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4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

  大學生活是豐富多彩的,但在這樣一個發展較快而又複雜的社會里,大學生的心裡往往會出現不同的心理狀況。為了讓大家能健康快樂的度過我們的大學生活,提高大學生的心理健康素質,我們部門堅持密切關注周邊人的心理健康狀況,努力做到身心兩方面都健康,為創造一個和諧的校園提供有利的保障。

  為使心理部能更好更有效更長久的發展下去,我部門特推行如下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為了嚴肅每次考勤會議而特意制定的一項內容,其主要目的在於培養部門成員的時間觀念,讓部門成員能夠理性而嚴肅地對待每一次會議。

  1、會議施行自主簽名制度,由副部長負責統計,整理,備案。

  2、部門成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達會場,不得早退,不得曠會,不得不顧缺席;請假者需說明請假的理由,負責人同意方可,否則按缺席記;遲到三次者算一次缺到,缺席三次以上者算自動退出部門。

  3、每人每以二十分製為基礎。會議缺到者—5分,遲到者—3分,代會者—1分,請假者—1分;值班缺席者—5分,遲到者—3分,代會者—1分,請假者—1分。

  4、每次會議,部門成員必須帶好會議記錄本,隨時記好會議內容。

  二、活動管理制度

  活動管理制度是為了能在活動開展前後,更為有效地將活動進行下去,達到活動開展的最終目的而進行的一項規章制度,其目的在於讓活動的相關程式能有秩序的完成。

  1、 活動準備中,部門成員不得無故推脫活動相關責任,必須按質按量完成。

  2、 活動進行時,部門成員應堅守自己的崗位,不得無故缺席。

  3、 活動開展後期,部門成員要對活動進行總結。

  4、 參與人員的名單將一併記錄檔案中,實施加減分制。

  5、 在每學期期末考核時,部門內部評選出最佳表現獎和優秀個人獎。

  三、獎罰管理制度

  獎罰管理制度是為工作在進行中嚴肅本職工作紀律的保障制度,也為各種“評優評先”提供依據。

  1、每月工作在會上評價一次,評出優秀者當面提出表揚,並記入“五四評優”考核。

  2、在開展活動時,積極參加活動者+1分。成功完成任務者+3分。

  4、部門成員積極撰寫策劃、廣播稿、新聞稿的各+1分,被採納並發表的+3分

  5、部長分配任務時,未完成任務者按情況分別扣除1、3、5分不等。

  6、缺席3次著無權進行“評優評先”的活動。

  7、部門職位實行競爭上崗,表現優秀的優先考慮,並推薦參加“雙代會”。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為統一內部成員思想和規章的有利條件,其每做一件事都將記載,整理備案。

  1、部門全體成員必須遵守部門章程,遵守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策。

  2、部門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個人做損有部門形象,聲譽或破壞部門發展的事情。

  3、部門鼓勵成員積極參加部門決策和管理,鼓勵成員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4、成員必須維護部門紀律,對任何違反部門章程和各項規章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5、人事管理施行量化制度,依據統計,整理的考勤結果以及個人考核分給予表揚,警告,批評,的處分。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住宿須知:

  1、員工集體宿舍設專人管理,開關房門由專人負責,入住宿舍的員工,經申請審批辦理手續後,方可入住。

  2、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床上用品一套(被、褥、枕頭、床墊各一張)。

  3、每位員工必須按照統一分配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隨意調換或多佔。

  4、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到宿舍住宿。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打鬧,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團結互助,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

  6、員工之間要相互尊重,借用他人物品要打招呼,不許偷竊他人財務。

  7、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貼亂劃,損壞公物按價賠償。

  8、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9、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於事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批條方能進入宿舍,但不能在宿舍留宿。

  10、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11、 禁止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12、 離職退床時,必須到人事部辦理手續,退回公司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內衛生管理

  1、必須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遵守“六不”、“六要”,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各宿舍長編排衛生值日輪流表,值日人員要認真清理室內衛生,並把垃圾倒在指定垃圾存放處。

  3、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保持室內環境衛生,不亂丟雜物,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4、個人床單、被罩要定期清洗,避免有異味,保持乾淨整潔。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菸頭必須放在菸灰缸內,不得在床上吸菸,不得隨地亂扔菸頭、火種。

  6、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

  7、非報警和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和報警鈴。

  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防盜。

  四、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2、進入宿舍的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員工須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

  4、凡忘記帶證,需進入宿舍的員工,經門衛核查無誤並登記後,方可進入宿舍。值班人員須將登記情況向人事部報告。

  5、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1:00時前回宿舍。

  以上之規定謹望各位員工認真遵守、執行。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保證認證質量,促進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節能降耗,減少汙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保護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相關的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相關的活動,是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諮詢、認可、培訓、註冊等工作。

  第四條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遵循自願原則,任何組織都可提出申請。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是由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部際協調機構,負責對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以及ISO14000系列標準的實施工作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指導委員會下設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和中國認證人員國家註冊委員會環境管理專業委員會,具體負責IS014000系列標準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以下簡稱環認委)負責對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及認可後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中國認證人員國家註冊委員會環境管理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環注委)負責環境管理體系稽核員的註冊及對培訓機構的認可。

  第八條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依據有關管理規定,負責對環境管理體系諮詢機構的備案管理。

  第三章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管理要求

  第九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機構須經環認委認可;從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或諮詢工作的人員及相關培訓課程須經環注委註冊;環境管理體系諮詢機構須到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

  第十條 擬申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組織(以下簡稱申請認證的組織)可以自主選擇有資格的諮詢機構和認證機構分別進行環境管理體系諮詢和認證。

  第十一條 申請認證的組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依據ISO14001標準建立的環境管理體系在進行現場稽核前應執行三個月以上;

  (2)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要求。

  第十二條 申請認證的組織在申請認證稽核時,應向認證機構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由具有法定資格的環境監測機構近一年內出具的該組織各項汙染物監測結果;

  (2)該組織所在地地(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組織在近一年內未因環境違法受到處罰的證明。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汙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汙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並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唐山港陸鋼鐵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章 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並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 公司各單位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目標,並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汙染事故。

  第五條 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汙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汙染事故的調查,並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 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執行,並對生產過程中的汙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 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專案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專案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並採用先進適用的汙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 裝置機動處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執行,達到設計要求,並對環保裝置的技術狀況和正常執行負責。

  第十條公司綠化隊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草坪、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供銷處對公司所購原材料要確保優先選用清潔、無害、無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汙染物,發生重大汙染事故。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編制環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

  第十三條 公司企管人事處要有計劃的培養和引進環保專業人才。各單位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四條 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並彙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五條 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汙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六條 公司各生產工序應積極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七條 公司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於汙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十八條 各生產單位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執行,環保設施或裝置進行檢修,須向裝置機動處、安全環保處報告,經同意後,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九條 各單位要加強汙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第二十條 各單位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汙染環境事故。

  第二十一條 公司生產廠區及廠界綠化應以淨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儘量採用對空氣有淨化作用的樹種,採取喬、灌、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擴大綠化面積。

  第二十二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應結合督察室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汙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並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覆,對於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焦化廠、鍊鐵廠、鍊鋼廠成立安環科,設定專職環保員,其他各單位要有兼職的環保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對各單位環保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定期組織培訓並進行考核。

  第五章 建設專案的環境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於新、擴、改建專案,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專案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後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專案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採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於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專案、技術改造專案,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專案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採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汙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汙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儘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汙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專案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儘可能採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採用落後的淘汰的技術裝置。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專案“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專案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後,試生產或試執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裝置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專案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七條 建設專案的環境治理資金佔專案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未經安全環保處、裝置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九條 對於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執行效果。

  第三十條 對於可能產生較大汙染的部位、工藝,要查詢產生汙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儘量避免汙染。

  第三十一條 公司各單位對於新、擴、改建專案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第三十二條 對於公司內新購買的放射性物品,必須報安全環保處備案。對於廢棄放射源不得私自處理,上報安全環保處後,由使用單位或購置部門負責返回生產廠家或送往國家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 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備案,並經職業衛生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後不得隨意更換崗位。

  第六章 大氣汙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大氣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一、逐步實行汙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對大氣汙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安全環保處根據政府規定的排汙總量進行分配管理,各生產單位在排放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總量。

  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環保處環保科申報擁有的汙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申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申報表見附件一《汙染物排放申報表》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汙染防治專案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四、各單位必須保證大氣汙染防治設施的正常執行。

  第三十五條 防治廢氣、煙粉塵汙染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採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膠、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依據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積極實施清潔生產審計並自覺實施清潔生產,建立“環境友好型企業”。

  二、要建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健全完善環境管理制度並納入正常管理,記錄環保設施的執行資料並建立環保檔案,環保設施穩定運轉率達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加強生產技術和裝置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種資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產生或少產生廢棄物。凡是透過檢修、更換裝置能夠解決汙染問題的,要及時停產檢修、更換裝置。

  四、必須在查清汙染現狀和排汙底數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付諸實施。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環保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五、現有化工企業的改擴建專案,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政策及其他有關規定,實行以新帶老的原則,一併解決新老專案汙染問題,確保增產不增汙。

  六、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七、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採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定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採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採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八、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採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取樣分析要採用線上閉路取樣。靜密封點洩漏率保持在萬分之五以下。

  九、生產裝備符合相關清潔生產標準中國內清潔生產先進要求,裝置執行無故障,裝置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十、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採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原料、產品的裝卸要採用自動密閉裝卸設施。生產裝置所有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全部收集並採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十一、對散發惡臭汙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採取密閉處理,並對惡臭汙染物採取淨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企業廠界外無化工異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汙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並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採取密閉措施並設定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

  十三、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廠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定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汙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

  十四、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十五、對生產和裝置檢修中產生的廢酸液、廢鹼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迴圈套用於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後出售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裝置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汙染。

  十六、各廢氣排放點源必須安裝線上監測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十七、國家、省頒佈新的標準後執行新的排放標準。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各施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第二條、專案部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是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管促治,講求實效”的方針,保證公司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防治“三廢”汙染、噪音汙染,為廣大職工創造清潔適宜的勞動和生活環境,促進生產建設的發展。

  第三條、防止“三廢”汙染,要做到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盡力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第四條、凡需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必須選用無汙染或減少汙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如有“三廢”生產,首先搞好綜合利用,而後採取治理措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汙染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和檢舉。

  第二章、基礎管理

  第六條、專案部成立環境管理領導小組(組長:蔡建軍;副組長:朱見、王鳳忠;成員:專案部有關部室負責人)。各級領導都要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切實把環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學習有關環保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標準,正確指揮、協調、監督、檢查有關環保工作。

  第七條、各施工隊必須設定必要的環保機構,成立安環科(科),配備相應人員,具體負責環境保護工作。

  第八條、專案部綜合辦公室對各施工隊的環保管理工作,有權監督,應不定期地對各施工隊環保工作進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檢查。

  第九條、具體要求

  1、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以檔案的形式下發,檔案發放按照檔案和資料的控制程式執行。

  2、相關部門要有相應的制度,要組織學習並熟知。

  3、制度要科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執行中如存在問題,應不斷修改、補充、完善。

  第三章、關於“三廢”治理的要求

  第十條、治理“三廢”汙染,堅持“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十一條、加強生產技術管理,杜絕或儘量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制止亂排亂放。搞好技術革新,開展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把“三廢”消除或減少在規定要求以內。

  第十二條、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水,要搞好清汙分流,分別處理,儘可能迴圈使用或回收。各種汙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不得隨便倒入明溝,廢水中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必須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十三條、凡生產裝置所排放的廢渣,不得隨便傾倒,應統一放置在指定場所,定期清理或處理。

  第十四條、切實用好管好現有的環保裝置。要做到環保裝置與生產裝置同時執行。任何人不得任意決定停用,拆遷或損壞環保裝置。

  第十五條、建立汙染事故報告制度。出現環境汙染事故,施工隊應立即向專案部彙報,同時積極組織處理。大型、重大汙染事故,專案部必須立即上報專案辦及集團公司。專案部要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對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根據國家頒佈的“三廢”排放標準,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制定“三廢”控制指標,作為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一項內容。

  第四章、環境保護工作獎懲

  第二十八條、對在保護環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貢獻大小,給予精神鼓勵,並按規定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評、罰款或責令賠償損失。

  (一)建設專案不執行“三同時”規定者;

  (二)放鬆管理,翫忽職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汙染費用、裝置和物資者;

  (四)對汙染專案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對監督檢查及檢舉人進行打擊報復者;

  (六)有汙染防治設施無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汙染者;

  (七)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翫忽職守的環境管理人員;

  (八)對汙染事故遲報或隱瞞不報者。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實施並解釋。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大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在生產發展中堅持貫徹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保護資源與控制損害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

  2、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進步治理生產廢水、以及生產廢水閉路迴圈、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汙染、發展潔淨生產。

  3、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保處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

  4、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享有在清潔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權力,也有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的義務。

  二、環境管理

  公司環境保護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及上級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解決公司環保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確定公司環保規劃和目標並提出相應要求,領導和協調全公司的環保工作,建立定期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

  公司環境保護處是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發揮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公司的環保規劃和目標及全年工作計劃;負責全公司環保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技術培訓和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並及時上報有關環保報表。

  2、各單位要建立環保目標責任制,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總則,負責制定環保工作年度計劃、環保設施的正常執行及汙染事故的處理。

  3、各單位要制定本單位汙染源治理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經公司審查後列入年計劃,並要認真組織實施,做到治理一項、驗收一項、執行一項。

  4、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淨化處理,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排放。

  5、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加強汙水治理,減少汙水排放量;堅持做好生產廢水閉路迴圈和生產廢水綜合處理工作。

  6、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控制噪聲汙染。

  7、強化環保設施執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主體裝置同時運轉、同時維護保養;

  (2)、環保設施由專人管理,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並做好執行記錄;

  (3)、實行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制度,使用環保設施如發現有問題要及時填寫《環保設施停運報告》並上報環保處。

  8、執行國家環境報告書制度;執行國家“三同時制度”;執行國家排汙申報和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執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執行《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9、及時上報環保報表,做到基礎資料準確可靠。

  10、搞好環保宣傳教育和和技術培訓,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全公司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11、努力做到清潔生產,治理好公司的汙染源,減少和防止汙染物的產生。

  12、綠化、美化環境,加強樹木、花卉、盆景、景點的管理,建成“花園式”工廠。

  13、引進和推廣環保先進技術,開展環保技術攻關。

  14、加強環保檔案管理,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環境汙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汙染物排放的單位,在可能或者已經發生汙染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控制汙染蔓延,減輕、消除事故影響。在重大事故或者突發性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應向公司環保處報告,並接受調查、處理。

  2、各車間負責控制有害汙水“零排放”。

  3、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選擇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和設施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並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和其他防止汙染的措施。對固體廢物不得隨意異置、堆放、傾倒。

  4、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類、鹼液、劇毒液的廢水,嚴格限制向水體排放、傾倒汙染物,防止水體汙染。

  5、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汙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6、設計、製造、購銷、安裝、使用鍋爐裝置,必須執行國家或省有關鍋爐裝置環境保護的規定。

  7、金屬冶煉、一噸以上鍋爐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氣體的,必須配備脫硫設施或採取其它脫硫措施。運輸、貯存能夠散發有害有毒氣體或者粉塵的物質,必須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防止洩漏汙染大氣和環境。

  8、嚴格控制噪聲,防治噪聲的汙染,公司內各種噪聲大、震動大的機械裝置、機動車輛,應當設施消聲、防震設施。

  四、環境監測

  1、不定時由公司環保監測人員進行環境監測。

  2、由各單位環保管理人員定期配合、接受中鋼環保處對單位內鍋爐、窯爐年檢和汙水取樣測試工作。

  3、各車間負責車間整個汙水排放的過程化驗,做好記錄,並將化驗結果定期報送公司環保處,同時負責廠區汙水、酸鹼綜合處理排汙工作。

  五、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將對下列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環境管理、汙染防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成績顯著者;

  (2)、在環境管理、清潔生產、推廣應用潔淨技術、防治汙染、綜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者;

  (3)、在防止汙染事故或對汙染事故及時報告的有功人員。

  2、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單位或個人,將上報公司監督檢測中心環保部處,並由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拒絕環保辦公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2)、拒報或者謊報汙染物排放情況的;

  (3)、未對原有汙染源進行治理,再建對環境有汙染建設專案的;

  (4)、在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汙染事故或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公司環保處的;

  (5)、凡有汙染源單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汙染事故,被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為加強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在生產和發展過程中,公司堅持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資源保護與防治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的原則,分步實施,誰汙染誰治理。

  2. 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提高生產廢水處理水平,生產廢水閉路迴圈,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汙染,發展清潔生產。

  3. 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境保護部負責全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

  4. 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在清潔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也有義務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

  二、環境管理

  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解決公司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查和確定公司的環境保護計劃和目標,提出相應要求,領導和協調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建立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

  本公司環境保護辦公室為本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發揮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公司的環境保護規劃、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全公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技術培訓,推廣先進的環保技術,及時上報相關環保報表。

  2. 各單位應建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行政長官負責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年度環境保護計劃、環境保護設施的正常執行和汙染事故的處理。

  3. 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汙染源治理計劃和年度治理計劃,經公司稽核後納入年度治理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做到一處治理、一次驗收、一次執行。

  4.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嚴格限制有毒有害廢氣、粉塵向大氣排放。確需排放的,必須淨化,不得超過規定標準。

  5.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加強汙水處理,減少汙水排放,堅持生產廢水閉路迴圈和生產廢水綜合治理。

  6.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控制噪聲汙染。

  7. 加強環保設施執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與主要生產裝置

  (2)同時執行和維護。環保設施由專人管理,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做好操作記錄

  (3)。執行環保設施停工報告制度,在使用環保設施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填寫《環保設施停工報告》,並上報環保部門。

  8.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報告制度、國家“三同時”制度、國家汙染物排放申報和排汙許可證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和《排汙費徵收和使用管理條例》。

  9. 及時上報環保報告,確保基礎資料準確可靠。

  10. 做好環保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加強環保工作,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環保意識。

  11. 努力實現清潔生產,管理公司汙染源,減少和防止汙染物的產生。

  12. 綠化美化環境,加強樹木、花卉、盆景、風景名勝區管理,建設“花園式”工廠。

  13. 引進和推廣先進環保技術,攻關環保關鍵技術。

  14. 加強環保檔案管理,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三、環境汙染和其他公害防治

  1.當可能或已經發生汙染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時,公司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控制汙染的蔓延,減少和消除事故的影響。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公司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瞭解調查處理情況。

  2. 每個車間負責控制有害汙水“零排放。

  3.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選擇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方法和設施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產生的固體廢物,並採取措施防止散失、洩漏和其他汙染。固體廢物不得隨意堆放、傾倒。

  4. 禁止向水體排放石油、酸、鹼和劇毒廢水,嚴格限制向水體排放和傾倒汙染物,防止水體汙染。

  5. 禁止在水中清洗儲油或有毒汙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6. 鍋爐裝置的設計、製造、採購、銷售、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或省有關鍋爐裝置環境保護的規定。

  7. 1噸以上的金屬冶煉和燃煤鍋爐排放硫化物氣體,必須設定脫硫設施或其他脫硫措施。運輸和儲存可能排放有害和有毒氣體或粉塵的物質時,必須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洩漏汙染大氣和環境。

  8. 嚴格控制噪聲,防止噪聲汙染。公司內各種機械裝置和高噪聲、高振動的機動車輛應配備消聲、防震設施。

  四、環境監測

  1.環境監測應由公司的環境監測人員隨時進行。

  2. 各單位環保管理人員應定期配合瞭解中鋼環保部對本單位鍋爐、窯爐的年檢和汙水取樣試驗情況。

  3. 各車間負責對車間汙水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定期將檢測結果報送公司環保部門,負責全廠汙水、酸鹼的綜合處理和汙水排放。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全體師生應養成以“講衛生為榮,以不講衛生為恥”的良好衛生習慣,自覺保持校園環境的整潔;不亂扔果皮;嚴禁隨地吐痰;不得在桌椅、牆壁上塗寫、刻畫、汙毀。

  二、各班每天要安排值日生,負責清掃,保持教室和衛生區的衛生。教室做到一日一掃,要做好保潔,每月大掃除一次。做到地面乾淨、課桌椅整齊、黑板乾淨、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三、辦公室負責人要安排好值日,做到一日一掃,教具、書、簿及用具要放置整齊,辦公桌、櫃椅要乾淨,地面無紙屑、菸蒂及雜物,保持室內衛生。

  四、專用教室衛生由本室負責老師負責。做到一日一掃,切實做好保潔,責任落實到人。

  五、公勤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校園保潔工作,綠化帶做到無雜草、無紙屑、無垃圾、無竹棒、無亂石及雜物,廁所每天衝掃一次,做到大、小便槽乾淨,地面無積泥。

  六、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學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校紀處分,破壞校園衛生學生除作書面檢討外,還扣班級集體分。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關係到青少年一代的成長,關係到和諧社會的構建,責任十分重大,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多管齊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為建立清新優美、整潔衛生的市容市貌,結合本圩鎮實際,經圩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1、圩鎮各單位、居民、經營戶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直屑,不準亂倒垃圾、亂丟果殼雜物,不準隨地便、亂倒糞便汙水。

  2、單位、住戶、經營戶門前實行“三包”,即包衛生、包秩序、包容貌。房前屋後要經常保持環境整潔,不準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挖亂佔、亂設攤點、亂停車輛,家禽、家畜要實行圈養。

  3、保潔人員對街道道路公共場所的垃圾要定時清理,做到日產日清,基本達到無臭味、無蚊蠅、無蟲。

  4、保持房屋外牆和公共場所清潔、衛生,不準在電杆、綠籬、花壇和草坪整潔美觀。

  5、單位、住戶、經營戶要愛護花草樹木,保持圩鎮綠化帶的樹木、綠籬、花壇和草坪整潔美觀。

  以上制度希望圩鎮各單位、居民、經營戶自覺遵守,相互監督,共同為建立美好家園而努力。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固體汙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特制定《廢物汙染防治責任制度》。

  一、遵迴圈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規定,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公司負責人是汙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並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三、設立以企業法人為首、各部門領導組成的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安全環保部是汙染防治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日常管理,並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

  五、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生產技術部對本單位汙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各車間、科室必須把汙染防治工作納入本部門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和公司頒發的各項環境保護規定,穩定生產裝置長週期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廢物排放。

  七、各生產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佈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積積參加與公司有關的環境保護工程專案建設,並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的指導和監督。

  八、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1、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廢物。

  2、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

  3、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定廢物識別標誌。

  九、公司應當制定廢物汙染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事故演練。發生廢物汙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汙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十、根據化工生產實際情況,安全環保部在裝置開、停車和處理緊急事故過程中,密切配合生產單位,安全、有效地處理好廢物的回收與排放,杜絕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

  十一、對於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專案,公司應嚴格遵循“三同時”制度,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頒佈的相關規定,嚴格把關,防止新汙染源產生。

  十二、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檔案,專人負責各類環境保護統計工作,承擔資料、檔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工作。

  十三、依照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要求,公司對節能減排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校園環境衛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體現,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良好的校園環境衛生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必要條件。

  二、樹立"以衛生為光榮,以不衛生為恥辱"的新風尚.人人講衛生,處處講衛生,天天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堅決執行"衛生三不要求":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不亂塗亂寫亂畫。

  四、堅持衛生掃除制度,室內和室外環境衛生包乾負責,天天打掃,保持全日整潔乾淨。並定期安排搞全校性衛生大掃除(每週一次)。

  五、建立班級衛生責任制,負責室內外環境衛生包乾打掃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掃,安排在下午放學後完成。

  2、各班包乾區每日一小掃,分別安排在早自修或下午第四節課後完成。

  六、健全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1、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由各專業部負責主持。

  2、各班公共衛生區的檢查評比由各專業部組織學生會幹部進行,並及時公佈。

  3、每週衛生大掃除的檢查評比由各專業部負責,並公佈檢查結果。

  七、實行獎懲制度

  1、檢查結果作為優秀班集體評比條件之一。

  2、對有意違反學校衛生制度者,視情節及時予以批評教育或懲罰處理。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成立集鎮環境衛生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集鎮衛生進行全面管理。

  2、實施“五統一”。即:統一組織保潔專業隊伍、統一配備垃圾箱,統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點,統一規劃垃圾填埋場,統一實施門前三包。

  3、農戶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內,保潔人員負責每天拉運,並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場。

  4、集鎮主要維護街道,公共場所每天由保潔員保潔一遍。

  5、集鎮管理領導小組及專職衛生監督員要搞好保潔工作的督促及有關問題的協調處理。

  6、對專業保潔人員實行有償聘用,各農戶每月適當交納一定的費用。

  7、在戶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統一規劃下,到指定地點,集中飼養管理。

  8、對集鎮內的所有公共場所,垃圾堆放點,飼養場所組織定期消毒。

  9、所有經營商戶不得佔道經營,所有農戶不得亂搭亂建,亂寫亂畫,所有建築材料不得佔道使用。

  10、各農戶要認真搞好院內、屋內、廁所衛生;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臉、勤飲水,勤通風,保持清潔環境,並搞好除“四害”活動。

  11、對違犯本制度規定的農戶和保潔人員,集鎮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處罰。

  12、本制度由集鎮衛生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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