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精選6篇)
關於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1
工會充分發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餘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反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彙報工作。
9、學校幫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軍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後,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因為上述規定包含了“岳父母或公婆”。
產假:根據《黑龍江省產假條例》第四十六條正常產假:剖腹產100天,自然產90天;職工晚育(25週歲以上)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男職工享受護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產婦享受的假期指第一胎,如生第二胎參照第一胎辦法執行。)
流產: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摘、帶環:各准假3天。
送奶:哺乳期的職工每天送奶時間為上午、下午各1小時。送奶前及時開出請假條。
12、子女升學准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2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民主、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政治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大會閉幕之後,對大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大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餘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反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幹群關係,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彙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維護職能
1、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
(1)確保每位會員都享有《工會法》所賦予的權力,確保會員對學校的知情權、參與權、民主監督權。
(2)工會主席參加學校行政例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享有同級黨政副職待遇。
(3)學校成立民主調解小組、“校務公開”監督小組,並積極開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權力與義務。
2、確保會員物質利益
(1)學校工會積極維護好教職員工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業務學習、進修的權益。
(2)工會女工委員應積極維護學校女教師及兒童的合法權益,積極關心婚假、產假中女教師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國際兒童節”對學校14週歲以下教工子女的關心、慰問。
(3)工會能依據《勞動法》中所規定的勞動時間、節假日加班的報酬等要求,監督學校杜絕違反《勞動法》事件的出現。
(4)成立民主調解小組,配合學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5)建立幫困體制,籌集幫困金,為困難教職員工獻愛心。
(6)為教工多辦實事、多辦好事。建立“五必訪”制度,即:婚、喪、病假、產假、住院;對長病假、待退休的教職員工及時給予關心。
(7)建立保險制度,做好教職員工的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特種重病保險、女教師特種重病保險及教職工的補充養老保險。
參與職能
1、完善教代會制度
(1)貫徹落實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主的教代會制度,落實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解決必須依靠教代會的制度。
(2)組織召開好每年二次的教代會,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教代會的操作及教代會的評估工作。
(3)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應充分履行教代會所賦予的民主參政、民主議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職能,體現了教師的主人翁精神。
(4)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教師的提案,認真對待、審議、及時解答、督促落實,以確保提案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5)學校教代會對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評優、推薦後備幹部等工作都嚴格按民主程式進行。
2、完善“校務公開”工作
(1)落實《關於推行校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深化學校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以促進學校的管理、發展和穩定為目的“校務公開”工作。
(2)“校務公開”工作中,堅持黨組織為第一責任人;行政為第一執行人;工會為第一監督人的職責。
(3)制定“校務公開”制度,並積極落實、執行。做好校務公開欄的公開工作;採用各種形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務公開的彙報。
教育職能
1、積極參與教育教學工作
工會在教職工中積極開展“職工素質工程”的活動,配合學校在教師中開展各種業務技能的活動競賽。
2、“學習型”班組的建立活動
(1)工會每年年初制定校“學習型”班組的計劃,提交各班組討論、落實,並進行申報。
(2)工會不定期的檢查,學期結束時進行小結,在評選出校先進班組的基礎上,申報教衛系統的“學習型”班組。
(3)工會平時積極宣傳教師中的閃亮點,鼓勵先進、弘揚教師中的優秀品行。透過年級組的牆報、板報、櫥窗等展示媒體,以鼓勵教師學先進、當先進,弘揚崇高的師德模範形象,營造熱愛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的集體和個人。
3、文化宣傳工作
(1)積極配合黨、政透過各種渠道,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
(2)抓好師德建設,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並列入所有考核的一票否決制度。
(3)工會積極開展文體活動中,做到時間保證、場地保證、器材保證、人員保證的制度,鍛鍊教師身體。
(4)工會積極組織好教師每年暑期的休息休養旅遊活動,確保每學期的春秋遊活動,透過旅遊來了解祖國山河的美麗,以期陶冶教師的情操
(5)工會積極安排好即將退休教師的旅遊活動,每年為即將退休的教師舉行盛大、隆重的歡送會。
4、確保完成義務獻血的工作
加強工會自身建設
1、健全的工會組織
(1)工會每月召開工會委員、工會組長的例會,進行工作的協商和安排,進行理論學習,以發揮工會一班人的作用。
(2)工會及時做好新會員的入會及會員會籍的登記工作。
2、完善工會財務管理
(1)在工會經費使用中,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來執行。報銷必須有2人簽字才有效,活動經費需有經審委員審定後才能支付。
(2)做好2%的經費撥交工作
(3)每季度的工會財務按時填寫、上交財務報表。
3、日常工作
(1)按時做好工會的資料整理與歸檔、儲存工作。
(2)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必須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會議及培訓。
(3)工會認真填寫好各種報表及其有關材料,準時上交。
管理好退管會
1、組織落實
(1)工會確保專人負責學校退管會工作。
(2)及時做好全體退休教職員工的'登記工作。
(3)積極協助退休網路小組的活動。
(4)定期召開由學校、工會、退管會、退休組長參加的退休工作會議。
2、活動落實
(1)每年制定退管工作計劃,年底做好小結。
(2)確保學校退管工作在全區名列前茅。
(3)確保退休教師元旦、春節的“送溫暖”、暑期“送清涼”、教師節、敬老節的活動及旅遊活動。
(4)組織安排退休教師的返校“回孃家”活動,做好70歲教師的慰問活動。
3、為退休教職工辦事實、辦好事
(1)督促學校確保退休教職工共享費的發放。
(2)每年公佈經費的使用情況。
(3)及時對生病、住院、家庭有困難及發生突發事件教師的關心。
(4)認真做好退休教師的來訪、信訪工作。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稽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 篇6
為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佈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彙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彙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檔案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絡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佈,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