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規章制度範本
酒店安全規章制度範本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安全規章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安全規章制度1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範圍
本制度是本酒店對客房、前廳、餐廳與會議場所、娛樂場所等對客經營活動的總規定。
本制度適用於本酒店所有部門。
2管理職責
2.1保衛部負責飯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2.2前廳部負責賓客登記、寄存物品、大廳接待的管理
2.3工程部門負責飯店用電安全、公共區域裝置的維護,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養。
2.4各部門按照安全管理規定負責對本部門範圍內安全工作。
2.5各級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整改,儲存檢查、整改記錄。
3要求
3.1賓客登記安全管理
3.1.1入住驗證: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入住,入住驗證由前臺負責。樓層服務員只負責查驗客人住宿單,核對無誤後方可引領客人進房。
3.1.2來訪登記:凡進入酒店房間訪問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時須出示訪客有效證件,並由前臺負責登記。
3.1.3出入登記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設定相關標牌,告知賓客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行入住登記;
二、住宿登記應做到“四實”:實名(住宿人與登記人要相符)、實數(登記人數與實際入住人數要相符)、實情(如實登記住宿人員證件資訊)、實時(登記後要立即上傳住宿資訊);
三、住宿登記應做到“四核對”:核對證件真偽、核對賓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賓客年齡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記必須做到“四即”:即來即驗證、驗即登記、登即上傳、走即核銷。
3.2前廳部安全管理
3.2.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3.2.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並影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2.3嚴禁非法將物品帶進酒店,未經批准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3.2.4前臺服務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總服務檯應24小時有人值守,保證有人接聽客戶反映的安全、衛生問題的電話,服務高峰時段應增派人手接聽;
二、應有管理及安保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三、應在服務檯配備計算機、地圖、各服務聯絡電話單等相應資料,便於及時為客人解答相關問題;
四、服務檯應妥善處理住宿客人來電報修、報換等要求,及時聯絡相關維修、服務人員上門服務;
五、服務檯或客房建立賓客意見建議登記本,詳細記錄客人提出關於安全、衛生等意見建議,定期通告各相關單位;
六、應專設行李寄存處,配有飯店與賓客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隱蔽,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能夠保護賓客的隱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應妥善保管,憑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險時應開包檢查或採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
3.3客房
3.3.1客房環境和設施應符合GB9663及國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環保標準,其中:
一、客房裝修的油漆、材料等應符合標準,裝修後室內空氣質量應達標,投入使用後不得有異味;裝修後應經過當地消防部門的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運營;
二、客房空氣質量檢測每兩年進行一次,與衛生許可證定期稽核同時進行,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應進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內用品無破損、完好、有效;設施有相應的安全使用說明;
四、客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
五、客房地面、牆面、天花板、平整、無破損、無卷邊、無開裂、無脫落;
六、如鋪設地毯,應保持完好,無破損邊緣及裂縫;並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賓客的床上臥具一週一換,平時見髒即換;
八、配置的電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並有“3C”認證標誌;
九、服務指南、住宿須知等應有安全的內容;
十、客房內飲水機應定期消毒,保持記錄;茶具應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照明要可靠安全,燈具不允許發生漏電、起火等現象,應一開就亮,一關就滅。
3.3.2客房消防應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內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二、應在客房內放置中英文對照的“請勿臥床吸菸”標識、《賓客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識;
三、客房內設煙霧報警或紅外報警探頭,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網,每年由具有資質的單位檢測一次,並保持記錄;具體執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內應配備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並透過標識或服務指南提示具體位置;
五、高層賓館的客房應配備發生火災時逃生使用的防煙面具及使用說明;
六、客房內應設定應急廣播;
七、客房區域滅火栓、滅火器合格、完好,具體執行6.4.3的要求。
3.3.3疏散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對境外人員開放的賓館應當配有中、英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其他酒店應當配有中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或書面的廣播詞;
二、每個樓層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定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5.2的要求。
3.3.4衛生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龍頭冷熱標識清晰;
二、地面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間配有防滑設施(或有防滑功能),並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標誌;
三、浴缸上方安裝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衛生間應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如排風扇);浴缸和淋浴間均有單獨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應防爆碎或貼上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傷人;
六、毛巾、浴巾等應每天更換,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從具有衛生資質的單位採購;
七、照明燈具應防水、防塵。
3.3.5客房服務活動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務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服務人員熟悉並執行;
二、登高時使用梯臺,注意安全;站在窗臺上擦外層玻璃要繫好安全帶,且牢固有效;清掃天花板牆角或燈管,應使用梯臺或凳子;
三、正確佩帶保護手套使用清潔劑及清潔用品,並瞭解其化學屬性,防止濺入眼睛或腐蝕皮膚;
四、吸塵器、地毯機、高速磨光機等移動電氣裝置及其電源線絕緣良好,無破損;
五、吸水泵應設有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裝置,應裝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六、公共區域地面打蠟或拖地時應放置警示牌;
七、服務人員應每日檢查電器完好狀態,客人離開房間時檢查室內是否遺留菸頭、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菸缸內未熄滅的菸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客房安全檢查
一、跟房檢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須由服務員檢查該客房是否有煙火隱患及其他異常情況,記錄客人外出時間。
二、巡樓檢查:每隔一小時巡樓一次
(1)檢查是否有閒雜人員在樓層逗留,若有應勸其離開樓層,訪客讓其在大堂休息區等候;
(2)是否有煙火隱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發現房門開啟的房間需叫房客關好房門;
(4)房內是否有異常聲響及其他情況。
3.3.7異常情況處置
一、治安事件報告:當遇有團伙鬥毆事件或突發性事件應立刻通知當值管理人員,並做好記錄(事發地點、時間、人員等)。
二、執行驗證開門服務,對患病或形跡可疑的客人要及時彙報。
三、檢查客房時發現插座、開關,熱、冷水管線,水暖管線等存在隱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時處理,立刻報告並做好登記,切防各類事故發生。
3.3.8交班制度:當班時認真填寫好各項內容,以書面為準,必要的'專案,還要口頭交代清楚。
3.4公共區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區域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定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動門必須採用安全玻璃,破碎時不應有鋒利的稜角與碎片;
四、作為逃生方向上的門扇玻璃,應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門扇表面應有醒目標誌,清晰地標識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動門失去動力時,門扇能被手動開啟;
六、旋轉門應至少配備一個手動復位型緊急停止按鈕,按下按鈕後執行中的門扇應停止。
3.4.2公共區域燈具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線燈,燈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軟導線安裝;1kg以上的燈具則須採用吊鏈吊裝;
二、凡燈具重量超過3kg者,其與頂棚的連線須透過預埋的吊鉤或螺栓;
三、固定花燈的吊鉤,其圓鋼直徑應不小於燈具吊掛銷釘的直徑,且不得小於6mm;
四、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其碎裂後向下濺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結構部位或暗裝在木製吊頂內時,在燈具周圍應做好防火隔熱處理;
六、滷鎢燈具不能在木製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頂安裝。
3.4.3其他設施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區域地面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區域應有應急照明設施和有應急供電系統;
三、電梯、大堂、走廊、停車場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區域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四、通往後臺區域有明顯的提示標示,有安全可靠的鑰匙管理制度;
五、後臺區域應在醒目位置張貼有關安全、衛生的須知;
六、四星及以上的飯店應設定符合規範的安全避難場所;
七、公共區域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識,包括禁止標誌、警告標誌、消防安全標誌、疏散路線標誌及勸阻標誌;禁菸區等區域應當設定明顯的禁止標誌;相關對客經營場所的安全標識按相關場所的基本管理要求執行;
八、應根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沙袋等防汛物資,並定期對下水管道、消防井等進行清理,確保暢通;
九、公共區域施工現場用地範圍的周邊應當進行圍擋,圍擋設定高度不低於1.8米;對可能影響行人安全的,應當設定安全警示標誌,並在工程險要處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結束後,應當恢復原貌。
3.5餐廳及會議場所安全管理
3.5.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採取增設椅罩等防範措施。
3.5.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菸頭捲入檯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5.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3.5.4下班後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3.5.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後由專人關閉閥門並做好記錄。
4附則
4.1本制度由餐飲部制訂,並負責解釋。
4.2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酒店安全規章制度2
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1、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檯周圍可疑情況。
4、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佈局依點巡視檢查並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並做好情況記錄。
6、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彙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檯。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資訊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領導。
13、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瞭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裝置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連鎖酒店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行李房鑰匙由總檯保管,不得隨意放置或帶走,交接班時應做好鑰匙交接記錄。
(2)領用鑰匙開啟行李房門,應在總檯記錄本上登記記錄。
行李房嚴禁吸菸,不得存放員工私人物品,非住店客人的行李一般不予寄存。在行李房內工作必須敞開房門,人離即將門上鎖,要及時交回總服務檯,並簽名登出鑰匙領用手續。
(3)行李房應張貼:“公安局規定:嚴禁寄放存放危險物品和違禁物品。”
(4)行李卡一式二聯,可請客人自行填寫寄存卡。行李掛卡應詳細填寫客人姓名、房號、寄存件數、寄存日期,客戶聯則無須詳細填寫。客人領取行李時應仔細核對。
(5)行李寄存收件應問清是否有貴重物品,發現接收寄存行李開口、損壞,應當面向客人指出說明記錄備案。
(6)行李房管理人員在交接班時,應清點庫存行李完整無損情況,並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一旦發現缺損,由當班人員負責。
客人領取行李必須一次取清,若有部分領取,部分寄存,則應先領清,在重新辦理寄存手續。
連鎖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房服務員、清潔員同時也是保安人員,要掌握旅客情況,在作好服務和清潔的同時要保障安全。
(2)客房內必須標有安全疏散指示圖,並在房內擺設公安部門頒佈的《賓館、旅館旅客須知》。
(3)嚴格執行進房清潔時將房門敞開,並用工作車擋住房門,嚴禁翻動客人的物品,做完清潔離房時必須關閉房門,進出客房分別填寫進出時間。
(4)旅客退房離店時,及時進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及時歸還旅客,客人已離店應將遺留物品上交,並登記備查。
(5)掌握旅客情況,發現長時間掛有“請勿打擾”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記及時查明情況,並及時上報酒店的領導。
(6)客房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滅火器材的設定,以及正確地使用方法,並保持安全資訊暢通,發現安全疏散指示燈故障及時保修。不得擅自挪用消防滅火器材。
(7)一旦發生火災事故,首先要保持鎮靜,迅速報告,講明地點,燃燒物及火勢情況,並及時疏散周圍旅客,就近取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有人被困採取先救人再救火。
(8)嚴格執行公安消防部門關於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煙花爆竹等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帶入酒店。
(9)客房內嚴禁私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電加熱器具。
連鎖酒店餐廳安全管理制度
(1)餐廳的桌位應保持適當的間距,對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務員要照看好客人攜帶的物品,並及時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對掛在椅背上的衣物及時套上衣套,以防他人順手牽羊,偷盜財務。
(2)認真維護餐廳內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
(3)客人用餐完畢應注意客人使用的菸缸菸蒂是否熄滅,不能將火種捲入布件中。
(4)就餐客人離席後,服務員應及時檢查餐桌周圍,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歸還客人或上交。
(5)營業結束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連鎖酒店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廚房內配備與廚房規模相適應的消防滅火器材,從業人員必須瞭解使用方法和滅火安全知識。
(2)廚房工作間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
(3)煤氣灶點火時要火等氣,下班時要關閉煤氣閥,熄滅火種。
(4)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溫,廚師不得離開工作灶臺,防止油鍋著火,確保安全。
(5)廚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液化氣卡式爐和酒精備用的小氣瓶和固定酒精,應有專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隨用隨領。
(6)發現事故苗子或有異味、異聲,必需立即查明原因,切實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7)進行日常清潔時,嚴防將水噴灑到電源插座,電器開關處,以防電線短路起火。脫排油煙機和排煙管道要定期清洗。
(8)每日營業結束,要認真檢查水、電、煤和蒸汽,關緊開關,關閉門窗。
連鎖酒店財務室安全管理
(1)財務室門窗應裝置安全柵欄,門窗堅固。有條件的應安裝與110聯接的防盜紅外線報警裝置,嚴格按規定進行佈防,防止撬竊。
(2)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並專人保管,保險箱的鑰匙與密碼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財務人員調離崗位密碼應及時調換。
(3)現金存放不得超出銀行核定限額。解款、提款必須二人同時,金額大時應專車接送。
(4)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複核,支票和印章應分開放置在保險箱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5)財務室配備適當的滅火器材,嚴禁煙火,防止火災。
連鎖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門、窗應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和地下管道層不得於其他的房間相通,防止火災和小動物侵害。
(2)倉庫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護套管。
(3)嚴禁使用熒光照明,一般物品物料倉庫使用白幟燈加防護罩,危險品使用防爆燈,倉庫內無人時應關閉電源。
(4)倉庫嚴禁煙火,並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存放物品按防火要求堆放整齊。
(5)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帳冊,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6)倉庫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倉庫。
(7)有危險品的倉庫應保持乾乾燥、陰涼、通風,並做好防曬、防潮、防高溫等各項措施。
(8)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出入倉庫必須嚴格執行驗收和發放手續和嚴格控制存量。
連鎖酒店住宿登記安全管理制度
1、總檯接待員負責接待旅客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所有中、外旅客必須憑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旅客住宿登記單,登記合格率100%。
3、對零散旅客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核對”。
“三清”即:字跡清、登記專案清、證件檢驗清。
“三核對”即: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登記年齡和證件的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團體客人的住宿登記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銷售代表代辦填報。
5、VIP客人可先領進房,在房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省、市接待部門代為登記。
6、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採取內緊外鬆,先安排入住,後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7、旅客資料和公安機關下發的有關通緝協查物件應及時輸入電腦準確無誤,以便核查。
8、接待員在辦理住宿登記的同時,應提醒旅客貴重錢財,證件可免費保管。
9、按照公安部門規定:訪客須登記,訪客時間不超過23點。
連鎖酒店貴重物品保險安全管理制度
1、貴重物品保險箱由專人保管。
2、旅館需使用保險箱時,必須是住店旅客方可辦理使用手續,填寫保險箱使用卡,並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後將使用箱號的鑰匙交給旅客,由旅客親自將需保管的貴重物品放入箱內後上鎖,保管人鎖另一道鎖。
3、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4、旅館丟失保險箱鑰匙,應立即報告酒店店長,按規定請旅客填寫開啟保險箱委託書,在旅客面前當面撬開,損失請旅客賠償。
5、嚴禁私自配製保險箱鑰匙,空的保險箱鑰匙應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並做好保險箱的使用說明。
6、嚴禁存放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7、嚴禁總檯私用放置私人物品。