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範本(通用5篇)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範本(通用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範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1

  1.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二、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三、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四、共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五、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六、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七、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八、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經老師檢查同意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2.實驗室管理守則

  一、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帳、物、卡相符。

  二、調撥儀器或自購儀器、器材、藥品,必須在半個月內開箱驗收,並及時入帳入櫥,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和有關單位聯絡。

  三、儀器要存放在乾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黴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四、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

  五、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六、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借還賠償制度》。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範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常化,檔案資料系列化。

  三、新到儀器裝置、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現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量有差錯應及時彙報處理。

  四、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裝置,並做好儀器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

  八、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裝置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彙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還賠償制度

  一、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需辦理手續,填寫實驗通知單或借用報告單,並嚴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二、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的器材,需經學校教導主任批准後才能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一週。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三、為了保證教學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校長室批准,並辦理手續,時間不超過一週。

  四、凡確認不能修理的儀器,經長期使用後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及正常損耗的器材,要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報學校領導批准後核銷。

  五、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的儀器,應及時填寫損壞報告單;凡屬操作錯誤而損壞的,原則上當事人賠償。

  六、教職工借用的儀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遺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實驗中因操作不慎而損壞的儀器應酌情賠償;由於嬉弄而損壞的儀器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理。

  八、對保管或採購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積壓的當事人,要依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5.儀器室維修保養制度

  一、管理人員應熟悉儀器室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類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裝置。學生實驗完畢,及時清點,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認真處理。

  三、管理人員要定時對實驗儀器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對維護保養工作應作還記錄。

  四、對部分不能及時維修的儀器應分開存放,報請總務部門處理或請專人進行維修。

  五、對確認不能維修的儀器,應及時彙報校長室,經同意後進行核銷、報廢。

  六、管理人員應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對已核銷、報廢的儀器進行適當處理;如有可能,應作為自制教具材料,達到再利用的目的。

  6.實驗室安、全保衛制度

  一、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菸,防火設施安全。

  二、有防塵裝置,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三、做好實驗室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五、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並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認真處理。

  六、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七、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八、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2

  第一條 計量器具的檢定製度和儀器裝置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影響實驗結果的精密儀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後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採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校準後使用;

  3、每臺儀器裝置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合格後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並檢定校準後才能用於檢測。

  第二條 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佈並具有檢定證書的的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頒佈的統一標準,須按規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應有專人按操作過程配製、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後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儲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後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 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實驗室內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紙;

  2、原始記錄要由實驗人員親自填寫,使用鋼筆或記錄筆,字跡要清楚,使用名詞、術語要簡明、真實。資料要更改時,應將錯寫資料劃掉並在其上方改寫正確資料,並蓋實驗人員印章;

  3、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資料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資料;

  4、實驗任務完成後,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後歸檔,並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5、實驗人員對實驗情況及結果有保密的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外傳,本實驗室的重要技術和正在研究中的課題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開發表前不得外傳。

  第四條 儀器裝置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計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裝置,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並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後才能使用,並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裝置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並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後進行登記,並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准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鑑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主任批准後,按資產管理許可權上報。

  第五條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根據需要安裝消防裝置,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菸、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譁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 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各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託檢測任務,根據工作時間安排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裝置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季度和月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3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於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型別、實驗時間等。

  (2) 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 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 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 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 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 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詢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裝置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裝置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 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裝置,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 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裝置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效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裝置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效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4

  1. 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宣告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誌、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塗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學校實驗室規章制度5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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