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縣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縣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學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班主任及教師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帶身體異常的學生進行檢查或治療,並及時將資訊反饋學校,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教師會議,聘請專家進行相關知識講座,舉行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三、制定日常預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2、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4、學生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

  5、學校衛生室應按照規定定期消毒。

  四、設立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兼任,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體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狀況進行巡查。

  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分管安全的領導應馬上向校長報告,學校在24小時內向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

  1、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建立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登記制度

  班主任及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及教師有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症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要進一步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日誌上,及時收集疫情資訊。科任教師上課時發現班級有學生缺課應詢問學生,學生不知原因時,應及時諮詢班主任,班主任負責與家長聯絡,如屬傳染病個例及時上報學校。確保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六、學校發生傳染病除及時報告疫情外,應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及時採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打造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見疾病,經校務會研究,教代會討論,全體教職工會議透過,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處、總務處及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常見疾病關鍵在重視,著力在預防的意識,切實做好各種常見疾病的預防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證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

  二、政教處要堅持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見疾病預防和防治的專題知識講座,教給學生防治的常識、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導學生自覺防治各種疾病,維護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不受各種常見疾病的影響。

  三、學校堅持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師生體檢,對有傳染性疾病的師生還要進行二次複查,已經確診的患者,是學生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出具有關證明,辦理休學手續,避免其他學生受到傳染;是教師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學校簽字,縣局審批,辦理病假手續,採取隔離治療。

  四、在每年常見疾病多發季節,學校、班級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並在適當時間聘請有關專業人員來校進行指導疾病防治工作。同時學校總務處要在校園噴灑防治藥劑。

  五、總務處要經常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堅決杜絕剩飯、剩菜和腐爛變質的實物出售;督促食堂從業人員堅持每學期至少體檢一次。加大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病情傳染給師生的`力度。

  六、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大的疑難傳染病,在其病發時期,學校進行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外來務工人員的接觸。同時,要對有外出務工人員歸來家庭的學生,進行隔離,並要求該生及時到縣以上醫院檢查,出具健康證明後,才能返校學習。學校也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制定預防措施。

  七、學校要堅持開展校園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大檢查,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預防常見疾病工作經常化、群眾化。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防止各類疾病的發生和傳播,維護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秩序,特制定預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學期定期召開學生會,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要求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具體做到:

  1、飯前、便後洗手,不亂拉用別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洗臉、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報、勤曬被褥;定期對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給的食品,不吃黴爛變質的食品。

  3、不和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接觸,若必須接觸,必須採用相應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觸。

  4、若已察覺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彙報,並迅速治療,嚴重的或具有傳染性的必須隔離治療。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觀察員,觀察班內學生病情彙報。

  6、各班若有相聯或同時有2人以上患有持續高燒;痢疾、咳嗽、嘔吐等明顯疾病要及時向學校報告,以便及時採取手段遏制病態發展。

  7、患病者必須遵照醫生要求用藥,不能隨意買藥亂服用引起不良後果。

  二、食堂店鋪內部要做到:

  1、內外環境整潔,無蠅蟲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須潔淨、消毒;

  3、購買食品要把好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經營許可證的定點採購食品原料,以防質量不好、過期的或發病變的食物或食品進入校園。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餘食品,剩餘食品必須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劑食品、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的食品。

  5、食堂、店鋪人員要每學期進行健康檢查,須持證、著衛生服上崗。患有傳染病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三、醫療室對每位患病治療的學生要進行登記,對共性的、有傳染性的疾病要及時彙報,並對學生進行安全用藥指導;不能及時治療的,病情嚴重的要報告學校,轉至大型醫院治療,不能延誤治療時間,導致不安全事故發生。

  四、學校每學期召開預防疾病會議,根據各種疾病的發生週期特點,在不同時期對師生進行預防和低抗傳染病常識,教育嚴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腦、疥瘡、水痘等傳染性病在校內傳播。

  五、學校要定時對學生宿舍、廁所、食堂、店鋪、教室進行消毒,採取措施;消除老鼠、蒼蠅、螳螂和其他害蟲,各類病菌的滋生條件。每週對食堂、店鋪、廁所、飲用水處的衛生進行一次檢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提出整治。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應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在上級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集體兒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預防保健工作。

  2、搞好預防接種,托幼兒機構應密切與當地防疫部門的聯絡,及時瞭解疫情動態。按年齡、季節、適時、全程、足量、規範化地為幼兒實施預防接種,以提高整體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種預防接種率要求達95%以上。

  3、加強傳染病的防治。透過晨間檢查和全日健康檢查等形式,及時瞭解全園幼兒發病情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儘快消除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兒童。

  4、對已發現的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立即送隔離室觀察,或通知家長帶到醫院去診治。對患兒所在班要進行徹底的終末消毒。與患兒有密切接觸的人群應進行醫學檢疫,並用藥物進行預防。

  5、加強小兒常見疾病的防治。透過採取綜合性措施(營養、鍛鍊、疾病預防、治護理等)來降低發病率。注意做好體弱兒童(經常反覆發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兒、佝僂病、營養不良、早產兒、小樣兒、哮喘病、先天性心臟病等)的專案管理,加強個體重點保健。

  6、開展健康教育,運用多種形式宣傳衛生知識,傳授傳染病的防治常識,增進兒童教養人員對衛生科學的瞭解,提高衛生育兒水平。還要加強家園聯絡,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援,共同促進兒童身心健康,減少疾病。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教導處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有關疾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會、班會等陣地對學生進行衛生習慣養成教育;全校老師都應時刻關注學生的生活情況和身體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正確的引導。所有學生必須參加一年一度的體檢,發現有疾病和傳染病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告知其家長,督促家長對孩子進行治療。

  二、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工作職責,由班主任教師每天做好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強消毒工作,強化食堂飲食衛生。後勤分管領導要督促對學生宿舍、教室、食堂及其他學生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嚴防“病從口入”,強化衛生管理。

  五、對生病的學生,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送到指定醫院進行救治處理,並及時告知學生家長。

  六、制定預防疾病措施: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教師、學生之間不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學生若發生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

  七、加強對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按照規範要求處置。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學生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並經有關衛生部門培訓合格。出現傳染疾病症狀或外傷性感染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對從業人員實行全方位管理,對有不良行為及思想傾向、精神異常現象的,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2、學生食堂要嚴格食品物資採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具衛生、保鮮留樣、人員隔離等制度的落實。學校食堂由專人負責飲食物資採購工作,堅持從正規單位、正當渠道、以正常價格採購,並落實索證制度。凡國家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飲食物資,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學生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必須實行嚴格的公開招標制度,按照要求實行經營准入制度。全面稽核投標方的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金能力、資質信譽、從業人員素質及健康狀況,並擇優選定。加強對承包經營者的管理,杜絕惡性競爭事件發生。

  4、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定期、不定期對學校炊事人員身體狀況和食品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5、學校的食品、飲用水及提供給學生的教學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6、嚴格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國家統一要求,組織學生使用預防藥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完善醫務室建設,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兼)職醫務人員、常用和急救藥品器材,保障對常見病的治療、傳染病的預防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及時救助。

  8、學校應逐步實施對新生體檢、定期體檢制度,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掌握學生身體情況。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範聘用人員管理,切實保障聘用人員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確定招聘計劃:根據各科室工作需要確定招聘計劃。

  2、確定任職資格:根據招聘計劃確定招聘物件崗位職責。

  3、採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現職位空缺需對外招聘人才時,科室上報招聘計劃至中心委員會及中心支部委員會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後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請,經上級部門審批透過從社會中選拔人員。

  4、招聘方式可採用公開招聘、個人推薦等方式進行。

  5、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後,由辦公室協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職前培訓,使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

  6、轉正:試用期滿xx個月考核合格者,經中心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正式聘用並簽訂勞動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員聘用期為三年一聘用,實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續聘。

  2、聘用人員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崗位性質和績效情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向關鍵崗位和特殊崗位傾斜。

  3、所有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後,按照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交納的方式交納“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所有聘用人員加入本單位工會成為會員,享受在編在崗人員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滿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經中心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享受同崗同酬(等同於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待遇。

  二、範圍和物件

  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所有聘用人員的考核和薪資管理。

  三、薪酬結構

  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績效薪酬制度。崗位績效薪酬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獎金和其他津補貼(即降溫費和烤火費)六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限原則上為xx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工資每月xxx元(其中包含衛生費即婦女費、學歷工資、職稱工資以及防疫津貼),適用期滿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後辦理的“五險一金”,該費用包括在工資中。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積累,以進入單位工作當月起計算。具體標準為:試用期滿後,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按每年增加xx元的標準加薪直到滿xx年。對在單位特殊崗位的聘用人員,經中心委員會研究另行確定。

  3、學歷工資:中專學歷在基本工資基礎上加薪xxx元;第一學歷為中專學歷,後經考試獲得大專學歷且官方認可,並能提供官方認可的證明,將證書影印件及證明材料交至辦公室核查透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第一學歷為中專或大專學歷,後經考試獲得本科學歷且官方認可,並能提供官方認可的證明,將證書影印件及證明材料交至辦公室核查透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

  4、職稱工資:取得初級(士級)職稱的在基本工資基礎上加薪xxx元;經考試獲得師級職稱並將證書影印件交至辦公室核查透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經考試獲得中級職稱並將證書影印件交至辦公室核查透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400元。

  5、獎金:獎金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崗位貢獻。獎金一般體現為年終獎金,由本單位中心委員會研究討論決定。

  6、其他津補貼:試用期滿,參照國家及婦聯相關規定發放烤火費、降溫費及婦女費。

  四、工作紀律

  請假程式:所有人員請假須寫請假條,假條報辦公室儲存並登記備案,1天以內(含1天)由科主任批准,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3天之內(含3天)由分管領導任批准,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3天以上報書記、主任批准(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人員假期結束後,上班時必須到辦公室進行銷假登記。無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以電話形式請假,如有突發情況來不及請假,請假人員可電話聯絡科主任/分管領導/本單位主要領導口頭請假,當天由同事按請假程式代請假,並將請假單交至辦公室存檔備案。員工若無特殊情況,以電話方式請假視為無效請假,按曠工處理。

  產假:根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相關規定,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xx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將至少可休xx日產假。

  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x年不滿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滿x年不滿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滿xx年的,年休假x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臨時加班或值班,按國家規定予以補休。特殊情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人員職責

  應用預防醫學等相關理論、技術,結合工作崗位的實際,履行職務,完成指定的具體業務工作,制定和執行計劃,進行工作總結。

  六、聘用人員考核

  1、根據“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用人科室必須承擔本科室聘人員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訓等責任,加強聘用人員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員實行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負責對聘用人員進行工作指導、培訓、考核及日常管理,並對該同志年度履行職責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辦公室負責聘用人員總體日常考核、紀律監督。

  4。所有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隊負責人依據履行職責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交由辦公室彙總後統一交主要領導稽核簽字,以此作為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5、聘用人員每年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人員解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相關內容及本單位工作實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勞動者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違反規定、損害單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響的。

  5、勞動者不服從單位領導或科所室隊負責人工作安排的。

  6、勞動者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單位團結,不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的。

  7、勞動者月累計遲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請假手續、當月累計曠工7天者,無特殊情況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xx天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9、勞動者因工作出現重大失誤受到處分的。

  凡出現上述情形之一者,單位可無條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執行。

  說明:後期若有修訂以最新修訂版為準。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9

  幼兒園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學校在衛生防疫工作方面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制度,將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2、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搞好學生個人、教室、處室、宿舍、校內及周邊環境衛生,使學生懂得衛生常識,自覺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規範飲食衛生習慣,嚴禁學生在校外地攤、學校門面房飲食商店購買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零食和飲料,以防不良疾病發生。

  6、學校購買食品應實行規範採購,採購食品應具有質量合格證和衛生合格證。堅持“索證索票制”,嚴禁採購“三無”食品。

  7、堅持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及學生近視、弱視、齲齒、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學生疾病的預防和矯治工作,建立學生體檢檔案和疾病檔案。

  8、開展“滅四害”活動,定期做好廁所、垃圾箱、宿舍、學校門面房飲食商店、廚房周圍等地點的消殺工作。按規定到指定地點購買滅鼠、滅蟑螂藥物,並提前反覆告知、專人投放。每學期要求投放藥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滅鼠藥一次。

  9、建立衛生防疫制度、應急處理機制和衛生事故報告制度。學校一旦發生傳染病流行、食物、飲水中毒,立即做好應急處理,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或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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