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選1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

  一、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學校獻計獻策,共謀學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工會法》、《勞動法》、《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要求,指導幫助教職工簽訂聘用協議或勞動合同,代表教職工與學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學校工會應參加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為教職工提供相應的支援和幫助。

  三、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要透過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組織教職工群眾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違反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會有權協調學校的舉辦者、辦學者進行糾正。

  四、學校要以加強師德建設為中心,努力提高教職工素質,建設“四有”教職工隊伍。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教職工自我教育活動,透過靈活多樣、群眾樂於接受的方式,樹立忠於職守、勤奮努力的敬業精神。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教職工情操,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檔案。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於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並公佈,以便學生在報名、註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儲存,並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3

  辦公室是學校的行政辦事機構,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及對外聯絡工作。其職責是:

  1、組織起草學校綜合報告,擬定有關行政管理方面的計劃、規劃、總結、通知等;組織擬定全校性規章制度,釋出有關行政事務的通告。

  2、組織安排學校辦公會議,並做好記錄。

  3、根據審批許可權開具證明信函與介紹信函。

  4、對外聯絡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管理文書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6、各種辦公用品及教學器材的購置與維護,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檢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工作和衛生工作的組織檢查,保證學校的安全與整潔。

  8、完成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4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5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透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除錯、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除錯費用。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階)、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階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佈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採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職責與審批許可權

  第五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許可權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釋出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範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佈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釋出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範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釋出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範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鑑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許可權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階)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專案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定標準。

  第十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影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檔案。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檔案。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裝置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影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定、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鑑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7

  一、培訓制度

  1、面向企業職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社會有就業需求的人員開展培訓,培訓物件年齡應在18週歲以上。

  2、培訓實行自願報名的方式,對需要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需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資格稽核。

  3、學員報名需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統一報名。

  4、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對學員登記造冊,並按人社部頒發的培訓計劃與大綱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對培訓成績合格者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6、對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且成績合格者,由人社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7、培訓結束後,對有就業意向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二、培訓班學員管理

  1、學員接到培訓通知後應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應持聽課證參加培訓活動,聽課證不得轉借他人。

  3、培訓以集中授課為主要形式,並對學員進行考勤登記。

  4、培訓期間學員一般不得請假,因學員個人原因耽誤課業者,學校不安排補課。

  5、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7、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准後再提問。

  8、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為和舉動。

  三、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教學的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提前備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注重教學效果。

  4、教師要關心學員的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裝置管理工作。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並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准後,方可請假,事後要補辦手續。

  四、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核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後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絡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註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為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等個人資訊,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為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五、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鑑定結束後,以班為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核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覆;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資訊、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絡方式等。學員成功創業情況: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六、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統一使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發行的培訓教材,企業有特殊要求時,可進行必要補充。

  2、培訓時間:各職業的培訓時間,均不少於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培訓期限。

  3、教學組織:嚴格按教學計劃組織實施,按一體化模式組織教

  學。

  4、考核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核,並將考試考核試卷和學員考試考核成績一併歸檔備查。

  5、技能鑑定:培訓結束後,向相關鑑定機構報送鑑定申請和報名資料,按要求進行技能鑑定。

  七、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學生科、班主任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要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現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每個班級和每個宿舍配備安全員,每天密切留意學校、班級和宿舍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彙報。

  2、加強校舍和學校資產、網路安全管理,總務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按照上級和學校資產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學校資產,責任到人。電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網路進行檢查,尤其注意對電腦病毒和一些不正當網路訪問進行監控,維護學校網路的流暢和潔淨。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校聯同相關部門在門口公路設立警示標誌、減速帶、限速標誌。平時教育學生過馬路走天橋,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學校門衛在高峰時間密切留意校門口狀況,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學校。加強車輛進出校園登記和停放規範的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辦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總務科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學生科和住校老師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要經常性檢查。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總務科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定期對教室、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毒。

  八、裝置管理

  1、充分認識加強職業學校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教學儀器裝置特別是現代化教學裝置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係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裝置、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裝置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教學儀器裝置登記建檔工作。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裝置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裝置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付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3、加強教學儀器裝置的管護。根據教學的需要,科室的教學裝置、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行動式儀器、裝置、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裝置、物品都安全歸位。

  4、加強教學裝置存放地點及環境的安全檢查。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裝置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裝置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

  題引發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裝置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範設施,並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裝置,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

  5、健全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於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裝置、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裝置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儲存。定期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定警示標誌。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路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登出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九、財務制度

  為規範學校的財會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培訓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並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稽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校長批准支付。

  十、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受董事會委託,全面主持並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法規,按職業培訓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鑽研培訓業務,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培訓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創造良好的培訓環境。

  6、根據學校規模,設定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7、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8

  1、任課教師要保證教室衛生,上課前必須打掃衛生。秋春季每週上課前必須先掃再拖一次,暑假期間視衛生情況另定。

  2、教師要為人師表,嚴於律己;不許著奇裝異服,不許穿鞋拖。進入課堂要精神飽滿;未經教學主管允許不能隨意調課、停課;不能在校外兼職;不能私自與學員約定上課;不能默許或隨意帶外來人員旁聽課程。

  3、上課時發現沒有請假又未到的學生,課後必須及時聯絡家長詢問原因。對缺課的學生要主動聯絡家長安排時間給予補課。

  4、老師不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注意保護學生自尊心;學生回答問題錯誤不許笑話學生;對不確定的答案不許隨意說其回答不正確;課上課下要保證學生的安全;要善於發現安全隱患並立即行動予以排除或尋求解決辦法。

  5、學生到校後要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情緒,發現情緒不穩定的要及時詢問原因並給予引導;課上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現上課不認真的要及時給予提醒,嚴重者課下要和學生溝通,有必要時要和家長取得聯絡,共同督促學生改正不足。

  6、教學思路要清晰,由淺入深,由表及裡,注意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學習習慣、學習品質;課堂教學要輕鬆有序,活而不亂;要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課堂上不忽略任何學生,要“面面俱到”,不設“發言專業戶”,不冷落後進生;要引導發言不積極的學生積極發言;對發言聲音小的要引導聲音洪亮;對回答問題比較積極到位的學生必須給予鼓勵或誇獎;要靈活處理突發事件。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9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辦法。

  一、學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技術的同時,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

  二、學員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生活管理、考試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既要發揮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又要充分發揮學員班委會的作用,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教務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建立學員班委會,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學校或班級交給的學習或其他各項任務。

  三、學習管理

  1、學員到學校學習,要進行入學教育,明確入學目的,端正學習態度,並制定相應的個人學習計劃。

  2、貫徹理論聯絡實際的教學方針,堅持以理論學習為主,注重實踐操作,認真搞好自學。

  3、課堂紀律

  (1)學員上課保持安靜,關閉通訊工具,在課堂上接打手機按規定扣分,不得隨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課不吸菸,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保持良好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0

  一、入學註冊

  1、按照學校招收學員條件,同意招收的學員,必須持有關證明(證件)到培訓處(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

  2、學員持入學證明到財務室交納培訓等費用。

  3、學員進校後,一般不允許退學。退學者不退費。

  4、學員培訓期間的生活、學習等費用一律自理。

  5、學員在培訓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重大事情非請假不可者,應寫出書面請假條經教研室簽字後,由校長批准。

  6、學員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7、及時安排學員宿舍和床位,配發教材、服裝及被褥等。

  二、成績考核

  1、學完單科或全科時,學員必須參加單科或全科的考試(考核),無故不參加者不記成績。

  2、成績考核的評定實行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級制。

  3、成績考核分理論和實踐兩種形式,教師對學員成績的評定應結合平時的學習情況,客觀、公正的評定出學員的學習成績。

  4、學員的各科學習成績應真實的記入學籍檔案。

  5、學員學習成績考核除理論課、技能課考核外,學員在校表現情況及操行成績,亦同時記入學籍檔案。操行成績評定也採用四級制。

  三、畢業或結業

  1、學員完成培訓計劃規定的課目,經考核合格者,准予結業或畢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或畢業證。

  2、短期單科班髮結業證,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髮結業證外,另發給進修證。

  3、單科學員結業後,學校可擇優推薦工作,全科班畢業學員,學校將分批推薦安置工作。

  4、畢業學員不服從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決。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1

  一、職業操守

  1.公司內部有職位幹部或主管要以職位稱呼。

  2.應使用標準普通話及禮貌用語,相互熱情友好打招呼。

  3.辦公室門不得關閉,不得在辦公室內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

  4.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喧譁。

  5.辦公室內應保持整潔,下班離去應放好桌椅並清理乾淨桌面,並關好門窗及電器。

  6.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及工作環境,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7.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8.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使用各部門領導電腦。9.嚴禁工作期間擅離職守。

  10.嚴禁對同事惡意攻擊,嚴禁造謠生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有以上行為著,經勸解無效,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接待規範:

  1.有人到訪應主動熱情接待並問其姓名、單位及來訪意圖,向相關人員報備後靈活處理。

  2.如果相關人員不在,應向來訪者問其具體事項及聯絡方式並作好記錄。

  3.如果來訪者與公司領導有約,應徵得領導同意後將人帶入指定會談地點。

  4.來訪者離開時,應主動將其送至學校門口。

  5.如遇諮詢者,應提供詳細的、確切的相關資料。如不知詳情,應請具體人員予以解答。

  三、電話禮儀:

  1.鈴聲響起兩聲後必須接起。

  2.接起電話後需親切地使用“您好,銀望私塾”問候對方,並耐心的幫其解決問題,如不能自行解決需將電話轉給主管。

  3.電話機旁必須準備好紙筆,如對方所詢之人不在,需詳細地記錄下對方的姓名,電話及來意,並給予轉達。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2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制度。

  一、學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技術的同時,也擁有良好的職業規劃認識。

  二、學員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考勤管理、考試管理、就業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校區的統一領導下,教學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設立班長,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課老師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教學中的課程任務。

  三、學籍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員培訓質量,切實跟蹤培訓期間每位學員情況,從而進行教學監督與管控,校區將為學員設立學員培訓檔案,其檔案內容包括:《學員檔案表》、《學員考勤表》、《學員請假報告單》、《學員成績單》、《學員就業情況》等。

  1、學員無正當理由逾期3天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員報到時,須按校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並真實填寫《學員檔案表》(附件:身份證影印件、2寸照片),及時進行登記入檔;

  3、學員在校區培訓期間所填寫相關培訓檔案表格中,學員必須保證填寫資訊真實有效。如填寫虛假資訊,公司可立即解除與學員的培訓關係,並不承擔學員的經濟損失;

  4、正式開課後一週內由班主任指定班長。在校區學習期間,班長需積極配合班主任進行教學管理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於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週利用業餘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路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週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彙報課、研究課、示範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定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範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於研習態度;善於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鑽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穫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14

  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三、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校領導班子根據學校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五、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師工作考核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七、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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