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節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範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並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籤,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齲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後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准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註欄填寫清楚,按程式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後三日內將原空置專案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採購部備用金:採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採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後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後,並經批准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准。

  10、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後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准後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並向借款人傳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後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酒店改建專案、日常大批次採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採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專案劃分為五類:

  1、建設專案。包括工程專案、裝置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專案。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專案: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專案,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後予以付款。

  (二)用款的管理

  1、建設專案合同款項的支付

  (1)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專案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專案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稽核確認後,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後對外支付。

  (2)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範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彙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於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於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的進行採購或付款。

  (3)裝置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准後付款。

  3、特殊費用專案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准後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採購制度進行(祥見《採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付款。

  (2)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3)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第四節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採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麵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並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後,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並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並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開啟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並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註明,並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收益稽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後,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並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後,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並將副本送稽核組作賬務處理。

  15、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儲存不少於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於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並由出納加以保管。

  16、收益稽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並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後,最後加簽證明。

  18、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後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稽核、批准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准、財務稽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複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複核後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並加蓋對方發票章,影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檔案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後。如果是報銷採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參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計程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週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貼上在一張或多張票據貼上單上,並在貼上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稽核後,送財務部稽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稽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貼上是否規範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專案,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稽核員稽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後,按審批許可權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稽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稽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並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後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計程車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計程車,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准,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凡搭乘“計程車”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於《現金報銷單》,經稽核籤批後於每週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並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稽核後,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計程車。

  2)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稽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准。批准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

  3)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影印件辦理。

  5)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託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後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准。

  3)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齲。

  5)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酒店訂房儘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

  a)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d)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准。

  e)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與其他部門協調

  1)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餘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對於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保《離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准。

  第六節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檔案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並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並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後,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並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後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發票的開具不準塗改、撕毀,如有作廢,應註明原因,整份完整儲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髮票帶離酒店。

  5、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後,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於營業收入報告之後。

  第二條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並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塗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並經財務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髮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稽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採用雙籤和加蓋專用印鑑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取。

  2、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准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鑑從銀行領出後,由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後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後,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稽核。透過財務稽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准,最後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稽核要求和不獲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在註明緣由後,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後,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塗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鑑一致的印鑑。

  9、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註明原因,並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註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併訂在存備查。

  10、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儲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後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並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儲存。

  14、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並於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後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並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專案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並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燬。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塗改或擅自銷燬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於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後,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准。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並經批准。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准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後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並交財務領導批准後,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於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於自身酒店內。

  2、消費券上必須註明可消費金額。

  3、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並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消費券上必須註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並儲存。

  7、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後,方可生效。

  8、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免費的消費券上須註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註明時間及原因,而後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准。

  12、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並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註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並由領取人簽收。

  14、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

  第十一節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許可權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所有高階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註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准後經總經理審批。

  4、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後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彙總表。

  11、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製定。

  第十二節採購制度

  採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後購買;先驗收,後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製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採購計劃,填寫《採購申請單》後,部門負責人審閱後,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許可權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採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於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裝置,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裝置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採購實施

  1、採購物品由採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採購一般透過供應商送貨,並有一定範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固定資產的採購必須採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

  4、採購物品先急後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未經批准的採購定貨單,而提前採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採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所採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貨品驗收後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乾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當天收貨記錄的彙總金額應等於收貨日報彙總表的總計金額。

  9、收貨記錄應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稽核入帳,確認無誤後,轉交應付部複核。

  10、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採購部,貨到後,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後交給採購員,並在收貨部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採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後再履行審批程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供應商採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後,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採購員一般採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後,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付款時稽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准。

  第十三節倉庫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程式碼方式,方便管理。

  2、倉庫門口必須放置乾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並在單據上簽字。

  6、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黴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採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並住明日期。關倉後儲存在前臺鑰匙箱並登記在冊,

  10、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並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財務經理。

  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2

  總則

  1、為了規範酒樓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餐飲連鎖有限公司。

  3、酒樓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樓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樓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財務會計行政上歸屬酒樓總經理領導。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樓經營管理工作。

  3、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按期報稅,誠信納稅,協調好企稅關係。

  4、加強酒樓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樓費用,認真稽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於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採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於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做到資料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說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檔案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9、有權對酒樓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樓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資料,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酒樓財務專用章。

  12、接受股東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調查、審計、考評等。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檯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餘或短缺,應立即查詢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檯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並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於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稽核確認。

  2、按規定準確、及時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稽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並必須經過財務會計稽核,雙方簽字蓋章後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於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並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定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檯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檯剩餘發票進行盤點,並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於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範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印鑑,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酒店財務辦公室的管理規章制度3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准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准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2)加速委託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佔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並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週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佔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儘量壓縮。

  (5)儘量減少傢俱、用具的購置。

  外匯管理制度

  1、酒店營業收入中的外匯,收款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據一起繳出納入庫。夜班的外匯收入存入會計部特殊保險櫃中,於第二天上午繳總出納入庫。

  2、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賬憑證,從收到憑證的第二天即委託銀行轉賬。

  3、必須在雙方協商下以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約束才能進行外匯結算辦理。訂立業務合同時,除摸清信譽和償付能力外,還必須事先預存一次業務往來所需費用,在酒店銀行賬戶內作為每次(項)業務的結算資金。

  4、負責外匯結算工作的人員必須及時把對外結算單證按合同或協議辦理結算,並在委託銀行結算後的第六天核對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時期內未接獲銀行收款通知單的,應即通知銷售部工餐飲部協協助辦理催收,同時向財務務部經理彙報。

  5、必須將當天的外匯現金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透過銀行辦理。

  6、使用外匯必須編制使用外匯計劃,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匯購置的一切物料、包裝、備用品、裝置、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須經財務部審查,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置。

  7、用外匯購進的商品、原材料、備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調撥調劑時,必須收回外匯。用外匯購進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幣出售或調撥,特殊情況需收取本幣的,須經總經理批准。

  8、嚴格執行外幣兌換制度,客人交外匯付賬單者,一律按當天的匯率折算本幣,嚴禁擅自變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外匯。

  9、客人付外幣者,一律按當天兌換現鈔的匯率減貼息折算本幣。

  10、使用信用卡籤付賬單者,一律按賬單實際金額填列“認購單”,並讓客人籤付,不另收手續費。

  11、以記賬或轉賬方式結付業務款項者,本幣與外幣的折算率按結賬當天的銀行彙總牌價的買賣中間價為結賬的折算率。

  12、不準外單位或人個借用酒店及所屬部門在銀行開立的外匯賬戶來進行結算。

  外幣結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幣時,應摺合成記賬本位幣全額入賬,公司全年外匯的記賬匯率是每年年初下發的通知中指明的匯率。

  2、凡因經營需要調入和調出外匯及確定調劑匯率,均需經酒店總經理審定,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3、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的匯兌損益在購置期間計入資產的價值;提供各項服務、銷售商品與經營業務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或衝減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清算損益。

  4、酒店收到投資者用外幣付出的投資,按投資當日的外匯牌價摺合成記賬本位幣。

  5、酒店經評估後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因採用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摺合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6、酒店應嚴格遵守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按時報送外匯收支情況申報表。

  前臺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營業點的報表與收入要一致,報表左右要平衡,賬單齊全並蓋上會計處收款章,賬單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單,底單要蓋上結算章。

  2、收取外匯要按當天牌價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貼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免費住房必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簽名。

  4、做報表要按訂單所指房間兩種類、天數,包括加床和餐費,報賬單位的報表一定要資料齊全(訂單、底單)。

  5、數額減少要經主管簽名,而客人拒付則要有大堂副經理簽名認可。

  6、輸單必須單據齊全,缺少單據要說明具體原因。

  7、退款要按財務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簽名和客人簽名。

  8、團體的房租一定要當天輸入電腦,如發現有團體未輸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處採取補救措施。

  利潤管理制度

  1、年初時總經理室下達各部門的利潤指標和經營指標,各部門必須按計劃完成。遇特殊情況影響任務完成時,必須說明原因,取得總經理批准後,才能核減指標。

  2、經酒店平衡下達的各部門費用開支額或費用水平,各部門務必用於擴大營業額,爭取資金週轉次數的增加來降低費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達的費用額。

  3、各部門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購進,必須事前做出計劃,確定合理的庫存和購進適銷對路的商品,防止資金積壓。

  4、各部門應繳酒店財務部的利潤,不得遲於月後十天。

  5、各部門應負責利潤的明細核算,根據有關憑證,正確計算銷售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及利潤。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管理制度

  1、確認營業收入,必須以酒店各項服務已經提供,同時已經收回相應的足額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合法證據為標誌。

  2、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計算,發生的各種折扣、回扣衝減當期營業收入。各級領導應嚴格按規定的折扣許可權簽單。需對外付出佣金的,應由經辦部門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主管領導請示,經同意再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支付,如需代領,代領人應由主管領導認定。

  3、酒店的一切營業性收入均需經財務部收入賬核算,各收銀點當日收到現金、支票、信用卡消費單等票據經夜間核算員核准後,於次日上午應全部上交財務部;各營業部門預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4、營業收入應按照配比的原則記賬,與同期發生的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一起反映,預收的房租等應按預付期分期計入當期營業收入中。

  5、嚴格按照國家法令計提各項稅金、基金,並按時納稅。

  6、酒店的利潤總額計算公為:

  利潤=營業收入+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彙總損失

  (1)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禮品折價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及其他收入;

  (2)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出售淨損失、賠償金、違約金、罰款、捐贈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規定,全年應上交的利潤按年計劃數分四個季度預交,到年終結算時經年審後,再多抵少補,保證全年計劃數。

  8、酒店每年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照旅遊財務制度的規定,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金的滯納金、罰金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

  (2)彌補上一年的虧損;

  (3)按公司和酒店總經理室規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規定的金額,上交未分配利潤。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購建、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等項開支,且預先應透過總經理批准。

  收銀機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櫃檯設定收銀機付款,記錄商品銷售金額,彙總商品銷售總金額,監督核對商品銷售情況;

  2、出售的商品都必須將金額輸入收銀機,按日銷售彙總,總金額必須和“商品銷售日報表”的彙總金額相符;

  3、每日繳款時,必須把日銷售總額打出,然後將記錄紙撕下連日報表統一交給繳款員。由專人負責核對“銷售日報表”明細賬是否和記錄紙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錯,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銀機時,不能將收銀機作為計算器使用,隨便其他數字輸入或做其他計算,如果由此造成記錄、彙總金額和日報表、明細賬不符,由當班營業員負責。

  收銀處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處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續;

  2、接到客人的房間鑰匙,認清房號,準確、清楚地電話通知管家部的樓層服務員該房退房,管家部員工接到電話後儘快檢查房間;

  3、準備好客帳單,給客人查核是否正確,該步驟完成時,樓層服務員必須知會房間檢查結果,如有無客房酒吧消費、短缺物品等,為互相監督,收銀員應記下樓層服務員的工號記在客人登記表上,樓層服務員也記錄下收銀員的工號;

  4、客人核對帳單無誤並在帳單上簽名確認後,收銀處方可收款,收款時做到認真、迅速、不錯收、不漏收;

  5、付款、帳單附在登記表後面,以備日後查帳核對;

  6、為避免走數,應核對當班單據是正確,以及時發現錯單、漏單;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餘額報表,檢查客人押金餘額是否足夠,對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單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銀處中班操作制度

  1、負責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記表上的人住天數,保證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時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經理協助追收;

  3、檢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單,發現黑名單或者信用卡賬戶上無款的客人,應及時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決則交給大堂副經理處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額,以備核查。

  收銀處晚班操作制度

  1、負責核對當天的所有單據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應立即改正。

  2、應與接待處核對所有出租房間數、房號、房租。

  3、製作報表:

  (1)會計科目活動簡表。

  (2)會計科目明細報表。

  (3)房間出租報表。

  (4)夜間核數報表。

  4、製作繳款單,按單繳款,不得長款、短款。

  5、夜間核對過房租、清洗電腦後,做好夜間核數。

  6、每次交接班應該交接清楚款賬等事項,並在交接簿上作簡明的工作情況記錄,交辦本班未完之事。

  收銀處結賬管理制度

  1、應辨別收取現金的真偽,唱付唱收,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爭執。

  2、信用卡必須核對卡主簽名,簽名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身份證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證的相片應與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應注意以下兩點:

  (1)對好印鑑,印鑑不模糊,不過底線,並且有開戶行名稱;

  (2)限額、簽發日期等。

  收銀處員工管理制度

  1、熱情有禮,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將找款遞給顧客,不允許扔、摔、甩、丟等;

  2、嚴禁套取外匯、外幣;

  3、嚴禁向收銀處借款和未經財務部經理籤批將錢款外借他人;

  4、嚴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計入營業收入;

  5、嚴禁打非工作電話,不準長時間接私人電話;

  6、長、短款項要向上級反映、彙報及解釋原因;

  7、不得以白條衝款賬;

  8、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額賠償;

  9、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時,核對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場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信用卡過期或未到期,應委婉告訴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編號、髮卡銀行通告的“止付名單”號碼,如查出此碼在“止付名單”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並將該卡交回髮卡銀行;

  4、注意金額的限制。每種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額。如果購買商品金額超過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額時必須聯絡髮卡中心,取回授權號碼;

  5、核查完畢,按照各種信用卡的籤購單上的各個專案要求,填寫信用卡票據。填寫時一定要仔細看清各專案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做到準確無誤;

  6、票據填寫完後,請持卡人簽名,認真核對持卡人簽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簽名一致如發果筆跡不一樣,可以請顧客出示護照(身份證明)核實。如果是冒充簽名使用信用卡,應扣留信用卡;

  7、票據填寫完畢,將“持卡人留存”聯撕下交回顧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則去做,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經手人負責。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場購買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檢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額;

  (2)支票正同上方簽名處已留持票人的簽名;

  (3)支票在燈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紋。

  3、接受前,請持票人當面在支票下方簽名,否則,支票無效,並與上方已留簽名核對是否相符。

  4、如對簽名有疑義,可請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簽名核對。

  5、請客人出示護照,核對護照姓名與支票上簽名是否相符,並把護照國籍、號碼抄錄在支票北面。同時婉請客人留下地址。

  6、對旅行支票真偽有懷疑,應請銀行兌換處鑑定。

  7、對於外幣旅行支票,銀行要收取貼息。

  8、當支票實際價值不於所購商品價值時,應以現鈔退回差額。

  9、請在“轉賬支票報表”上彙總旅行支票的繳款數,並註明何種貨幣和買入價。

  核數操作制度

  1、整理歸檔上一天的單據、報表等,落實上一天稽查出來的問題;

  2、將經理核准的考核通知書送到有關部門簽收;

  3、核對各收款點的營業報表,包括餐廳收款處、商務中心、電傳室、娛樂、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員應抽查餐單,核對點選單與賬單是否相符;

  5、檢查當天到達的客人房租情況,檢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前臺接待處交來的批條是否齊全;

  6、檢查客人住宿登記卡是否齊全;

  7、將各收款點營業額輸入電腦;

  8、將輸入電腦的各收款點的現金總數以及信用卡數與營業日報表進行平衡後,應與營業報表總合計數一致;

  9、檢查無誤後,將上列報表裝訂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門。

  辦公用品財務處理制度

  1、酒店各部門用於辦公所需的筆、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每季度編報領用計劃,統一由財務部購進,交倉庫保管,各部門按月領用;

  2、酒店的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外,各部門不得自行採購和影印;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一式二聯,並經領導批准;

  4、領用人領取物品後,由倉管員簽名,領用部門取回一聯作為部門財務或文員記錄之用,另一聯由倉庫按月裝訂,作為便查簿,以備檢查;

  5、倉庫保管員在收到辦公用品並經驗收無誤後,在進倉辦公用品的發票上簽收,並立即登記商品貨卡和便查簿,不必填進倉驗收單;

  6、財務部對辦公用品的賬力結算,可憑採購員進貨交倉庫驗收後的原始發貨票,經審查票面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以及倉管員驗收和經手人簽名,即准予辦理報賬;

  7、辦公用品財務核算處理,直接攤入費用列支,即應以“管理費-辦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透過庫存物料科目的重複核算;

  8、在各部門逐步確立為獨立核算後,辦公用品同財務部在管理費科目列支,但應分部門設立明細賬戶,以便按部門實際領用分攤費用。

  將售品、贈品、樣品管理制度

  1、將售品、贈品、樣品的範圍:

  (1)獎售品:外單位推銷某項商品及物料,由該單位按其規定撥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將給職工;

  (2)贈品:外單位對酒店某部門或人個的酬謝物品;

  (3)樣品:外單位推銷他們的商品、產品,免費送一些給酒店有關部門作為樣品。

  2、獎售品、樣品、贈品經批准作出處理後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分配。

  3、任何部門或人個均不得私自佔有獎售品、樣品和贈品,否則按所價值價格加倍罰款,並建議人事部作出扣發浮動工資的處理。

  成本損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備用品,屬供貨方因包裝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破損或數量不足而產生的損耗,應由運輸部門作出鑑定意見,酒店儲運部門協同業務部門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損耗查詢報告書”,發往供貨方追索損失。在供貨方未償付損失金額前,所損耗數量、金額,列入“待處理損失”科目,收到供貨方賠償款項後,沖銷該科目的餘額;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中所發生的損耗,由有關部門報財務部加具意見呈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報損的金額在“壞賬損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過程中,由於儲運部門裝卸不負責任造成破損或丟失所產生的損耗,應查明原因,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由經辦人員擔負經濟責任或擔負部分經濟責任,再由有關部門經理審查,會同財務部審批,報總經理審閱批示;

  4、營業部門結合國家對旅遊部門規定的毛利率控制標準及當前實際情況,制定各部門、各營業專案的毛率指標,並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蹤反映和分析考核;

  5、對各職能部門可控的變動費用,按年計劃分解,建立費用責任中心,採用控制費用或其他有效形式,進行有效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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