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精選12篇)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1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塗蠟保護,短時間內裝藥的容器可不塗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汙染環境。

  7、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8.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檢測人員行為規範

  1、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堅持原則、鑽研業務、務實進取;

  2、科學檢測,嚴格執行標準、遵守檢測程式,保證檢測質量做到資料準確、有效;

  3、遵守法規講廉潔、拒腐蝕、不徇情、守公德、講文明,做到五不準; a.不準收受被檢測單位的禮品禮金或有價禮券;

  b.不準參加被檢測單位的邀請娛樂活動;

  c.不準收受被檢測單位的宴請;

  d.不準參加被檢測單位或個人的營銷活動;

  e.不準利用職權搞不正之風。

  4、遵守檢測工作程式,做到:

  a、持證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檢測;

  b、檢測完畢,要清洗好器皿和儀器,清理剩餘樣品垃圾;

  5、遵守保密規定,妥善保管檢測資料。

  為使用者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制度

  a、全站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制度,做好技術保密工作。凡系絕密、機密、保密檔案,必須按規定範圍傳閱,不得隨意擴大傳閱範圍;

  b、本站重要技術和正在研究中的分析方法,重大事故有關報告及處理記錄,各種保密技術資料,一律不準隨意查閱、外借;

  c、取樣計劃、檢驗報告、原始記錄和資料未公開前,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一律不準以任何形式向無關人員洩露擴散;

  d、凡使用者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工藝檔案等,一律不準向外公佈或轉讓,也不得用於個人或單位的經濟開發;

  e、監測分析室謝絕無關人員參觀來訪,必要時經監測分析室負責人批准;

  f、全站工作人員都有保密的義務和責任,凡違反保密規定,要追究責任並視情況輕重進行處理.

  監測分析室職責:

  1、負責編制本室的年度工作計劃、物資需求計劃、人員培訓計劃,並提交綜合技術室,完成業務工作總結;

  2、完成大氣、水、噪聲等專案的常規監測和汙染源監測;

  3、負責監測資料的填報,並接受質控人員的質控、考核及培訓工作安排;

  4、負責監測分析室內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並實施;

  5、負責檢測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及其計量儀器裝置的送檢任務;

  6、做好環境記錄、裝置使用記錄和檢測原始記錄;

  7、服從綜合技術室調配工作安排,做好監測分析方法的研究、改進及新方法的建立工作,完成站長交給的其他任務.

  技術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站全面技術工作;

  2、負責解決監測技術,規範,方法等的執行過程出觀的問題,指導各項監測業務工作;

  3、批准比對試驗和能力驗證計劃;

  4、負責技術資料、檔案等的簽發。秉公辦事,保證監測結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5、稽核《質量手冊》並監督檢查《質量手冊》的執行情況;

  6、批准釋出程式檔案和作業指導書;

  7、負責技術資料儲存期限和銷燬的審批;

  8、對因領導不利或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致使檢測工作出現重大技術問題而造成的嚴重損失負責;

  9、當質量負責人不在時,行使質量負責人職責

  質量負責人職責:

  1、負責全站監測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本站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稽核質控資料,對監測報告的質量進行抽查;

  3、協助站制定環境監測計劃、指導質控室對技術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

  4、組織編寫質量手冊,使之貫徹與執行;

  5、負責稽核對使用者的抱怨處理結果;

  6、對新增監測專案的認證申請進行稽核;

  7、對在監測工作中的不規範監測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處理意見;

  8、組織內部質量體系稽核,並制定管理評審計劃;

  9、對因領導不利或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監測工作質量失控負責;

  10、當技術負責人不在時,行使技術負責人職責.

  監測分析室負責人職責:

  1、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室內務,對本室工作全面負責,協調室內人員的分工,安排落實檢測任務;

  2、負責稽核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對檢測的質量負責;

  3、組織實施本室監測質量控制、業務學習和技術考核;

  4、及時向站長彙報本室情況,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

  5、負責有關檢測實施細則、技術規程的編制、實驗室安全、衛生、事故查處;

  6、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檢定、安置、除錯和日常使用、保養和管理;

  7、編寫儀器裝置、標準物質、玻璃器皿、化學試劑等物品的需求計劃,報綜合技術室彙總;

  8、研究驗證檢測技術與方法,負責比對試驗的實施;

  9、完成站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範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資料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週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資料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使用者權益;

  6、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樣品管理員職責:

  1、負責對取樣人員所採集的樣品進行接收、編號、檢查登記。

  2、負責按照正確的儲存方法對接受樣品進行儲存,防止水質變化影響測量結果;

  3、負責及時將所存樣品與監測分析人員進行交接;

  4、負責樣品室環境條件的維護、記錄;

  5、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解碼,並將現場資料與監測結果交報告編寫員出報告.

  報告編寫員職責:

  1、負責報告格式的編制;

  2、熟悉國家環保標準,並運用得當;

  3、負責根據觀場資料與監測結果編寫監測報告;

  4、負責將寫好的監測報告交綜合技術室

  儀器裝置管理員職責:

  1、負責所管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儀器裝置到期時,提前報綜合技術室申請檢定;

  3、儀器裝置損壞後,及時報綜合技術室,申請維修或提出降級申請..

  實驗室管理制度

  1、監測分析室是分析實驗檢定的工作場所,為保證環境清潔、安靜,不經允許外人不得進入;

  2、嚴禁在監測分析室內吸菸、飲食、會客,不得晾曬衣服和放置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3、監測分析室的地面、操作檯應經常打掃、擦拭,保持無灰塵,實驗臺抽屜內試劑架櫃、儀器架櫃,通風櫥內要擺放整齊有序,標誌清晰、規範;

  4、各監測分析室應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各種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妥善管理,保證隨時可以供應,注意實驗室用電安全,定期檢查電器線路,室內電線管道設施,應安全、規範,不得隨意佈線;

  5、分析人員進入監測分析室應身著白大褂,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規則,認真執行本人所承擔的技術操作規範,工作要集中精神,嚴禁翫忽職守;

  6、使用各種儀器裝置時,必須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使用規則;

  7、監測分析室內的藥品、試劑標籤清楚,存放整齊,各種玻璃儀器應分類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乾淨,放回原處,擺放整齊;

  8、凡屬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經專人負責保管,不準在監測分析室內隨意存放;

  9、實驗完畢,及時整理儀器裝置和清洗實驗用具,正確處理廢棄物,及時切斷電源、氣源和火源,下班前檢查水、電、氣及門窗安全方可離去

  測站工作職能職責:

  1、負責制定全縣各環境要素的年度監測計劃和年度常規監測工作,並定期上報監測結果,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

  2、負責對轄區汙染源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監測,建立汙染源監測檔案。

  3、負責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和汙染治理專案驗收監測。

  4、參與對環境汙染事故糾紛的調查,並及時提供準確的監測資料。

  5、負責監測人員的業務培訓,完成局下達的各項監測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化學藥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要遵循既有利於使用,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安全教育;

  2、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不得混放;化學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櫃)內,有存放專用櫥(櫃)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

  3、存放藥品要專人管理、領用,存放要建帳,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對字跡不清的標籤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籤的藥品不準使用,並要進行妥善處理;

  4、試驗藥劑容器都要有標籤,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籤上要註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籤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經化學處理後方可處置;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

  5、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裡,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6、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藥品儲藏室(櫥)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

  7、儲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應避光、防火和防電等,實驗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確定合理的.儲存量,不許過量且包裝容器應密封性好;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於潮溼的地方儲存;

  8、危險物品的採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它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物品的藥品櫃應堅固、保險,要健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

  9、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妥善處理;

  10、管理人員要建立化學藥品(化學藥品)各類帳冊,藥品購進後,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後及時消帳,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不外借(給)藥品,特殊需要借(給)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准簽字。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2

  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3

  一、本中心易製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製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製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後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製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製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註明使用量、存餘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餘量。

  九、檢驗室的易製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燬的易製毒化學品,經領導批准後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式,造成易製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詢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4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資料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於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週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現試劑瓶上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8、劇毒品應存放於專門的櫃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9、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乾燥、潔淨、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在化驗工作中經常會產生有毒的廢液、廢渣以及廢氣,尤其是某些劇毒物質,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汙染周圍的空氣和水源,造成環境汙染,結合我化驗室現狀,特介紹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無機酸類、將廢液慢慢到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中,中和後用大量水沖洗。

  2、無機鹼類、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沖洗。

  3、含氟廢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鈣沉澱。

  4、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經過濾分離後處理。

  5、六價鉻廢液、可用亞鐵經過濾分離後處理。還原成三價鉻,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

  6、少量的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氣管必須高於附近屋頂3米。

  三、常見化學燒傷的急救與治療

  燒傷物質急救與治療方法

  鹼類: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滌,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後用清水沖洗,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酸類:h2so4、hcl、hno3、

  甲酸、苦味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洗滌,最後用清水沖洗乾淨,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鉻酸鹽:鉻酸、重鉻酸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硫化銨溶液沖洗或用5%硫代硫酸鈉溶液清洗。

  氫氟酸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然後用甘油與氧化鎂(2:1)懸浮液塗抹,並用消毒紗布包好。

  氯化鋅、硝酸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藥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濃鹽酸,濃氨水等)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再開啟,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如曾使用毒物進行工作,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

  3、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濃酸徐徐注入水中,且應在耐熱容器內進行,不得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否則引起爆炸或燒傷事故。凡在稀釋時能放出大量熱的酸鹼,稀釋時都應照此規定操作。

  4、氫氟酸燒傷較其它酸鹼燒傷更危險,如不及時處理,將使骨胳組織壞死。使用時最好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應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燒傷。

  5、高氯酸的使用規則。1)濃熱高氯酸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或還原劑接觸會發生爆炸,所以應避免與此類物質接觸,並且在高氯酸操作時不能戴手套。2)熱的濃高氯酸與某些粉狀金屬作用時,因產生氫可能引起爆炸,所以應防止其單獨與金屬粉未作用。

  6、產生有毒氣體,或揮發性酸氣的操作,如配製氨水溶液等必須在通風櫃內進行。同時取用腐蝕性藥品時儘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戴手套。

  7、加熱易燃溶劑如酒精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不得用火或電爐直接加熱易燃易爆試劑。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5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製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於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櫃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並要完善各項防範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菸,不得在存放室50米範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並在存放處貼上標籤,註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並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後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式審批後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稽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並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翫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6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採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採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燬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並對銷燬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後,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採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範圍

  第四條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徵: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

  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採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採購部負責實施採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採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採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採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採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稽核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築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資訊。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定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溼、洩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並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汙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裝置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儘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範圍,並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後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範,採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範設定標誌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六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並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週轉儲量不得超過一週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並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餘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效能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七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採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稽核同意後,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絡具有銷燬資質的企業進行銷燬,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化學藥品庫是學校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庫內嚴禁吸菸、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藥品庫。

  第二條 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庫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

  第三條 要嚴格藥品出入庫手續,出入庫藥品保管員要認真檢查,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領用和存放藥品經單位負責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員同時填寫出入庫單,方可發藥和存放。

  第四條 對臨時存放的藥品,保管員應該核實數量和規格,按規定辦理入出庫手續,並建立帳卡。

  第五條 藥品庫存入的藥品,應按性質不同分別擺放,庫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儲存。

  第六條 保管員對存放的種類藥品要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保管好藥品並做好庫房的通風乾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第七條 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採購和供應要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和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存放和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時必須由院領導簽字批准後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兩人必須同時在場,和管理人員一起同時開或關庫房,同時做詳細記錄。用剩藥品及時退庫,不能隔日退還。

  第八條 藥品庫保管員實行坐班制,不得擅離職守,下班前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關鍵部位,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第九條 保管員要認真學習

  業務,掌握各種藥品的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保衛部門。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9

  1、要遵循既有利於教學,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內,在存放專用櫥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實行專專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質,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

  4、危險紅品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裡,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5、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危險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

  6、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

  7、化學藥品容器都要有標籤,並塗蠟保護;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籤上要註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籤藥品,不難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後方可處置。

  8、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各類賬冊,藥品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劇毒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購入後,驗收必須有三人參加,查驗數量、檢視封口、有無殘損破漏水溼,合格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二、劇毒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定專庫、專櫃、專人管理。嚴格按“五雙”(雙門、雙鎖、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人領料)規定辦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屬鉈、巨毒農藥,鼠藥及其他劇毒化學物品,領料單除領料人、課題組長、室主任簽字外,還須經保衛處及主管所長同意後,才能領用。

  四、各室、組及所內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劇毒、有害化學物品。領用單位需用劇毒化學藥品時,用多少,領多少,如確有剩餘須立即退回庫房,並辦理退庫手續。

  五、領用劇毒有害物品,確有剩餘不退回庫房者,如遇失盜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應有領用人及部門責任人負責。嚴重者、應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六、嚴格庫房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把防火、防盜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檢查水、電、門窗,杜絕跑、冒、滴漏現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各實驗室必須定專人負責危險化學藥品的領取和儲存管理。

  二、危險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掌握並熟悉所使用的各種藥品的效能、特點、危害範圍、程度、以及防護、補救等知識。

  三、領取危險化藥品前,須作詳細用量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批,某些劇毒藥品須經保衛部門審批後,才能領取。

  四、危險化學藥品須安全儲存於保險櫃內,並有嚴格的收發記錄,儲存時必須嚴格區分藥品的性質,嚴禁混放。必須具備處理剩餘毒物和殘毒物品的裝置與措施。

  五、管理人員對實驗中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嚴格把握精確用量,並作出記錄,由使用人簽名。絕對不允許使用人將危險化學藥品攜帶出實驗場以外。

  六、節假前後,儲存在實驗室中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劇毒藥品必須交回裝置科危險品倉庫暫存。節假日完後,再領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於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菸;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誌。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製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記憶體放食品或吸菸。

  11、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籤,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製日期。無標籤藥品,必須經鑑定合格後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並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並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小學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鹼石灰,甲醛。

  易製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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