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護裝置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護裝置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了職業病防護裝置管理制度,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職業病防護裝置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採用通風淨化系統或者採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裝置。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主管公司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所在部門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公司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人,保證職業防護裝置的正常執行。
五、職業防護設施要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故購置防護設施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產品名稱、型號;
(二)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三)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效能、適應物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四)檢測單位應當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檢測的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對某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結論。
(五)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六、建立防護設施責任制,並採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設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二)制定並實施防護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三)制定定期對防護設施的'執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
七、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一)防護設施的技術檔案(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引數等);
(二)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鑑定資料;
(三)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八、日常維護
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九、知識培訓和指導
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效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十、擅自拆除或停用
各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採取臨時防護措施,並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後及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