由公司及時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下達預算調整通知書;未經批准,不得調整年度盈虧預算指標。

  第九章預算評價

  第十九條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預算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價,結合目標責任書中的管理指標考核情況形成評價報告,作為對各部門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6

  一、預算編制

  1、鄉鎮財政應按照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的要求編制年度財政預算。鄉鎮單位預算收入的編制:遵循所有經常性收入納入預算的原則。將各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其他預算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納入預算收入管理。

  2、鄉鎮單位預算支出的編制:遵循以收定支,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的原則。按照個人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的順序安排支出預算,確保工資有保障。預算編制草案,報經鄉鎮政府稽核和鄉鎮人民代表會審議透過,然後以政府名義行文下達執行。

  二、預算執行

  1、收入徵管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的規定,及時、足額徵收預算內外收入。任何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減徵、免徵、緩徵或截留、佔用、挪用應徵收入。

  2、嚴格按照預算計劃,按進度、按程式撥款,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

  3、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上級追加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更改用途,更改計劃。

  三、預算調整

  預算調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則。合理是指調整有依據,有調整專案,有調整金額;合法是指預算調整須經鄉鎮政府稽核,鄉鎮人透過。

  四、決算

  決算遵循按預算計劃或調整計劃的原則。決算要求:年度終了時,應及時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數字的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帳工作。決算各項數字必須真實、準確,不得以估計數字替代,不得弄虛作假。

  五、預算監督

  1、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向本級人民代表會報告並接受監督。

  2、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接受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3、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不規範的口頭交辦,便條批覆的撥款必須堅持原則,一律拒絕辦理,否則,將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7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理財,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餘。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專案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彙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彙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並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範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範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稽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籤後,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後,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並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專案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後由分管校長稽核,最後報校長審籤。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8

  第一條部門預算的構成

  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包括單位的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我局財務實行的是部門預算管理,局機關屬行政單位部門預算,局下屬XX中心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

  第二條部門預算的編制原則:

  一、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平衡預算;

  二、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和工作任務,合理確定支出範圍、支出規模,集中財力保證重點工作;

  三、真實準確的原則。基礎資料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符合實際情況。

  第三條收入預算的編制

  收入預算主要包括單位的財政補助收入、預算外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編制組織收入能力計劃時,應包含納入預算內管理的收入預算情況,列明收入科目、收入專案和具體金額。

  在編制收入預算時,應根據上一預算年度收入完成情況、預算執行年度收入預計完成情況和下一預算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各項收入來源。收入預算要按收入型別分類編制,切實反映單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條各項支出預算編制的程式和要求

  本單位各項預算的編制,必須根據區財政局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各科室編制本部門的各項專項預算。支出預算由基本支出預算和專案支出預算組成。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基本支出預算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組成

  基本支出預算是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兩部分。

  1、人員經費

  人員經費包括人員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指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及民政撫卹物件人員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工資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下的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款級科目。

  2、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主要主要指機關日常公用支出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商品和服務支出"下的辦公費、水費、電費、電話通訊費、機關辦公取暖費、職工宿舍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裝置維修費、房屋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宣傳費和其他費用,以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下的辦公裝置購置費。

  (二)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過程

  根據單位人員及公用基礎資訊、有關財政財務政策標準及預算定額標準,由部門預算編制系統自動計算生成。編制過程如下:

  1、根據區財政局《關於印發部門預算編制系統人事財務基礎資訊資料庫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時做好基礎資訊資料庫的更新維護工作,由主管部門稽核。

  2、按照區財政局編制年度部門預算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核實本單位所屬部門申報基本支出預算的基礎資料和相關資料,並依據政策標準和定額標準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稽核彙總後報送區財政局。

  3、區財政局對報送的基本支出預算進行稽核、批覆後,機關財務部門執行。

  二、專案支出預算的編制

  專案支出預算是為完成單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編制的專案支出計劃。按編制內容可分為:經常性專項、一次性專項;按資金審批管理流程分為: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專項專案、專業職能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專案、其他專案;按預算申報時間分為:年初預算專案和追加專案。

  (一)專案預算的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供給的方向、範圍。

  2、符合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單位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的規劃。

  3、有明確的專案目標、組織實施計劃及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並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

  (二)專案預算的申報要求

  1、申報專案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項依據。

  2、要按照專案庫的管理要求填報相應專案申報文字,並附相關材料。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規範、明晰。

  3、實施政府採購的專案,要編制政府採購預算,並詳細編寫專案採購需求,在專案申報書中予以明確。

  (三)專案預算的申報方式

  專案預算報送採取以集中報送為主,集中報送和隨時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編制年度預算時,由申報部門結合年度工作選擇報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預算中的專項專案預算。

  (四)專案預算的管理職責

  我局專案預算管理涉及:專案部門、財務部門。

  專案部門是指直接負責專案申請並組織專案實施的部門;財務部門是指專業負責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也是指負責對某些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的部門。在對專案預算的管理中職責如下:

  1、專案部門應根據上級要求對專案工作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建立單位專案庫,結合工作規劃申報編制專案預算,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和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定擬寫和上報專案預算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資料、資料上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彙總後上報財務主管局長審閱,經局長辦公會審批;

  批覆預算後,在批准的預算範圍內實施專案,按要求報送專案預算執行報告;對專案進行績效評價。

  2、財務部門根據工作要求,制訂專項資金管理、支出計劃,合理界定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彙集並稽核屬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內的專案,提出稽核意見;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報送專案預算執行報告。

  3、財務部門根據專案的輕重緩急和年度財力狀況提出專案預算安排意見,並依據資金審批許可權有關規定報批;對涉及政府採購的專案,稽核採購需求,確認採購方式;對專案申報、專案庫管理、專案績效評價、專案預算執行報告等提出規範性要求予以落實。接受財政部門和專業職能部門對審批確定的專案支出預算進行規範性審查。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9

  1、目的

  規範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最佳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預算管理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稽核;預算考核意見的稽核;其他相關事項。

  3.2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彙總後編制公司的預算案,並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彙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

  3.3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稽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係。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員會稽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並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於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後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預算期間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採購預算、人工預算、製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預算編制的程式

  採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並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資訊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並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資料。

  2)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範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審議批准: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員會核准,最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6)下達執行:經批准後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後花,先算後幹”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專案、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式;預算結餘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預算分析: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彙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資訊。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並彙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透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預算的調整

  5.5.1預算調整的原則

  1)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於預算執行的重因素出現後,應首先透過內部挖潛或採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預算調整的條件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客觀環境發生重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變化;

  4)發生不可抗力;

  5)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預算調整的方式

  1)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後,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預算調整的類別

  1)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域性性重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後,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區域性重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預算管理部稽核;預算管理部稽核後,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週期執行。

  5.6.2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各責任單位的預算資料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報預算管理員會稽核,預算管理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後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後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彙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10

  1、貫徹執行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和實施措施,監理和完善預算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2、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完成預算的編制上報工作。

  3、負責年度預算方案的草擬工作,研究、擬定預算年度的支出重點,科學安排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預算。

  4、根據預算單位的情況,對確需調整的專案,按規定的程式提出具體調整的意見。

  5、加強預算執行日常監督,控制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發現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即使報告和處理。

  6、對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按照要求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按規定的範圍公開本級預算。

  預算業務規章制度標準 篇11

  為全面細緻地規範學校經費收支預算工作,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結合學校實際,本著“勤儉節約、合理開支”的原則,經研究,學校成立財務預算稽核領導小組並制定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財務預算稽核工作領導機構人員組成:

  組長:遠春蘭、朱育明

  副組長:黃碧芳

  成員:夏彩琴、巨安源、吳巍、周紅宇、張仁軍、張建華、高巖傑、喬獻國、六個分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務辦公室,由黃碧芳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一)財務預算稽核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財務預算稽核領導小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做好財務預算工作,明確職責許可權,加強內部協調,根據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預算,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管理。

  (1)根據財政部門編制預算的有關要求,組織擬訂本部門財務預算編制與管理的原則和目標;

  (2)審議財務預算方案和財務預算調整方案;

  (3)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4)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5)按規定時間公開當年財政預算下達數和年終實際決算數。

  (6)除財政採購批覆預算專案以外,學校3000元以上經費開支經辦人需履行詢價手續。

  (二)各分管部門主要職責:

  各分管部門在預算稽核領導小組管理機構的統一指導下,組織開展本部門財務預算編制工作,嚴格執行審定批覆的財務預算方案。

  (1)負責本部門財務預算編制,按照統一格式,在規定時間及時上報預算;

  (2)負責將本部門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環節;

  (3)按照審批程式嚴格執行各項預算,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4)及時總結分析本部門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

  (三)財務部門主要職責:

  財務部門在學校財務預算稽核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財政部門有關工作要求,負責組織學校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和日常監控工作。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組織做好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1)宣傳和貫徹財政預算政策;按照政策規定,根據學校各部門預算,做好當年預算收入和支出工作;

  (2)根據審議的預算,做好編制、稽核、彙總及報送工作;

  (3)組織傳達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檔案精神和預算控制數,監督學校財務預算管理執行情況;

  (4)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監督預算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5)監管好學校預算開支,分析預測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有關依據;

  三、各部門具體工作要求:

  (1)預算稽核領導小組應當於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學校預算總體目標;

  (2)各分管部門根據學校預算總體目標,並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於每年10月30日之前,稽核上報本部門下一年度財務預算;

  (3)預算稽核領導小組對各分管部門提交的預算進行稽核、彙總,並提出調整意見,經審議後下達各分管部門財務預算數;

  (4)財務部門應當按照審議、調整後的財務預算,及時編制上報本單位財務總體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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