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通用5篇)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1

  一、門衛值班、來客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認真負責校門口及其周圍的安全工作。

  2.認真盤查外來人員,禁止閒雜人員入校。

  3.來校辦事的外來人員要先登記,按規定認真填寫有關內容,與有關人員電話聯絡後方可出入。

  4.接好電話,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5.值班記錄本要認真填寫,細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時更換。不得丟失,缺頁,亂塗亂畫。

  6.不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攜帶學校公共財產出入校門。

  二、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活動。嚴格遵守校規校紀,教學常規管理規定。班主任每天要對教室內各種設施巡查一遍,發現不安全問題,當天通知總務處主任,及時維修、整改。

  2.校外活動。班級組織校外活動要先請示政教處。經政教處同意後,方可行動。並認真準備好各種安全措施。活動結束後要到政教處彙報活動情況。

  3.班主任要經常與學生談心、當好學生的心理諮詢醫生。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與學生談心,與家長溝通交換意見,報告政教處。

  4.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病假請假制度》、《學生事假請假制度》、《學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學期針對學生安全問題,開好1—3次主題班會。辦好班級安全專題板報。組織好收聽、收看安全教育節目。

  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制度

  1.對於學校各重點部門,工作人員每天離校前必須將報警器開啟,關好門窗、落鎖。每天到校必須將報警器。檢查一遍,發現故障及時解決。

  2.總務處確定專人每學期兩次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修、更新。對每件消防器材應有編號,每次檢驗要有記錄,確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學校設施安全,由總務處每天進行常規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定期向全體教職工通報安全狀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鐘長鳴。

  教學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設施由各分管人員認真保管、維護,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總務處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對學生有危險的器具,任課教師應立即停用。確保學生安全。

  2.教學儀器中的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關規定,單獨保管、單獨存放、單獨建帳。教務處定期進行檢查。

  3.危險品、易燃易爆儀器及物品的添購,需由實驗管理員每學期初造計劃,說明使用情況,庫存情況,添購數量,經教務處稽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校長稽核後執行。

  4.教務處每學期兩次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儀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問題立即報告校長。

  5.各實驗室、教學樓、辦公樓,要做好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人員疏散方案。對實驗室管理員定期由學校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學習。訓練應急操作動作,明確應急對策方案。

  6.各實驗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檢記錄,保證教學設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使用電器管理,本著既節約用電,又有利於服務教學,便於管理的原則,特制定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2

  一、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建立歸檔工作。做到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歸檔;學校安全教育活動內容歸檔;學校制定安全事故處理預案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機構,職能分工歸檔;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歸檔;學校安全案件發生處理和整改措施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歸檔;學校安全排查工作情況歸檔;學校安全隱患記錄歸檔;其它需要建檔材料歸檔等,並單獨編制學校安全隱患預警檔案。

  二、建立“預、查、防”為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

  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1.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出師生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2.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體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3.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的`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設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三、學生優先,生命優先制度

  學校安全制度規定,任何條件下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須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任務,所確定的處理方案必須體現學生優先,師生生命安全優先於財物安全的原則。一切設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師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和表現出極高的職業道德水準,不允許出現教師在任何突發事件面前出現自私自利行為,更不允許出現置學生生命於不顧擅自離開現場的逃脫行為。同時學校還規定在事故現場為保證學生和教師的生命安全,現場指揮人員可以安排動用現場當時可用的一切手段進行營救師生和救險行為,以最大可能減少師生人身財產損失。

  四、責任到人制度

  學校根據“預、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現的事故性質進行分工,使學校所有可能出現意外的設施和險情明確其責任人,實行全天候責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擋。

  安全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種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3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准;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後,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後一個學生接走後,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4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餘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傑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執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援。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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