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範本(通用12篇)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範本(通用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1
1、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障公司各項制度的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學校全體員工。
3、主管部門
本制度管理部門為教務處。
4、獎勵
4.1對員工的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升遷或晉級、通令嘉獎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發給一次性獎金和榮譽證書或獎狀。
4.2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在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的同時,注重教學方面的創新,學員考取率達98%以上。
(2)在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學校財產和職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3)在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方面事蹟突出的。
(4)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5、處罰
5.1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留用察看、撤職、開除。對員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同時,可以附加扣發1~3個月的績效獎金;降級,在降級的同時,扣發4個月績效獎金。凡受公司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間只發給試用期工資;對員工的行政處理:辭退(解除合同)、開除。
5.2行為規範處罰
(1)保持衣冠乾淨整齊,胸牌佩戴應符合公司規範要求,禁止赤膊、赤腳、穿拖鞋、背心等現象,違者每次罰款5元。未經領導批准的,私自調班的,不服從管理、調配,違反內部管理規定的,無理頂撞的,罰款3元。
(2)1、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罰款2元;30分鐘到1小時,罰款5元;1到4小時,記為礦工。不執行請、銷假規定,罰款2元。
(3)未經領導批准的,私自調班的,不服從管理、調配,違反內部管理規定的,無理頂撞的,罰款3元。
(4)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譁、使用汙言穢語或追逐嘻鬧,講話聲量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標準,違者罰款10元。
(5)下班離開時應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裝置設施,關鎖好門窗。發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每次罰款5元。
5.3 教師管理處罰
(1)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2)現場吸菸,處罰當事人5元/次。
(3)不服從領導調配,直接領導有權責令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工資);無理取鬧、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上崗前不允許洶酒,一經發現,直接領導有權不準其上崗,停工時間作事假處理並罰款20元。
(5)故意損壞工具、公物,照價賠償,並罰款10元,取消1—3個月績效獎金;遺失工具、公物的,照價賠償,影響生產和工作,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5.4 安全、保衛管理處罰
(1)各級領導和安全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和腐蝕物品、消防器材,進行分類放置,專人嚴格保管,消防器材點檢按安全檢查、按保安部門規定執行。凡因管理不善、督查不嚴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對責任者罰款1000元,取消3個月的績效考核工資和年度獎金;後果嚴重的,給予行政工資降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懲處。
(2)嚴禁酒後上班,違者罰款1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
(3)擅自移動、挪用、損壞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罰款10元。
(4)員工在公司內外進行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傳播淫穢物品、參與邪教、進行迷信、流氓活動及吸毒的,從嚴從重處理,罰款50—100元,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留公司察看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懲處。
5.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1)將本校物資私自贈與他人或偷竊公共財物或他人財物,價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損壞學校財產,價值在1000元以下者。
(3)安全事故直接責任,損失在1000—10000元之間者。
(4)打擊、報復及變相打擊報復管理人員,情節較輕的。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2
1、 小班教學
①任課老師所帶學生每學期在公立學校期末考試單科成績達到優秀分(語、數、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獎勵30元/生;未及格的負獎勵15元/生。
②學校另有規定的不適用以上規定。
2、 生地會考、初三中考教學
①任課老師所帶學生中考(會考)成績目標達到率為60%,不獎不罰;
②目標達到率為70%,達標的獎勵10元/生;
③目標達到率為80%,達標的獎勵15元/生;
④目標達到率為90%,達標的獎勵20元/生;
⑤目標達到率為100%,達標的獎勵30元/生;
3、 單輔教學
①學生在公立學校期末考試成績達到目標分的獎勵30元/生,未達目標的負獎勵15元/生。(未學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試成績為準)
②學生成績無任何提高的負獎勵30元/生。
③學生無故流失的負獎勵30元/生。
④單輔學生續費的獎勵學生學費總額的3%;
4、 續班
①續班率達到40%,不獎不罰;
②續班率達到5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3%;
③續班率達到6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4%;
④續班率達到7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5%;
⑤續班率達到80%,獎勵所續學生學費總額的6%;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3
每個人100分基本分。
獎勵加分制度:
1、上課積極搶答問題並且回答正確+20分。
2、作業完成良好+40分,優秀+100分,完成並且家長簽字+30分。
3、遵守課堂秩序和紀律+20分。
4、上臺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學員+100分。
5、考試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懲罰扣分制度:
1、遲到早退—20分。
2、作業不完成—40分,家長不簽字—30分,兩者都未完成—100分,並且叫家長。
3、隨手扔垃圾、吐痰—20分,並且懲罰打掃衛生。
4、有上課搗亂行為—20分。
5、有罵人行為—30分。
6、有打架行為—100分,並且叫家長。
7、損壞公物—100分,並賠償。
8、有弄虛作假行為—100分。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4
為不斷提高我校的教學輔導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出現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視窗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校獎懲制度:
(一)獎勵
1、每月平安獎50元。
2、每月全勤獎50元。
3、每學期招生結束後所有老師介紹過來的學生給於5個百分點的獎金。
4、每週優秀班每月獎30元。
5、優秀日常活動(包括輔導紀律、教室衛生清潔)組織獎,每月獎50元。
6、優秀生活老師(包括宿室整潔衛生、對學生日常打理)每月獎50元。
7、學生接送老師每週整隊有序接送學生獎30元。
8、協助校長,執後勤工作, 熱心於學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設工作突出獎80元。
9、與學生溝通好,有愛心,有責任心,家長反響好,每月設優秀老師獎100元。
10、學生在校表現突出進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設獎金1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20—50元。
2、學生在班級裡吵鬧不做作業或跑到別班級吵鬧教師沒有即時督促扣工資50元。
4、在校內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100元。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學校的榮譽和形象的,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
6、每月對班級學生調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60元。
7、教師必須根據校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20元。
8、班級衛生不乾淨,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10元。(誰當班誰負責)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50元。
10、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工資100元。會事假扣工資30元,會病假扣工資20元。會遲到只扣分不扣錢,沒有質量和本月全勤獎獎。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5
在學校的核心競爭力中,教師隊伍的整體戰鬥力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有效地激勵教職員工的工作創造力,最大程度地發揮他們的創造力,是學校管理者關注的問題。
1 學校人力資源激勵存在的問題
1.1 缺乏科學規範的管理
現在很多學校還處於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雖然建立了人力資源部門,但其對於教職員工的管理僅限於人事資料的儲存、培訓資訊的釋出、績效評估、年度考核、人事職稱晉升等日常事務工作,沒有對教職員工進行一個職業的設計和管理的計劃。
1.2 缺乏科學的培訓需求分析
很多學校按照上級單位的要求會進行一些培訓專案,但是缺乏仔細的培訓需求分析,雖然也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結果卻是受訓者對培訓內容不感興趣,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培訓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等,長此以往,教職員工把培訓看做一種負擔。
1.3 薪酬激勵運用不合理
薪酬的提高對於我國很多學校用來激勵教職員工還是比較有效的策略,與此同時,薪酬分配要公平合理。運用薪酬激勵最基本的是要員工的勞動報酬與其自身勞動貢獻相吻合,真正基於教職員工的技能及業績來提高其總體薪酬水平,就可有效地激勵他們為學校而盡力地去工作,其工作熱情也會很好。但是有些學校薪酬激勵的不合理,令教職員工失望,最終導致優秀人才流失。
2 學校人力資源激勵機制的最佳化
2.1 大力發展培訓激勵機制
培訓與教育是使教職員工不斷成長的動力和源泉。在知識經濟時代,人才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培訓與教育成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籌碼。但是做大量培訓投入前,最重要的是作科學的培訓需求分析,並制定培訓的目標。專案設計與實施階段是指根據前階段的需求分析來制定培訓內容和設計培訓方法,以有效地實施培訓。評估階段是根據學校制定的標準,收集各主要階段的資料,並加以解釋和分析,對參與者進行預先測驗、監控培訓、評價培訓並得出重要的結果。評估是貫徹整個培訓開發的每一階段。反饋與溝通階段是將評估結果反饋給相關人員和部門,特別是人力資源開發部門的相關人員,並與他們進行溝通,以決定是否應於組織內繼續進行該項培訓。一個針對教職員工亟須提高、迫切需要的培訓,對員工是非常棒的獎勵,當然,如果學校的人力資源部門實力強大,在培訓中,將培訓與個人的職業生涯進行緊密結合,從而更好地激勵受訓者在培訓中的表現,以提高培訓效果。這會是學校保持教職員工的高素質和強大競爭力的來源之一,所以學校一定要對培訓高度重視。 特別是對於年齡在35歲以下,職稱為見習教師、助教、講師的教師,學校可以採取提供培訓機會的激勵方式,使其能在專業技術以及學歷方面能有迅速的提高,具有多種技能組合,從而更好地為學校服務。由於年輕教師存在專業技術不熟練、理論-功底不深厚、學歷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因而在教學與科研等諸多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但年輕教師具有巨大的.發掘潛力和極高的學習熱情。因此,透過鼓勵年輕教師參加授課競賽、資助年輕教師讀博深造、派遣年輕教師參與各類科研專案,組織年輕教師赴外地交流學習等培訓方式,可以有助於年輕教師體驗到學校為其帶來的好處,並樂於給予回報。
2.2建立尊重人的學校文化
學校尊重每一個教職員工,每一個教職員工也要尊重其他任何一個人,要尊重人,就是強調把管理的最終目的——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放在其次,一個真正走的長遠的學校,一定是一個尊重人的企業,一定是有一群互相尊重彼此的員工。使學校的管理行為中始終貫穿著激勵、信任、關心等柔性化的內容。管理者只有注重員工的自我尊重、自我實現等高層次精神需求,才能逐步將外部控制轉化為自我控制,使每個員工在工作中自發地形成對學校的忠誠度和責任感,進而將個人目標的實現與學校目標的實現歸於一途。學校文化建設是企業能否留住人才的關鍵。
在現代學校管理中激勵機制的運用
激勵機制,也稱激勵制度,是透過一套理性化的制度來反映激勵主體與激勵客體相互作用的方式。激勵機制的內涵就是構成這套制度的幾個方面的要素。根據激勵機制在管理學中的定義,學校教師管理的激勵機制就是充分發揮學校行政管理的功能,透過正面導向和調控,將學校發展或教師個體發展的外部條件,作用於教師群體,激發教師為達到共同目標而相互影響、相互聯絡、相互促進的行為系統。那麼,激勵機制在學校管理中有著怎樣的作用呢?
一、激勵機制在學校教師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能不斷調動教師積極性,形成“鑽研、競爭”的學風。透過學習和實踐,人的素質才能得到提高,當然,學習和實踐的方式與途徑是多種多樣的,但激勵是其中最能發揮效用的一種手段,透過激勵來控制和調節人的'行為趨向,激發教師自身的動機,變“要我學”為“我要學”,從而積極主動地去鑽研新課改、嘗試新教法,自覺地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以適應教育改革的潮流。
2.有利於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提高,形成“高效、創新”的教風。哈佛大學的威廉·詹姆士研究發現,一般部門的工作人員僅需要發揮出20%~30%的能力,就足以保住飯碗而不被解僱;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勵,他的工作能力能發揮出80%~90%,其中50%~60%的差距是激勵作用所致。這就表明,一個人能力再高,如果激勵水平很低,缺乏足夠的自動力,也必然不會有好的工作效績;反之,一個人能力一般,如果能受到充分的激勵,發揮出巨大的熱情,也必然會有出色的表現。
二、學校教師管理中常用的激勵手段
1.目標激勵。目標是鼓勵人們努力工作的一種有效的刺激因素。只要目標設定恰當、科學,就能起到誘發需要和動機、規範行為的作用。在心理學中,目標被稱為誘因,由誘因誘發需要和動機,再由動機達成目標的過程,也就是調動人的積極性的過程。在學校管理中,學校管理者應引導教師參與制定集體的近期、中期、遠期發展目標和個人成長規劃,並明確實現目標的意義、達到目標的途徑以及實現目標後的相關利益等。
2.理想激勵。一個人的理想、精神境界對其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具有極大影響。一般來說,如果一個教師的事業心強、成就感的需要強烈,那麼,他的工作積極性的保持就會更為持久。因此,學校應把理想教育當作激勵的重要手段,鼓勵和倡導教師在事業上有所建樹,爭做骨幹教師,成為教育家和精英人物,以滿足他們實現自我價值的需要,從而來達到調動積極性的目標。
3.制度激勵。“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在學校管理活動中,沒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學校的工作就會是一盤散沙。健全必要的制度,一方面能使教師的學習和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教師的學習和工作也只有在健全的規章制度下才能得到公正的評價。這些制度強化了學校每一成員的角色意識和工作職責,教職工工作上職責分明,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只有分工明確、相互協調配合,才能產生強大的凝聚力,發揮創造性的勞動熱情。
三、把握激勵策略的藝術性,提高激勵的實效性
1.科學地把握激勵的“時”“頻”“度”。“時”,即激勵時機,是指個人或集體在完成某項任務的過程中,在什麼時候採取激勵效果最好。激勵時機包含期前激勵、期中激勵、期後激勵。學校常用的獎懲激勵是期前激勵,目標管理也屬期前激勵。期前激勵的優點是,有助於廣大教職工樹立明確的奮鬥目標,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參與性、創造性,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去完成任務。“頻”即激勵頻率,指激勵次數的多少或快慢。激勵頻率不一定是越高激勵效果就越好。我們要根據工作的性質和複雜程度、教職員工對激勵頻率的適應性、學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來決定。“度”,即激勵力度,即為激勵員工完成工作任務而給予的獎勵標準的高低。獎勵標準高,激勵力度強;反之,獎勵標準低,激勵力度弱。但激勵力度須適度,一要考慮可行性,二要注意獎勵標準的連續性,不能失去公平,否則,會挫傷其他人的積極性。
2.瞭解需要,激勵應因人而異。需要引起動機,動機引起行為,行為指向目標。人的需要是激勵人的行為的原因和動力。教師的需要具有多樣性,是一個多因素、多層次的複雜結構。因此,對教師的激勵要因人而異。不同年齡特徵的教師,需求的差異性很大。老教師對尊重、安全、保障的需求較為強烈,適宜採取榮譽激勵、情感激勵等方式來進行;中、青年教師對成長、成就、提升的需求較為強烈,適宜採用理想激勵、目標激勵等方式。
3.保證激勵的公平性。人們總是習慣於把自己的努力和取得的報酬與一個和自己條件相似的人的努力與報酬作比較。如果兩者之間比值相似,雙方都有公平感,此時的報酬有利於強化激勵,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一方比值大於另一方,那麼就會產生不公平感,進而挫傷人的自尊心,影響人際關係,導致消極怠工,不思進取。因此,只有公平的激勵,才能真正起到調動教職工積極性的作用。當然,這也是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內在要求。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6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員工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績效、高目標達成率的優秀團隊,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建設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的優秀人力資源隊伍,提高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服務廳。
第二部分 激勵原則
第三條 全面激勵原則
對員工的激勵並不只是針對部分優秀員工,而是針對所有員工運用各種激勵方式進行激勵,以發揮激勵對全體員工的鼓勵和促進作用。
第四條 激勵方式差異化原則
不同的員工和同一員工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下,會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對員工的激勵要因人因時因事而異,要做到激勵手段的多樣化和差異化,以求激勵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條 績效考評為基礎原則
對員工所採取的相應激勵措施,應依據對員工的全方位的科學的績效考評,而不是依據管理者個人的主觀好惡。
第六條 獎勵和處罰相結合原則
對績效表現優秀和無論以何種形式對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的員工,都要進行獎勵;對績效表現差的員工和無論以何種形式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都要進行處罰;對工作表現累積不佳的員工和工作能力始終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員工,以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損失的員工,要透過員工淘汰機制進行淘汰。
第七條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獎勵和處罰的考核標準要公開,考核過程和評選過程要做到公平、公正,這樣才能確保對員工的獎勵和處罰的正面效應充分發揮,不致因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獎勵和處罰行為產生負面影響。
第八條 物質激勵、精神激勵、機會激勵相結合原則
對員工的獎勵不能只適用物質獎勵,要將適度的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和機會激勵等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各種激勵手段的協同作用。
第三部分 激勵方式
公司目前主要採用以下激勵方式,並將隨著公司發展需要採用更多的激勵方式。
第九條 精神激勵
一、利用班前或班後會,對業績表現的優秀員工進行通報表揚。
二、建立“服務明星”、“營銷能手”的機制。
三、建立心理諮詢機制,有效緩解員工的工作壓力、工作情緒。
四、每週/月的優秀服務案例或服務心得進行上牆激勵。
第十條 物質激勵
一、員工生日時,適當贈送小禮品。充分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懷。
二、不同的節假日,適當贈送書籍、禮品等。
第十一條 薪酬激勵
公司透過制定和實施具有外部競爭力和內部公平性的市場領先薪酬制度,透過對員工薪資需求的合理滿足保證對員工的基礎激勵作用。
一、對工作充滿激情,樂於為客戶奉獻更優秀服務的精神。
二、對工作有責任感,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增加辦事效率。
三、工作中盡職盡責,堅持不懈,充分體現員工價值。
四、工作中嚴於律己,工作兢兢業業,維持高效的業績。
五、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能與領導進行有效的溝通,從而將問題圓滿解決。
第十二條 培訓激勵
一、公司對優秀管理人員和優秀員工提供了各種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的機會,透過培訓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公司發展相結合。
二、同時,對績效表現不佳者,公司也提供崗位適應性再培訓,透過培訓改善員工工作態度和提高員工工作能力,以使績效表現差的員工也能適應崗位要求。
三、半年內績效考核2個B級以上或1個A級以上的員工優先提供外派培訓的機會。
四、半年內工作業績表現優異的員工而無一操作出錯的員工優先提供外派培訓的機會。
第十三條 職業規劃
透過全方位績效考評,公司對工作表現好,工作績效好,具有發展潛力的員工,將進行有針對性的個人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為員工的能力提高和晉升提供相應的發展通道。
第十四條 職位晉升
透過全方位績效考評,對績效突出、素質好、有創新能力的優秀管理人員,透過崗位輪換、個性化培訓等方式,從素質和能力上進行全面培養,隨著公司發展,需要補充和調整人員時,優先予以提拔重用。(備註:優秀獎、合理化建議、員工淘汰等激勵方式將在後面單獨詳細規定)
第四部分 附則
第十五條 公司所採用的激勵方式並不限於以上各種方式,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靈活採用其他多種激勵方式激勵員工。
第十六條 本文內容大多屬於對公司員工激勵制度的原則性規定,下屬公司可在本制度規定的基礎上對有關內容和操作程式進行進一步細化規定,按流程報批後執行。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7
一、工作制度
(一)考勤
1、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除1分,遲到、早退十至三十分鐘內扣除2分,(包括培訓、客房部組織的會議);
2、事假每次扣除1分;曠工每次扣除5分;
3、代人簽到簽退、打卡扣除3分,未經主管同意私自調班、換班者扣除4分;
4、根據飯店工作需要員工主動配合加班者獎勵2分;
(二)禮節禮貌、儀容儀表
1、與同事或上級見面不打招呼者每次扣除1分;
2、接待客人不用禮貌用語,態度語氣差,面無笑容者扣除2分;
3、對客服務無“請”字當頭,“謝”不離口扣除1分,與客人頂撞者扣除5分,與客人爭吵者扣除6分;
4、服務態度不好,被客人口頭投訴一次者扣除3分,被客人書面投訴扣除5分,情節嚴重者按飯店制度處理;
5、傳接電話不按規定程式者每次扣除1分。
(三)工作紀律
1、乘坐客用電梯,使用客用設施裝置等扣除2分;
2、工作時間幹私活、聚集服務間中聊天扣除2分;
3、不服從工作調動、不服從上級指揮、不虛心接受意見,下級頂撞上級者每次扣除3分;
4、上班時間拔打私人電話、看書報刊物、在非指定區域吸菸、在客房內看電視每次扣除2分;
5、向客人索要小費者扣除5分,另加報飯店處理;
6、損壞公共財物,亂拿客房物品扣除4分,情節嚴重者另報飯店處理;
7、如有違反飯店和部門相關規定、制度者根據情節做出相應處理,並扣除當月評分(具體標準參見相關規章制度);
8、服務間、工作車髒亂每次扣除1分(當班員工);
9、員工每漏報一次酒水或被客人帶走客房內非贈品,未報或將借用物品未還每次扣除2分;情節嚴重者另加賠償處理;
10、員工不按規定回收物品每次扣除1分;
二、工作業務技能考核
(一)飯店知識
1、飯店各營業區域的營業時間、地點,經營特色、聯絡電話等;
2、飯店及部門相應的管理規定、制度;
3、本崗位業務技能知識;
4、崗位英語考核
(二)業務技能
1、每次必考鋪床技能;
2、房間衛生質量以每天領班查房評分,根據《客房檢查表》進行評分(評分共50項,每項1分,不合格給予扣分)主管抽查評分,並予以記錄,月底核算平均分;
三、直接上級和經理鑑定
根據員工在職期間的表現,員工直屬上級及經理給員工以鑑定評分。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調動企業內部員工培訓的積極性,加大對各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培訓支援力度,獎勵所內積極主動實施培訓的員工,營造良好內訓氛圍,結合企業實際培訓情況,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條 本獎勵辦法適用於企業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部門對內部成員所進行的培訓不在獎勵範圍之內。
第四條 本獎勵辦法自***年**月*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章 目 的
第五條 調動企業內部培訓師積極性,提升培訓師培訓水平,促進培訓質量。
第六條 具有針對性,對受訓者起到促進作用。
第七條 營造良好內訓氛圍,提高員工業務水平。
第三章 相關要求
第八條 培訓類別要求
1、 思 想教育培訓:指對員工進行思 想、觀念等相關內容的培訓。
2、 基礎知識培訓:指對相關崗位職工進行應知應會內容,如安全常識、供熱管理辦法等知識的培訓。
3、 崗位技能培訓:指對相關培訓物件進行本崗位相關知識、技能應用,如cad 繪圖等內容的培訓。
4、 制度宣貫培訓:指對員工進行相關制度及辦法等內容的宣傳,以使員工熟知相關制度或法規的培訓。
第九條 培訓時間要求
1、 單次培訓時間必須達到45分鐘以上。
第十條 培訓人數要求
1、 單次培訓參訓人數必須達到3人以上。
第十一條 培訓師要求
1、 必須提前準備培訓課件,熟悉培訓內容,做好培訓。
2、 必須上交培訓課件影印件至辦公室主任或部門經理。
第十二條 參訓人員要求
1、 參訓人員必須在《 培訓簽到表》上籤到。
2、 所有參訓人員須合理調配工作安排, 按時參加培訓。
3、 培訓期間須將手機關閉或置於振動、靜音狀態。
4、 培訓期間不得擅自發言,如需發言必須舉手示意。
5、 培訓期間禁止吸菸。
6、 自覺將培訓成果落實到崗位工作中,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績效。
第十三條 部門經理或站辦公室主任要求
1、 負責為下屬培訓創造條件。
2、 負責按培訓要求組織相關培訓。
3、 負責準備《 培訓簽到表》,並組織做好籤到。
4、 負責安排培訓記錄人記錄本次培訓內容,填寫《培訓記錄表》
5、 負責監督培訓師實施培訓的工作。
6、 負責留存《 培訓簽到表》的工作。
7、 負責留存《培訓記錄表》的工作。
8、 負責留存培訓課件影印件的工作。
9、 負責稽核、檢查培訓資料的真實、完整情況。
10、 負責上交本部門或單位培訓資料至人力資源部的工作。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要求
1、 負責協助各部門、基層單位及培訓師做好各項培訓活動。
2、 負責收集部門或單位上交的培訓資料,並留存。
3、 負責對各部門或基層單位上交的培訓資料進行核查、統計及彙總。
4、 負責填寫《內部培訓獎勵明細表》並上報。
5、 負責填寫《內訓課時費審批單》併發送至培訓師。
6、 負責收集《內訓課時費審批單》。
7、 負責培訓師內訓費獎勵的彙總上報工作。
第四章 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獎勵金額規定
1、 思 想教育培訓:每課時獎勵100元(每課時即一小時,若達到45分鐘不滿60分鐘按一小時計算)。
2、 基礎知識培訓:獎勵由稽核小組根據培訓師水平、培訓課題、培訓物件、培訓次數及培訓人數的不同,分為每課時獎勵30元、50元、100元不等。
3、 崗位技能培訓:獎勵由稽核小組根據培訓師水平、培訓課題、培訓物件、培訓次數及培訓人數的不同,分為每課時獎勵50元、100元、150元不等。
4、 制度宣貫培訓:每課時獎勵50元。
第十六條 資料稽核規定
1、 部門經理或站辦公室主任每年7月20日前上交本部門或單位1至6月份培訓資料, 12月20日前上交本部門或單位7至12月份培訓資料至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
2、 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根據相關要求稽核培訓資料。
3、 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根據篩選資料,彙總填寫《豐臺供暖所內部培訓獎勵明細表》。
4、 7月21日前、12月21日前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將《豐臺供暖所內部培訓獎勵明細表》報評審小組統一評審的後報主管所長審批。
第十七條 獎金領取規定
1、 人力資源部根據《豐臺供暖所內部培訓獎勵明細表》資訊填寫《豐臺供暖所內訓課時費審批單》基本資訊。
2、 每年7月23日、12月23日人力資源部將填寫好的《豐臺供暖所內訓課時費審批單》傳送至各相關部門經理、站辦公室主任。
3、 各培訓師在《豐臺供暖所內訓課時費審批單》簽字確認。
4、 由培訓師攜其《豐臺供暖所內訓課時費審批單》經各相關領導稽核簽字。
5、 經領導稽核同意後,7月24日、12月24日各部門經理或站辦公室主任將《豐臺供暖所內訓課時費審批單》上交人力資源部留存。
6、 人力資源部勞資專員進行統一彙總及上報後,內訓獎勵費與當月工資一併發放(注:培訓獎勵費不計入年薪工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管理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9
一、員工激勵制度的設計核心和原則
一句話,員工激勵制度設計的核心和原則就是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筆者曾經寫過一本書,叫《HC-4R管理理論及應用》(參考:張京宏、沈宗南:《HC-4R管理理論及應用》,上海世新,2007),中間個別章節對這個激勵制度有明確的論述,網路上能找到免費版本的PDF格式文件,可以參考。
先說物質激勵。
一般情況下,物質激勵主要是工資,福利,獎金和年終獎金。根據筆者的經驗,有兩種模式。第一種模式是:
月工資70%+月考核30%+保險福利+年終獎(一個月工資)
第二種模式是:
月工資+月考核(相當於10%月工資)+保險福利+年終獎(一個月工資)
經過大量公司實踐的資料證明,第二種模式對員工的激勵和隊伍穩定的係數為90%,而第一種模式僅僅達到50%-60%。第一種模式在國外很管用,第二種模式是筆者自己在時間中改革並執行成功的,適合於中國人的心理和思維習慣(參考:張京宏、沈宗南:《薪酬體系設計研究》,上海世新,2005)。
再說精神激勵。
精神激勵包括各種形式,最主要形式是會議肯定,通告表揚,肯定其工作的社會價值等。這裡不展開。但強調一點,適當放權和授權及採取不同方式的信任,也很重要。
二、中小企業資金實力不足情況下的操作
留人有三種基本方式:事業,金錢,感情。企業做大了叫事業,有錢有事業,不大的時候叫中小,錢不多的情況下,所做事情的價值和感情溝通便是中小企業應當下功夫的地方。做的事情有價值,對員工自己有發展和積累,這其一,第二是感情用人,營造良好的工作心理環境或是軟環境。這兩件事情要做好,人才自然就有了基礎,然後要適當授權,授權是信任的一種,士為知己死,這個基本的道理目前還是正確的。
前提是,基本的薪資約定要滿足員工最基本的要求,這是心理平衡的最關鍵基礎。
三、關於人的慾望和長期激勵
這個簡單,和成績掛鉤,制定KPI和KBI標準,誰有多大本事,誰做多大貢獻,就按約定的比例提成就是了。這社會只認可有效勞動,市場規律和客觀規律面前,沒什麼心理不平衡。現在公司基本都是靠市場和銷售吃飯,有慾望最好轉化成市場動力,然後再約定提成即可(參考:張京宏、沈宗南:《薪酬體系設計研究(二)》,上海世新,2006)。
長期激勵問題,在現在人員流動比長江水流動速度還快的中小企業和股權結構規模沒有足夠大的時候,不應去考慮,考慮也是空話,忽弄人的問題去討論它幹什麼呢。
四、關於如何用最少的錢發揮最大效用
這個問題我可以用某個教授的話回答你。某教授曾經說過,做事情有三種方式,一是用別人的錢幹別人的事情,效用最低;二是用別人的錢幹自己的事,效用中;三是用自己的錢幹自己的事,效用最大。
員工在公司打工,是用老闆錢做老闆事,如何能效用最大?打死筆者也不相信。倒是老闆自己,真是用自己錢做自己事,所以老闆的效用是最大的。如果老闆給某員工福利,比如全報銷旅遊費。那該員工是用老闆的錢旅遊,花別人的錢不考慮成本,自己當然怎麼舒服怎麼來,綜合下來效用中。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10
第一條 總 則
一、為加強企業基礎管理,提高員工素質,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荷金來員工十條禁令》,制定《員工獎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公司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發揚愛崗敬業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三、公司對員工採取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堅持以獎勵為主、批評教育及處罰為輔的原則。
(一)為社會和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重獎。
(二)對違反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教育為主,批評、處罰為輔的原則。在處罰上,將故意違反和過失行為嚴格區分,對明知故犯,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違規、違紀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對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處理。
(三)獎勵和處罰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績效考核、晉升崗位工資和評優評先的依據。
四、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條 員工獎勵
一、對員工的獎勵分為:表揚、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二、公司每年初評選表彰上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突出貢獻獎”、“奉獻獎”等先進工作者及“先進部室”、“先進班組”等先進集體,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或提供外出培訓、旅遊的機會。
三、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經評定給予一定的獎勵,並可作為晉升工資和評優評先的依據。
(一)在生產、經營銷售、科研、產品開發、裝置改造、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完成公司生產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開拓市場、節能減排、安全、環保及原材料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
(三)在日常工作和日常活動中,維護公司形象,給公司贏得聲譽和利益的。
(四)在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方面,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有功的。
(五)見義勇為,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維護公司和社會治安,做出顯著成績的。
(六)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部門或者個人進行舉報或及時制止的。
(七)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
(八)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情況。
四、合理化建議獎:員工建議的成果和效益,由生產、工程、質控、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評定。按各類建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獎勵實行分級累進位制,具體標準如下:
第三條 處分相關規定
一、對違紀員工的處理分為: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停職調崗、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
(一)批評教育包括口頭批評、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形式。
(二)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和降薪。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他違紀處理方法並用。
(三)停職調崗,停職一般為1至7天,停職期間,按時打卡簽到(否則,按曠工論處),由處罰部門教育培訓或安排其他雜活,發基本工資的60%。停職結束,根據停職期間表現,決定是否回原崗位或調崗,不接受調崗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犯有本制度沒有列入的錯誤,公司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沒有另外規定的,比照本規定相類似的條款處理。
三、違紀員工能主動承認錯誤或積極配合調查的,可從輕處理;對故意違紀或破壞的,解除勞動合同。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促進和全方位調動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增加制度的執行力,滿足員工的精神追求,加速形成積極健康的企業文化,保證公司實現業務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積分考評,是透過記錄員工在企業中各類積極向上的努力和表現,將員工成長與企業發展緊密聯絡在一起,在提高員工工作樂趣的同時,使企業對員工的評價標準化、精確化、客觀化。按照評分規則評分後進行定期彙總,得出每位員工的總體得分。員工積分是崗位調整、晉升、評選先進、各類榮譽、福利待遇等獎勵措施的重要依據。
二、實施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進行相應的加減分操作,總經辦實行監督修正權。
三、實施細則:
1、每人每月基礎積分為100分,根據工作的具體表現情況,給予加減分。
2、本制度的考核內容包括:員工在工作的表現,包括其出勤情況、績效考核、客戶服務、客戶關係處理、營銷技巧、團隊配合、自我學習、義務活動、活動參與等。
3、積分總分計算方式:員工積分根據其工作的狀況長期有效,員工的積分與以下幾個方面掛鉤:
(1)年終獎金考核係數
(2)崗位調動、晉升
(3)年度薪資的調整
(4)最佳員工的評選
(5)積分相對應的獎勵、獎品
(6)其他積分相對應的福利待遇
4、積分無效或終止情況:
(1)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減去本年度50%的積分後終止,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員工因工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的,本年度積分無效,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記過處分的,本年度積分無效,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4)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減去本年度全部積分,不享受積分相關的一切福利待遇
5、積分增減項
1)加分項
(1)全勤積分:根據每月考勤,員工每月全勤(病假除外)加10分,連續三個月全勤另加50分;每月無遲到早退的加10分;連續三個月無遲到早退另加50分。
(2)績效積分:基礎積分100分,根據每月任務完成率及完成質量,經過績效考核、綜合素養素養多方面評定,在基礎積分上進行加減分操作,並計入總積分。
(3)榮譽積分:根據團隊或員工業績、綜合素養等多方面考核,制定以下獎項,並對應相應的積分獎勵。以下獎項每個部門每季度評定一次。
先進個人獎:透過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定,優秀者獲得先進個人獎,個人一次性加100分。
最佳進步獎:透過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定,提升或進步較大者獲得最佳進步獎,個人一次性加100分。
伯樂獎:為公司推薦人才並被公司錄用的,推薦人一次性加100分。被推薦人透過試用期考核,並評定為優秀人才的,推薦人再次獲得200分積分。
傑出貢獻獎:為公司做出傑出貢獻的,綜合評定優秀者獲得傑出貢獻獎,並一次性獎勵200積分。
傑出導師獎:新員工入職後,其指導帶教人員一次性獲得積分50分;三個月後經評定新員工表現優秀者,其指導人員獲傑出導師獎,並獲得100積分。
新人王獎: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在三個月內均完成崗位績效考核,並表現優異的,獲得新人王獎,一次性獎勵100分。
(4)其他積分加分項:
書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加10分;建議被採納併產生積極成效的,經評定加50-100分;
積極自我學習和深造,並考取與工作相關證書的,獲得積分50分;
工作積極主動,並受到部門主管、客戶口頭表揚的,每次加10分;
發現並及時糾正、彌補同事工作失誤的,每次獎勵10分;
其他值得激勵的行為,經評定後給予相應的積分獎勵。
2)減分項
(1)考勤:
遲到或早退5-10分鐘的,每次減5分;遲到或早退11-30分鐘的,每次減10分;
每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以上的,減20分;5次以上的減50分,且當月無評獎資格;
無故曠工一天,每次減50分;
代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每次減50分;
(2)工作紀律:
參加會議遲到早退的,每次減5分;
不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活動及會議的,每次減15分;
報表不規範書寫或資料有誤的,每次減10分;
提供或傳遞工作資訊失誤、失實的,每次減20分;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調配的,每次減10分;
工作期間玩手機、玩遊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的,每次減10分;
工作期間幹私活,睡覺的,每次減20分;
幫助他人隱瞞違規違紀行為的,每次減30分;
損壞公司財物的,視損壞價值減10-50分;
因工作、服務態度,導致同事、客戶、供應商投訴的,每次減20分;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每次減100分;
因過失洩露公司機密,每次減50分其它工作表現不佳,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負責酌情減分;
員工可以直接向主管或人事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各部門主管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總經理及人事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減分,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減分,凡主管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減分。
6、減分項根據情節嚴重,按公司規定將予書面警告或記過處分,並予以公告,情節嚴重者可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減分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減分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人事行政部提起申訴,在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實施減分及處罰。
8、對本制度未涉及的情況,各部門主管報人事行政部,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獎懲方案。
9、連續三個月得分倒數前三名的員工,公司對其進行檢查,予以處理(包括嚴重警告、停薪留職、辭退等)
10、積分的執行
(1)透過員工的表現,各部門主管先進行溝通,然後由人事行政部對員工進行相應有的加減分操作。
(2)無論加分或減分,人事行政部均需告之員工,並給其遞交加分卡或減分卡。
(3)人事行政部月底整理加減分的狀況並計算出本月內員工的積分結果並公示。
四、積分獎勵
1、積分排名獎
每月對積分前三名通報表揚,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每季度積分累計前三名進行通報表揚,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每年度前三名直接評為先進個人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獲獎後不影響積分。
2、積分兌換
(1)員工積分於每年底清零,不累計至次年。
(2)員工積分每半年度可兌換一次,根據積分值,可按需要兌換相應獎品。兌換獎品後扣減可用積分值,但不影響積分累計、積分排名。
(3)積分兌換區間:
五、其他
1、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訓學校員工激勵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於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備註:罰款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無需另行填寫《獎懲通知單》】。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