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租用校車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車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稽核確認,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的車型應當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
3、聘用校車駕駛人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稽核確認,方可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2)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責任事故;
(3)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4)未受過刑事處罰。
二、學校出租、租賃房屋管理制度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出租房、經營部由哪個部門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則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範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專案引進校園內。嚴禁將學校房屋、經營部、場地出租給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網咖和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業主。
2、發租、發包部門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並及時將審查情況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必須居住在租房、經營部內的人員,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收取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裝置,防止發生事故。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做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2、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
3、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4、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衛工作由總務處主任實施監督,由食堂管理員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裝置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說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後必須關閉總電源,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報告修理,火開著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0或119。
5、下班後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學校機動車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運送物品車輛須得到學校安全部門准入通知後方可進入,按規定線路行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損壞路面、環境、綠化。
3、機動車應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摩托車在車庫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汽車一律停在校門外側的停車位置。
4、機動車駕駛員應及時將車輛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車輛損失情況與學校無關。
5、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謹慎駕駛,行人優先通行。學生集會時間禁止所有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尤其在升旗儀式等教育活動時,門衛禁止放入任何車輛(包括腳踏車),以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6、汽車應配齊消防器材,電瓶車輛嚴禁在專用教室和辦公室充電,以免發生火災。
六、重大節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做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應依據實際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節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4、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5、如確需在節假日期間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或慶祝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備案,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獎罰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都是安全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區域的劃分,該區域負責人為區域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區域範圍內的人、事、物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及時上報。
2、第一責任人必須把各自區域的安全隱患以及書面形式及時向安全員或學校安全領導組成員彙報,不報或隱瞞不報者,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3、對上報的安全隱患,因安全員、總務處負責人或安全領導組未及時採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人)負主要責任。
4、因第一責任人敷衍失職、不仔細檢查而被安全員或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則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5、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安全員負連帶責任。
6、對安全管理鬆懈,事故隱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經費投入不足、人員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監督領導負主要責任。
7、在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部門(區域)負責人,安全監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報批評,凡被警告或通報批評的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造成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對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好的有關人員,給予表揚,評優、職務聘任優先。
八、值班帶班制度
1、學校實行領導帶班、中層值班、部門聯合值班制度。
2、帶班領導負責全天的值班工作,並負責處理當天值班期間學校所發生的事件。
3、帶班領導負責當天值班人員的分工,負責值周教師、值周學生的考核,負責檢查教師輔導情況並做好記錄。
4、負責檢查校園安全部門的安全情況,檢查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檢查衛生、學生安全及學生文明禮儀、紀律等情況。
6、值班時間:帶班領導、值周教師早7時40分到崗,中午13時20分到崗。
7、值班人員不得私自脫崗,不得遲到。
8、值班期間如有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處理,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值班人員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並報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10、帶班領導負責值班記錄。
九、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的安全工作必須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師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學校必須認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
3、安全工作例會必須認真做到三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並認真做好記錄。
4、安全工作例會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小組人員參加,由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主持。
5、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參加會議物件為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
6、每次例會都要有中心議題。例會內容:
(1)學習上級檔案和相關精神和要求,提高認識,協調工作。
(2)彙報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實情況,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
(3)要求及時解決的安全問題,佈置檢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實情況,佈置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討有關活動的安全防患預案等。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將晨(午)檢表考勤與《安全日誌》填寫、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結合管理。
1、建議由安全委員負責統一考勤,上交晨(午)檢表填寫、上報,公示欄公示,並填《安全日誌》。
2、對於不假不到者務必與家長及時聯絡,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節課離教室,曠課,經學生尋找後返教室上課;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
解決方法:學校要求各班要加強考勤,做到每堂課清點人數,做好記載,重點是記載好體育課為典型的缺勤名單。加強了門衛的管理,學生進校後,一律只能憑假條離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課前一律不能出校門購物或油印資料。(減小隱患,避免後續麻煩)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點式記載。
4、《安全日誌》填寫不是負擔,簡單,效果好,學生能落實。希望老師們督促,減小自身的安全壓力和避免責任。
二、重點治理初一年級“課間跑跳鬧”現象,本週起,安全辦將要求保安人員對課間教室內及走廊上跑、跳、打鬧的現象做人數、次數的記載,定期公示。以此為各位班主任營造管理跑跳鬧的聲勢。
三、特殊群體管理:重點做好杜絕串班、串樓、串校。本期校門口學生逗留現象越來越少,得益於學校老師們的治理,堅持。但不能掉以輕心,上週五,一初中4名學生要進學校,被門衛和保衛攔下,上週3,一初中旁巷道內學生打架,由我校學生參與。請班主任還要加強對重點防控學生的警示教育。
建議:深入瞭解、排查經常與校外人員,社會人員、不良少年交往的學生近況,要求家長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將常在校門口逗留的學生向保衛、保安介紹,加強聯絡與保衛聯絡,如有逗留請保衛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車安全,不坐無運營資質的車,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駕駛的兩輪車、電瓶車。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5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裝置、工作臺每次使用後及時進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後徹底清掃乾淨,牆壁、天花板、門窗、冷藏冷凍設施、排水溝、排煙設施等每週進行一次清掃。
2、食堂內環境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牆壁、天花板無脫落、無黴變,地面無積水、無雜物,室內蠅密度不超標。
3、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誌的容器內,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每月處理一次。
5、用於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裝置、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6、殺蟲劑、滅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場所(或櫥櫃)並上鎖,有明顯的警示標誌,落實專人保管。
7、食品加工場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滲水、易清洗材料鋪設,並有一定的坡度。
8、學生餐廳及加工場所應有防塵、防蠅、防蟑螂、防鼠等設施。
9、食堂周圍 25米 內不得有糞坑、汙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
10、食品處理區牆壁應採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積垢的淺色材料構築。其牆角及柱角(牆壁與牆壁間、牆壁及柱與地面間、牆壁及柱與天花板)間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徑在 3cm 以上),以防止積垢和便於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需經常沖洗的場所、易潮溼場所應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淺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磚、合金材料等)製成的牆裙,各類專間應鋪設到牆頂。
11、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於拆下清洗且不生鏽的防蠅紗網或設定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窗戶不宜設室內窗臺,若有窗臺檯面應向內側傾斜(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經營場所天花板的設計應易於清掃,能防止害蟲隱匿和灰塵積聚,避免長黴或建築材料的脫落等情形發生。食品處理區天花板應選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塗覆或裝修,天花板與橫樑或牆壁結合處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徑在 3cm 以上);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場所屋頂若為不平整的結構或有管道透過,應加設平整易於清潔的吊頂。烹調場所天花板離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於 2.5m 的應採用機械通風使換氣量符合JGJ64《飲食建築設計規範》要求。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商店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商店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淨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汙染後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後;
3.接觸生食物後;
4.接觸受到汙染的工具、裝置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
7.觸控耳朵、鼻子、頭髮、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菸、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汙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裝置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裝置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裝置或電源裝置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裝置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後,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並迅速用滅火機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裝置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營業結束後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萬能離開操作間,但食堂內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並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菸,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並通知後勤保衛處。 學校餐廳(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效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二、餐廳(食堂)要配備專門的電、水、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食堂)的水、電、氣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拆電線、輸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藉口封堵安全出口,佔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標誌醒目。
四、進餐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不準在餐廳(食堂)內亂扔菸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等地吸菸。
六、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安全,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氣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週要對氣體管道、閥門、開關、電源檢查一次,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進行安全巡查,每週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寒、暑假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把我校師生安全工作真為了真正落到實處,把我校師生安全落到實處,根據臨渭區,教育局和中心校,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清醒地知道學校、班級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全體教師應堅持時時事事向學生講,時時,事事抓緊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明善,成員各班主任。本學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的3-5人領導小組,做到班主任具體負責,並明確地分工與落實責任,執行好班級安全公約。要做好安排、檢查、落實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實行誰失職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三、各班要開展並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紀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對學生要進行日常行為規範及校記校規教育,培養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和養成良好社會公德的習慣。
2、要用文明、禮貌語言和行為佔領學校的一切陣地,嚴格杜絕髒話和粗劣行為出現。
3、嚴肅門衛制度,值周員要執行放學開門和及鎖門制度;正常教學時間任何一個學生進了校門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允許校外閒雜人員進入校內。<值周員具體負責>
4、堅持按時上課,下課和自習輔導制度,特別是術科課,決不能給學生一安排而離開學生,一旦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6、學生放學由值周老師負責,班主任具體組織,送出校門。一旦出現偶發事件,值周老師應和學校、班主任聯絡、及時解決,且莫貽誤。
7、任何一位老師都無權隨意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各種商業性慶祝性活動,以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溺水、上樹和爛牆危房處玩耍及在公路上學騎腳踏車。
9、節假日、雙休日由值周教師負責學校安全工作,並落實責任,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校線路,校會每三週檢查一次。具體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
11、學校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法律教育,使全體教師知法懂法,以防範不法分子的騷擾。
12、嚴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報告制度,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級責任事故(包括學生打架鬥毆造成的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於隱情不報、慌報或延期上報者,要追究班主任和當事者責任。
13、不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學校迅速查明原因,並採取切實措施做好善後工作,對於思想麻痺,翫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故意違反紀律有關規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學生傷亡事故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以上各條望全體教職工嚴格執行。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食堂(餐廳)是滿足師生生活需要、事關師生飲食衛生和身體健康的重要場所,必須依照國家《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格規範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品清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園內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無健康許可證者不準上崗。從業人員出現各種傳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時,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要經常洗澡、理髮、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潔。
三、食堂要有佈局合理、相對獨立的更衣室、操作間、售菜間、儲藏室、清洗池和餐廳,並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消毒,保持清潔。廚房設定和設施做到“三分開、一方便”,即生熟分開、副食品與調味品分開儲藏、烹飪間與燒火間分開,炊事員流水操作比較方便,園長之友《園內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有符合衛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裝置。
六、食堂儲藏間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黴,物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七、餐廳內要做到紗門、紗窗齊備,餐桌、餐凳擺放整齊,每天定時清洗打掃,確保通風透光,空氣新鮮無異味。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八、食堂要嚴把食品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索要證明,主副食品要有質量安全標誌,嚴禁採購過期、變質食品。
九、食堂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嚴禁向學生出售汙染、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可能影響師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時留樣,以便查驗。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譜、菜譜,力求做到營養搭配合理,飯菜品種齊全,確保飯菜質優價宜,味道鮮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嚴格財務管理,採購食品要驗收登記,師生購買飯菜票要出具票據,要每天公佈選單和價格,每月公佈一次伙食收支賬目,自覺接受師生監督。
十二、學生用餐要自覺遵守紀律,購買飯菜有序排隊。愛惜糧食,愛護環境衛生。
十三、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措施。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教學儀器裝置是實驗教學和人才培養的重要資源和支撐條件,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強儀器裝置規範化管理,根據學校、學院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實驗員是儀器裝置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責任人應當嚴格執行學校的《儀器裝置管理辦法》、《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要求,保證儀器裝置狀態良好、穩定可靠、隨時可用。
第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均應逐臺(件)建帳,並保證帳、卡、物相符對應;儀器裝置應當按要求配置相應的技術說明、使用狀態等標識;相關技術資料、記錄、檔案應當妥善儲存,不得遺失、損壞。
第三條新購進儀器裝置應當按照學校《儀器裝置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專案和程式,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驗收;儀器裝置驗收合格後,應當按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有質量缺陷或其他問題的儀器裝置,應當及時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處理。對型儀器裝置和進口裝置儀器的驗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式外,還必須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型儀器裝置和特種儀器裝置驗收後,還應當制定符合執行要求的操作規程。
第四條儀器裝置責任人必須加強對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例行保養,普通儀器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進行檢修,對無法自行修復的,由實驗教學中心安排維修;型儀器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報告實驗教學中心負責人,經核查確認後,採取相應的維修方案和措施。儀器裝置報修需填寫《儀器裝置報修/消耗材料申購單》和學校的《儀器裝置維修申請表》,維修情況應當及時填寫《實驗室儀器裝置/設施維修記錄表》。對有故障的儀器裝置,應予隔離並加停用標識,以防誤用;維修後的儀器裝置必須進行檢定和校準,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條實驗工作所需的跨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裝置共用,應以不影響相關實驗室工作為前提;儀器裝置的借出/租出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對普通儀器裝置,可由責任人直接辦理;但對外型儀器裝置,必須經實驗中心負責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寫《學院儀器裝置借用/租用申請單》,儀器裝置返還時,責任人應當進行驗收、確認;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儀器裝置損壞、丟失,應當按有關規定負責修復、賠償。
第六條儀器裝置的責任人或使用人必須熟知相關儀器裝置的技術規範,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使用、管理、維護儀器裝置;除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對責任缺失、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翫忽職守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應當追究其責任,並按照《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賠償辦法ˇ理。
第七條對有關測量、檢測儀器裝置,必須嚴格按規定要求和程式進行定期檢定、校準或期間核查,確保其指標合格、效能達標;涉及對社會出具公證資料的儀器裝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照國家計量認證有關規範和程式管理、使用;相關工作應當記錄備案並有可追溯性。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學校樓道是學生活動的主要交通要道,為了確保我校樓道暢通,防止校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學生營造良好、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學校在每一層樓梯口及每個樓梯休息平臺處裝配一盞60w的照明燈、一臺應急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照明。
2、學校在各樓梯醒目處設定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同時注意及時清除樓道的泥土,確保樓道的平整暢通。
3、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休息平臺處裝貼教師課間安全執勤及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項。
4、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中間畫一條紅漆粗線,以提示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學校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各處樓梯進行兩次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寫好檢查小結。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早自習下課、上午放學、下午放學、晚自習下課均實行單班先行3分鐘。
3、教師嚴格履行值日職責。當天值日教師上午、下午提早到崗,上課鈴響前5分鐘按學校樓道教師值日表上的當天的值日教師名字順序到指定的樓梯維護學生上、下樓梯的順序。
4、在學生升旗和課間操結束後,被安排到的有關人員應及時到樓梯口,負責維持學生上樓秩序。
5、學校在組織學生集會、觀看電影、考試等活動時,班主任和相關人員要負責維持學生上下樓梯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6、值日學生每天下課期間堅持在各層樓梯口和樓梯轉折處執勤,負責疏通學生上下樓梯。
7、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師的任務,並明確其職責。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加強校內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樓道照明方面)專人負責路燈、應急燈管理,確保學生住校期間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強對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教育。
1、學生不得竄樓。如果特殊情況需要找人或辦事,必須經得教師同意後才可以到別班去。
2、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3、下樓做課間操時,樓梯上只可以下樓,不得上樓。
4、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並排齊步走。
5、教育學生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繫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學生在遇到停電、打雷或聽到其他恐怖訊息時,做到不恐慌、不亂跑亂竄,全面聽從教師或班幹部的指揮。
7、參加集會時,各班要聽從學校廣播的排程。
8、學生不按規定的順序上下樓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該班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樓道執勤教師(前5分鐘為上節課教師,後5分鐘為下節課教師)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追究任課教師、班主任、樓道執勤教師、值班領導的責任。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要給予獎勵。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
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帶身體異常的學生進行檢查或治療,並及時將資訊反饋學校,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
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教師會議,聘請專家進行相關知識講座,舉行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三、制定日常預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2、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4、學生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
5、學校衛生室應按照規定定期消毒。
四、設立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兼任,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體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狀況進行巡查。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1、同一班級、同一宿舍,1天內有3例或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建立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登記制度
班主任及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及教師有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症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進一步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日誌上,及時收集疫情資訊。科任教師上課時發現班級有學生缺課應詢問學生,學生不知原因時,應及時諮詢班主任,班主任負責與家長聯絡,如屬傳染病個例及時上報學校。確保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六、學校發生傳染病除及時報告疫情外,應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及時採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