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安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治安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

  1、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須出示相關證件,經門衛查驗登記和值班人員同意,方可進入。未經同意者,不得進入。

  2、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不得超速行駛,上課期間,禁止按喇叭。所有車輛必須按指定停放地點停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3、校園內禁止擺攤設點,禁止販賣、觀看、複製、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禁止非法組織活動和出版非法刊物。

  4、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禁止在校園內張貼大小字報。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等應張貼在學院指定的宣傳欄內。

  5、禁止在校園內賭博、抽遊煙、酗灑、打架等擾亂校園治安的行為;防止盜竊、破壞、流氓滋擾等違法犯罪行為。

  6、在校園內舉行文化、體育、娛樂等大型人員聚集活動,主辦部門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並報保衛部門批准。不得干擾學院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7、校園內禁止大聲喧譁、起鬨、吵鬧,不得敲、砸物品,不得亂扔、亂吐、亂倒垃圾。

  8、所有人員有義務愛護公共財物,嚴禁破壞消防設施。

  9、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和在校園內佩帶管制刀具。發現校園內有被管制刀具,保衛人員有權查禁。

  10、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2

  一 、總則:

  為了加強學校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治安管理以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各科室和全校師生員工自覺遵守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責任部門:

  1、學校保衛科是學校治安管理的責任部門,有權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協助公安部門處理學校發生的一切重大事件。

  2、協助和配合公安部門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保密和以防盜,防爆,防毒為中心的安全知識教育。

  3、負責對全校保衛人員各崗位值班人員進行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教育和業務的領導,組織、安排並經常性的檢查治安,消防,值班等各項有關制度的落實和實施情況。

  4、每個學期對全校治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每個學年進行全面治安工作總結和評價,並向學校領導彙報,並提出有關建議和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三、治安管理:

  1、保衛科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校治安,執行治安管理職責(另見治安管理崗位職責),對保衛科科長負責。

  2、治安管理人員有權對全校一般治安問題進行處理和向有關科室提出處理意見,整改建議,有權對有關人員進行查問,並做出查問筆錄。

  3、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積極維護學校安全,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損毀和破壞,不得盜竊公私財物。

  4、校內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賭博,打架,鬥毆,辱罵,誹謗他人等擾亂公共秩序,不得組織或參加任何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取消學生自發組織的一切所謂哥們組織,不準參與反動活動。

  5、維護校內教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無理取鬧,起鬨,妨礙公務,侵犯人權和支援,包庇任何危害學校內部治安秩序的行為。

  6、末經允許,不得佔有或挪用公共財物,不得損毀,跨越學校圍牆,不得在圍牆下堆放雜物,不是擅自槌學校的門窗。

  7、自覺檢舉揭發壞人壞事,同違法紀罪分子作鬥爭,發現案件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不得報假案,不得偽造現場。

  四、治安責任書的簽訂:

  1、保衛科每一年與全校各個科室簽訂治安責任書,加強學校內部治安管理層層負責。

  2、治安責任書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評比先進科室和主管科室,年終評比先進的必備條件之一,全年本科室管理無案件,無違法犯罪,無事故,成績顯著,可評為安全先進科室,由學校發給科室安全先進獎勵。

  3、科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科室所管範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本科室主管科長,當年不得評為任何先進,性質嚴重的按有關法規執行。

  五、重點保衛區域劃定:

  1、學校財務室。

  2、語音室微機室。

  3、實驗室。

  六、門衛會客管理:

  1、門衛人員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履行職責,堅守崗位,禮貌待人,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做到門崗時刻不離人,來人來車驗證登記。來客登記,離校銷號。

  2、學生一律佩戴學生證,平時出入校門憑學生證出入校門。

  3、門衛人員有權就進出學校大門的物資,物件或其它財物進行合法檢查,有關人員應自覺接受檢查。

  4、外來攤販,外來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校內擺攤或推銷物品,禁止外校人員在校內嘻鬧,打架等,集體到學校搞任何活動必須經校領導同意,並持有關證件。

  5、上課和自習時間不準探訪學生,探訪學生一般在值班室進行,無特殊情況,探望完畢即離開學校。

  6、外出人員應在規定的鎖門時間前回校,超時返校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開門,採取不正當手段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後果自負。

  七、大型活動場所集合管理:

  1、學校會議室是學生活動的大型場所,若搞大型活動,除舉辦科室應加強管理外,學校保衛科應派1至2名保衛人員在場,負責場內治安和突發事件。

  2、活動場所保衛人員應時時提高警惕,如發現事故,應即時通知舉辦負責人,應即時採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進行疏散。

  3、保衛人員應配合舉辦科室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會議制度進行檢查,嚴禁在場內吸菸,打鬧,外校人員末經邀請不得進入場內。

  4、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後,保衛人員應對場內及時疏散通道進行檢查,以避免各類事故安全隱患。

  八、值班管理:

  1、由學校保衛科承擔全校節假日及正常時間的值班任務,每學期開學後,保衛科應安排值班名單並上報,值班執行輪流值班查巡任務,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2、總值班實行“值班日責任制”制度,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學校的安全負責,並有權處理學校發生的各種糾紛和突發事件。

  3 、學校保衛科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和健全各種值班保衛制度,學校領導和各科室應大力支援配合保衛值班人員的工作。

  九、獎勵與處罰:

  1、凡執行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於表彰和獎勵:

  (1)及時發現並排除,制止破壞事故者。

  (2)配合保衛科及公安部門查破案件有功者。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為查破案件提供線索者。

  (4)敢於與壞人壞事 作鬥爭,維護內部治安秩序有功者。

  (5)模範遵守本制度的規定,對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議者。

  2、違反本制度,尚未觸犯刑法,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交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最佳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類人員、車輛、物資進出校園應主動出示相應證件、證明,經門衛審驗、辦理手續後方可通行;嚴禁任何人員爬越圍牆(欄)、翻越校門,或將物資擲出校園。

  第三條在校園內,師生員工或校園保安都有權對可疑人員進行問詢;被查人員須接受問詢,如實講明情況。

  第四條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從事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動。

  第五條在校園內,嚴禁尋釁滋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流氓、偷竊、起鬨鬧事、摔砸物品、損壞公物及封建迷信等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在校園內豢養貓、狗等寵物;校園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六條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或同意,任何人員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準擅自主辦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文娛、體育、競賽等活動。

  第七條凡經主管部門批准的大型文娛、體育、集會或對外開放性活動,主辦單位須事先到保衛處備案,按照“誰主管(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

  第八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或懸掛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禁止隨意張貼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未經保衛處同意,將予以沒收。

  第九條禁止任何人員在教學區、辦公區以及學生組團內擺攤設點、流動叫賣。未經保衛處同意,任何人員和商家不得在校園內設立臨時攤點和推銷商品。長期駐校商業網點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規範經營。

  第十條對違反校園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等處理,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對維護學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成立安全保衛組,各班成立安全保衛小組,在學校安全文明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抓好全校的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全校師生的利益。

  二、保衛室每天二十四小時安排有人員值班,並加強巡查護校,值日教師應積極配合。節假日及其他重要時期,安全保衛組安排專人值班巡邏,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三、學生進出校門,必須佩戴校徽。

  四、來訪來客要到保衛室登記。學生來客不準在學生宿舍留宿,確因情況特殊,必須事先向安全保衛組報告。

  五、教室、宿舍、飯堂及其他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時間關鎖,任何人不許用非法手段進入。

  六、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行跡可疑者,應及時向安全保衛組報告。

  七、嚴禁一切不安全行為,不準在教室、宿舍生火,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裝置,不準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帶進公共場所,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不準逞強鬥毆,不準單獨游泳,不準拋擲硬物,不準在校內打槍、放彈弓、放爆炮。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衛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衛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衛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安全防範

  1.每位教職員工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2.加強對庫房、生活用水的管理,嚴防壞人投毒破壞,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範,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齊配足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對學校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

  5.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做操、放學及遇有緊急情況,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要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6.學校體育、藝術場地、器材及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專案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生意外傷亡。

  7.對於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教師一定要確認其身份才能將學生交其接走。

  8.學校勞動教育及衛生等工作,應當注意學生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臺、翻欄杆進行打掃,不準學生隨意觸動電器。

  9.學生實驗應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實驗課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程式和具體要求,嚴防學生接觸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質。有關實驗老師要認真負責,嚴防實驗事故。

  10.學校電腦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電器裝置的正常使用,經常進行維修,由電腦專任教師負責。如發現電線有異味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予以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遊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杆、翻圍牆、在樓梯走道奔跑跳躍、追逐打鬧、隨帶利器火種。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學生經常傳授自護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遊、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級),獲准後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並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嚴格值勤保衛和夜間巡邏制度,並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置消防裝置,在消防部門配合下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總務處、校長室負責做好。

  15.學校注重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做好預案,嚴防傳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長負責,並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作,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則,共同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培訓,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鍛鍊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組織門衛、食堂等專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治安防範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治安防範意識、技能的教育培訓。抓好門衛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7

  一、每天(包括節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輪換值班,檢查和監督值班教師、學生寢室值班人員、保衛人員的工作情況。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離職守,遇事應及時映和彙報,保衛人員每天在校園內巡視、巡邏。

  二、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由當日值班教師、學生寢室值班人員門、窗的關閉,而其它專用室則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管理,伙食團和醫務室要安排專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準時關閉教學樓,12:00學校門。

  四、學生在校期間不能擅自離校、不在教學區追逐、打鬧、聲喧譁,嚴禁翻越門窗、樓道扶手、欄杆,不爬牆攀高,不打架鬥毆,更不能與社會上的青年聯絡和交往,每班選學生做好安全員,每天協助老師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全校教職工凡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必須立即妥善的。辦法制止。

  五、嚴格履行外來人員進校和家長探望學生登記制度(上課時間或就寢後原則上不安排),家長給哪個給學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處由學生寢室值班人員轉交,學生在非放學時間離校必須有班主任開具的出門條,方可離開學校。

  六、師生需集中外出活動時,組織者要事先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然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臨行前還必須給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細檢查學生隨身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

  七、學校所有財物出校,必須持有後勤服務部主管領導的批條,門衛檢查無誤後方可放行。

  八、為共同做好學校保衛工作,各項檢查的登記冊、各類批條都必須長期保管,法定節假日的護校值班安排還必須報市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學校各類實驗室的管理人員必須將藥品按規定存放,對有毒、有蝕性、易燃、易爆的藥品還必須定點儲存並有管理措施,伙食團保管室、操作間、開水房、財務室等重地由專人管理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衛辦公室、後勤部門要定期組織人員對學校進行全面按檢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換過期的用電裝置,維修老化的建築設施。

  十一、在師生中進行安全教育,組建學校義務消防隊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培訓,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學會使用消防工具。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8

  計算機校園網是學校教育資訊傳輸的“高速公路”,是對外交流資訊的視窗,為能有效地發揮和充分利用校園網的資訊資源,保證教育資訊高速公路的暢通,特制訂本規定。

  1。校園網系統涉及學校各個部門的資訊資源和機密,如有破壞和損壞,將給學校帶來嚴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校園網系統的檔案和資料,不準改動計算機的系統設定。

  2。樹立正確的計算機職業道德,禁止在校園網上炫耀程式設計技巧,禁止非法複製和下載軟體。

  3。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4。利用校園網及資源編制的程式、資料庫、CAI課件、文件資料等軟體的智慧財產權屬學校所有,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佔為私有。

  5。為保證校園網的安全,人人都要預防計算機病毒,堵塞病毒傳染渠道。外來軟盤、光碟必須用病毒檢測程式確認沒有病毒後才能在校園網上使用。

  6。及時儲存程式和資料。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宙放,個人使用的資料一般用軟盤存放。

  7。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8。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電教中心處理。

  9。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所有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教師在使用計算機時不得再做有影響計算機效能的事。

  10。電教中心將定期對各單位的'計算機使用、管理及清潔衛生等情況進行檢查。若有違本規定的,報校有關部門處理。

  3、中學校園管理制度

  1.校園網是為加速學校資訊化環境建設,提高教育教學現代化水平服務的,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

  2.校園網的管理、維護工作由電教中心負責,愛護校園網的有關裝置,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改動。

  3.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觀看、傳遞違法、違紀的東西。

  4.各辦公室配備的微機,使用和管理由處室主任、年級部主任、教研組長主管,指定專人負責。

  5.使用者必須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規則,具有學校微機結業證或合格證。

  6.嚴禁利用微機玩遊戲和做與本處室工作無關的事情,防治病毒感染,注意節約,杜絕浪費。

  7.非本辦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準上機,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9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xxxx(校長兼書記)

  組員:xxx、xxxx

  二、管理要求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

  2、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路裝置,正確規範使用網路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正常執行。

  3、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備份。

  4、除網路管理人員外,其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交校長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人員對外統一發布資訊。

  6、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7、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入侵,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及時向校長室報告,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釋出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安裝前應使用經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和微信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穢、色情資料、資料及議論帶有性、敏感性、煽動性的資訊等。

  10、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12、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部及上海市局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渡、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巴、駭客等網路攻擊。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一學期的要求設定。

  5、中學校園管理制度

  1、全體師生要樹立講究衛生,美化環境,塑我形象的意識;愛護校園裡的一切設施。

  2、總務處負責將校園衛生區劃分給各辦公室和班級,包乾管理;各班級和辦公室要制定衛生制度,明瓤日衛生責任人,負責每日打掃和保潔。

  3、不準在校內騎腳踏車,各班每日要安排學生將腳踏車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檢查督促每輛腳踏車都上鎖。

  4、教室裡張貼有序,課桌椅等用具擺放整齊,窗明几淨,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

  5、教室地面要保持乾淨無浮塵,垃圾桶及時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堅持晨掃和午掃,搞好保潔,保持教室經常性通風。

  7、總務處和團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利用晨會表揚年級前三名班級,每月張榜公佈衛生檢查結果一次,學期末總結,檢查結果納入先進班級的評比。

  評分專案與標準:(滿分10分)

  1、教室牆上是否有衛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過,無紙屑、無瓜果皮、無塑膠袋等垃圾雜物,無痰跡、無口香糖殘留物等;(2分)

  3、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2分)

  4、門窗乾淨;(1分)

  5、走廊和過道的窗臺、護牆瓷磚、不鏽鋼扶手擦洗乾淨,保持整潔;(2分)

  6、垃圾桶及時清空;(0。5分)

  7、課桌椅凳衛生工具等用品擺放整齊,講臺乾淨無粉塵;(1分)

  8、腳踏車擺放整齊。(1分)

  6、中學校園管理制度

  1、全體師生要樹立講究衛生,美化環境,塑我形象的意識;愛護校園裡的一切設施。

  2、總務處負責將校園衛生區劃分給各辦公室和班級,包乾管理;各班級和辦公室要制定衛生制度,明瓤日衛生責任人,負責每日打掃和保潔。

  3、不準在校內騎腳踏車,各班每日要安排學生將腳踏車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檢查督促每輛腳踏車都上鎖。

  4、教室裡張貼有序,課桌椅等用具擺放整齊,窗明几淨,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

  5、教室地面要保持乾淨無浮塵,垃圾桶及時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堅持晨掃和午掃,搞好保潔,保持教室經常性通風。

  7、總務處和團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利用晨會表揚年級前三名班級,每月張榜公佈衛生檢查結果一次,學期末總結,檢查結果納入先進班級的評比。

  評分專案與標準:(滿分10分)

  1、教室牆上是否有衛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過,無紙屑、無瓜果皮、無塑膠袋等垃圾雜物,無痰跡、無口香糖殘留物等;(2分)

  3、牆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2分)

  4、門窗乾淨;(1分)

  5、走廊和過道的`窗臺、護牆瓷磚、不鏽鋼扶手擦洗乾淨,保持整潔;(2分)

  6、垃圾桶及時清空;(0。5分)

  7、課桌椅凳衛生工具等用品擺放整齊,講臺乾淨無粉塵;(1分)

  8、腳踏車擺放整齊。(1分)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0

  一、學校傳達員、保安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重活動時期,學校組織領導輪流值班,杜絕無人值班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二、學校與、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對重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及時透過“校園110”與當地部門聯絡,並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外來人員必須查驗證明或查清情況,並徵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後進行登記,才可進入校園。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擅自出校門,學生放學後一律不準再到校。節假日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到校,如需學生到校的,由教師帶領來校,學生離校後教師方可離開。

  六、所有車輛不準駛入教學區內,教職工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七、辦公室內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不得存放私人現金、票證和其它貴重物品。

  八、學校安裝的紅外線報警系統、安監繫統指定專人負責,並與傳達室連線,夜間開啟,一遇情況就和“110”取得聯絡。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1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區衛生局、教育局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區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打造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見疾病,經校務會研究,教代會討論,全體教職工會議透過,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處、總務處及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常見疾病關鍵在重視,著力在預防的意識,切實做好各種常見疾病的預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證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

  二、政教處要堅持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見疾病預防和防治的專題知識講座,教給學生防治的常識、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導學生自覺防治各種疾病,維護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不受各種常見疾病的影響。

  三、學校堅持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師生體檢,對有傳染性疾病的師生還要進行二次複查,已經確診的患者,是學生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出具有關證明,辦理休學手續,避免其他學生受到傳染;是教師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學校簽字,縣局審批,辦理病假手續,採取隔離治療。

  四、在每年常見疾病多發季節,學校、班級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並在適當時間聘請有關專業人員來校進行指導疾病防治工作。同時學校總務處要在校園噴灑防治藥劑。

  五、總務處要經常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堅決杜絕剩飯、剩菜和爛變質的實物出售;督促食堂從業人員堅持每學期至少體檢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病情傳染給師生的力度。

  六、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難傳染病,在其病發時期,學校進行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外來務工人員的接觸。同時,要對有外出務工人員歸來家庭的學生,進行隔離,並要求該生及時到縣以上醫院檢查,出具健康證明後,才能返校學習。學校也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制定預防措施。

  七、學校要堅持開展校園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檢查,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預防常見疾病工作經常化、群眾化。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3

  學校人群聚集,流動性,接觸面廣,是傳染病的易發場所。青少年由於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禦各種傳染病的'能力較弱,是多種傳染病的好發年齡,一旦發生,極易傳播和流行,並可擴到家庭和社會。必須高度戒備地重視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一、落實組織領導,強化單位及一把手責任制

  1、健全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學校主要領導負總責,確保認識到位、職責到位、經費到位、檢查到位、獎懲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蓋邊沉底”的工作網路,充分調動廣師生員工參與學校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積極性。

  二、落實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

  1、充分利用板報、校報、校園網、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衛生防病意識和社會公共衛生的責任感。

  2、教育學生做到“四勤”、“四不”、“一報告”。即:勤洗手臉、勤通風、勤曬衣被、勤鍛鍊;不隨地吐痰、不喝酒抽菸、不共用毛巾、不要過度緊張和疲勞;發現傳染病可疑者立即報告。

  3、各級各類學校應根據傳染病流行季節的特點,每年至少集中開展兩次以預防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病為重點的衛生宣傳教育。中小學校還應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告家長書等形式,宣傳傳染病預防知識,以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援。

  三、落實學校衛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級各類學校要健全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學生晨檢及定期體檢制度;重要場所定期消毒制度;課堂、宿舍、公共場所衛生清掃制度;個人衛生清潔制度;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體育活動衛生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和疫情管理臺帳制度。

  四、落實“四早”措施,確保疫情預防和控制無漏洞、無死角

  1、早發現。中小學、幼兒園要堅持晨檢制度並保持經常化。晨檢應在校醫的統一組織和指導下,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特別是請病假的學生應及時查明病因。在傳染病流行季節,還可增加午檢。對可疑者應由校醫做進一步檢查、確認。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學校應以年級、班級或宿舍為單位,採取相應的排查措施,發現有傳染病早期症狀者,督促其立即到醫院就診。

  2、早隔離。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狀者,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確保其他學生不與之接觸。根據傳染病型別和傳染性強弱,必要時對與病人接觸的人員進行相應隔離。

  3、早報告。學校的校醫或校醫院有關科室的醫師為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人。在確認疫情的第一時間內報當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並按照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記、分析和整理工作。對報告的疑似病例被確診或排除,要向上級機關發出更正報告。發生面積疫情時必須按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對不報、瞞報、漏報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早治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狀者,應根據不同型別傳染病,及時將病人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或在家隔離治療,同時在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病人所在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發生面積疫情時,可對與病人接觸的其他人員進行預防性投藥,對所在場所定期消毒。

  五、落實經費保障,改善學校衛生條件

  1、學校衛生條件好壞,直接影響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教學用房、宿舍、餐廳要通風良好;食堂建築、裝置及環境要求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廁所應有沖洗和洗手設施;要為學生提供符合標準的飲用水;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裝置、設施完善的校衛生室。

  2、保證疫情發生時有足夠的消毒、防護用品以及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

  六、落實應急預案,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有序高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疫情發生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疫情,要有人指揮,有人值班,有隔離、消毒、防護、救護等具體措施和物質保證,確保在第一時間內控制疫情的發展。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七、落實學校衛生機構,加強日常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按規定設立衛生室或衛生科。衛生室應當設專兼職保健醫生,具體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2、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教育部《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工作規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區域性的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機構。

  八、落實督查、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1、學校領導要熟悉學校衛生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經常瞭解學校師生對學校衛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見,經常檢視學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員集中場所的衛生狀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履行職責,並將其工作實績納入考核與獎懲中。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責任不到位的情況要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後果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4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區疾控中心提供,各班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區教育局、區衛生局批准,任何班級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5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

  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帶身體異常的學生進行檢查或治療,並及時將資訊反饋學校,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

  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教師會議,聘請專家進行相關知識講座,舉行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三、制定日常預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2、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4、學生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

  5、學校衛生室應按照規定定期消毒。

  四、設立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兼任,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體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狀況進行巡查。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1、同一班級、同一宿舍,1天內有3例或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建立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登記制度

  班主任及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及教師有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症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進一步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日誌上,及時收集疫情資訊。科任教師上課時發現班級有學生缺課應詢問學生,學生不知原因時,應及時諮詢班主任,班主任負責與家長聯絡,如屬傳染病個例及時上報學校。確保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六、學校發生傳染病除及時報告疫情外,應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及時採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學校治安管理制度 篇16

  1.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範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和獎懲制度,具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

  ⑴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成績顯著的。

  ⑵發現並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蹟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撿救災中事蹟突出的。

  ⑷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蹟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於職守、成績顯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建立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管理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⑵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⑶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⑷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夠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⑸對發生的案件的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⑹妨礙本單位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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