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 篇1
一、工資方案執行範圍:
本工資方案僅適用於本校教師、生活輔導老師。
二、教師工資的核定
本工資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現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對學校貢獻相對等的原則,體現優質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在原有工資體系的基礎上,調整了工作崗位工資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結構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據能力和實際業績獎勵和浮動的工資比重,因此教師的實際工資水平將在年度總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師年度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專案:基本工資、工作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辦法:根據下述各組成專案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定教師工資結構水平後,每月工資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調整。工資結算幣種為人民幣,由學校財務部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按規定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後通知)打入教師本人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 650元,小學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上崗的教師,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長15%,其他教師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本次調整的額度為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本人一貫的工作表現,凡在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確能體現出認可貫徹學校辦學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業業對學校的忠誠度堪為楷模的,或者對維護學校聲譽有傑出貢獻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滿或培訓期滿可核定一次。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半年後,才可享受第(2)條核定辦法。
(4)以上基本工資的調整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2、工作崗位工資: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崗位工資,一種工作崗位一種工資,教師的工作崗位變動其工作崗位工資相應變動。
(2)初三、高三畢業班教師工作崗位工資分別比初中、高中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學部每學期初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各工作崗位滿工作量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滿則工作崗位工資不能足額髮放。(滿工作量標準由學部另行制定檔案報經校長批准後執行;教師工作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工作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 實際工作量 ×工作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於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崗位工資基礎上加10%(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援學校各級各類工作安排者則無權享受此項補貼辦法)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參照第(2)條辦法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工作崗位工資。(學部主任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本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對以下五項因素分別考慮,整體相加。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以往獲獎情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因素,核定其試用期浮動工資。試用期滿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重新核定一次,調整幅度範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動工資,調整幅度範圍為±20%。試用期滿核定浮動工資不滿半年者暫不重新核定。
(3)所謂“其他因素”原則上只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專業學科的教師適用。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4.津貼
4.1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 (2)年級(段)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中的班級數、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三項津貼標準,報校長批准後執行,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上述職務者,由學部教務、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後,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在學校工作滿一年後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可享受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500元封頂。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發放起始時間。
4.3服裝費津貼:
體育老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於購置運動服。
4.4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學校鼓勵教師在學校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補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住房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補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開學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在2000元左右(採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時,根據本學年在校生人數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每次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650;
小學部(1—6年級)——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級)——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由於考核的滯後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學校做出辭退或校內轉崗處分決定的,一律不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准後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學校設立誠信獎目的是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根據學校與教師簽訂合同的期限不同,誠信獎的設定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2500元的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確定誠信獎標準的合同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照簽訂一年合同的標準發放誠信獎,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年限後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執行前簽訂的較長期合同的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執行後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能認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中考、會考和高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數量核定學部每學期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學校相關檔案確定在當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師,每月發放人員及金額報校長批准後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根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 篇2
隨著高校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畢業生就業分配自主權的擴大,高校薪酬結構和管理機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高校基本薪酬制度在改革的過程中還存在工資總體水平偏低,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因此,要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性的薪酬管理制度,就需要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建立經濟性搬酬和非經濟性報酬並重的薪酬模式;改善酬薪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專案;實行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健全福利制度。
薪酬是集體對員工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經驗與創造所付給的回報或答謝。為了使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潛在能力得到最佳發揮,就必須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與之相適應的薪酬管理體制。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的薪酬制度和管理體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制約,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由於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自主權的擴大,我國高校普遍實行國家工資和校內津貼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經研究發現,現行高校薪酬制度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工資總體水平偏低。有調查表明,我國高校中月收入低於2500元的教師佔23.47%,中青年教師中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約佔65.20%。以上所指的收入是教師各項收入的總和,其中,固定的基本工資所佔的比例不到一半。可以說,近年來,高校教師的薪酬雖然有了較大增長,但總體上仍然處於中等、中等偏下的水平。而在西方發達國家,高校教師的收入水平都屬於中上等水平。一方面,教師的生活條件優裕、社會地位高,吸引著大批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這不僅抬高了教師的進入門檻,同時也增加了教師間的競爭。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教師不受生活和市場的影響而專注於科研和教學。
2.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高校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在職務相同的教師在國家工資和地方性津貼上的差距甚微;高校優秀人才的薪酬水平與社會平均薪酬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教師搞好科研和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得不到激發,有悖於薪酬的激勵功能,直接影響了高校教師的整體質量,制約了高等教育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在校內津貼上,各個高校雖然順應新形勢紛紛開展分配製度改革,實行“任課教師課酬制”和“管理人員工作崗位津貼制”,但不同工作崗位津貼的差距不足以反映相應工作崗位的責任與義務,而課時津貼更難以拉開教師的薪酬,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教師的排課都是比較均衡的。另外,不同專業的教師也未能因各自專業的具體情況(市場的供求矛盾、市場價格等)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處於相同工作崗位、有著不同工作質量的教師的薪酬差別也難以得到體現,或多或少存在“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近年來,高校雖然已加大了分配製度改革的力度,但是由於工資的剛性在高校十分突出,傳統的“均貧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仍根深蒂固,在新的平臺上又出現了平均主義的現象,不僅內部公平無法保證,而且外部公平考慮不夠。根據收入均等化理論,人們有一種向能夠獲得高收入的職業或地理位置流動的趨向。一旦以平均來犧牲公平,使教師潛在收益大於成本,就會出現教師大幅度流動的情況,從而喪失高校教師應有的凝聚力與向心力。
3.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包括工作興趣、環境、挑戰性、人際關係等非貨幣形式的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對高校教師的激勵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我國高校的薪酬體系中普遍存在經濟性報酬的比重太大,工資與獎金的高低成為衡量教師工作表現的一個直觀尺度。這無疑對高校人文管理產生了一個巨大的衝擊。部分教師感覺自己的人生價值並沒有得到學校的重視與認可,便產生了“即便有再多的錢也不願接受這份工作任務”的想法,所以我國的高校需要對教師付予更多的人性關懷,關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近況,及時肯定他們的價值,並給他們提供成長機會與自我實現的機會。因此要提高教師工作績效,除了加大報酬力度外,使教師體會到工作的價值才是其關鍵所在。
4.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本世紀初,我國就呼籲高校實行工作崗位聘用制,與之相配套的薪酬制度為“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時,校內津貼制度的分配主要依據是當前的工作崗位和業績。但在考核中過度注重數量,存在著脫離實際的問題。如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聘任上,所發表論文、所主持、參加的科研課題、所講課程數量佔相當大的比重,常出現教師、科研人員和部分在管理工作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為論文和著作的數量而疲於應付。這對於高校教師的工作特點來說是個無謂的消耗。過度強調量化考核指標,導致教師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完成工作量上,可能付出科研、教學質量的代價。這對於高校工作來說,是個巨大的人力資本損失。
二、建立適合高校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
透過上面對現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的現狀、制約因素的深入剖析,發現現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功能有待開發。我們本著努力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力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初衷,提出以下針對性的改革建議和措施:
1.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高校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分配製度,更重要的是一種回報、認可機制。高等學校作為勞動人事關係中的聘用方,應該是薪酬制度的`主體之一。不同的高等學校應有權自主制定各自的薪酬制度,整合國家財政撥款的制度內工資和來自創收的制度外收入,根據不同的報酬要素,制定支援其戰略目標實現並與其內外部環境、發展階段、組織文化高度適應的薪酬制度。高等學校薪酬制度變革的成功與否,還取決於高等學校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成功與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人員配置模式的多樣化,如非升即走制度、終生教師制度、正式和非正式的聘任制度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完善;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發展戰略、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制定;等等。因此,政府在教師薪酬體系的改革中應當轉變職能,從直接分配轉換到以宏觀調控為主,輔助高校薪酬制度的系統化、科學化的建設上來。各高校應當根據地方特點及學校特色,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又具備支付能力的高校教師薪酬體系。
2.建立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高校教師的薪資標準是由教師勞動複雜性高、教師人力資本投入價值大的特點決定的。高校教師作為職業化的教育工作者,其主要任務是透過對學生實施高等教育,系統地、大規模地提升大學生的人力資本價值,高校教師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提供的教育服務多大程度和多大規模上改進了教育物件的人力資本水平。所以教師薪酬需要一定的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補償高校教師高強度、高複雜性的勞動投入。我國高校合併調整後,絕大部分學校有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不同學科在科研成果上存在巨大的差異,有不同的特點。因此,薪酬制度必須承認學科之間內在的差異,在薪酬制度設計上,必須反映不同個人的勞動價值差異,這樣,才能發揮激勵的作用。所以要結合人才市場的價格水平以及其他行業的綜合情況,科學地設定薪酬標準。目前,許多高校在引進拔尖人才時,單獨制定優惠政策,如提供科研啟動費、安家費,安排辦公用房,配備工作助手,協助組建研究小組,協助解決家屬問題等等,這些靈活多樣的薪酬制度對於高校發展起著驚人的推動作用。
3.改善薪酬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專案。國外高校的薪酬結構,專案非常精確和簡單。它們的高校教師薪酬結構雖然沒有那麼多的專案,但是實際激勵效果要好於我國。隨著我國高校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教師的工資專案繁雜,有國家工資、校內津貼、職務補貼、房租補貼、住房補貼、附加津貼、書報費、洗理費、政府津貼、特聘教授津貼以及獎金酬金等等。且各部分比例失調,國家工資佔教師工資收入的比例不斷降低,工資外收入的比例越來越高。此外,教師工資外收入比例逐漸增大,有的熱門學科教師工資外收入高於工資收入,由此導致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喜歡兼職。因此,在深化高校教師工資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重點調整工資結構,使教師的收入工資化,即儘量減少工資專案,把各項津貼、補貼等專案納入工資,實行貨幣化分配。同時,要以工作崗位、績效、市場等因素調整工資結構。
4.建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並重的薪酬模式。直接的經濟性報酬能夠在中短期內激勵員工並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我國高校長久以來的傳統意義上的薪酬就是“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的直接經濟型薪酬模式,但隨著人力資源理論的發展,高校的薪酬體系也發展成為從人力資源投資和激勵角度出發的物質與精神激勵的總和。高校的精神激勵是一種讓教師終身受益的報酬形式,對許多教師而言,他的分量舉足輕重,決定了教師的流動問題。高校為教職工提供的內在非經濟性報酬主要體現在:為教師提供適合其能力的有興趣、有挑戰性的工作;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與設施;關心教師的生活質量,給予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對其工作給予口頭或書面的表揚等非貨幣獎勵;為職工提供培訓、晉升機會和提高其名望的機會;等等。實踐表明,內在的非經濟性報酬能對高校職工產生較強的激勵效應,因此高校應該把內在和外在薪酬結合起來,讓教職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價值並看到自己的發展前途,激發其努力工作的意志。
5.健全福利制度,激發教師潛能。福利是教師收入的間接組成部分,與薪酬不同的是,福利通常與教師個人工作業績沒有直接關係,通常以非貨幣化形式支付。福利作為短期收益,在某種意義上對於教師就更具有現實激勵價值。教師福利從構成上來說分為法定福利和校定福利。法定福利是根據政府的政策法規要求,必須向教師提供的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校定福利是高校在自願基礎之上,根據自身特點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設定一些符合本校實際情況的福利,如商業保險、防暑降溫補助、節日獎金、獨生子女獎勵等。在此基礎上,還應考慮到不同的教師在不同時期不盡相同的福利需要,學校如果不顧教師個人的特定需要,一味地向教職工提供單一固定的福利內容,勢必達不到既定的激勵效果。隨著我國住房、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推行和逐步深化,高校應該根據本校內部的各種管理制度,透過科學、合理的研究與設計,設定一些既符合本校實際情況又符合民意的福利計劃,實施多元化的福利制度,使福利內容社會化、時代化,使教師享受到工資以外的關懷和溫暖。因此,福利制度的關注和建設在維護教師的人力資本,激勵教師更多地發揮其潛能,留住優秀教師、吸引急需人才方面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6.建立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針對現行薪酬制度的弊端,我們應吸取教訓,根據部門發展戰略提出新增工作崗位要求,設定嚴格的招聘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評審後獲得任職資格的教師競爭上崗。考核方面應進行嚴格的制度性考核,以學術為主,兼顧教學,達標的教師批准晉升,對達不到要求的教師進行勸告,甚至淘汰出局。這種看似“殘酷”的任用、晉升制度,實際上能充分激發教師的積極性,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對教師進行考核和選拔。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科學的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有利於理順工資關係,克服工資分配中的平均主義,調動高校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新性,增強學校的發展後勁和競爭能力。同時,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一個影響面很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不懈地努力,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使高校薪酬能更好地發揮它的力量和功效。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 篇3
xx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 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 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 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 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
分配標準:
1、 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 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 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 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 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透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 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 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 篇4
為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特制訂以下考核辦法,採用總分100分制,教師按每一條認真履行職責。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遲到。遲到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內扣2分,以此類推。中途無故離開幼兒每次扣1分。遲到4次視同1天事假。每天實行簽到制度,保衛每天在簽到簿上做好記錄,按月統計。
2、請假:無論病、事、公假、調班,均需向辦公室請假,自己安排好課務,經同意方可離園。不得事後請假,不得私自委託他人上班,否則作事假處理。
3、請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在本學期考核總分中扣5分。參加繼續教育請假或大型活動請假以事假計算。
4、每人每學期可以調2天班,不影響滿勤;用完後視為請假。
5、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不參加每次扣1分。開學、期末、重大集會、例會等活動期間請假加倍扣分。
6、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二、教學(8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愛崗敬業、愛生如子,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關心他人,主動幫助同事。
(3)談吐文明,同志之間團結合作,背後不議論他人,搬弄是非,不鬧無原則糾紛,用事實說話。
(4)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5)服從領導分工,配合做好有關園務工作,以全園大局為重。
(6)進班不穿高跟鞋、留長指甲、披髮。
(7)上班時間使用普通話,違者每次0.5分。
(8)上班時間不做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
(9)上班時間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串崗、幹私活、睡覺等。
以上如有違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誤,家長每反映一次,查實扣2分。
2、教育教學:(40分)
(1)認真學習《幼兒教育規程》和《幼兒教育指導綱要》,鑽研業務,熟悉教材。(2分)積極參加園內各項活動,主動、大膽發表自己的觀點。(2分)
(2)周計劃由週一早班老師填寫並於上午之前上牆。(1分)
(3)教案要求字跡清楚、目標明確、過程詳細。(1分)教案每週五下午班老師於放學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辦公室,逾期視為不交。(1分)
(4)按周計劃認真上課,組織幼兒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如發現不上課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課期間不得離開課堂,發現一次扣1分。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完成教研課題或教研活動任務。(2分),每學期至少上1節公開示範課(2分),認真聽課、評課,互聽互評不少於10節。(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學習心得、隨筆或個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視為不交。(1分)
(7)每學期按時交計劃、總結。(1分)
(8)積極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活動,競賽、集會等。(2分)態度認真,準備充分,輔導盡力,追求創新。(2分)敷衍失職,不加分。
(9)積極組織幼兒晨間活動,開展豐富多彩的區角遊戲。(1分)
(10)每天保證幼兒的戶外活動時間,按規定保證幼兒適度活動量,注意幼兒安全,使幼兒在有趣的遊戲中成長(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換家園聯絡欄,要求結合教學需要,內容新穎(2分,逾期酌情減分)。
(12)不斷收集廢舊材料,製作增添幼兒玩具,每學期人手3件。(10分)如少於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活動,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園聯絡記錄本(1分)。
(14)每學期教學論文不少於1篇。(2分)
(15)每月認真填寫各項表冊,並隨時接受檢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辦公室,(1分)隱瞞不報的家長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傷等由保健室處理。(1分)
(3)重大事故:縫針、骨折、燙傷、丟失、咬傷、死亡的必須報辦公室,辦公室再視情節上報。(3分)本班幼兒發生意外的,老師必須打電話或親自上門看望。
(4)將危險物品放在幼兒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於當班教師擅自離崗或不負責任造成的事故,情況屬實,由本人承擔一切後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兒的衣物和本班的裝置、用具,遺失和損耗的向辦公室彙報,學期結束清點本班財產。(1分)
4、衛生保健:(10分)
(1)幼兒進園,認真進行晨檢,用微笑面對每一位幼兒。(1分)
(2)每週定期剪指甲,促進幼兒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1分)。
(3)當班老師認真記好幼兒姓名、藥名、數量,如發現一次錯誤,扣1分。
(4)禁止幼兒帶零食進園,教育幼兒不吃過期食品。教育幼兒不亂扔紙屑、果殼。(1分)
(5)各班認真填寫消毒記錄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門把手,經常保持活動室內空氣的流通。(1分)定時拆洗和翻曬幼兒的被褥,隨機檢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園內衛生,教室衛生由本班老師負責,如發現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離園前為幼兒整理衣褲。(1分)
三、獎勵:
1、全學期出滿勤,5分。
2、幼兒安全無事故,全學期安全5分。
3、積極參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開課獲獎,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是3、2、1分,在州級優質課獲獎分別是5、4、3。優秀論文省、市、縣級每篇分別3、2、1分(同一篇只獎最高項不重複)。指導學生獲得州、縣一、二、三等獎每項分別加3、2、1分;2.5、2、1.5分。園內獲獎分別是2、1.5、1分。
4、參加各項活動獲獎的縣一、二、三等獎的分別是3、2、1分;州級4、3、2分;省級和國家級的5、4、3分,同一項獲獎的取最高獎項。
5、按班額計算每多一名幼兒每學期總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學前班50人)
6、園長分數按全園前三名的平均分計算。
7、獲得家長好評,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的加2分。
四、一票否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月不得分。
1、班級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後果,家長上訪到上級部門的。
2、因嚴重體罰學生引起家長到縣級以上部門上訪的。
3、受到教育局通報批評的。
4、無故拒收幼兒的。
民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 篇5
但獨立學院院校薪酬普遍存在與母體院校差距較大、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是促進獨立學院院校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
近年來,各地高校紛紛開立獨立學院院校,以滿足社會對高等教育日益增長的需求,由此帶來各獨立學院院校競爭日益激烈。在這樣的環境下,要取得長足發展,爭取更多優質生源,要求獨立學院院校在人力資源管理,特別是對優秀教師管理方面不斷提高水平。目前獨立學院院校教師以青年教師為主,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管理不僅可以滿足青年教師的物質需求,而且透過績效考核得分等方式可以體現出教師對學校的貢獻度,同時也體現了學校管理層對教師教學工作的認可,增加青年教師的歸屬感和榮譽感。所以,充分發揮獨立學院院校薪酬績效管理的激勵作用,將有力提高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吸引優秀青年教師。
一、獨立學院院校薪酬績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在獨立學院院校教師供求關係的平衡過程中,參與者都希望能夠找到需求、供給及對應價格的平衡點。但由於國內勞動力市場的激烈競爭以及獨立學院院校發展的初級階段,使學院院校教師處於相對弱勢的位置。學院院校方面希望以相對少的支出,來獲得最大的收益;而教師作為經歷過高等教育的人群,希望在付出相應的勞動之後,獲得與自己教育背景、所在地區相對應的收入。在獨立學院院校及所屬教師博弈期的現階段,薪酬績效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問題是不可避免的。
(一)與母體院校的平均薪酬差距較大
目前,大多數獨立學院院校的表面薪酬與母體院校基本持平,但是,從整體薪酬來看,獨立學院院校明顯落後於母體院校,例如,母體院校教師享有的福利待遇明顯優厚,出差、培訓等各項補貼均高於獨立學院院校教師,晉升通道也比獨立學院院校教師多樣化。因此,獨立學院院校的高階教育人才引進難度大、人才流失率高,在很多重要教學崗位上只能依靠母體院校的教師資源來補充,長久下去這種方式也違背了創辦獨立學院院校的初衷。各母體院校的管理層應重視獨立學院院校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不夠科學合理,獨立學院院校教師在得不到滿意的整體薪酬的環境下,很難培養出符合學院院校發展目標的教師。
(二)獨立學院院校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
與母體院校的整體薪酬相比較,獨立學院院校教師原本就存在較大的心理落差,優秀教師自然會對提高自身薪酬存在較高的期望,然而,結果卻不盡如人意,管理制度中的績效考核方式不合理,導致教職工之間的績效工資沒有區別,不能體現績效考核“多勞多得,優勞多得”的特點與優勢,教職工幹好幹壞所得並無明顯差別,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的公平性無法體現,績效工資應有的激勵作用不能發揮,嚴重影響了獨立學院院校教師工作的主觀能動性,很少有獨立學院院校教師願意在教學上進行創新。
(三)獨立學院院校薪酬結構不合理
獨立學院院校的薪酬結構一般只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雖然部分學院院校有自助性福利和非物質性薪酬相應的制度,但在實行上很不理想,獨立學院院校教師很難享受到應有的整體薪酬。這種現象對原本有自主意識的優秀教職工的工作熱情和歸屬感是一種很大的打擊,長久下去,必然會造成優秀教職工的流失。另外,部分獨立學院院校甚至在薪酬結構設計中未將教師、管理與工勤三種差異很大的崗位的工資體系區分開,不能體現獨立學院院校的崗位差異和付薪差異。
二、獨立學院院校建立科學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
2010年開始,我國事業單位績效工資開始新一輪的改革,全國高校正式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對於獨立學院院校來說, 吸取各自母體院校的薪酬改革的經驗,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符合獨立學院院校自身發展的目標,同時,獨立學院院校屬於非營利性組織,所屬教師的薪酬主要來自於母體院校和部分自創性收入,獨立學院院校應在符合自身經濟情況的前提下,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
(一)設定符合獨立學院院校自身情況的崗位和任職條件
1、獨立學院院校崗位設定。目前,我國獨立學院院校中大多資深教職工均來自於母體院校,為使該部分優秀人才能夠盡心為獨立學院院校的教學工作作出貢獻,並留住人才,獨立學院院校的崗位設定應儘量與母體院校相似。整體上可參照我國高校進行專業技術崗、管理崗和工勤技能崗的三類劃分,各獨立學院院校可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再進行細化。專業技術崗位設定13個等級,教授崗位一至四級,副教授崗位五至七級,講師崗位八至十級,助教崗位十一至十三級;管理崗位設定10個等級,高階管理崗位一至四級;中級崗位五至六級;初級崗位七至十級。工勤技能崗位分為5個等級,技術工崗位一至三級,普通工崗位四至五級。雖然目前我國獨立學院院校達到各崗位中高等級的人數較少,但這樣的等級劃分明確了職工晉升路徑,也可以縮短來自於母體院校的資深教職工的適應期,同時也給獨立學院院校自主招聘和自身培養的人才有了明確的自我提升方向。
2、設定符合獨立學院院校自身情況的崗位任職條件。在我國,高校具有規定各類崗位任職條件的權利。各高校會將取得一些特定成就或成為學術組織的負責人作為高階崗位的必需條件,如教授、副教授等。獨立學院院校目前的發展階段按照一般高校的規定要求來設定崗位任職條件顯然不適用。因此,獨立學院院校可以參照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辦法,結合各其他型別的事業單位或組織來設定適合自身情況的崗位任職條件。例如,專業技術崗的高、中和初級職稱的比例問題,目前國內高校應達到的標準是,高階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比重至少佔到20%,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比重至少佔到30%,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比重至少佔到50%。鑑於目前獨立學院院校正處在競爭激烈的發展初期階段,可以適當提高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佔比的要求。如,建議高階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佔比30%,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佔比40%,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佔比下降至30%。
3、對崗位編制進行嚴格管理。為保證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教職工的利益,對崗位編制的管理必須要嚴格執行,評審和聘用需分離執行,必要還可以增加監督團隊。同時,經檔案稽核,並報相關部門審定並進行公示後,可執行年齡已滿的教職工退休的手續。同時,為適應獨立學院院校發展的需要,對一些有突出貢獻的人才,可設定一些較靈活的崗位調整和職稱聘用的方法。
(二)以3P模式為基礎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
根據崗位、績效、工資為一體的薪酬模式,進行不同崗位的職責分析,確定崗位類別,制定具體的績效考核辦法,使用績效考核工具對教職工進行定期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工資的發放。以此形成設崗定編、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為一體的管理制度,來完善和規範獨立學院院校的整體薪酬績效管理制度。在具體的實施辦法方面,應當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廣泛徵集學院院校教職工的建議,整體實施辦法需要與學院院校教職工實際工作內容和業務緊密相關,從量化考核和民主評議兩方面進行綜合的績效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嚴格執行薪酬績效管理制度
在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的落實過程中,應有來自於不同部門的人員對整個過程進行監督,以此確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開。
(四)完善績效工資制度
績效工資是薪酬組成中最靈活的部分,由於績效考核可以體現教職工的教學成績和工作貢獻,設計完善合理的績效工資制度可以對提高教職工對學院院校的肯定程度和工作積極性會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績效工資的設計中,根據崗位不同,績效工資的構成和比例應有所不同。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例,績效工資可由科研績效、教研績效、超課時量工資等部分組成,績效工資可以靈活的設計發放的頻率和時間節點,可將年度績效平均到每月份或每季度當中,並且按照固定比例發放,剩餘部分在本年度末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最終核算。獨立學院院校可適當提高績效工資在工資中的佔比,以此來體現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的激勵性質,從而增加教職工的工作熱情。
(五)強化薪酬績效管理制度中的福利和獎金
獨立學院院校進行薪酬績效管理制度設計時,可以增加符合獨立學院院校特點的薪酬,如與學院院校經營狀況和學院院校本身重點學科密切聯絡的福利和獎金。在傳統節假日分發福利給學院院校教職工,不僅能夠表達學校對教職工的關心和愛護,而且能夠透過少於工資獎金的支出,來達到更好的增加教職工歸屬感和榮譽感的效果,從而增加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在獎金髮放上,可以明確與學校的經營狀況直接相關,並且在管理制度中儘量明確,以此增強教職工與學院院校榮辱與共的意識,增強代入感,將學院院校發展與個人需求的滿足緊密聯絡在一起,在目前人才流動頻繁的社會現狀中儘量做到穩定現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來達到獨立學院院校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六)提高薪酬定位水平
與母體院校相比,獨立學院院校由於所處地區、學院院校收益等各方面原因,整體薪酬水平處於明顯的落後地位,為了吸引優秀人才,以滿足獨立學院院校的發展需求,獨立學院院校應提高其薪酬定位水平,在目前非物質性薪酬滿足程度受條件限制的情況下,以物質性薪酬來吸引並挽留人才。同時應該透過廣泛開展交流、培訓等多種形式的活動來彌補非物質性薪酬的不足,以激發本院教職工的工作熱情,充分發揮教職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並儘量的增加達到薪酬上限的的崗位普及率,為在校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多發揮的空間。獨立學院院校提高教職工的薪酬定位水平是建立合理的、適應當前發展需要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徑。
(七)加強人力資源的管理
獨立學院院校加強薪酬績效管理的同時,還需要加強人力資源的管理。強化具有專業性、技術性的考核標準,強化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加快人力資源的積累。在薪酬績效管理制度的設計時,需要強化學歷、培訓經歷、教學經驗、獲得的榮譽等反映教職工人力資源的重要因素,重視人力資源管理重視專業性、技術性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為提高獨立學院院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