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3篇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教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1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9、網路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瞭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後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禦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七、學校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八、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絡,取得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
九、學校要積極發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和考試。
十、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法制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課必須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機制。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2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如下: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安是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和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五、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全校的門、標誌牌和體育設施等,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安全。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減少損失。對於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損失、學生傷害事故,要追究其賠付責任。
六、國際兒童節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承擔主要責任。
七、學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員要定期查體,定期檢查學校周圍商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監控。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工作。對於責任不強造成的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時教育或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不得違反學校規定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十四、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以上條款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晉職等處分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3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裝置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裝置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裝置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託後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透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腳踏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汙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定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