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學校管理制度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入學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請假可出校門。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填好來客登記表,並實行領入制。

  2、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室。

  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2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絡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3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最佳化美化校園環境,我校將實行封閉式管理。我校地理位置特殊,北向夜市街、二環路,西鄰精品街,校園周邊環境十分複雜。少數學生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在外就餐、住宿、玩耍,不能堅持學校的作息制度;有甚者,借在外就餐、住宿之機,看錄象、進網咖、打檯球、玩遊戲機、打架鬥毆等,給學校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為糾正上述不良傾向,特制訂《黃梅三中學生封閉式出入管理規定》。

  一、全體學生一律在校內就餐。不準無故外出,有事須由班主任帶領方可外出。

  二、住讀學生原則上一律在校內住宿,確須在外租住的'學生須簽定協議。本鎮學生晚上可回家就寢,在出入校門時做到有序出入,騎腳踏車的同學出入校門時應下車。

  三、各班加強班級管理。高一、高二學生必須在飯後半個小時到班,高三學生飯後25分鐘內到班。

  四、每週星期日中餐時間為家長到校探訪時間,但嚴禁學生外出。其它時間一律不準探訪。

  五、其他外來人員須與本校教職工取得聯絡,經門衛確認並填寫登記表,由門衛同意,方能入校,閒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六、任何學生不得翻越學校圍牆外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七、所有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校,確係公務車輛,需經與被訪物件聯絡並確認,登記入校。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4

  為規範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後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後出校園。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准同意後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門衛放行,並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准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腳踏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推行,

  (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腳踏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並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必須年滿12週歲並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後方可騎腳踏車上學,並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四、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嶽塘區友誼學校負責解釋並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後,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出入學校管理制度5

  為維護學校安全,並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准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並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絡並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後方可出校2、禁止來賓未經准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絡,並經過門衛登記後方可進入。

  五、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後,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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