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翫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範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範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於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並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彙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後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後方可出校。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後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牆、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牆外。嚴禁打架鬥毆、起鬨、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並協助調查處理。師生髮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築,不準私自佔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牆、欄杆、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准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裝置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並經法定檢驗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痺大意,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後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3、放學後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於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並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絡,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後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淨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後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痺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儀器實驗管理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安全規定

  1、儀器室、實驗室應具備有滅火機、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滅火機要定期更換藥液。

  2、易然、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櫃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製取有毒和有害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有毒藥品不能接觸人體,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試劑或製取易燃、易爆氣體時,一定要遠離火源。

  5、點燃可燃氣體、必須檢查氣體純度,以免爆炸,並應採取防爆措施。

  6、嗅氣體氣味時,採取“招氣入鼻”的方式,嚴禁用鼻子湊在容器上聞氣味。

  7、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要注意液體飛濺造成灼傷。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要將濃酸緩緩注入水中,邊倒邊輕輕攪動,以免酸液飛濺,造成灼傷,切勿將水注入濃酸中。

  9、實驗室的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在電源開關處安裝漏電保護器。進行電學實驗時,要求學生穿膠鞋進入試驗檯,不能打赤腳。

  10、學生實驗需用電源時,才能對學生試驗檯供電。不能用溼手操作各種開關、觸控各種用電器。實驗完畢,及時關好開關,切斷電源。

  11、實驗室內嚴禁吃東西或帶餐具。

  12、如發生觸電、中毒、灼燒等意外事故要及時進行搶救,妥善處理。

  二、實驗室管理規則

  1、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員未經充許不得入內。

  2、實驗室用於:

  (1)實驗教學活動;

  (2)課外科技活動;

  (3)進行實驗教學研究。培養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

  (4)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面向社會,為當地教學和經濟研究服務,不準將實驗室挪作它用。

  3、做好實驗課的管理工作:

  (1)學期初按實驗教學計劃總體安排全校《實驗課程表》;並分科分年級列出貼在牆上。

  (2)演示實驗於三天前登記。

  (3)以上三種文字資料按學期初和學年度裝訂成冊存檔。

  (4)分組實驗或課外科技活動結束時由教師清點好儀器整理好環境,由實驗員驗收認為合格後方準離開實驗室。遇有儀器損壞或丟失,要當場處理,不能拖延。

  4、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1)實驗室日誌記載各次實驗、課外科技活動及其它與實驗有關和各項工作。

  (2)實驗技術檔案記載研製、代用、改進實驗裝置麥自制教具情況、實驗教學成果,科技成果的發明製作、新設計或探索性實驗等方面情況。

  (3)各種儀器說明書要分類長期存檔。

  (4)實驗室(課)事故記錄。

  (5)有關實驗室工作、檔案雜誌及書籍。

  5、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水電、藥品、材料,愛護儀器,充分發揮一錢一物的作用。

  6、嚴格執行有關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及時批評教育。實驗員進實驗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造出良好的科學環境的`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實驗掛圖、實驗陳列櫥櫃。各學科實驗應體現學科特點。

  三、實驗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執行學校實驗教學計劃,負責實驗室設施的管理。

  2、努力鑽研教材和教學大綱,掌握實驗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學儀器的用途、效能、結構、使用和保養維修方法,能夠排除儀器的一般故障。

  3、積極協助有關教師制定實驗計劃和學生實驗技能訓練計劃,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4、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和學生課外科技實驗活動。

  5、按實驗計劃和教師的“實驗通知單”按時準備好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藥品及輔助器材。演示儀器放在準備臺上或提盒內,分組實驗有序的放在學生實驗桌上。在實驗室裡張貼實驗教學一覽表及實驗課課程表。

  6、堅守工作崗位,協助教師輔導學生實驗,解決實驗中隨時出現的問題,保證實驗安全、順利、準確地進行。

  7、實驗完畢,要認真做好實驗記錄和效果評估,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報告,並做好儀器藥品的清理、收藏和廢液的回收處理工作。

  8、經常保持實驗室、儀器室、實驗桌、儀器櫃及儀器裝置的清添潔衛生。

  9、按要求保管好貴重儀器、危險品,應熟知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和發生事故應急措施,並會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四、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前,應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的要求,瞭解實驗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驟。

  2、進入實驗室後按編組就位,遵守紀律,保持安靜,根據實驗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是否齊全完好。未經教師許可,不得擺弄儀器和試劑。

  3、認真實驗,教師講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

  4、經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獨立完成實驗報告。

  5、要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材料。節約用水用電。學生中實驗中因犯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均應賠償。

  6、廢液、廢紙、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及垃圾桶內,不得隨便亂扔、亂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實驗完畢,應時清洗器具,整理好儀器藥品,向實驗教師點交清楚。搞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養成良好地習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裝置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後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後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僱用交通客車(班車或計程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僱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閒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裡、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路。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彙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意識教育,並隨時隨地跟蹤學生,(www。fwsir。com)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於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學校領導定期對教師培訓情況檢查,把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做為教師考評、晉職、晉級的依據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並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 ,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並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援,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採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遊、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准,學校備案。

  2、春遊、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准。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稽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准。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痺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後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絡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並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並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並向班主任索要籤條後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絡後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領導並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範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並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後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後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菸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各類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裝置、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瞭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後與班主任聯絡。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絡,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徵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並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 、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於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於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佇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 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裝置、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後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範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範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稽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後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並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誌,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境衛生。

  六、本暫行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學校安全工作緊急預案

  為及時有效地保護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交通安全,提高面臨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贏得戰機,迅速穩妥地救援、疏散人員和物資,將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損失減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各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有關通知、會議和檔案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要負責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傳授安全預防與救助知識,制定和檢查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在安全緊急狀態指揮各職能處室及成員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及時上報和配合地方及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預案

  1、報警。

  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透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①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②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③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絡。④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⑤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①領導小組和各組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②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①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檢視、細聽、觸控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②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③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檔案、資料和貴重裝置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三、食品安全預案

  1、預防措施:

  ①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②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③明確功能分割槽,嚴禁混用、混存。④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

  ①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②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③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④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裝置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①事先準備好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②要求各班主任及指揮部成員提前到崗到位,按每班三支電筒發放。③如遇較長時間停電,可安排進行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三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可根據學校統一安排提前就寢。④在與家長取得聯絡說明情況的前提下,允許學生在家自修。⑤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把所有照明用具如數上繳以絕安全後患,預備下次再用。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①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②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後勤管理中心安排好膳食、安排好備用電源、準備照明用具;通知學生處安排好班主任到每樓每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訊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當地政府、電力部門聯絡協調,取得他們支援,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⑶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立即分發照明用具,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沒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邊安排班主任維持秩序,一邊迅速通知有關部門購買有關物品。④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後勤管理中心、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五、其他安全事故預案

  1、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①學生處教職工及班主任要求保持開機,醫務室配備常規用藥;②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老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絡家長或領導小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送當地衛生院救治。③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老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④送達醫院後老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2、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①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寢室長或其他在場所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由醫務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陪同。②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③晚上就寢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與第五款第1條同。④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⑤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⑥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⑦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鋤等工具重力挖掘。⑧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3、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①由各班的學生幹部、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班主任、學生處老師或其他地場教師,同時上報領導小組,②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4、財產偷盜預案:

  ①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班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②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③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④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