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4篇)

安全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4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規章制度 篇1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專案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專案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裝置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型別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規章制度 篇2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專案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安全規章制度 篇3

  1、每一位銷售人員只能接待一名顧客或同一撥顧客,如再來顧客,要讓其他人員接待,或告知顧客店內有規定,讓他稍等。

  2、每一銷售人員只有權利最多拿出兩部手機展示介紹,顧客再要求拿出手機,須告知顧客店內有規定,須收回一部(確認是真機並放入櫃檯),再拿出一部。

  3、對每一名顧客(或同一撥顧客),本組最多隻能拿出兩部手機,顧客要求再拿出手機時,須先收回一部手機(確認是真機並放入櫃檯),再拿第二部手機,並向顧客解釋店內規定,請顧客理解。

  4、拿出的手機不能離開銷售人員的視線,以防被調包或丟失。

  5、在成交後給顧客辦理手續時,須將櫃檯所有拿出手機收回,才能給顧客辦理手續,在此過程中顧客要再看其他手機,再只可拿出一部手機遞給顧客,手機不能離開銷售人員的視線,顧客看完後立即收回,不準放在櫃檯上。

  6、要及時提醒顧客不要把手機掉在地上,顧客帶有小孩時,如小孩拿走手機,要中斷銷售,立即把手機收回,再繼續給顧客介紹。

  7、銷售人員只能並排面向櫃檯坐,不能側身坐,要保證所有櫃檯在你的視線內。

  8、同組成員對本組櫃檯所有手機丟失負有同等責任。

  9、本組只有最後一人在櫃檯時,最後一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上廁所、親友來訪等)而離開櫃檯,嚴禁將櫃檯交付其他組人照看。

  10、不允許用櫃檯內手機到配件組給顧客配皮套。

  11、銷售人員在接待顧客的過程中,如需調換銷售人員,必須將櫃檯上所放手機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13、領機出庫需當面檢查,出庫後出現缺損,責任自負、

  12、本規定即日開始嚴格執行,發現任何一條違規罰款10元。

  安全規章制度 篇4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一、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同志為組員的安全教育組織網路,負責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堅持三檢查制度(開學、期中、期末統一檢查)

  2、各部門堅持平時常查、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二、強化安全意識,組織安全講座,落實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學期要制訂好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用“請進來”的辦法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安全教育網路。

  3、建立放學排隊護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負責排隊護送到大門口)。成立以自然村為單位的路隊小組,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開展安全知識競賽。

  4、學校規定凡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律不得騎腳踏車上學,十二歲以上學生須家長打報告學校同意後方可騎腳踏車上學。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一、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班主任、輔導員向校長報批)

  二、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小店、食堂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禁止無證經營,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同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裝置進行必要的檢查。

  5、加強對學生外出用車的管理,保證學生用車的安全。

  三、教導處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有計劃的安全教育活動,做到內容落實,如“安全教育周”、“防災減災日”、“交通安全反思日”、“法制宣傳日”等;

  2、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並進行督促檢查;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並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誰組織誰負責;

  4、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四、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安全規章制度 篇5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安全規章制度 篇6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專案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專案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專案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專案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專案部必須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絡,進行安全技術,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專案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裝置和新工藝方法時,專案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規章制度 篇7

  一、園內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靜齊快。如需帶座椅,應規範執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後,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二、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組織幼兒開展園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園長室批准;組織全園性的園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幼兒,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幼兒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幼兒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後,教師應把幼兒帶回幼兒園。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後一個幼兒接走後,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幼兒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幼兒應予拒絕。

  三、幼兒上學放學安全防範制度

  1、應按時入園,及時回家。不要在園外遊玩。

  2、教師在中午和傍晚放學時,應組織幼兒排好路隊,及時護送幼兒離園並安全穿過校門前馬路。

  3、值日老師應準時在園門口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靜園時間到後,值日老師應清校,檢查每間教室,發現有未回家幼兒,讓其在傳達室等候。

  4、上學、放學時,幼兒不得在校門口滯留玩耍。路上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結群嬉戲。

  5、幼兒園禁止幼兒單獨搭車上、下學。

  6、嚴禁接送車輛進入校內。

  7、如遇惡劣天氣,教師應妥善處置難以回家的幼兒。

  四、幼兒課間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課間活動時間,應及時作好課前準備工作。

  2、上下樓梯,靠右行,慢慢行,不併步,不跳步。

  3、不玩危險性遊戲。不在教室、走廊、樓梯等處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樓梯的扶欄上,不把樓梯扶欄當滑梯。

  4、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五、體育課、運動會、課外活動安全防範制度

  1、加強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使幼兒瞭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及預防措施,掌握自我監督和預防傷害事故的方法,進行科學的鍛鍊。

  2、教師要全面瞭解幼兒身體素質基本情況,適應個別差異,加強個別指導。

  3、要做好準備和整理活動,運動量要適中,重視做好體育活動中的保護工作。

  4、要加強組織教學和紀律教育,保證體育活動有序進行。幼兒因病等請假必須履行手續。

  5、幼兒穿著要符合鍛鍊要求,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不戴帽子和圍巾,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6、園內運動會時,不要隨意站在跑道上,不來回穿越跑道或投擲場地。不參加比賽的幼兒不得接近賽場,應在指定地點有秩序的觀看比賽。

  7、教師應定期檢查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8、體育器械,非老師許可,嚴禁私自玩耍。

  安全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幼兒園應當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三條: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校(園)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學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學生春(秋)遊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幼兒園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幼兒園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學的學生,根據年齡特點,分別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對乘車學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及其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員車;乘車時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當心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等。對騎腳踏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不要闖紅燈;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腳踏車不準搭人等。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第六條:學校、幼兒園應透過家長會等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杜絕學生家長使用或租用“三無”車輛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聯動機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嚴禁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無法組織學生在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的,學校、幼兒園應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按規定建設體育場地。

  第八條:對於乘坐校車上、下學的,學校、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對於自行上、下學或家長自己接送學生的,以及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學校、幼兒園必須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第九條:公路沿線的學生,要建立學校放學路隊制度和小黃帽路隊制度,使學生上、下學佩戴小黃帽或有明顯黃色標誌的帽子,確保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告知學生家長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乘坐摩托車或騎腳踏車上、下學。發現學生有上述行為後,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該行為,並告知家長。

  第十一條:堅決杜絕將校園、操場等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二條:學校、幼兒園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交警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並加以落實。

  第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應當按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積極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絡,落實保障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第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集體組織用車時,無論時間長短、車輛多少,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縣教育局請示,獲准後方可組織實施。請示中應詳細說明本次活動的時間、地點(含行駛路線)、人數、組織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和受委託旅行社名稱及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第四章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嚴格實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將予以表彰;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落實的,或因失職瀆職,翫忽職守,導致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發生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原則和程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 篇9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狀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狀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務必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一天檢查裝置設施狀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務必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群眾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務必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務必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務必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職責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職責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職責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潛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職責。

  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1.貫徹執行“國家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個班組人員都要貫徹執行。

  2.開工前都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制定,防止一般化,並經公司及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開工前都必須明確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人,並簽發任命書。

  4.搞好現場平面管理工作,根據總平面進行系統周密的計劃,保證現場交通道路、給排水的暢通,電氣線路的合理假設,大型機械、材料堆放、臨時附屬設施的合理不止,達到安全防火、衛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5.施工現場禁止非生產人員、小孩和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樓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場所。

  6.高空作業要設定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對從事高空作業者,要進行培訓和體檢,經考核合格和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井字架安全防護裝置、腳手架的搭設要符合有關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驗收後方能使用,並經常檢查加固。

  7.各種機電裝置的安全裝置要安全有效,要經常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機電裝置要專人專管,操作人員要經過嚴格考核,持證上崗。

  8.實行逐級的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將工程的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體生產人員進行詳細交底,施工員在工序前或工種變換,改變作業環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臨時工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作簽證。

  9.施工現場、宿舍和易燃易爆場所要由足夠的防火裝置和滅火器材,放置於適當地點,要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使職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嚴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紙紮等)和使用電爐、油燈及蠟燭,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

  10.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靈活掌握季節勞動時間,如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等,注意勞逸結合,改善勞動條件,各職能機構應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提供充足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保證職工的勞動安全防護得到落實和完善。

  11.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與職工個人的榮譽和經濟利益掛鉤,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確保生產的安全,所有獎罰金歸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排處理。

  12.若發生重達傷亡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不得隱瞞或拖延不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處理。

  13.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工、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複審,不得超期使用並要做到名冊齊全。

  14.每週安全員要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季節性應注意的事項進行指導,經常在廣大工人頭腦裡敲響警鐘,促進安全意識的提高。

  15.各班組要結合“安全生產班組活動”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及時檢查與總結本班一週的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為規範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②在工區或專案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裝置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專案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透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新崗位的裝置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五新”的效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④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效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檔案、指示。

  ②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7)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專案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製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後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專案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週、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裝置的安全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於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複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執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裝置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係。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一、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二、強化責任管理,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職責。實驗室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門窗、電源是否關閉,確保無安全隱患。

  三、如遇突發公共事件,管理人員應採取應急措施,減少損失,救治傷員,組織學生疏散、撤離,避免踩踏和滋生事故發生,並及時報告。

  四、嚴格執行裝置保管、使用的有關規定,確保財產安全。

  五、嚴禁在實驗室內自行更改或設定各種電源。嚴禁使用明火或其他加熱裝置。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實驗室,維修電源要請電工進行,維修裝置要及時切斷電源。

  七、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嚴格管理消防設施,分佈在實驗室內的消防器械不得隨意移動。堅持定期清查制度,如過期失效應及時更換,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安全規章制度 篇13

  乘客須知

  電梯作為運送乘客的運輸工具,具有必須的危險性,為加強對裝置的安全管理體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請認真照本須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電梯的所有開關均為輕觸微動開關,請輕輕按動,燈亮後立即放開。

  2)你欲乘坐電梯時,可根據你的去向在召喚盒上選取向上或向下按鈕。

  3)在進出電梯時,請先下後上,依次進出,不得相互擁護和在門口處逗留玩耍。

  4)在進入電梯後,根據你所去樓層,在轎內操作板上選出相應數字我鍵,然後按一下關門按鈕。在關門過程中,你因有事需開門時,可再按動開門按鈕。當電梯關好門後將自動執行,按同一執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選各所選樓層。

  5)電梯在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異常狀況時,請乘客持續鎮靜,並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緊急呼叫”按鈕,聽到響聲後放開。當有說話聲時,可直接對話與你聯絡協作。此按鈕平時不得按動。

  2、注意事項:

  1)電梯的額定載員數為13人,嚴禁電梯超載。

  2)轎內嚴禁煙火、貨物,硬體物品及危險品不得入轎內。

  3)乘客隨身攜帶物品不得超過15公斤。

  4)嚴禁在電梯內高聲喧譁、戲鬧。

  5)當你帶有小孩乘坐電梯時,請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無監護人不得乘坐電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電梯外,不得亂動、玩弄其它設施及開關按鈕,如有損壞,則加倍罰款。

  附:電梯安全執行管理制度

  電梯是一種具有必須危險性的公共交通生產裝置,為保證其安全執行,特制訂本制度,相關操作和維修人員務必嚴格按制度執行,豎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管理人員職責:

  1)部門班長熟悉國家對特種裝置執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裝置的各項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工人進行安全操作學習。

  2)電梯維修人員熟悉電梯的執行原理,控制線路。制訂電梯的定期維保計劃,負責電梯的日常維保和維修工作。確保電梯正常執行。

  2、操作人員守則:

  1)操作人員應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2)每日上下班應做書面交接。

  3)上班其間不得脫崗,如確須離開應將電梯停於基站並關上廳門和電源。

  4)持續轎廂清潔,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每日投入執行前,應將電梯上下執行數次,確認正常後方可執行。

  2)啟用電梯時應確認轎廂停在本層。

  3)進入轎廂應先開照明,並檢查各開關是否有效。

  4)電梯不得裝運超長、超重貨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當電梯困人時,應持續鎮靜,立即掀按警鈴按鈕通知維修人員,勸阻乘客不要強項扒開轎廂門等待救援。

  6)當發生下列狀況時,應立即掀按警鈴按鈕通知維修人員:

  (1)執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執行中產生異響、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

  (3)到站後不開門或越過端站繼續執行。

  (4)控制開關失控、執行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

  (5)廳、轎門未關嚴電梯開始啟動。

  7)每日使用完畢應將電梯停在基站,關掉基站廳外鑰匙開關,並確認廳門是否關嚴。

  安全規章制度 篇14

  一、在實習期間,實訓教師對實訓室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實訓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

  三、實訓責任人有權拒絕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進入實訓室。

  四、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訓教師要全面負責實訓過程中安全工作,不得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五、實訓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

  查,實訓完畢離開實訓室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火源、氣源等有安全隱患的裝置設施。

  六、確保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實訓操作,要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嚴禁無監護操作。

  七、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八、進入實訓室操作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使用轉動機械,不得戴手套作業。

  九、需要安裝其他電器裝置的,必須事先經實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實施安裝工作。

  十、實訓室管理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將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複製。

  十一、實訓室在開放狀態必須有負責人監控該室,學生不得獨自逗留實訓室。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