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圖書館管理制度

學校圖書館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圖書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圖書館管理制度1

  為充分利用圖書館現有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為教育工作服務,對圖書館工作人員、藏書、裝置、技術方法等實行科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規章條例。

  1、讀者服務的規章制度:分別制定教師、學生的借還書制,閱覽制度。不僅對借閱時間、外借件數、損失的賠償作出一定的規定,還對不同讀者物件的借閱範圍、借閱方式、借閱內容作出了一定的規定。

  2、業務工作制度:對採編、流通、閱覽、參考諮詢、業務研究等部門的職責範圍和各個工作環節、操作過程進行詳細說明。避免由於各行其是,眾說不一造成的基礎工作的混亂,藏書的混亂,流通率低的現象。

  二、規定圖書館工作標準。

  1、圖書館各個工作環節操作過程實現標準化。

  實行計算機管理圖書。有圖書、報刊驗收記錄,圖書分類登記齊全,有報刊登記簿,圖書剔舊記錄,記載詳細,帳物相符。按《中圖法》分類圖書,分類正確,按《標準》著錄目錄卡,編制規範,排列合理,差錯率不超過百分之三。圖書室、閱覽室分類按束書號排架。

  2、圖書館裝置實現標準化。

  藏書數量,書庫面積,閱覽室面積、座位數要達到省教委規定的標準。

  三、做好統計工作。

  從圖書館活動過程的數量方面反映圖書館活動的基本情況,做好以下幾項統計:藏書統計、讀者統計、借閱統計、服務效果的統計、工作人員工作量的統計、圖書館基本資源統計。

  四、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

  明確分工,建立崗位責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於總結、積累經驗,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學校圖書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圖書館(室)規範化建設,促進教育教學工作,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中小學教育特點和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積極為師生提供教育資訊和教學參考資料,為教育教學服務。

  第三條學校圖書館(室)必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利用書刊資料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指導學生課外閱讀,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濟南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委員會”是我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協調組織,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處,負責我市學校圖書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學校圖書館(室)工作。

  第五條市及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是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並授權的教育圖書報刊徵訂發行機構,具體負責所屬學校圖書館(室)裝備用書供應和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教育圖書代辦站對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實行業務指導和財務監督。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配備專人從事該項工作。

  第七條市和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為學校裝備用書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學校規模和工作實際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農村規模較小的中小學可配兼職圖書管理員。

  第九條提倡學校圖書館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由一名教務主任具體負責。

  第十條圖書館(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小學應當具備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學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並具有圖書館專業知識。達不到要求的應當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業務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從事圖書館工作。

  第十一條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主動為學生學習和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研活動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二條市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定期對各縣(市)區及市屬學校圖書館(室)圖書裝備進行專項檢查,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應當及時提出批評並督促整改。

  第三章書刊資料及徵訂與發行

  第十三條學校圖書館(室)新購圖書,必須是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並列入學校裝備用書目錄的優秀圖書。

  第十四條學校書刊資料的配備應當兼顧學生、教師的不同需求,重點採購各科教學使用的教學參考工具書、教育教學研究的理論書,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擴充套件知識的學習輔導資料及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科普讀物和文學作品。

  第十五條圖書的購置應當把質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購書計劃時應當注意徵求、採納教研組、備課組和一線教師的意見,各類教育教學工具書、參考書和學習資料不少於新書購置量的`60%。其它用書應當精選。

  第十六條學校圖書館(室)購書應當依據市教育局提供的目錄,分年度制定購書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圖書代辦站審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統一訂購。

  第十七條學校圖書館(室)購書經費不得少於當年公用經費的2%,學校必須予以保證,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應當根據實際和教育教學需要,從事業收入中安排不少於3%的資金補充購書經費。

  第十八條縣(市)區圖書代辦站應當按要求每年分兩次與市圖書供應社結算書款。市屬學校應在提書的同時進行財務結算。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向學生做好優秀圖書報刊的宣傳推薦工作,對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優秀圖書報刊,在自願的前提下做好學生個人的徵訂工作。

  第四章書刊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書刊總括登入和個別登入兩種帳目。中學圖書館應當設書名目錄和分類目錄,條件好的館可增設著者目錄;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分類目錄。

  省、市級規範化學校及規模較大的學校應當積極開發、引進先進的圖書館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圖書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分類,編目要以《文獻著錄總則》為依據,做到歸類正確、反映充分、前後一致、方便檢索。

  第二十二條新書到館後,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週內完成登記、分類、編目、上架工作,不得積壓。

  第二十三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有計劃、適時地剔除內容陳舊過時、破損嚴重、副本量過多、無參考實用價值以及不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健全書庫管理、書刊外借、閱覽、丟失賠償、圖書登出等規章制度,完善圖書館(室)工作職責。

  第二十五條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向師生宣傳圖書館的各種規章制度並進行愛護書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條教師資料室應當對教師整日開放。圖書室、學生閱覽室應當根據需要在午休和課餘時間向學生開放。

  第二十七條中學圖書館(室)應當對學生髮放借書證,實行個人或集體借閱。規模較小的農村中小學應當充分發揮班級圖書角、圖書箱的作用,組織學生開展讀書活動。

  第二十八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積極配合學科教師組織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對學生進行課外閱讀指導,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

  第二十九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依據高效、安全、互聯、共享的原則,加快電子圖書、電子閱覽室建設,配備現代化裝置,實現資訊資源共享。

  第五章館舍、裝置

  第三十條中學圖書館(室)應當設定書庫、教師資料室、教師閱覽室和學生閱覽室。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定藏書室和學生閱覽室,並配備通風、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圖書館(室)應當配備必要的書架、閱覽桌椅、報刊架、書櫃、目錄櫃、檔案櫃、陳列櫃、裝訂等裝置。並逐步配備微機及視聽、複製等現代化裝置。

  第三十二條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圖書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非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圖書室,位置應當設在平房或樓房一層,且與閱覽室相通或相鄰。

  第三十三條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閱覽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中小學教師閱覽室應當按不少於教職工人數的1/3設座;學生閱覽室中學按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1/12設座,小學按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1/20設座。

  報紙、雜誌中學應當在7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50種以上;工具書、教學參考書種類中學應當在15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100種以上。

  第三十四條閱覽室應當整潔、安靜,懸掛適量名人畫像、格言、制度等,充分體現教育氛圍和人文關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市屬高校)。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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